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論語疏證   》 第11節:學而篇第一(8)      楊樹達 Yang Shuda

  ○曾子曰:“慎終,
  《禮記?檀弓上篇》曰: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
  又《雜記下篇》曰:子貢問喪。子曰:“敬為上,哀次之,瘠為下。”
  《荀子?禮論篇》曰: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姦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𠔌,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復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君子賤野而羞瘠。
  追遠,
  《禮記?坊記篇》曰:修宗廟,敬祭祀,教民追孝也。
  又《祭統篇》曰:夫祭之為物大矣,其興物備矣,順以備者也,其教之本與。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順之至也,祭其是與。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荀子?禮論篇》曰: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
  民德歸厚矣。”
  《禮記?檀弓下篇》曰:子遊曰:人死,斯惡之矣;無能也,斯倍之矣。是故製絞衾,設蔞,為使人勿惡也。始死,脯酢之奠;將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未有見其饗者也。自上世以來,未之有捨也,為使人勿倍也。
  又《經解篇》曰: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衆矣。
  《大戴禮記?盛德篇》曰:喪祭之禮,所以教仁愛也。
  《泰伯篇》曰: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
  《史記?仲尼弟子傳》曰:端木賜,衛人,字子貢,少孔子三十一歲。
  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賈子?道術篇》曰:接遇慎容謂之恭,反恭為。厚人自薄謂之讓,反讓為冒。欣可安謂之熅,反熅為鷙。(熅與溫通)安柔不苛謂之良,反良為齒。廣較自斂謂之儉,反儉為侈。
  《論衡?實知篇》曰:陳子禽問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溫良恭儉讓,尊行也。有尊行於人,人親附之,則人告語之矣。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禮記?坊記篇》曰:子云:君子弛其親之過而敬其美。《論語》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高宗雲:三年其惟不言,言乃。
  《大戴禮記?曾子本孝篇》曰: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
  《漢書?五行志》曰:《京房易傳》曰:“幹父之蠱,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見先人之非。
  《子張篇》曰: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書?洪範篇》曰: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
  《左傳?定公四年》曰:管蔡啓商,間王室,王於是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為己卿上,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書云:“王曰:鬍!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
  《裏仁篇》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樹達按:三年無改,謂事之雖不改而無害者耳。若親之過失,親在尚當幾諫,不當在不改之域也。鯀之汩陳五行,蔡叔之惎間王室,大禹蔡仲為其子,豈能待三年而後改乎?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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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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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學而篇第一(2)第6節:學而篇第一(3)第7節:學而篇第一(4)第8節:學而篇第一(5)
第9節:學而篇第一(6)第10節:學而篇第一(7)第11節:學而篇第一(8)第12節:學而篇第一(9)
第13節:學而篇第一(10)第14節:為政篇第二(1)第15節:為政篇第二(2)第16節:為政篇第二(3)
第17節:為政篇第二(4)第18節:為政篇第二(5)第19節:為政篇第二(6)第20節:為政篇第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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