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类 春秋公羊傳註疏   》 僖公捲十(起元年,盡七年)       何休 He Xiu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據文公言即位。繼弒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稱子何?僖公者,閔公庶兄。據閔公繼子般,傳不言子。○弒,申志反。臣子一例也。僖公繼成君,閔公繼未逾年君。禮,諸侯臣諸父兄弟,以臣之繼君,猶子之繼父也,其服皆斬衰,故傳稱臣子一例。○衰,七雷反。
  齊師、宋師、曹師次於聶北,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據夏師救齊不言次。○聶,女涉反。
  [疏]註“據夏”至“言次”。
  ○解云:即下十八年“夏,師救齊”是也。
  
  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刺其救急舒緩,使至於亡,故錄之止次以起之。
  [疏]“不及事者何”。
  ○解云:正以次者,閒暇之名,而言不及事,似於義違,故執不知問。
  
  孰亡之?蓋狄滅之。以上有狄伐邢。
  [疏]註“以上有狄伐邢”者,解云:即莊三十二年鼕,“狄伐邢”者是。
  
  曷為不言狄滅之?據狄滅溫言滅。
  [疏]註“據狄滅溫言滅”者,解云:即下十年春。“狄滅溫。溫子奔衛”者是。
  
  為桓公諱也。曷為為桓公諱?據徐人取舒,晉滅夏陽,楚滅黃皆不諱。○為桓,於偽反,下“為桓”、“曷為”,並下註“為諱”、“為桓”、“為肉”、“為僖”皆同。夏,戶雅反。
  [疏]註“據徐人取舒”。解云:即下三年夏,“徐人取舒”者是也。
  ○註“晉滅夏陽”。解云:即下二年“虞師、晉師滅夏陽”是也。
  ○註“楚滅黃”。
  ○解云:即下十二年“夏,楚人滅黃”是也。然即彼三事,皆不為桓公諱者,取舒之下,何氏雲“不為桓諱者,刺其不救也”是也。今此實救,故為之諱耳。
  
  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桓公不能救,則桓公恥之。故以為諱,所以醇其能以治世自任而厚責之。
  [疏]“上無”至“方伯”。
  ○解云:“上無天子,下無方伯”,莊四年何氏雲“有而無益於治日無,猶《易》曰‘闃其無人’”者是也。
  ○註“以治出自任”者,猶言以天子治世為已任矣。
  
  曷為先言次,而後言救?據叔孫豹先言救。
  [疏]註“據叔”至“言救”。
  ○解云:即襄二十三年“秋,齊侯伐衛,遂伐晉。八月,叔孫豹帥師救晉,次於雍榆”是也。
  
  君也。叔孫豹,臣也。當先通君命,故先言救。今此先言次,知實諸侯。○君則其稱師何?不與諸侯專封也。故沒君文,但舉師而巳。○曷為不與?據狄滅之,為桓公諱。實與,不書所封歸是也。
  [疏]註“不書”至“是也”。
  ○解云:昭十三年秋,“蔡侯廬歸於蔡。陳侯吳歸於陳”,傳云“此皆滅國也,其言歸何?不與諸侯專封也”,彼註云“故使若有國自歸者也。名者,專受其封當誅”。然則彼經書所封歸,是不與楚專封,則知此經不書所封歸者,與齊桓專封明矣。若書所封歸,宜言邢侯歸於邢矣。
  
  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據實與也。
  [疏]“而文不與”。
  ○解云:連上句讀之。
  
  諸侯之義,不得專封也。此道大平製。○大,音泰。
  [疏]註“此道大平製”。
  ○解云:正以《春秋》作義,實與齊桓專封,而言諸侯之義,不得專封,故知是大平製也。
  
  諸侯之義不得專封,則其曰實與之何?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主書者,起文從實也。
  [疏]註“主書”至“實也”。
  ○解云:謂雖文不與,其義實與,故言起文從實也。
  
  夏,六月,邢遷於陳儀。遷者何?其意也。其意自欲遷,時邢創畏狄兵,更欲依險阻。○陳儀,《左氏》作“夷儀”。
  [疏]“遷者何”。
  ○解云:欲言自遷,實齊遷之;欲言齊遷,而作自遷之文,故執不知問。
  
  遷之者何?非其意也。謂宋人遷宿也。書者,譏之也。王者封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貢賦者均,在德不在險,其後為衛所滅是也。遷例大國月,重煩勞也;小國時,此小國月者,霸者所助城,故與大國同。
  [疏]註“謂宋人遷宿也”。
  ○解云:即莊十年“三月,宋人遷宿”是也。案彼傳云“遷之者何?不通也。以地還之也”。今又發之者,正以此有自遷之文,故取此對之也。
  ○註“王者”至“土中”。
  ○解云:謂各處其土中,不謂據天下。
  ○註“其後”至“是也”。
  ○解云:即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年,衛侯毀滅邢”是也。
  ○註“遷例大國月”。
  ○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十有二月,衛遷於帝丘”之屬是也。
  ○註“小國時”。
  ○解云:即昭九年春,“許遷於夷”之屬是也。
  
  齊師、宋師、曹師城邢。此一事也,曷為復言齊師、宋師、曹師?據首戴前目而後凡。○復,言扶又反,下同。
  [疏]註“據首”至“後凡”。
  ○解云:即下五年夏,“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戴”,“秋,八月,諸侯盟於首戴”是也。
  
