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建前三殿,英宗两登大宝
一场大火,毁了紫禁城的三大殿,也乱了大明朝,一个短命皇帝,一个少年天子,一个瓦剌虏君。午门觐见王的大臣不顾仪态,大打出手,在王面前,连毙三人。喜气洋洋的紫禁城第一次大婚又能怎样,在南宫胆战心惊地度过了8个春秋,梅开二度的明英宗的爱情在紫禁城中永远有一墙之隔。
紫禁城里的第一次大婚
明成祖朱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把都城安稳地落在了北京。不过可惜的是,1421年的一场大火将紫禁城中三座大殿付之一炬。也许是天显凶兆,在这场大火之后,接着的两个明皇帝都短命得很。明仁宗朱高炽即位10个月就告别了人世,明宣宗朱瞻基少年即位,但也只有10年就阖然长逝。无奈,只能将7岁的孩童朱祁镇推上皇位,史称明英宗,年号正统。他是个梅开二度的君王,明王朝的第六代及第八代皇帝。
7岁,在寻常百姓家的孩子来说,是正在街上与别的孩子玩闹、打架的时候。其实皇帝也不例外,谁能要求一个7岁大、乳臭未干的孩子有什么宏图大志、治国之道。小皇帝无非也是在一群太监宫女的前呼后拥下,在御花园里打打闹闹,他哪里懂得什么叫做"江山社稷"。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地位权力,这些小皇帝一诞生就拥有了,他不必考虑怎么去生活,这些都有人替他操心。生活无忧,伴随的是禁锢与束缚。比如像男欢女爱之类的私生活,就不是皇帝能随心所欲的。特别是皇后的选拔,更不是皇帝说了就算的。
明正统七年(1442年),英宗朱祁镇马上要16岁,是皇帝大婚的年纪。洞房花烛,又被称为"小登科",可见中国人对结婚的重视。《礼记·昏义》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既然如此,一场隆重的婚礼是不可或缺的,就算是普通百姓人家,结婚也要讲究个"六礼"齐全。从周朝开始,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定婚姻、执六礼。六礼有两种,一种是《礼记·王制》中所说,以"冠、婚、丧、祭、乡、相见"为"六礼";一种是《礼记·昏义》《唐律》和《明律》中规定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亲迎。
过了成年礼,也就是"冠",就要进行婚配了,整个结婚程序要严格按照"六礼"来进行,否则这段婚姻就有瑕疵,甚至失去效力。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男方要请媒人到女方家里提亲,得到应允后下达纳采。古人纳采之礼用的是雁,因为大雁总是出双入对且感情专一,表示忠贞。到了明清时候,提亲的纳采之礼花样繁多,其实无非就是要尽量显示出自家的繁盛之势。问名,无外乎是算算二人的生辰八字是否合适。二人命相合适后,男方就出礼表示订婚,称为纳吉。女方同意订婚之后,男方开始下聘礼,是为纳征。告期又称请期,就是男方将定好结婚的黄道吉日告知女方。这些琐碎的工序都完成后就要亲迎,男方将新娘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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