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感悟 我不是教你詐   》 第十一章      劉墉 Liu Yong

  誰教你不早說
  從鄉下的老屋,搬進臺北的高摟,小李真是興奮極了。樓高十八層,小李十七樓,站在
  陽臺上,正好遠眺市中心的十裏紅塵,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李那十幾盆花。陽臺朝北,不
  適合種。適合種的東惻,卻衹有窗,沒陽臺。
  “何不釘個花架呢?什麽都解决了”有朋友建議,並介紹了專做花架的張老闆給小李。
  衹是,自從訂了花架,雖然還沒釘上去,小李卻一直作惡夢。夢見花架釘得不牢花盆
  重,突然垮了下去,直落十六層樓,正好掉到路人的頭上。當場腦漿四濺……
  小李滿身冷汗地驚醒,走到窗前,把頭伸出去往下看,深夜兩點了,居然還人來人往,
  熱鬧非常,想想!這時候花架掉下去,都得砸死人。要是大白天出了事,還能不死一堆?
  想到這兒,小李打了個寒顫,可是,花架已經訂了,花盆又沒處放,看樣是非釘不可
  了。
  釘了花架的那天,小李特別請假,在傢監工。
  張老闆果然是老手,十七層的高樓,他一腳就伸出窗外,四平八穩地騎在窗口,再叫徒
  弟把花架伸出去,從嘴裏吐出鋼釘往墻上釘。
  張老闆活像個變魔術的,不知道事先在嘴裏含了多少釘了,衹要一伸手就是一支,也不
  知釘了多少。突然跳進窗內:
  “成了!你可以放花盆了。”
  “這麽快!夠結實嗎?花盆很重的!”小李不放心地問。
  “笑話!我們三個大人站上去跳,都撐得住,保證二十年不成問題,出了問題找我。”
  張老闆豪爽地拍拍胸口。
  “這可是你說的,”小李馬上找了張紙,又遞了支筆給張老伯:“麻煩您寫下來,簽個
  名。”
  “什麽?還要……”張老闆好象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看小李滿臉嚴肅的樣子,又
  不好不寫,正猶豫,小李說話了:
  “如果你不敢寫,就表示不結實。這要掉下去,可是人命關大,不結實的東西,我是不
  敢收的。”
  “好!我寫我寫。”張老闆勉強寫了保證書,擱下筆,對徒弟一瞪眼:“把傢夥拿出
  來,出去!再多釘幾根長釘子,出了事,咱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
  說完,師徒二人,又足足忙了半個多鐘,檢查再檢查,才氣喘籲籲地離去。
  (想一想)
  這是個發生在臺北的真實故事,衹是後來,故事的主角小李對我說,
  他還是放心不下,而一直想,會不會張老闆起先衹是馬馬虎虎地釘,直到發
  現他要簽保證書,纔出去補救。
  “我怕他先釘的釘子根本不夠長,可是能釘的地方已經釘滿了,後來雖
  然要補大釘子,卻沒什麽地方能補下去,因此,用了那麽多時間。”小李對我說:“如
  果我在他釘之前,先講明要他寫保證書,事情恐怕就好得多了!”
  他的這句話,可以說“正中要害”,也是我這篇文章要討論的重心。
  記得我有一次叫工人送印好的新書來,書很多,堆了一落又一落。因為堆得不整齊,我
  特別請工人別堆太高,免得地震時倒下來傷人。
  幾千本書總算堆完了,我看工人忙得汗流俠背,除了運費,還額外給了他不少小費。
  看到小費,他怔了一下,很不好意思他說。
  “哎呀!早知道你要給我小費,應該特別給你堆整齊一點。”說着,居然就跑到書堆
  前,東推一下,西推一下,已經堆完了,再推也沒用。
  這件事,讓我得到個教訓——
  在國內,因為沒有給小費的習慣,所以給小費或任何好處,最好先講明。有處罰和原
  則,也應該事先說好。前者是“好話說在先”,後者是“醜話說在先”。
  人性是很妙的,基本上,對於負面的事我們會假設:“即使我做得不夠好,對方也可能
  看不見;就算看見了,也可能放一馬。”
  對於正面的事,我們也會假設:“即使我做得好,對方也可能看不見;就算看見了,也
  八成不會給額外的奬賞,而認為這是當然。”
  在這個基礎上,一般人做事,是不會太好,也不會太壞的。如果你希望非常好,或不至
  於“有一點點壞”,最好的方法,就是事先“擺明了”。
  舉兩個最普通的例子來說。
  如果你帶了不少怕摔、又笨重的行李到旅館。明明小費是要最後給的,但是你可以在到
  旅館,纔下車的時間,就對運行李的人說:
  “麻煩你小心一點運,等下我會好好謝你。”
  我曾經參加個旅行團,團裏有對老夫婦,每次住旅館,都被分配到“窗外景觀最好”的
  房間。當十幾天的旅行結束時,我開玩笑地問:“你們一定是事先就告訴領隊,會給他很多
  小費吧?所以運氣總能那麽好。”
  豈知老先生一笑:
  “我們沒說,否則是‘期約行賄’。但是,我們讓他感覺到了!”
  “感覺到?”
  “對!”老先生神秘他說:
  “教你一招,你可以在旅行纔開始,就當着領隊和導遊的面,給餐館服務生或司機小
  費。那些人明明是不必給小費的,你卻給,而且給得大方,看在心裏,就受用了!”
  可不是嗎?當一個人預期,甚至確定你會給予額外的奬勵時,當然會努力地表現。這對
  老夫婦的暗示法,誠然是極高的藝術。
  說到這兒,我也要舉個相反的例子,就是當對方根本不預期你的奬賞,甚至報酬時,所
  産生的問題。
  最常見的例子是,我們往往發現,請親戚幫忙做的事,不但不見得最好,還可能最差。
  同樣的,我們幫親戚做事,也常並不把事情擺在最優先。
  第一,是親戚,就算做壞了,也還是親戚。
  第二,是親戚,不好拿報酬,就算給,也不好意思收。
  問題是,人性基本上是相互的,當你有了以上的兩點假設,怎麽可能産生最好的效果?
  能及時交件,表現平平,已經不錯了。
  於是,我們經常會看見這樣的事:
  某人請親戚幫忙做事,拖拖拉拉、馬馬虎虎完成之後。某人很客氣地照樣付錢,親戚先
  推,某人硬給,說“哪兒能白做?一定要收。”
  最後,親戚收下了,某人則在背後大駡:
  “什麽親戚嘛!又貴又差。”
  他豈知,說不定那親戚也正後悔呢:
  “早知道會硬給我錢,而且一文不少,當初應該好好幫他做!”
  這種情況,中國人的社會最常發生。我們要好好檢討:原則、酬勞、賞罰,是不是應該
  跟人情分開來?所謂“情歸情、理歸理”,好話醜話都說在前面。
  這不再是個能猜來猜去的社會,而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社會。該講明的事,如果都能
  早早講明,事情會完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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