  不復言師,則無以知其為一事也。言諸師,則嫌與首戴同,嫌實師;言諸侯,則嫌與緣陵同;嫌歸聞其遷,更與諸侯來城之,未必反故入也,故順上文,則知桓公宿留城之為一事也。
  [疏]註“言諸師”至“實師”。
  ○解云:首戴之會,歷序齊師、宋公之屬,下文總道諸侯,更是實諸侯。今此亦上歷序齊師之屬,若下文直總言諸師,則與首戴同,嫌是實師,非必齊侯、宋公等,是以得序之,以順上文也。
  ○註“言諸侯”至“入也”。
  ○解云:即下十三年“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鹹”,十四年“春,諸侯城緣陵”是。時會諸侯,各自還國,至十四年春更來城之,故此復註云“言諸侯,則嫌與緣陵同;嫌歸聞其遷,更與諸侯來城之,未必反故人也”。
  ○註“故順”至“事也”。
  ○解云:宿,音須就反。留,音盧胄反。案十四年《穀梁傳》曰“其曰諸侯,散辭也”,范氏雲“直曰諸侯,無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無總一之者,非伯者所製,故曰散辭”;傳又曰“聚而曰散,何也”,范氏雲“據言諸侯城,則是聚”;傳又云“諸侯城,有散辭也,桓德衰矣”,范氏雲“言諸侯城,則非伯者之為可知也。齊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諸侯盟於葵丘,即散,何以美之”,於義《穀梁》為短。然則何氏彼處廢《穀梁》不聽為散辭,而此所引似作散辭者,何氏之意,直以言諸侯者,見桓德衰,待諸侯然後能城之,故嫌《穀梁》以為散辭耳。今此註正道緣陵之諸侯,十三年鹹之會各自歸國,十四年復來城之,仍自不道十四年諸侯為散辭矣。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於夷,齊人以歸。夷者何?齊地也。齊地,則其言齊人以歸何?據從國中歸不當書,邾婁人執鄫子,不書以歸是也。○鄫,似陵反。
  [疏]“夷者何”。解云:夫人之薨,例不言地,今言於夷,故執不知問。
  ○註“邾婁”至“是也”。
  ○解云:即下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婁人盟於曹南。鄫子會盟於邾婁”,已酉,邾婁人執鄫子用之”是。
  
  夫人薨於夷,則齊人以歸。夫人所以薨於夷者,齊人以歸至夷。夫人薨於夷,則齊人曷為以歸?據上說夫人薨於夷者,齊人以歸至夷也。齊人曷為故以歸至於夷。桓公召而縊殺之。先言薨,後言以歸,而不言喪者,起桓公召夫人於邾婁,歸殺之於夷,因為內諱恥,使若夫人自薨於夷,然後齊人以歸者也。主書者,從內不絶錄,因見桓公行霸王,誅不阿親親,疾夫人淫泆二叔,殺二嗣子,而殺之。○縊,一賜反,一本作“搤”,於革反。見,賢遍反。泆,音逸。
  [疏]註“主書”至“殺之”。
  ○解云:即閔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孫於邾婁”,註云“不如文薑於出奔貶之者,為內臣子明其義,不得以子絶母”者是。
  
  楚人伐鄭。楚稱人者,為僖公諱與夷狄交婚,故進使若中國,又明嫁聚當慕賢者。
  [疏]註“楚稱人者”。
  ○解云:欲對莊二十八年“秋,荊伐鄭”之經也。
  ○註“為僖”至“交婚”。
  ○解云:即下八年“秋,七月,禘於大廟,用緻夫人”,傳云“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譏以妾為妻也。其言以妾為妻奈何?蓋脅於齊媵女之先至者也”,彼註云“僖公本聘楚女為嫡,齊女為媵。齊先緻其女,脅僖公使用為嫡,故從父母辭言緻。不書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齊先緻其女,然後脅魯使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廢,故皆不得以夫人至書也”者,是其與夷狄交婚之事。
  ○註“故進使若中國”。
  ○解云:正以稱人為楚進稱故也。
  
  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婁人於朾。月者,危公會霸者而與邾婁有辨也。不從有夫人喪出會惡之者,不如危重也。○朾,敕貞反,又他丁反,《左氏》作“檉”。惡之,烏路反,下同。
  [疏]“八月”至“於朾”。
  ○解云:朾字,《左氏》作“檉”,亦有作“朾”字。
  ○註“月者”至“辨也”。
  ○解云:正以月非大信辭故也。知與邾婁有辨者,即下文“公敗邾婁師於纓”是也。既出尊者之側而有私爭,故危之。
  
  九月,公敗邾婁師於纓。有夫人喪,不惡親用兵者,時怨邾婁人以夫人與齊,於喪事無薄故也。○於纓,《左氏》作“偃”。
  [疏]“九月公敗”至“於纓”。
  ○解云:《左氏》作“偃”字。
  ○註“有夫”至“故也”。
  ○解云:正以僖三十三年“晉人及薑戎敗秦於殽”下,傳云“襄公親之,則其稱人何?貶。曷為貶?君在乎殯而用師,危不得葬也”。然則彼背殯用兵,眨而危之,今此經云“九月,公敗邾婁師於纓”,與莊十年“春,王正月,公敗齊師於長勺”,夏六月,“公敗宋師於乘丘”之屬無異者,時於喪事無薄故也。然則公敗邾婁者,為哀薑復讎也。若然,案莊九年“及齊師戰於乾時”,亦是為桓公復讎於齊,經不言公,此言公者,彼傳云“此復讎於大國,曷為使微者?公也。公則曷為不言公?不與公復讎也。曷為不與公復讎?復讎者在下也”,註云“時實為不能納子糾伐齊,諸大夫以為不如以復讎伐之,於是以復讎伐之,非誠心至意,故不與也”。然則此言公者,本出公意故也。
  
  鼕,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犁,獲莒挐。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大季子之獲也。何大乎季子之獲?據獲人當坐。○於犁,力知反,又力兮反,《左氏》作“酈”。莒挐,女居反,一音女加反;一本作“茹”音同。
  [疏]“莒挐者何”。
  ○解云:欲言莒君,經不稱子;欲言大夫,莒無大夫,故執不知問。
  
  季子治內難以正,謂拒慶父。○內難,乃旦反,下同。禦外難以正。其禦外難以正奈何?公子慶父弒閔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納。卻,反捨於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請。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則殺矣。”義不可見賊而不殺。
  [疏]“將由乎齊”。
  ○解云:欲從齊而自安矣。○“捨於汶水之上”。
  ○解云:舊本皆作“洛”,誤也。何者?今齊魯之間有汶無洛也。
  
  奚斯不忍反命於慶父,自南涘,涘,水涯。涘,音俟。○北面而哭。時慶父自汶水之北。慶父聞之曰:“嘻!嘻,發痛語首之聲。○嘻,許其反。
  [疏]註“嘻發”至“之聲”。解云:謂發心自痛傷,而以嘻為語之首也。此奚斯之聲也。諾已。”諾已,皆自畢語。
  
  [疏]註“諾巳,皆自畢語”。
  ○解云:猶似今人云休,一生罷去已,自畢竟之辭,故云自畢語矣。畢作“卑”字,誤耳。
  
  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輈經而死。輈,小車轅,冀州以北名之雲爾。○輈,音竹由反,車轅也。
  [疏]“於是”至“而死”。
  ○解云:鄭氏雲“慶父輈死”者,正取此文。
  
