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山东的原住民是东夷人,以五千年前的蚩尤为首领。蚩尤这位英雄,长得很生猛,“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黄帝跟他打仗,黄帝九战九负。蚩尤的脾气跟项羽差不多,可能也是不注意团结别人吧,越打越单保而黄帝越打人缘越好,最后黄帝和炎帝以及九天玄女神仙妹妹还有西王母娘娘合伙,在涿鹿一战打败了蚩尤。蚩尤被捉住后切掉了脑袋。
希腊有个战神叫阿利斯,蚩尤死后,也被黄帝尊为战神,画成图腾来吓唬别人。蚩尤是齐鲁大地上最早的一个英雄。
东夷族人才辈出,除了蚩尤,接下来最有名的就是大舜,再往后有名的是那个射掉九个太阳的后羿。其他名人还有造字家仓吉颌大司法家皋陶。而盘古、伏羲,以及伏羲的老婆女娲,也都是东夷名人,只是他们成了神话。
东夷人民的特点是善射(如后弈),好勇(如蚩尤),有仁心(如大舜),并且喜欢养猪。猪的四个小腿儿,是没法逐草而居的,说明他们不迁徙。既然不迁徙,说明东夷族的农业文明也不会落后。古代的拆字先生把“夷”拆成“大”和“弓”,“大”是君子的意思,“弓”说明这些大人君子同时善射。大人君子据说又长寿,所以东夷有不死之国,天真的秦始皇还真到东夷的乌托邦寻找不死药。最近,有人甚至拿墨西哥人的八卦太阳历做证据,说东夷人穿过白令海峡,成为印第安人的始祖,倘如此,那简直就值得骄傲了。
然而值得骄傲的、善射又仁义而且不死的东夷族却一直遭受华夏人的绞杀,从黄帝时代起,东夷族不断挨揍,纣王临破产前,还在挥动主力跟东夷干仗。到了周武王伐纣建立大周朝以后,山东地区的东夷族受商朝旧势力(殷顽,哈哈)怂恿而叛乱,对抗周政府。大周政府军在老干部周公和姜子牙同志带领下东征,三年苦战,灭了五十个东夷诸国。
这些被灭的东夷国,由谁来管理呢,于是一大片集合起来就分封给了姜子牙,成为齐国。事实上,姜子牙本身就是东夷人,派他来这里,有点儿以夷制夷的味道。也许是为了监督姜子牙吧,齐国的南面又设了鲁国,把东征功臣周公封到了那里。
但是周公人忙走不开——他是个大圣人,要留在天子身边“制礼作乐”——周公就派自己的儿子“周小公”去鲁国主持工作
“周小公”带着老爸的嘱托,来到鲁国,受其圣人爸爸影响,周小公有点文人脾气,生搬硬套他爸爸那套礼仪治国方针。鲁国这里有一些商朝遗民,类似犹太人,非常会做生意,打造了良好的商业基础,(难怪商人叫“商人”),但周小公觉得这是资本主义尾巴,非割掉不可,商人们必须改按中原模式到井田里,撅着屁股铲地,不许做小买卖。鲁国的其它东夷秉性,也被周小公花了三年时间狠狠地整改过来了(“变俗”)。
鲁国有什么东夷秉性呢?鲁国的前身,在商朝的时候叫做奄国,是个东夷国家,都城在曲阜,里面全是土生土长的东夷人,东夷习气很浓,尚武好猎,性格直烈,还特别性解放。在周初那场东夷叛乱中,奄国是各东夷小国中反周最凶猛的国家。周公东征时来到这里,打了三年才彻底击败了奄国人,随后狠狠地教训了他们——周公在曲阜这里搞了一次大屠杀,所谓“周公践奄”。具体的“践”法就是“杀其身,执其家,水淹其宫”——连杀再抓又淹。此外,周公还把这儿的男人全部去了势,大约从此这儿的人就温和多了。但是还需要调教,于是这不又让周小公来了嘛。
周小公来到曲阜以后,就要开始调教了,他写了长达三十筐竹简的工作报告,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奄国(现改名鲁国)的东夷人不尊周礼的可耻,痛心疾首地说服当地东夷人进行自我改造。改造人的秉性岂不比移山还难?周小公有办法,他让大家练习磕头*—就照着他老爸编的《周礼》。
“磕头有很多种磕法,”周小公站在曲阜礼仪训练班上,教大家说:“第一种磕法是稽首,就是跪下后,两手着地,拜头至地,停留一段时间,大家看我的——这是磕头中的最重者。顿首是引头至地,稍顿即起,停留时间短,是磕头中次重者。拜手是两手着地,引头至手而不触地,是较轻的。这三种磕法最流行。”
周小公站起来拍拍手上的土说:“臣拜君,子拜父,学生拜老师,新婚夫妇拜天地,都要行最重的那个稽首礼。平辈同级之间,拜迎,拜送,拜望,拜谒,行顿首礼,是轻一点的。对于卑者的稽首礼,尊者以最轻的空首礼答拜,比如你们给我磕头,我作为鲁公就只需要回空首礼。空首就是跪着,双手拱于胸前,俯头触手,就这样。”
