我于是明白闲散的美人何以几乎绝迹街市。将崔健的歌词改篡了,是“我本来就不很明白,何况时代变得快”,现在,终于是有点明白,而且“开窍”了:人家有女初长成,往哪里去?才貌出众的,学做演员、歌星、舞者、模特儿,好极了;伶俐标致的,去当宾馆助理、公司秘书、酒店侍应之类,也好极了;再其次(按笑贫不笑娼的说法,“其次”二字似有不宜),青春大好有貌有姿,学艺太难,上班太累,或学艺上班两无缘,而又看得破,想得开,那就打扮起来,按摩,接客,做生意:有什么不好么?天生我才!身材、生财,也能解作“才”,物尽其用,唯物、尤物,不也是“物”的意思么?
好的。那么满大街“良家女子”难道不入眼么?这也不难解:路遇“良家”,姿容端丽,可羡者倒不在其“色”,而在其“良”,她们散而不闲,或工作或持家,无事并不成天价逛街,迎面瞧见了,再取文艺腔辞令,是看在另一种“审美观”,总之,上帝、基因成全了各色各样的人,各有各的意思在。
还有一类,偶或出没闹市,身姿在闪进轿车的一瞬,更看不清,但也就看清了:非妻非妾,非良非娼,若在高级商店单独或结伴走动,出手豪阔,神态索漠而矜持,引相貌平凡的女子投注异样的目光——在平凡与出色之间的女同志,总是大多数,各有所长各有所事,姑不论,用官话说,“大多数同志是好的”。
昔时,鲁迅于上海少女的早熟颇有感慨,写她们小小年纪即精于在店伙生人前调情卖乖:“是在招摇,也在固守,在罗致,也在抵御”,读来如在眼前,因我年少时的上海姑娘也还同调,但她们不是妓。在鲁迅的时代,“妓”与“良家”判然有别;我的青年时代,则女孩子卖不得乖,更卖不得笑,清一色革命后代,倒也“英姿飒爽”。难描难说的是现如今:那爱打扮的,“美学”上弄得近乎“妓”的样子,而旧时的调情法护身法显然失传了;那真在“做生意”的,不知是初出道呢还是行业的规矩尚未十分明了,却又不很见得专业、敬业,举止间反倒无端残留着几分“淳朴”相,其实是无知,以至粗粗看去难作别样的形容,只见青春与性感——以色事人的古老行业算是回转来了,而姑娘的“态度”尚且半生不熟,“身份”,则不免似是而非:至少是在视觉上。在视觉上,今日路人的“家庭出身”悬殊有限,“阶级属性”早给抹平,就说女子吧,若辨贫富,一目了然,要想区别品相气质间的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都谈不上,也不容易分清了,唯余性别性征是万古不易,文化、制度、时代再怎样变花样,种性的青苗不会断,说来说去,还是“人家有女初长成”那句话,到得“亭亭玉立”的年纪,乐意“罗致”,或有心“固守”的姑娘们,总算在社会上有了各自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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