  莒人聞之曰:“吾巳得子之賊矣。”以求賂乎魯,魯時雖緩追,猶外購求之。○購,古豆反。魯人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故與季子獲之。季子待之以偏戰。傳云爾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
  [疏]註“傳云”至“之道”。
  ○解云:此待之以偏戰者,即經書敗文是也。敗者,內戰文耳。莒人可忿,而能結日偏戰。偏戰,是其不加暴之義,故得君子之道。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夫人何以不稱姜氏?據薨於夷稱姜氏。經有氏,不但問不稱薑,並言氏者,嫌據夫人婦薑,欲使去氏。○去,起呂反。
  [疏]註“經有”至“去氏”。
  ○解云:夫人婦薑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婦薑至自齊”是也。
  
  貶,曷為貶?據薨於夷不貶。與弒公也。與慶父共弒閔公。○與殺,音預,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註“與慶”至“閔公”。
  ○解云:不言子般者,據成君言之,省文。
  
  然則曷為不於弒焉貶?據酖牙於卒時貶。
  [疏]註“據酖”至“時貶”。
  ○解云:即莊三十二年“公子牙卒”,傳云“何以不稱弟?殺也”是。傳言殺者,言由其見殺貶之矣。
  
  貶必於重者,莫重乎其以喪至也。刑人於市,與衆棄之,故必於臣子集迎之時貶之。所以明誅得其罪,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禮治其喪也。貶置氏者,殺子差輕於殺夫,別逆順也。緻者,從書薨,以常文錄之。言自齊者,順上以歸文。○差,初賣反,又初佳反。別,彼列反。
  [疏]註“刑人”至“棄之”。解云:《禮記》文。
  ○註“所以”至“喪也”。
  ○解云:季子之逸慶父,齊桓之討哀薑,二義相違,而皆善之者,誅不闢親。王者之道,親親相隱,古今通式。然則齊桓之討哀薑,得伯者之義;季子之縱慶父,因獄有所歸,遂申親親之恩,義各有途,不可為難矣。
  ○註“貶置氏者”。
  ○解云:謂貶而置其氏矣。○“殺子”至“順也”。
  ○解云:言殺子差輕於殺夫者,欲道莊元年“夫人孫於齊”,姜氏並去者,正猶殺夫罪重故也。言別逆順者,言殺夫之逆,甚於殺子,二事相對而言之,不謂哀薑殺子得為順,是以晉侯、宋公殺世子,皆直稱君而甚之。
  ○註“緻者”至“錄之”。
  ○解云:謂不書殺而書薨作常文,是以於歸亦作常文錄之。若公之喪至自齊,至自乾侯之屬。
  ○註“言自”至“歸文”。
  ○解云:其實從夷來,而言至自齊,正以上文雲“薨於夷,齊人以歸”,故言至自齊順之。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之?據內城不月,故問之。
  [疏]註“據內”至“問之”。
  ○解云:內城不月者,即隱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鼕,“城西郛”之屬是也。其內城有在日月下者,皆不蒙日月。
  
  城衛也。曷為不言城衛?據無遷文以言城,故當言城衛。
  [疏]註“據無”至“城衛”。
  ○解云:舊本“曷為”之下,有“不言”二字,今無者,脫也。言以前之經,未有遷衛於楚丘之文,今此城之,固當言城衛,不應言城楚丘,故難之。固字亦有作“故”字者,言由是之故,當言城衛。
  
  滅也。孰滅之?蓋狄滅之。以上有狄入衛。
  [疏]“滅也”。
  ○解云:言正由是時衛國巳滅,故不得言衛矣。
  ○註“以上有狄入衛”。
  ○解云:即閔二年鼕,“狄入衛”是也。
  
  曷為不言狄滅之?為桓公諱也。曷為為桓公諱?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桓公不能救,則桓公恥之也。然則孰城之?據不出主名,見桓公德優不待之,又不獨書齊,實諸侯也。○為桓,於偽反,下“為桓”、“曷為”、註“深為”同。見桓,賢遍反,下傳“荀息見”並註同。桓公城之。曷為不言桓公城之?不與諸侯專封也。曷為不與?實與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諸侯之義,不得專封。諸侯之義不得專封,則其曰實與之何?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復發傳者,君子樂道人之善也。不係衛者,明去衛而國楚丘,起其遷也。不書遷與救次者,深為桓公諱。使若始時尚倉卒有所救,其後晏然無幹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責之。主書者,起文從實也。○復,扶又反。卒,寸忽反。
  [疏]註“不係”至“遷也”。
  ○解云:欲决襄十年鼕“戍鄭虎牢”,係鄭矣。
  ○註“不書”至“責之”。
  ○解云:正决元年經“次於聶北,救邢”,“邢遷於陳儀”之文。
  ○註“主書”至“實也”。
  ○解云:謂經文雖不與,當從其實理而與之。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薑。哀薑者何?莊公之夫人也。誅當絶,不當以夫人禮書葬。書葬者,正齊桓討賊,闢責內讎齊。
  [疏]“哀薑者何”。
  ○解云:欲言其妾,經書小君;欲言適妻,與夫別謚,故執不知問。
  ○註“誅當”至“讎齊”。
  ○解云:即元年“夫人氏之喪”不言薑者,是其誅文也。上既誅之,即當合絶,不以夫人之禮書葬,而書葬者,欲正齊桓討得其賊故也。而言闢責內讎齊者,《公羊》之例,君弒賊不討,不書其君葬,責臣子不討賊,令君喪無所係矣。今若不書葬,即似責魯臣子不討齊桓,故言正齊桓討賊,闢責內讎齊耳。
  
  虞師、晉師滅夏陽。虞,微國也,曷為序乎大國之上?據稱師有加文,知不主會。○夏陽,《左氏》作“下陽”。
  [疏]註“據稱”至“主會”。
  ○解云:即隱五年秋,“邾婁人、鄭人伐宋”,註云“邾婁小國,序上者,主會也”。然則邾婁小國,稱人無加文,而得序於鄭上者,正由主會故也。今虞為小國而得稱師,是有加文,則知序於晉上者,不為主會。既不為主會,而在大國之上,故難之。知稱師為加文者,正以小國例不得稱師。其稱師者,乃是大國將卑師衆之稱故也。
  
  使虞首惡也。曷為使虞首惡?據楚人、巴人滅庸不使邑首惡。
  [疏]註“據楚人”至“首惡”。
  ○解云:即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滅庸”是。案彼經有秦人,而不言之者,直取巴為小國,不序在上之意,故省文。
  