有能力的东夷人还可以选修提高班的课程——这是很难的东西,我们只要看看教材就够头疼了:“振拜”,是两手相击,振动其身而拜。“吉拜”,是先拜手而后稽首,将额头触地。“凶拜”,是先稽首而后再拜手,头触地时表情严肃。“奇拜”,先屈一膝而拜,又称雅拜。“褒拜”,是行拜礼后为回报他人行礼的再拜,也称报拜。“肃拜”,是拱手礼,不下跪,推手为揖,引手为肃,其实是军礼,军人身披甲胄,不便跪拜,所以用肃拜。如果你脑子有点乱,搞不明白了,没关系,这本来就是高级班的课程嘛,不会也罢。
磕头有很多种磕法
就这样,鲁国人忘掉了从前东夷人桀骜不逊、尚武好勇的传统,开始讲求亲情礼义、等级和美,大家学习互相作揖磕头,在山水秀丽资源富足的鲁国,过着束手束脚、不咸不淡的日子。后来这里出了个大圣人孔子,一点都不奇怪。
周小公的“磕头训练班”一连办了三年,成绩沛然,然后他回到镐京向爸爸作了汇报,得到了爸爸周公的肯定,再加上后辈的努力,终于使鲁国成了一个“礼仪之邦”。后来,秦始皇把中国大一统之后,鲁国模式又被推广到全国,中国就整个都成了“礼仪之邦”了。直到现在还常常有人引以为骄傲。
潇水曰:周小公搞的这些礼,固然是好事,然而遗憾的是,这些东西,差不多就是鲁迅先生所谓的“吃人”的“礼教”了。
鲁迅曾经描写过一帮同乡人上日本横滨市的火车时的情景,互相打拱弯腰地不肯坐,你推我搡地谦让座位的级别,“揖让未终,火车已开,即刻跌倒了三四个”,令鲁迅看了,大摇其头。这种雍容揖让浪费了很多时间,这是小事,养成了个性泯灭和虚情假义,却是大事。一个团体,用礼教制约着其中的个体,制约着其中个体的行为,和个体的思想。个人的思想和个性自由,就一部分或整个地被团体“吃”掉了。这大约就是“礼教”之“吃人”了。那根本目的,又是“礼教”控制着“人”,使“人”就不造反了。
于是鲁迅那个时代,就颇引入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向“礼教”去进攻,讨厌的礼教终于被打破了。然而,物远则自归,礼教被打破之后,现代的中国人,又走向了礼仪上的极端贫乏,乃至颇无礼粗质了。即便再去周小公训练过的曲阜圣地,礼仪也是倘然无存了。
譬如鄙人常坐飞机,在下飞机的时候,航空小姐笑着点着头,逐个向出舱下飞机的客人们说“谢谢,谢谢,您走好。”我们的国人们,各个罔若未闻,面无表情,昂步经过该小姐而不顾。惟独外国人,则把眼睛对向航空小姐,清晰而且认真地说:“Thankyoutoo!”——我便知道,中国之所谓“礼仪之邦”,已是昨日黄花。今天中国之礼仪,乃至不能和“外国蛮夷”相提并比了。
(二)
全盘“周”化以后,严格刻板的周礼在鲁国大获流行。而其往北的齐国却是另一个景致。
姜子牙因为功勋盖世,被封到了齐国。齐国走上了姜子牙式的武人治国路线——不热衷于礼仪,而务实干。他发掘有一技之长的专家,重用能人,不拘一格地大力搞活经济,治理盐碱地,开发渔盐,鼓励妇女织造,刺激器皿手工艺生产经营,引导商朝遗民发展商业以补充农业的局限,国力开始蒸蒸日上。并且保存了东夷人的尚武风格,不停地欺负南面的鲁国。后来齐国这里出了个大能人管仲,鲁国那边出了个大圣人孔子,正是良有以也,毫不奇怪!
一般来讲,武人在军队里往往养成这样的思路:立功受赏,计功提拔。所以,姜子牙治理齐国时,强调立功做事,重用有功之人,像上文所述,也就不足奇怪了。
姜子牙听说周小公花了三年时间去办“磕头训练班”,就叹息说:“鲁国将来恐怕要北面而事奉齐国了吧!我在齐国搞礼仪建设,才只花了五个月,然后就投入精力去搞经济建设了,而他却搞了三年。我尽量简化大周的礼仪,以顺应东夷的民俗。礼仪啊,如果太繁复了,民众就会与当权者疏远。而平易近人,民必归之1
姜子牙不借重礼仪,但他也有支配民众的办法。当时齐国东海上有居士两人,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自己掘井而饮,耕作自食,不求于别人,徒然得到清高的美名,却被姜子牙派人杀死。周公听说以后,马上派人说:“那两个人是贤人啊,怎么把他们杀了?”姜子牙回答说:“这两个人不朝天子,不友诸侯,掘井而饮,耕作自食,无求于人,我们就无法用爵禄赏罚来劝禁他。他们名显于齐国,带了很不好的头,使得人们都不看重政府的爵禄刑罚,政府就没招了,这样徒有虚名的贤人必须诛之。”姜子牙想用爵禄刑罚去调动人民作事立功,而不是礼仪教化。这是法家的思想。
姜子牙和周公,虽然路子不相同,但俩人是好朋友。有一天,在研讨会上见面了。当介绍用人经验时,姜子牙说:“我在齐国的国策,是‘尊贤上功’(重用能人,做事立功),一定是能力强,能办事立功的人,才可以重用为官。”
