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人评传 》 緣分的天空--徐志摩與陸小曼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8)
韓石山 Han Danshan
懷胎的最後一個多月,是和七弟一起在柏林度過的。 1922年2月24日分娩,是個男孩。這一點不合她的心意,她是想要個女孩的。她想要一個自己的模子,而不是要一個徐志摩的翻版。和徐志摩的關係是這個樣子,生下的孩子又不合心意,也就沒按徐傢的輩分用字從“鍇”上起名,德國生的,就叫德生,等於是紀念這次屈辱的生産。 自從來到歐洲大陸,不管是在巴黎還是在柏林,直到此時,幼儀都沒有見過徐志摩一面。 一個星期後,約當3月上旬她出了産院。一回到七弟傢,見到一封徐志摩的信,七弟說是吳經熊送來的。信上說———……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間事矣……無愛之婚姻無可忍,自由之償還自由,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决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絶痛苦,始兆幸福,皆在此矣。她當即打電話給吳經熊,說第二天去吳傢見徐志摩。 第二天,幼儀來到吳傢,志摩已在,半年未見,他看起來很健康,也很快活。客廳裏四個朋友繞着他走來走去,一副要保護他的樣子。她衹認識其中兩人,一個是吳經熊,另一個是從美國來歐洲遊覽的金嶽霖。 “如果你要離婚,那很容易。”幼儀鎮定而又冷酷地說。“我已經告訴我父母了,他們贊成這件事。” “你有父母,我也有父母,如果可以的話,讓我先等我父母批準這件事。” “不行,不行,”徐志摩急躁地搖搖頭說,“你曉得,我沒時間等了,你一定要現在簽字,林徽因……” 幼儀心想,你何必在信上寫什麽勇氣和理想?你不過是要你的女朋友,纔這樣情急難耐。正是因為這句話,多少年後,有人問她認為徐志摩要求離婚是不是革命性舉動時,幼儀總是說“不”,因為他有女朋友在先。如果不是這樣,衹是因為不愛她纔要求離婚,她會認為他是依自己的信念行事,那纔稱得上是一個壯舉。 徐志摩一動不動地看着幼儀,手上緊握着已起草好的離婚文書。 “那———好吧。”幼儀說,“如果你認為離婚這件事做得對,我就簽字。” 徐志摩一聽高興透了,笑容滿面地把文件遞過來,幾乎是不能自己地說:“太好了,太好了。你曉得,我們一定要這麽做,中國一定要擺脫舊習氣,我們非離婚不可。” 徐志摩把文件放在桌上,一式四份。幼儀看了,上面說男女兩方已經一致决定終止他們的婚姻,女方將獲得五千元的贍養費。徐志摩已經簽了名,四個證人的名字也填好了,衹有她簽名的地方空着。簽過四個名,她說:“好了,你去給自己找更好的太太吧!” 徐志摩很是興奮,金嶽霖等人擠過來要和他握手。他歡天喜地,樂不可支,甚至對張幼儀連聲說謝謝,然後戲劇性地頓了一下,又對着幼儀和四個朋友說:“你張幼儀不想離婚,可是不得不離,因為我們一定要做給別人看,非開離婚先例不可。” 隨後這對剛剛簽了離婚文書的年輕人,去看他們剛剛出生的兒子。在醫院裏,站在育嬰房的窗口外,觀看躺在小床裏的嬰兒,志摩臉貼在窗玻璃上看得神魂顛倒。 辦完這件大事,徐志摩即返回劍橋,也就是他筆下的康橋。這時是1922年的3月,早在幾個月前即1921年10月林徽因已隨父親回國了。 對徐、張的離婚,也不可看得太認真了。這樣的離婚,多少帶點遊戲的意味,要不就無法解釋徐志摩回國後還要登報正式聲明離婚。留學生鬧離婚,是當時的一種風尚。趙元任夫婦當時正好在歐洲,楊步偉後來說:“那時還有一個風行的事,就是大傢鼓勵離婚,幾個人無事幹,幫這個離婚,幫那個離婚,首當其衝的是陳翰笙和他太太顧淑型及徐志摩和他太太張幼儀,張其時還正有身孕呢。”最有趣的是,這些人也打上了趙元任和楊步偉的主意。有一天羅志希(傢倫)來趙傢,說有人看見趙元任和他的母親在街上走。楊步偉大趙元任三歲,一聽就知道羅的用意,當即笑駡道:“你不要來挑撥,我的歲數,人人知道的。” ■徐志摩的兒子徐積鍇一傢在美國。  [返回目錄]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資料來源】團结出版社 |
|
|
激烈的燃燒性的熱情(1)(圖) | 激烈的燃燒性的熱情(2) | 激烈的燃燒性的熱情(3)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1)(圖)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2)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3)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4)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5)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6)(圖)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7) | 綉我理想生命的鮮花(8)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1)(圖)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2)(圖)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3)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4)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5)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6)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7)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8) | 吹着了一陣奇異的風(9) | 風神瀟散,旁若無人(1) | 風神瀟散,旁若無人(2) | 風神瀟散,旁若無人(3) | 風神瀟散,旁若無人(4) | |
| 第 I [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