  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賂奈何?獻公朝諸大夫而問焉,曰:“寡人夜者寢而不寐,其意也何?”諸大夫有進對者曰:“寢不安與?其諸侍禦有不在側者與?”獻公不應。荀息進曰:“虞郭見與?猶曰:虞郭豈見於君之心乎?荀息素知獻公欲伐此二國,故云爾。○安與,音餘,下“者與”、“見與”同。應,應對之應。郭,音虢,又如字,註及下同。
  [疏]“寢不”至“者與”。
  ○解云:言直置寢自不安與?為侍禦之人有不在側者與?其諸,蓋為辭矣。故桓六年傳云“公羊子曰‘其諸以病桓與’”,彼註云“其諸,辭也”。則知《論語》雲“其諸異乎人之求之歟者”者,諸亦為辭矣。
  
  獻公揖而進之,以手通指曰揖。
  [疏]註“以手通指曰揖”。
  ○解云:蓋謂揖而招之,言用拱揖,並招引近巳,若文七年傳云“眣晉大夫使與公盟”,彼註云“以目通指曰眣”。眣,大結反,又醜乙反。
  
  遂與之入而謀曰:“吾欲攻郭,則虞救之;攻虞,則郭救之,如之何?原與子慮之。”荀息對曰:“君若用臣之謀,則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爾,君何憂焉?”獻公曰:“然則奈何?”荀息曰:“請以屈産之乘,屈産,出名馬之地。乘,備駟也。○屈,貝物反。之乘,繩證反,註及下同。
  [疏]註“屈産”至“駟也”。
  ○解云:謂屈産為地名,不似服氏謂産為産生也。
  
  與垂棘之白璧,垂棘,出美玉之地。玉以尚白為美。○棘,一本作“蕀”音同。往,必可得也。則寶出之內藏,藏之外府;如虞可得,猶外府藏也。○內藏,纔浪反,註同。
  [疏]註“如虞”至“藏也”。解云:本藏下有“之”字。
  
  馬出之內廄,係之外廄爾,君何喪焉?獻公曰:“諾。雖然,宮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宮之奇,知則知矣,君欲言其知,實知也。○廄,九又反。喪,息浪反。知則,音智,下及註同。雖然,虞公貪而好寶,見寶,必不從其言。請終以往。”於是終以往。虞公見寶,許諾。宮之奇果諫:“記曰:‘唇亡則齒寒。’記,史記也。○好,呼報反。
  [疏]“虞公貪而好寶”。
  ○解云:謂立性貪賄,於寶甚也。○“請終以往”。
  ○解云:請君終竟賫寶馬以往,不欲令其難之。
  
  虞郭之相救,非相為賜。賜,猶惠也。則晉今日取郭,而明日虞從而亡爾,君請勿許也。”虞公不從其言,終假之道以取郭。明郭非虞不滅,虞當坐滅人。
  [疏]註“明郭”至“滅人”。
  ○解云:欲道序虞於晉上,令其首惡之義也。
  
  還,四年,反取虞。還復往,故言反。
  [疏]“還,四年,反取虞”。
  ○解云:言晉人滅郭還歸,其四年反往滅虞矣。
  
  虞公抱寶牽馬而至,荀息見曰:“臣之謀何如?”獻公曰:“子之謀則巳行矣,寶則吾寶也,雖然,吾馬之齒亦巳長矣。”蓋戲之也。以馬齒長戲之,喻荀息之年老。傳極道此者,以終荀息、宮之奇言,且以為戒,又惡獻公不仁,以滅人為戲謔也。晉至此乃見者,著晉、楚俱大國,後治同姓也。以滅人見義者,比楚先治大惡,親疏之別。○牽馬,本又作“掔”,音同。巳長,丁丈反,註同。惡,烏路反。謔,許略反。別,彼列反。
  [疏]註“以馬”至“謔也”。
  ○解云:言雖有謀,年老必昏耄不任使,故言,蓋戲之。
  ○註“晉至”至“姓也”。
  ○解云:即莊十年“秋,九月,荊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是先書楚小惡而治之也。以前不見晉之小惡者,後治同姓故也。
  ○註“以滅”至“之別”。
  ○解云:以前楚滅穀、鄧不書之,而先書此晉滅夏陽者,先治同姓之大惡,欲見骨肉之親,大則誅,小則隱,故言親疏之別耳。
  
  夏陽者何?郭之邑也。曷為不係於郭?國之也。曷為國之?君存焉爾。
  [疏]“夏陽者”。
  ○解云:欲言是國,天下未有;欲言是邑,而不係國,故執不知問。
  
  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澤。江人、黃人者何?遠國之辭也。桓公德盛,不嫌使微者,知以遠國辭稱人。○貫澤,古亂反,二傳無“澤”字。
  [疏]“江人、黃人者何”。
  ○解云:欲言是君,經不稱子;欲言微者,得敵齊侯,故執不知問。
  
  遠國至矣,則中國曷為獨言齊、宋至爾?大國言齊、宋,遠國言江、黃,則以其餘為莫敢不至也。晉、大於宋,不序晉、而序宋者,時實晉、楚之君不至,君子成人之美,故褒益以為遍至之辭,所以奬夫霸功而勉盛德也。江、黃附從霸者當進,不進者,方為徧至之辭。○徧至,音遍,下同。
  [疏]註“江黃”至“進者”。
  ○解云:怪其不稱爵矣。
  ○註“方為徧至之辭”。
  ○解云:言方為徧至之辭,故直以遠國辭稱人,若進而稱爵,無以見徧至之義。
  
  鼕,十月,不雨。何以書?記異也。說與前同。
  [疏]註“說與前同”。
  ○解云:即莊三十一年“鼕,不雨”,傳云“何以書?記異也”,彼註云“京房《易傳》曰:‘旱異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祿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陽雖不施,而陰道獨行,以成萬物也’。先是比築三臺,慶牙專政之應”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罰耳,故言說與前同。
  