周公说:“我儿子周小公,在鲁国的国策是‘亲亲上恩’,也就是用人以亲,讲求亲情,把亲戚都封了官。对这些亲戚官还要讲求恩遇,而不讲督责。这样就不会有人反我儿子了。”
姜子牙说:“鲁国这么搞,自此必销弱矣1
周公反讥说:“鲁国虽然会销弱,但齐国未来的君位必将也不归你姜子牙家族所有了。”果然,鲁国后来确实如姜子牙所预言的,一直软弱困乏,勉强自存。齐国这边,重用贤能,日益强大,以至于称霸诸侯。但是齐国这些能力强的人,胆子也大,敢于上侵君权。最终姜子牙的后代被“大能人”田氏篡了权,一如周公所预言。
周小公利用刻板的周礼把鲁国搞得思想统一,安定团结了,这是好事,但也丧失了变革进去和竞争的精神,最终国弱力乏,一直被外国诸侯欺负,不死不活地。而姜子牙在齐国解放思想,重用能人,经济武力皆强大,一度成为霸主。但由于思想太解放了,没有周礼思想的束缚,能人们犯上作乱、政治动荡也频频发生,最终被“田氏”篡了权,一如周公所预见的那样。
所以,要么求稳定(像鲁国),要么求发展(像齐国),这两者是一个矛盾。纵观中国的历史,总是牺牲后者以求得前者的为多,我说得没错吧。
(三)
到了春秋时代,鲁国该时代第一任国君鲁隐公走上历史舞台,混了十一年就被手下大臣羽文杀了。他弟弟鲁桓公接班。
鲁桓公接班在公元前711年(郑庄公33年),鲁桓公重色思倾国,即位多年求未得,小妾虽然有几个,正宗爱情鸟却还没来到。按照同姓不婚的原则,姬姓的鲁国要到姜姓的齐国去讨媳妇。齐国的齐僖公老爹,膝下正有一帮闺女,其中二公主文姜是个标准的大美女,如花似玉,杏脸桃腮,蛾眉凤眼,体若春柳,步出莲花,不知羡煞了多少诸侯公子,被评为“春秋四大美女”之第一出场美女。本来她是想嫁给郑庄公的儿子公子忽的,公子忽谢绝了。鲁桓公就人弃我取,派人向齐国要文姜。
齐僖公认为齐鲁两国,从祖上姜子牙和周伯禽(周小公)起,就是门当户对的高干,跟邻居搞好关系是对的,虽然鲁桓公长相接近大蛤蟆,还是应允了吧。于是老模咔嚓的鲁桓公把如花似玉的春秋第一位风骚美少女文姜迎娶回了曲阜老窝。
鲁桓公捧着顶着娶来的美眉文姜,不料却是个很前卫的异型恋者,在家当闺女的时候,就跟同父异母的哥哥你抱我啃。这么一个大美女,放着其它国家的诸侯公子不去爱,偏爱上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即便用现代眼光看,如此行为也属于天生丽质不知珍惜。何况在当时,贵族家的男女不能坐在同一张席子上,递东西也要由仆人转达,她这么干就更是警世骇俗了。
但是,齐国没有这么罗嗦的礼教,文姜公主更是不管这一套。她这人有追求,传递果品、调料小瓶的时候——比如在家庭大聚餐时,她就直接把它们递给旁边就座的哥哥。一只娇嫩而丰软的手,还会在哥哥身上什么地方有意无意地停留一下。哥哥吃惊地抬头看时,发现文姜眼中,似乎春水摇荡。哥哥从此总在梦中发现文姜身体斜对着他,胸脯凸得那么高。他贪馋地望着她,眼光细细舔食着她的雪白肌肤。在俩人内心深处,一种偷食禁果的欲望,不可抑制地滋长起来。
文姜和哥哥,终于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在桑树林儿里抱着,俩人嘿咻了起来。
文姜和哥哥乱来,他们老爹齐僖公应该知道但是不管,因为齐国的风尚就是不重“周礼”。当初姜子牙因地制宜,简化使用周礼,顺应当地东夷人习俗,保留了很多齐国东夷族人的原初天性,比如性解放和尚武精神。《诗经》十五国风里边,一般都是男的泡女的,惟独《齐风》里的女孩大白天跑到男方家里热乎,第二天天亮才走。齐国女子痴情外露,诸侯闻名。
其实整个春秋时代,男女淫乱,君臣相残,同室操戈,父子反目,儿子娶老子的媳妇,或老子娶儿子媳妇,各种非礼的事儿揪头发难书,当时跟美国六十年代的性解放差不多。人们非常另类解放,极端前卫,要不怎么礼崩乐坏了呢,把孔子气得够戗。像文姜和他哥哥,毕竟是自家人泡自家人,与人无害,就算比较传统的了。更新鲜的事还发生的文姜的大姐宣姜身上,以后到了再说吧。
美眉文姜,出嫁到了鲁桓公那里。她的哥哥舍不得啊,就亲自送她,一直把她送到了鲁国。鲁国的老朽们编的《春秋》就为这事挑理,说公主出嫁,按无所不包的《周礼》要求,应该是派上卿护送,派他哥哥来送(只是个公子),好像兄妹俩来这儿看电影似的,这算哪一出埃
文姜来到鲁国,给这个迂腐的国家带来一股清新自由的空气。按《诗经》描写,她经常在众人陪同之下,驾着华丽的马车,高仰着脸儿,赶着雄壮整齐的驷马,在曲阜城外大道上,无拘无束、自在无忧地游走,很有唐朝公主的自由泼辣风格,或者像那个不守规矩、爱闯红灯、警察满世界追他的英国黛安娜王妃。并且,文姜不摆什么贵族架子,态度和蔼,欢声笑语不断,与平民百姓有说有笑,轻松随和,更让人联想到英国的戴王妃。文姜身上,充分体现了齐国女子果敢大胆,没有周礼束缚的天性。
这位春秋四大美女之第一出场美女——文姜,带着少女恣情的欢笑,给鲁国灰色的天空涂上幸福的彩虹。过了一年,文姜跟鲁桓公生下了一个小孩,又过了几年,小孩已经到了打酱油的年纪了,爸爸妈妈的感情却出事了(哈哈!更像英王室了)。因为小孩已经能够独立打酱油了,文姜就经常找借口回齐国省亲,到了齐国,就趁机和自己同父异母的那个哥哥,那个了。
文姜在国外闹绯闻,国人尽知——鲁国的老百姓也比较八卦,他们编唱了这样一首歌:“敝笱在梁,其鱼鲂鳏,齐子归止,其从如云。”这首歌的歌词大意是:破鱼网挂在桥上啊,鱼儿看了不害怕;文姜要回齐国啊,仆从多如云。
别看这歌词大意含糊,你若生在那个时代,站在鲁国的街头唱一嗓子这歌,一定被宫里冲出的警察宰了。若你是齐国人,宰了之后还得剁成肉酱分食。因为这首歌中的破鱼网便指鲁桓公。这首歌是讽刺鲁桓公像破鱼网一样逮不住鱼。即,鲁桓公非常没用,看不住自己的老婆文姜。
这首以“破鱼网”为题的歌,后来越来越流行,最后被收进了“东周流行歌曲三百首”里了,也就是《诗经三百首》,具体是《齐风·敝笱》,翻译过来叫《齐风·破鱼网》。
文姜嫁到鲁国第十年的时候,齐僖公老爹死了,把位子传给了文姜的那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大名叫作诸儿),是为齐襄公。齐襄公一看自己跟妹夫鲁桓公平起平坐了,立刻邀请后者来到临淄进行国事访问,并且要带媳妇(国事访问要带媳妇,是现代社会的规矩,那时还没这规矩,鲁国大臣纷纷反对)。
鲁国讲礼的大臣们怕文姜再传绯闻,就翻出《周礼》,告诫道:“去的话也可以。但是书上说,女的呢,应该住在丈夫房里,男的呢,应该跟妻子一屋,这就是礼。不要乱动,一动就出问题。”鲁桓公漫应了一声,就挎着媳妇文姜,很牛气地去了齐国。(注:鲁国大臣的意思是,到了临淄以后,鲁庄公和文姜不要分开住宿。)
到了齐国临淄国宾馆住下以后,文姜说:“我要去酒吧街逛逛,你不用等我了。”说完,坐上车就跑了。
果然,就在夜里,发生了两国人民都不愿意发生的桃色事件,即,作风很差的齐襄公跟美妹文姜再次风雨同床了。
因为媳妇一夜没归宿,鲁桓公知道不是好事。老实人急脾气一上来,就跟武大郎一样莽撞了,武大郎不是就买了把菜刀吗!鲁桓公次日见到夫人文姜时,也是大发雷霆,要死要活地喊,还把帽子摔在地上。按照《左传》记载叫做“公谪之”,《史记》说“怒夫人”,就是把文姜斥骂了一顿。
文姜于是哭哭啼啼,找人向哥哥传话诉委屈:“因为没有爱情,这样的家庭再不能维持了,虽然我已经给他生了一个孩子。”
齐襄公有进步思想,主张婚姻是自由的,离婚是普遍的,美女是不能浪费在牛粪上的,有情人是需要终成眷属的。另外,他也怕鲁桓公回国后刀兵相向,报复自己——当时的鲁国还是比较强的。于是齐襄公就产生了西门庆杀人的恶念,定下毒计,在下一轮宴会上,鲁桓公被灌得烂醉,由齐公子彭生扶醉人上车回馆驿休息。公子彭生大约是个力士,或者桓公太弱不禁风,总之结果是,鲁桓公被公子彭生一扶,就闹了个“拉肋而死”。
“拉肋而死”是怎么个死法,我不知道,大约是把鲁桓公的肋骨弄折了,内脏挤了个乾坤大挪移。
拉肋而死
(四)
短山上空徘徊不去的白云,把鲁桓公客死临淄的好消息,送到鲁国人耳朵中。讲礼的鲁国人遭受奇耻大辱,气得吃不下饭去,说:你们齐国人真是不讲礼啊,让我们主公戴着绿帽子往黄泉赶路!(当然他们不会这么用词了,“绿帽子”这个词是唐朝李白的诗中才开始出现的,是当时娱乐圈不正经人士的妆戴。)
鲁国上下一致认为,把面子挽回来要紧,别太让诸侯笑话我们了。他们派人对齐襄公说:“我们国君去贵国修好。去了,礼也施了,结果人却没回来。这让我们在诸侯国际面前太难看了。我们请求你们惩办凶手公子彭生,以消除我们在国际上的难堪。”——这实在是个极其懦弱的发言啊!根本不敢声讨齐襄公本人。
齐襄公呵呵一笑,觉得鲁国人仅仅提出了这么一个容易实现的要求——我还担心鲁国人会兴兵报复呢。
齐襄公原本就是堕落的一代,没什么高尚信仰,一切围绕自己利益,看见公子彭生已经没什么用了,就把他当作替罪羊杀了。彭生临死还不服,嚎了半天才死。