  楚人侵鄭。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何以書?記異也。太平一月不雨即書,《春秋》亂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為異,當滿一時乃書。一月書者,時僖公得立,欣喜不恤庶衆,比緻三年,即能退闢正殿,飭過求巳,循省百官,放佞臣郭都等,理冤獄四百餘人,精誠感天,不雩而得澍雨,故一月即書,善其應變改政。旱不從上發傳者,著人事之備積於是。○太平,音泰。飭過,音敕,下同。冤,於元反。澍,之樹反。其應,應對之應,後災祥之應皆放此。
  [疏]註“太平”至“即書”。
  ○解云:正以大平之時,陰陽和調,若一用不雨,足以為異,故知然也。
  ○註“當滿”至“即書”。
  ○解云:即莊三十一年多不雨,傳云“何以書?記異”是也。
  ○註“比緻三年”。
  ○解云:即上二年“鼕,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
  ○註“即能”至“澍雨”。
  ○解云:皆《感精符》文。
  ○註“故一月即書”。
  ○解云:即去年“十月,不雨”,今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
  ○註“不從上發傳”。
  ○解云:即上二年“十月,不雨”之下,巳發雲“何以書?記異也”,今不從其例,而又發之者,欲著人事之備積於是故也。
  
  徐人取舒。其言取之何?據國言滅。
  [疏]註“據國言滅”。
  ○解云:即莊十年“齊師滅譚”,十三年“齊人滅遂”之屬是也。
  
  《易》也。易者,猶無守禦之備。不為桓諱者,剌其不救也。○易,以豉反,註同。為,於偽反。
  [疏]註“不為”至“救也”。解云:决上元年二年狄滅邢、衛,皆為桓公諱,下書其滅也。
  
  六月,雨。其言六月雨何?據上得雨不書。
  [疏]註“據上得雨不書”。
  ○解云:即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三年二月、三月、五月之屬,皆不書不雨,是其得雨故也。
  
  上雨而不甚也。所以詳錄賢君精誠之應也。僖公飭過求巳,六月澍雨;宣公復古行中,其年穀大豐,明天人相與報應之際,不可不察其意。
  [疏]註“宣公”至“大豐”。
  ○解云:謂宣十五年“初稅畝”,其鼕蝝生,宣公受過變寤,明年復古行中,十六年“鼕,大有年”是也。
  ○註“明天”至“其意”。
  ○解云:謂人行德,天報之福;人行惡,天報之禍,兩令相及,故言之際矣。
  
  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於陽穀。此大會也,曷為末言爾?末者,淺耳,但言會,不言盟。據貫澤言盟。
  [疏]“此大會也,曷為末言爾”。
  ○解云:上二年“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澤”,傳云“大國言齊、宋,遠國言江、黃,則以其餘為莫敢不至也”。此經亦書“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故弟子言“此大會也”以難之。
  ○註“據貫澤言盟”者。
  ○解云:謂貫澤亦大會言盟,故據之。
  
  桓公曰:“無障𠔌,無障斷川𠔌,專水利也。水註川曰溪,註溪曰𠔌。○障,之亮反,一音章,註同。斷,丁管反。溪,口兮反。
  [疏]註“水註”至“曰𠔌”。
  ○解云:《釋水》文。李巡雲“水出於山入於川為谿,水相屬曰𠔌”是。
  
  無貯粟,有無當相通。○貯,中呂反。無易樹子,樹立本正,辭無易本正當立之子。無以妾為妻。此四者,皆時人所患。時桓公功德隆盛,諸侯鹹曰:“無言不從,曷為用盟哉!”故告誓而巳。
  鼕,公子友如齊莅盟。莅盟者何?往盟乎彼也。猶曰往盟於齊。莅,臨也。時國齊都盟,主國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魯,故言莅以見王義,使若王者遣使臨諸侯盟,飭以法度。○莅,音利,又音類,註同。以見,賢遍反,下同。遣使,所吏反。
  [疏]“莅盟者何”。
  ○解云:欲言誓盟,例不言莅;欲言非盟,而書盟見經,故執不知問。
  
  其言來盟者何?來盟於我也。此亦因魯都以見王義,使若來之京師盟,白事於王,不加莅者,來就魯,魯巳尊矣。
  [疏]“來盟者何”。
  ○解云:即文十五年春,“宋司馬華孫來盟”;宣七年“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之屬是也。但此經既有莅盟之文,故引來盟以對之。
  ○註“不加”至“尊矣”。
  ○解云:正以上經言莅者,見尊魯為王之義。今此來盟者,巳是就魯之文,足見尊魯矣,何勞言莅以見之乎?若其加莅,宜直雲莅孫良夫盟也。
  
  楚人伐鄭。
  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潰者何?下叛上也。國曰潰,邑曰叛。不與諸侯潰之為文,重出蔡者,侵為加蔡舉,潰為惡蔡錄,義各異也。月者,善義兵也。潰例月,叛例時。○蔡潰,戶內反,下及註同。重,直用反。惡蔡,烏路反,下“惡其專”並六年註同。
  [疏]“潰者何”。
  ○解云:侵者淺辭,潰者深辭,二者並書,故執不知問。○“國曰潰”。
  ○解云:即此及文三年春正月“瀋潰”之屬是也。○“邑曰叛”。
  ○解云:即襄二十六年“衛孫林父入於戚以叛”;定十三年“秋,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鼕,晉荀寅”等,“入於朝歌以叛”之屬是也。
  ○註“月者,善義兵”。
  ○解云:正以侵伐例時故也。
  ○註“潰例月”。
  ○解云:即此經書正月,文三年“瀋潰”書正月是也。成九年經云“庚申,莒潰”,彼註云“日者,錄責中國無信,同盟不能相救,至為夷狄所潰”是也。
  ○註“叛例時”。
  ○解云:即晉趙鞅書秋,荀寅書鼕之屬是也。
  
  遂伐楚,次於陘。其言次於陘何?據召陵侵楚不言次,來盟不言陘。○陘,音刑。召陵,上照反,下文同。
  [疏]註“據召”至“言次”。
  ○解云:即定四年“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巳下“於召陵,侵楚”是也。
  ○註“來盟不言陘”。
  ○解云:即下文夏“楚屈完來盟於召陵”是也。
  
  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時楚強大,卒暴徵之,則多傷士衆。桓公先犯其與國,臨蔡,蔡潰,兵精威行,乃推以伐楚,楚懼,然後使屈完來受盟,脩臣子之職,不頓兵血刃,以文德優柔服之,故詳錄其止次待之,善其重愛民命,生事有漸,故敏則有功。○屈,居勿反。卒,寸忽反。
  [疏]註“善其”至“有功”。
  ○解云:言“上事有漸”者,即先犯於蔡,乃遂伐楚是也。言敏則有功者,敏,審也。言舉事敏審則有成功矣。
  