鲁国人把自己的死国君从他大舅子那儿迎接回来,放在祖庙里。大臣们无计可施,只是对着大挪移的尸首哭泣了一番,说:“老公!(老去的死鲁桓公的意思)~~老公!你死得好惨呐+好在齐国凶手已经正法了,我们也不用发兵替您报仇咧+~~”(这不混蛋嘛!)这些大臣们都是亲戚来的,没有什么能力,也没有报仇的志气。
接着,大臣们拥鲁桓公和文姜生下的12岁小孩儿继位(鲁庄公),就算是尽了臣子的义务,并把历史的车轮往前推进了。
文姜把丈夫克死了,众怒难犯,不敢再回鲁国,待在齐国呢,又人言可畏。于是她就取了个中庸之道,跑到两国国境上的一个小镇城呆着去,犹犹豫豫。儿子鲁庄公说:妈你怎么不回来了。于是就在小城里给他妈筑了个离宫,在那儿凉快着,不时派使者问候她,送点奢侈品。
不久,小孩儿鲁庄公奉妈妈文姜之命,跑到齐国来挑媳妇。鲁庄公岁数不大,但也十好几了,需要定亲了。他舅舅齐襄公接他住下,想了半天,哪个妹妹也舍不得给,最后咬一咬牙,决定把刚一岁的宗室女儿,还不会撒娇说话呢,许配给鲁庄公。
鲁庄公有气不敢撒,骂骂咧咧回了国,等着过上十几年媳妇长大再去娶。齐襄公这边,也娶了个老婆,是周天子的闺女,周闺女命短,过了一年就闷闷不乐地死了。(一个人的一生,就这么一句话就完了。)
老婆死了,齐襄公又没人管了,就跑到边境上去找漂亮妹妹文姜幽会。鲁国人就在史书《春秋》上使用精神胜利法,骂他俩说:“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哪哪哪”。这一个“会”字,是有讲究的,暗示着那不是什么好会。因为正常情况下,只有两国国君相会,才说“会”,这里相会一方却是女人,有什么好“会”的,肯定是发生淫情去了。这种不带脏字却骂了人的高明作法就是所谓“春秋笔法”——用句子的结构和不寻常的用词来暗中传达自己的谴责。一字褒贬,乱臣贼子惧。不过乱臣贼子们是否真“惧”,就难说了。
齐襄公在位,高台广池,湛乐饮酒,田猎毕弋,不听国政,卑圣侮士,唯女是崇,整个一个花花公子形象。(后来的齐桓公也是如此,整个齐国的风俗就是奢侈享乐,直到汉代还有人说“齐俗奢侈”。)
花花公子齐襄公当国君日久,觉得也应该干点事业,别让人光觉得自己就是个泡妞高手。正这时候,机会来了,中原地区郑庄公死后因为争夺嗣位(“嗣”念四)而大乱了好一阵的郑国,派使者来,说我们又换国君啦!
原来,公子忽(就是拒绝娶文姜的那个英雄太子)复归君位,才不到两年,手下大夫高渠弥造反,把他给暗杀了。
听说高渠弥犯上作乱,齐襄公高兴了,发出请贴,邀请高渠弥带着新立的国君来齐国会会。
高渠弥正怕诸侯各国不承认自己新立的国君,一见大齐国前来示爱,赶忙跑去会盟。盟会上,刚要歃血(把牛耳朵血抹在嘴边,“歃”念鲨四声),齐襄公突然翻脸了,叫道:“乱臣贼子在此,还不快给我拿下。”甲士们上去就把新郑公给杀了,然后把高渠弥给办了个车裂。
车裂是古代死刑最残酷的一级,俗称五马分尸,把一个整的人向五个方向揪,揪成海星那样,最后揪成五块儿。(欧洲也有这样的杀人法,使用两匹马,要揪好长时间才能把人揪断,因为人体其实是很结实的,轻易揪不断。用战车来揪,就容易多了)。
齐襄公用五辆战车、二十匹大马揪死高渠弥,杀得这么夸张,是为了给自己做广告,让天下诸侯都晓得是他把郑国的坏蛋揪死的。
齐襄公替国际上主持完了这个正义,匡扶了郑国社稷,心花怒放,为了奖励一下自己,就又去边境上会了会文姜妹妹,当然,又被鲁国的阿Q们偷骂了一顿。
(五)
文姜的事还没有着落,文姜的大姐宣姜,另一个美女兼扫帚星,又把她所嫁去的卫国扫得家破人亡了。
(咳,齐僖公老爹怎么养了这么俩活宝。估计是祖宗姜子牙杀了狐狸猸子妲己以及妲己的妹妹,俩狐狸精随后来投胎报复。)
美女宣姜所嫁到的卫国也是个不俗的国家,它处于中原巴尔干北部,是个大国,当初周武王封自己的弟弟康叔到卫国来,地盘给的比较大,目的是弹压当地野心不死的殷人,以殷人旧都朝歌为都城。卫国这个名字,大约也有保卫东都洛阳的意思吧。
住在淇水岸边今河南北部淇县一带的朝歌城里的国君卫宣公,是个老淫棍,他有个小蜜叫夷姜。夷姜本来是嫁给了卫宣公的老爹,但卫老爹吃了很多海狗肾,仍然不能让夷姜小姐欢娱,夷姜就跟卫宣公自由恋爱了。俩人经常到郊外去high,慌乱之中,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急子,意思是“着急的时候生下的孩子”。等卫老爹一死,卫宣公觉得用过的东西不能浪费,就把爹的媳妇夷姜纳为自己的姨太太,不久又升为正夫人。这倒有情有义!
等急子长大,因为老实巴交,卫宣公就把他定为太子,到了该给急子说媳妇的时候,就把齐国大美女文姜的姐姐宣姜聘来了。
文姜和宣姜,齐国英雄的两个小姐妹,都有着倾人之国的魅力。文姜以其美貌倾死了鲁桓公,宣姜这里又要把卫国倾得家破人亡了。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宣姜还没到卫国,卫宣公又变主意了,因为他听说未上门的儿媳妇宣姜,艳压群芳,春光撩人,是个超级大美女。他想了想,禁不住老流哈拉子,就在淇水之上筑了个享乐的台子,然后老卫宣公把急子支到外国出差,自己跑到台子上等着。等宣姜一来,找不到新郎官,发现的却是老公公一双色迷迷的三角眼。老公公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果然这个女孩不简单,雪白的脸蛋颤动的嘴唇,一抹“微峰”送爽的小酥胸。老卫乐得把台子都颤摇晃了,立刻全身扑上来了。(此处需补写160字!)
宣姜也没办法,就在淇水之上,解开衣带,跟老公公浪漫开了。幕天席地,大有野趣,旁边是一群吵闹的蛙声。(卫宣公上下通吃埃)
而朝歌城里卫宣公的老婆夷姜,也就是急子的妈,(兼卫宣公的爹的妾),见老公又有二奶了,自己失宠,气得要命,上吊勒死了。
几年后,急子从外国回来,看见妈没了,老爹跟自己没上门的媳妇好上了,并且连生俩孩子,大的叫子寿,小的叫子朔。急子一看这形势,可真成“着急的孩子”了,心说:爹,您把这一家子搞得都不知道该怎么论辈份了。
急子着急的样子,使卫宣公又愧又讨厌,积厌成恶,遂暗中打算废了急子。又过了些年,宣姜生下的小儿子“子朔”,已经长大到了可以说人坏话的年龄了,于是憋足劲说急子的坏话。宣姜为了小儿子子朔的前途考虑,也希望急子早死,所以也去说坏话。
既然大家都想让急子死,卫宣公就动了杀心。他吩咐急子再次到外国出差,同时布置一帮刺客在边界上埋伏,一看见拿着白牛尾巴的使节就给杀了。
不料这个阴谋给宣姜的大儿子“子寿”得知了。这个子寿是个善主,赶忙给急子通风报信。
急子听子寿讲完,点点头。然而,可能是长期精神压力太大,急子同志万念俱灰,他说:“我不想逃跑,如果跑了,咱爹和你妈就要沾上恶名,我不能置咱爹和你妈名誉于不顾,宁可我自己死了算了。”(这都什么辈份啊?)。
道义面前,子寿也不愿输给急子,打算替死,实施“替死计划”。他把急子灌醉,持了急子的白牛尾巴往外跑,跑到卫国边界上。埋伏在那里的刺客看见白牛尾巴,如期跳出,把这个当仁不让的子寿误作急子给杀了。
真急子酒醒之后找不见子寿,连忙也追到边界上,跟那帮刺客打听:“大哥,对不起,打听一下,刚才有没有看见拿白牛尾巴的人经过?”
“看见了,不过我们已经把他杀了,人头在这里,还热乎呢,你摸摸。”
“对不起,大哥,您刚才杀错了,麻烦你再杀一遍好吗?我才是急子。”
刺客说,哦,是吗,谢谢啊,真的在这呢。就把真急子也照单收杀了。
我是真急子,麻烦你杀了我。
同一天里,卫宣公的办公桌上摆上来两只儿子的人头:他和他爹的媳妇生的原装急子,还他和他儿子的媳妇宣姜生的假急子(子寿)。(这都什么事啊!)。俩孩子的人头,像两只祝寿的寿桃,摆给了他。不过已经放凉了,不冒热气了。
卫宣公呢,也不知道是该乐还是该哭,再加上国人纷纷抗议杀太子一事,他从此开始白日见鬼,晚上抽风,一闭眼就做恶梦,以前喜欢颤的毛病颤得更厉害了,连宫殿都跟着颤,第二年就颤崩掉了。
如愿以偿的宣姜的二儿子子朔,欢天喜地当上了大卫国的主人,号称卫惠公。
可是卫惠公下面的干部群众都不服,一起作乱,进攻卫惠公,另立了急子的弟弟作国君。卫惠公无可奈何,仓惶出奔,往东三百公里跑到妈妈的娘家齐国去了。
齐襄公一见大妹妹宣姜的儿子来了,高兴得不得了,说:外甥啊,早来就好了,刚把我另一个外甥鲁庄公送走。你也是来挑媳妇的吗?咱这儿就剩两岁三岁的闺女了,不过都是大美妞,要就给。
卫惠公哭着说明来意,希望大舅借他点车马回国翻本儿。正想出国际风头的齐襄公一拍胸脯,要媳妇咱不好办,要兵马可没得说。立刻发出英雄贴,准备武力护送卫惠公回国复辟。
齐襄公邀请了宋、鲁、陈、蔡四国外援,兵车连结,杀气腾腾,冲奔卫国而来。卫国人抵挡不祝不速之客齐襄公趾高气扬带着五国大兵开进卫城,杀死抵制卫惠公最厉害的左公子、右公子,然后扶着一半齐国血统的外甥卫惠公再次登上了宝座。
(六)