  夏,許男新臣卒。不言卒師者,桓公師無危。不月者,為下盟,去月方見大信。○為,於偽反,下“為桓公”同。去,起呂反。見,賢遍反。
  [疏]註“不言”至“無危”。
  ○解云:决成十三年“曹伯廬卒於師”之屬,皆以其有危,故言於師矣。
  ○註“不月”至“大信”。解云:正以莊二十三年“鼕,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然則許與曹等,而不月者,若會盟之例,大信者時,若不去月,恐其盟不為大信故也。
  
  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稱使?據陳侯使袁僑如會。○僑,其驕反,一本作“驕”,音同。
  [疏]“屈完者何”。
  ○解云:欲言楚子,經不書爵;欲言大夫,文不言使,故執不知問。
  ○註“據陳”至“如會”。
  ○解云:即襄三年“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巳下,“同盟於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是也。
  
  尊屈完也。曷為尊屈完?據陳侯使袁僑如會,不尊之。以當桓公也。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
  [疏]註“增倍”至“其君”。
  ○解云:倍,讀如陪益之陪矣。
  ○註“以醇”至“事也”。
  ○解云:即下傳云“桓公救中國而攘夷狄,卒怗荊,以此為王者之事也”。
  
  其言盟於師,盟於召陵何?據戊寅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不舉會與地。
  [疏]註“據戊寅”至“與地”。
  ○解云:在襄三年夏也。彼經不言陳袁僑來盟於會,盟於雞澤,與此異,故難之。
  
  師在召陵也。時喜得屈完來服於陘,即退次召陵,與之盟,故言盟於師,盟於召陵。師在召陵,則曷為再言盟?據齊侯使國佐如師,已酉,及國佐盟於袁婁,俱從地,不再言盟。
  [疏]註“據齊”至“言盟”。解云:在成二年秋。言俱從地者,謂國佐從晉於袁婁也。喜服楚也。孔子曰:“書之重,辭之復,嗚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重,直用反,又直容反。之復,扶又反,年末“乃復”同,又音福。
  
  [疏]註“孔子曰”至“美者焉”。
  ○解云:《春秋說》文。
  
  何言乎喜服楚?據服蔡無喜文。
  [疏]註“據服蔡無喜文”。解云:即上“侵蔡,蔡潰”是也。
  
  楚有王者則後服,桓公行霸,至是乃服楚。無王者則先叛。桓公不脩其師,先叛盟是也。
  [疏]註“桓公”至“是也”。
  ○解云:即下經云“八月,公至自伐楚”,傳云“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彼註云“為桓公不脩其師,而執濤塗故也”者是。
  
  夷狄也,而亟病中國。數侵滅中國。○亟,去冀反。數,音朔。
  [疏]註“數侵滅中國”。
  ○解云:即莊二十八年“秋,荊伐鄭”者,是其數侵中國之文。其數滅中國者,即滅鄧、穀之屬是也。而經不書者,後治夷狄故也。
  
  南夷與北狄交,南夷,謂楚滅鄧、穀,伐蔡、鄭。北夷,謂狄滅邢、衛,至於溫,交亂中國。
  [疏]註“南夷”至“蔡鄭”。
  ○解云:楚滅鄧、穀不書,而此言者,正以上桓七年“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傳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故知之。伐蔡、鄭者,謂蔡、鄭服從楚,即上經齊侯“侵蔡、蔡潰”,“遂伐楚”者,蓋是蔡為楚之屬矣。其鄭為楚屬者,蓋見莊十五年“鄭人侵宋”,十六年“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之文也,何者?莊十五年時,正是桓公為霸,宋為齊屬而鄭侵之,豈不從楚故也?莊十六年齊人助宋伐之,豈不怒乎其從楚而侵宋也?蓋於時鄭人又服於齊,是以十六年“秋,荊伐鄭”,故此作註云蔡、鄭矣。
  ○註“北夷”至“中國”。
  ○解云:狄滅邢、衛,在閔元年、二年。狄滅溫,在僖十年。溫言至於者,以其在後,故言至於,僖十年文滅溫也。或者溫是圻內之國,去京師近,故言至於矣。
  
  中國不絶若綫。綫,縫帛縷。以喻微也。○綫,思賤反。桓公救中國,存邢、衛是也。而攘夷狄,攘,卻也。北伐山戎是也。○攘,如羊反,卻也。卒怗荊,卒,盡也。怗,服也。荊,楚也。○怗,他協反,一本作“貼”,服也。劉兆同,《廣雅》雲“靜也”,《玉篇》又丁簟反,一本作“拈”,或音章貶反。以此為王者之事也。言桓公先治其國以及諸夏,治諸夏以及夷狄,如王者為之,故云爾。其言來何?據陳袁僑如會不言來。與桓為主也。以從內文,知與桓公為天下霸主。前此者有事矣,謂城邢、衛是也。
  [疏]註“謂城邢,衛是也”。
  ○解云:即上元年夏六月,“齊師、宋師、曹師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城衛也”是。
  
  後此者有事矣。謂城緣陵是也。
  [疏]註“謂城緣陵是也”。
  ○解云:即下十四年“春,諸侯城緣陵”是也。
  
  則曷為獨於此焉?與桓公為主,序績也。序,次也。績,功也。纍次桓公之功德,莫大於服楚,明德及強夷最為盛。
  齊人執陳袁濤塗。濤塗之罪何?闢軍之道也。其闢軍之道奈何?濤塗謂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濱,涯也。順海涯而東也。東夷,吳也。從召陵東歸,不經陳,而趨近海道,多廣澤水草,軍所便也。○濤,徒刀反。闢,匹亦反,又音避,下同。濱,音賓。涯,五佳反。近,附近之近。便,婢面反。
  [疏]註“而趨近海道”。
  ○解云:趨猶鄉也,謂鄉近海之道也。
  
  桓公曰:“諾。”於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於沛澤之中。草棘曰沛,漸洳曰澤。○沛澤,音貝,又普貝反,草棘曰沛,斬洳曰澤。斬,子廉反。洳,人庶反。
  [疏]註“草棘”至“曰澤”者。解云:《爾雅》無文也。
  
  顧而執濤塗。時濤塗與桓公俱行。執者曷為或稱侯,或稱人?稱侯而執者,伯討也;言有罪,方伯所宜討。
  [疏]“執者曷為或稱侯”。
  ○解云:即下二十八年“晉侯執曹伯畀宋人”,成十五年“晉侯執曹伯歸之於京師”之屬是也。
  
  稱人而執者,非伯討也。此執有罪,何以不得為伯討?古者周公,東徵則西國怨,西徵則東國怨。此道黜陟之時也。《詩》雲:“周公東徵,四國是皇。”
  [疏]註“此道”至“時也”。解云:正以諸典不見周公西討之文故也。
  