在我们的公元前七世纪的初始,鲁桓公被活活拉杀而死,郑国新君被铜钺斩首,卫国旧君则实现复辟,所有这些对新世纪的献礼,都归功于我们齐国的“花花公子”齐襄公。这个兄妹恋的酷哥,中间顺手还把他老爹齐僖公总打也打不下来的南边纪国给灭了,打通了齐国向东南扩张的必经之路,从而向历史和齐国人民证明他不只会泡妹妹。并且从史书上看,他后来也不再私会自己的妹妹文姜了,令后者徘徊在齐鲁边境上,像一朵摇摇摆摆的花儿,等待着抚慰。
吹吹打打、锣鼓喧天班师回国的齐襄公可谓志得意满,准备继续砍周边小国。他留下两员大将驻守在临淄郊区,以防诸侯来犯。
按理说,守边军队应该扎在国境上,而不是国都郊区,但那时候的世界地广人稀,国都以外的领土实际就是荒莽森林。齐鲁大地上,人生静悄悄的,广袤的土地,被大片绿色森林覆盖着,走很远,也见不到多少人气(倒都是植物气)。林嶂包围之中,孤岛一样的城邑,使人们晚上睡觉可以听见豺狼的歌唱,狐狸的嚎叫,以及呦呦的鹿鸣(正在发春)。
既然城池是孤零零地淹没在深深的林嶂中,那么打仗就深入敌国国境直奔都城进行殴打。把军队驻戍在城市郊区,而不是边境,宜其然也。
这时候的齐国不过方圆百公里,跟山东境内七十多个其它各姓诸侯一样,只是弹丸之国,一个县大校甚至很多诸侯只有方圆百华里,不足现在一个县面积。中央政府怕诸侯们羽翼丰满尾大不掉,所以始封的时候都很校同时期的希腊城邦也一样,都是小国寡民,其中最著名的雅典,方圆亦不过五十公里,总人口不过20多万,在雅典城内人口才不过五六万。而在边长四十公里的弗西斯地区,甚至有22个城邦国家。总之,每个城邦国家面积都不大就是了。这二百多个希腊城邦国家,也跟春秋时代我们的诸侯各国一样,互相掐架,犹如池塘里互相吵闹的群蛙。
后来,是随着周天子的式微(“式微”就是“势弱”的意思),诸侯们开始搞兼并活动,像白细胞吞噬细菌,霸气一点的诸侯吞吃周边的亲戚小国。齐国和鲁国在蚕食竞赛中不断扩大着自己的地盘,把邻居囊括在自己的兜中。国人们频频出征,鄙人们拼命开荒,女人们拼命在占领区生孩子,终于“邻邑相望”,鸡鸣狗吠之声可以相闻,山东的人气越来越旺了。但这都是一两百年之后的图画,现在还说不上这么热闹。
公元前686年,驻守在临淄郊外以防御诸侯的两员齐国大将,好逸恶劳,受不了城外的风吹雨淋和森林中乱跑的老虎的威胁,遂在木版上写字,打报告给齐襄公,请求调回城里去,城里美女多啊,电影院、夜总会,好玩儿的东西多埃
齐襄公一边吃西瓜,一边吐西瓜籽,鼓着嘴打发信使说:“好的,瓜代为期。”
瓜代为期,意思是,等明年再到吃西瓜的时候,就让你俩回城来。这是个成语,叫“及瓜而代”,期满换任的意思。(不过,说他吃西瓜却是错误的。西瓜是唐朝以后才有的,从西域传来,所以叫西瓜。齐襄公吃的应该是甜瓜,就是比西瓜小一号的甜瓤小瓜,切开,把里边的籽甩出来,再吃,很甜的,清香味儿。最初,我小时候吃甜瓜,不知道怎么弄那些籽出来,我爸爸就很有经验地教我,一甩小臂,籽们就依照顺序全部蹦出来了——如今,他已教尽了我生活的常识,永远地离开我了,在我写这本书的期间,永远地离开了。当新的一年的甜瓜再次成熟,他已不再有机会继续教导我,继续和我一道吃人间的甜瓜了。地阔天长,他已不知所在。愿他在宇宙中安息。)
一年过去了,齐国大地上的“西瓜”,终于在盼望中成熟了,而回城的诏书却遥遥无期。两个郊外驻扎的大将,就不耐烦了,约同了“公孙无知”,蓄时待机,怀下了非常之志——那个公孙无知,名字起得有个性,不知他爹是怎么想出来的。他其实是齐襄公的堂弟弟,叫公孙,也是贵族了,小的时候,受齐僖公溺爱,齐僖公让他跟时为太子的齐襄公衣服礼秩等同。齐襄公当国君以后,给无知穿小鞋,减扣他的衣服礼秩,因此结怨。
到了这一年的冬天,齐襄公出城打猎,领着声势浩大的队伍。打猎是古代最具魅力的户外运动,只懂得蹦迪、酒吧、卡拉OK的现代人都是可怜的井底之蛙,怎么使劲都想象不出打猎是多么痴狂多么乐疯了人的娱乐。如今生态大破坏,野兔都少见了,狼啊,老虎啊更没了,野外只有小麻雀和田鼠在点缀太平,便是有钱人也没有打猎的福气了。
(注:齐国保持了很多着尚武好猎的东夷精神,《诗经》里的《齐风·卢令》,对齐国猎人和他的狗进行歌颂: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卢令令”写马环子的声音清脆悦耳,心情飞扬飘逸,“卢重环”、“卢重鋂”,是马的环铃叮当作响,而且还是子母环。后面又大力夸奖猎人的漂亮,是个大帅哥,“其人美且鬈”,留着卷曲的胡子,扛着一杆“马枪”,枪筒上挑着山鸡,或者一只大狗熊。)