  桓公假塗於陳而伐楚,則陳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師不正故也。故令濤塗有此言。○令,力呈反。不脩其師而執濤塗,古人之討,則不然也。以己所招而反執人,古人所不為也。凡書執者,惡其專執。
  [疏]註“凡書”至“專執”。
  ○解云:言雖有罪,方伯所宜討,要須白天子,乃可執之。
  
  秋,及江人、黃人伐陳。
  八月,公至自伐楚。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為桓公不脩其師,而執濤塗故也。月者,凡公出滿二時月,危公之久。
  [疏]“秋及”至“伐陳”。
  ○解云:內之微者矣。○“楚巳”至“緻伐”。
  ○解云:莊六年傳云“得意緻會,不得意緻伐”。今此楚巳服而致伐,故難之。
  ○註“凡公”至“之久”。
  ○解云:即此僖公春去秋乃還,而云“八月,公至自伐楚”;又襄二十八年鼕,“公如楚”;二十九年“夏,五月,公至自楚”之屬,皆是危而久之。久字亦有作“之”字者。案莊五年“鼕,公會齊人”巳下“伐衛”,至六年“秋,公至自伐衛”,兵歷四時而不月者,彼註云“久不月者,不與伐天子也,故不為危錄之”者是。
  
  葬許繆公。得卒葬於所傳聞世者,許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後。○傳,丈專反。
  [疏]註“得卒”至“曹後”。
  ○解云:所傳聞之世,微國卒葬例不錄之。今許得書葬,故須註解也,何者?正以曹、許雖非大國,亦非微,故得錄見也。知許大小次曹後者,案僖五年夏,“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戴”,許在曹上者,正是會盟之序,皆是主會次之,非孔子之意,未必得其正,故何氏不以為妨矣。若然,案昭十二年傳云“《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彼註云“唯齊桓、晉文,會能以德優劣、國大小相次序”;傳文雲“其會則主會者為之也”,彼註云“非齊桓、晉文,則如主會者為之,雖優劣大小相越,不改更信史也”;又云“其詞則有罪焉爾”,彼註云“丘,孔子名。其貶絶譏剌之辭有所失者,是丘之罪”。然則首戴之會,正是齊桓為伯之,時而云許在曹上,皆是主會者次之,未必得其正者,案下五年之會註云“世子所以會者,時桓公德衰,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義”。然則桓公德衰,故曹在許下,仍自不妨小於曹,則知昭十二年傳云“其序,則齊桓、晉文”者,據其盛時大叛言耳。
  
  鼕,十有二月,公孫慈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月者,剌桓公不脩其師,因見患誑,不內自責,乃復加人以罪。○慈,《左氏》作“茲”。“誑”,九況反。
  [疏]註“月者”至“以罪”。○稱雲:正以侵伐例時,今此書月,故須註解也。言因見患誑者,言因是不脩其師之故,而為陳之所苦患,遂為所調誑矣
  
  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曷為直稱晉侯以殺?據鄭殺其大夫申侯稱國也。續問以殺者,問殺所稱例爾,非謂晉侯不當稱國爵也。
  [疏]註“據鄭”至“例爾”。
  ○解云:即不七年夏,“鄭殺其大夫申侯”是也。
  ○註“非謂”至“爵也”。
  ○解云:若直問曷為直稱晉侯,即嫌時不合稱晉侯,傳須雲以殺,明其但怪何故稱晉侯以殺耳。
  
  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甚之者,甚惡殺親親也。《春秋》公子貫於先君,唯世子與母弟以今君錄,親親也。今捨國體直稱君,知以親親責之。○捨,音捨。
  [疏]註“今捨國體”。
  ○解云:謂不直言晉殺申生也。
  
  杞伯姬來朝其子。其言來朝其子何?據微者不當書朝。連來者,內辭也。與其子來者,問為直來乎?為下朝出?○為下,於偽反。
  [疏]註“據微”至“書朝”。
  ○解云:即隱十一年傳云“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是也。
  ○註“連來”至“朝出”。
  ○解云:直來者,即莊二十七年“鼕,杞伯姬來”,傳云“其言來何?直來曰來”,註云“直來,無事而來”是也。今此傳又何故不云其言朝其子何,而連來問之者,欲問伯姬來者,為是無事而來,為是有事言來者,為是朝其子而出之。
  
  內辭也。與其子俱來朝也。因其與子俱來。禮,外孫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故使若來朝其子,以殺直來之恥,所以闢教戒之不明也。微,無君命,言朝者,明非實。○冠,古亂反。
  [疏]註“禮外”至“之道”。解云:正以《士冠禮》,冠訖,見於母,見於兄弟,入見於姑妹,“乃易服,玄冠玄端爵韡,奠摯,見於君,遂以摯見於鄉大夫、鄉先生”,鄭氏雲“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摯,雉也。鄉先生,鄉中老人,為卿大夫致仕者”,然先生猶尚見之,況其外祖乎?故言外孫初冠有朝外祖之道。
  ○註“微無”至“非實”。
  ○解云:正見桓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彼言使來朝,則有君命,今既是微人,復不言使,而經書來朝,明其非實也。
  
  夏,公孫慈如牟。○牟,莫侯反。
  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戴。曷為殊會王世子?據宰周公不殊別也。○首戴,《左氏》作“首止”別,彼列反。
  [疏]註“據宰”至“別也”。
  ○解云:即僖九年“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巳下“於葵丘”是也。
  
  世子貴也。世子,猶世世子也。解貴意也。言當世父位,儲君副主,不可以諸侯會之為文,故殊之,使若諸侯為世子所會也。自王者言之,以屈遠世子在三公下,《禮·喪服·斬衰》曰“公士大夫之衆臣”是也。自諸侯言之,世子尊於三公。此禮之威儀,各有所施。言及者,因其文可得見汲汲也。世子所以會者,時桓公德衰,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義。
  [疏]註“使若諸”至“會也”。
  ○解云:使若世子為會主,緻諸侯於此而會之,故言使,若諸侯為世子所會也。
  ○註“自王”至“是也”。
  ○解云:何氏引《喪服》者,欲言三公,臣有為之斬衰,世子則無,是卑於三公之義。
  ○註“自諸”至“所施”。
  ○解云:即殊與不殊是也,何者?世子於諸侯,將有君臣之義故也。
  ○註“言及”至“會者”。
  ○解云:及,汲汲之文。故隱元年傳云“及猶汲汲,及我欲之”。然則此言及者,因會王世子之經,得見魯侯汲汲於齊桓矣。
  ○註“時桓”至“公義”。
  ○解云:即上四年傳文,桓公“不脩其師”,“楚叛盟”,下文“鄭伯逃歸不盟”,九年葵丘之盟,書日以見危之屬,皆是也。
  
  秋,八月,諸侯盟於首戴。諸侯何以不序?據上會序。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省文從可知,間無事不省諸侯。會盟一事,不舉盟者,時世子不與盟。○見,賢遍反。省文,所景反,下同。與,音預。
  [疏]註“間無”至“諸侯”。
  ○解云: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巳下“於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然則彼經以其間無事,不重言諸侯,今重言諸侯盟於首戴,故解之。
  ○註“會盟”至“與盟”。
  ○解云:文十四年公“會宋公、陳侯,衛侯”已下“同盟於新城”。然則彼是會盟一事,舉盟以為重,不言會於某,今此會盟並舉,故須解之也。言時世子不與盟者,若不言諸侯,則恐世子亦與之盟,故須言諸侯盟於首戴,則世子不與可知。
  
  鄭伯逃歸不盟。其言逃歸不盟者何?據上言諸侯,鄭伯在其中,弟子疑,故執不知問。
  [疏]註“據上”至“其中”。
  ○解云:亦有無“據”字者,非正本。
  
  不可使盟也。時鄭伯內欲與楚,外依古不盟為解,安居會上,不肯從桓公盟,故後言不盟。
  ○解,古賣反。
  [疏]註“時鄭伯”至“不盟”。
  ○解云:知古不盟者,正見桓三年“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傳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結言而退”是也。
  
  不可使盟,則其言逃歸何?據後言不盟,居會上辭。魯子曰:“蓋不以寡犯衆也。”諸侯以義相約,而鄭伯懷二心,依古不肯盟,故言逃歸,所以抑一人之惡,申衆人之善,故云爾。
  楚人滅弦,弦子奔黃。○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此象齊桓德衰,是後楚遂背叛,狄伐晉滅溫,晉裏剋比弒其二君。○比弒,申志反。
  [疏]註“楚遂背叛”。
  ○解云:即下六年“秋,楚人圍許”之屬是也。
  ○註“狄伐晉滅溫”。
  ○解云:即下八年“夏,狄伐晉”;十年春,“狄滅溫”之屬是也。
  ○註“晉裏剋比弒其二君”。
  ○解云:即下九年“晉裏剋弒其君之子奚齊”;十年春,“晉裏剋弒其君卓子”是也。
  
  鼕,晉人執虞公。虞已滅矣,其言執之何?據滅言以歸。上傳云“四年反取虞”,知去滅,變以歸言執。○去,起呂反,下同。
  [疏]註“據滅言以歸”。解云:即定六年“鄭遊吋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之屬是也。○“上傳”至“取虞”。
  ○解云:在上二年。
  ○註“知去”至“言執”。
  ○解云:註言此者,欲解傳傢得知虞已滅矣之義耳。
  
  不與滅也。曷為不與滅?滅者,亡國之善辭也。言滅者,王者起當存之,故為善辭。滅者,上下之同力者也。言滅者,臣子與君戮力一心,共死之辭也。不但去滅,復去以歸,言執者,明虞公滅人以自亡,當絶,不得責不死位也。晉稱人者,本滅而執之,不以王法執治之,故從執無罪辭也。虞稱公者,奪正爵,起從滅也。不從滅例月者,略之。○戮,音六,又作“勠”,力彫反。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彊也。惡桓公行霸,彊而無義也。鄭背叛,本由桓公過陳不以道理,當先脩文德以來之,而便伐之,彊非所以附疏。○彊也,其良反。
  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鼕,公至自伐鄭。事遷於救許,以伐鄭緻者,舉不得意。
  [疏]註“事遷”至“得意”。
  ○解云:莊六年傳云“得意緻會,不得意緻伐”。今此以伐緻,故云舉不得意。然伐鄭救許,皆不得意,故以伐緻,或者但伐鄭不得意,兵將復用於鄭,故舉其不得意者言之,即下七年“春,齊人伐鄭”是也。
  
  七年,春,齊人伐鄭。○夏,小邾婁子來朝。至是所以進稱爵者,時附從霸者,朝天子,旁朝罷,行進,齊桓公白天子進之,固因其得禮,著其能以爵通。
  [疏]註“至是”至“爵者”。
  ○解云:如此註者,欲决莊五年“秋,倪黎來來朝”之文。
  ○註“時附”至“爵通”。
  ○解云:正以得進而稱爵,故如此解。小邾婁子朝天子不書者,例所不錄也。今朝魯而謂之旁朝者,正以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書之。欲對朝王為正朝,故謂之旁朝。案隱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皆以其來朝新王,故進稱侯。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進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鄭殺其大夫申侯。其稱國以殺何?據晉侯殺其世子申生稱侯。
  [疏]註“據晉”至“稱侯”。
  ○解云:在上五年春。稱國以殺者,君殺大夫之辭也。諸侯國體,以大夫為股胘,士民為肌膚,故以國體錄。
  
  秋,七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於甯毋。○款,苦管反。毋,音無,或音某。
  曹伯般卒。
  公子友如齊。
  鼕,葬曹昭公。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隱公捲一(起元年,盡元年)
隱公捲二(起二年,盡四年)隱公捲三(起五年,盡十一年)
桓公捲四(起元年,盡六年)桓公捲五(起七年,盡十八年)
莊公捲六(起元年,盡七年)莊公捲七(起八年,盡十七年)
莊公捲八(起十八年,盡二十七年)莊公捲九(起二十八年,盡閔公二年)
僖公捲十(起元年,盡七年) 僖公捲十一(起八年,盡二十一年)
僖公捲十二(起二十二年,盡三十三年) 文公捲十三(起元年,盡九年) 
文公捲十四(起十年,盡十八年)宣公捲十五(起元年,盡九年) 
宣公捲十六(起十年,盡十八年) 成公捲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成公捲十八(起十一年,盡十八年)襄公捲十九(起元年,盡十一年) 
襄公捲二十(起十二年,盡二十四年) 襄公捲二十一(起二十五年,盡三十一年) 
昭公捲二十二(起元年,盡十二年) 昭公捲二十三(起十三年,盡二十三年) 
第   I   [II]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