在深山老林跟野兽捉迷藏的齐襄公,呼哧呼哧跑得正酣,突然遭遇一只大野猪。大野猪本来不可怕,打猎打的就是它,但这只野猪会“人立而啼”,非常异类,有进化成“猪人”的趋势,把齐襄公吓得直叫唤。俩爪一麻,齐襄公使劲扭过身子就跑。野猪獠牙如戟,追在他的脖子后边“哇哇”啼哭着追他,把撒丫子的小齐追得头皮发紧,小便一路失禁。
小齐在众人簇拥下狂奔,众人赛跑,跑最后一名的倒霉。
命最后总算捡到了,野猪不见了,但齐襄公的鞋子却跑丢了一只。那时候的人多打赤脚,贵人才穿鞋,大约小齐穿的又是值钱的鞋,丝履或者真皮,现在只剩一只了,于是吩咐人回去找。
那人死活也找不回来,于是赏了寻鞋人一顿鞭子。
旁人都说,鞋子是被野猪拾去了。这头疯狂的野猪不但学会了直立行走,还渴望拥有一双“皮鞋”。旁人还说,这头野猪是公子彭生的变的,就是那个把鲁桓公“拉肋而死”的大力士,被齐襄公当作替罪羊杀死的冤枉家伙。要么野猪怎么哭呢。
叛乱刚好就在当天晚上爆发,两员在郊外心怀不满的“西瓜大将”,因长期不能与家人团聚而心理变态,伙同那个齐襄公打小结下的冤家公孙无知,正式发动造反。
仨人领着队伍,壮起了胆子,摸近国君打猎的宿营地,正好撞见白天找鞋的那个仆人,一把抓祝找鞋的慌称自己也恨死齐襄公了,造反也加我一个。仨人说:“给我们个理由先。”仆人就脱下衣裳,给仨人看了脊梁上的鞭痕,一条一条的,像爬了一脊梁蜈蚣,都是因为找不到鞋而挨的打。
信以为真的造反派命令他头前带路,不料此人一获宽释则鱼跃而逃,一路大呼小叫,组织亲兵抄家伙护主。——这是一个古代的“王小二”。
齐襄公的仆从们拼命抵抗,但外边的造反派都是现役军人,他们持械进攻,轻易就攻破了简陋的营地大门,乱杀一气,又冲进了齐襄公的帐篷,挑起帐子举起宝剑乱捅(那时的剑不适于砍,而适于刺,因为青铜性脆),床上的人被刺得夹着胳肢窝直乐,造反派忙问:“你为什么乐?”
“因为你捅到我痒痒肉了。哈哈哈。”
不等乐完,一剑被戳死。西瓜大将赶紧举火来看,“咦?你为什么没有齐襄公长得帅呢?”
“因为他不是啊,”另一名西瓜大将说,“你看他下巴没胡子,明明是个寺人来的。”所谓寺人,就是后代的宦官,原来是一个宦官假扮了齐襄公,打算让敌人刺死自己,就不再抓真齐襄公了。可惜啊,忘了戴上假胡子。
于是抓紧时间四向里翻找。齐襄公哪去了呢?齐襄公呢?——齐襄公其实是可以跳窗逃跑的,但是他白天被野猪追,受了伤,脚跑不动,就只好藏在内室门后头,用帷幕挡住了自己。幸运的是,当时室内照明条件不好,屋子里黑乎乎的,所以,他差不多就要躲过一条命去了。可惜,半空中突然掉下一只奇怪的鞋子,啪地一声在地上——就是白天丢的那只。好奇的敌人闻声过来检查,见鞋子是空的,再一划拉,露出旁边帷幕后的齐襄公。“西瓜大将”一剑进去,血扑扑地就像啤酒一样带着香沫子喷出来了。齐襄公就这样在他事业发展之际,毫不壮烈地死了。那只本来丢了的鞋子居然又凭空落下来了,引来了敌人视线,一定是公子彭生的厉鬼(那只野猪)做的手脚了。
这位和文姜妹妹留下一串风流佳话的齐襄公大哥,一天之内两次在鞋子上出了事,最后搭上了小命,可见他是很不会管理自己鞋子的。这次政变可以称为“鞋子政变”。
齐襄公一死,大家一下子都愣了,等明白过来以后,他的一帮弟弟哥哥们,赶紧为了继承权互相掐。先是造反派公孙无知近水楼台先得月,在两个西瓜大将拥护下,自立为君。没两天,却遭遇一个老仇人,把他杀了。君位再次出现空白,于是,齐襄公的弟弟里面,一个叫“公子小白”的由鲍叔牙保着,一个叫“公子纠”的由大名鼎鼎的管仲保着,从他们所留学的国外,都杀奔临淄来争夺肥缺来了,预备看看谁的运气好,先入临淄的先抢着。
两支赛跑的兵车长队在半路上还碰了个正巧(这也说明了当时道路建设的有限)。管仲是保着公子纠的,为了对抗公子小白,就偷着摸进小白的宿营,照小白肚子上就放了一箭。小白不傻,故意咬破舌头,满嘴喷血,四腿乱蹬,使管仲愉快地误以为暗杀得手,遂不再发箭续射。小白逃了条活命。(古代练习射箭,是一门课程,要求右手执两、三支箭,一边射,一边夹在手指缝里预备着,以便于连发。)
其实管仲只是射中了小白的带钩,所谓带钩,就是古人的腰带扣。
(注:古人上衣长,垂下去,覆盖着下裳,因此上衣外面需要束以腰带,腰带一般是丝的或皮革的。腰带在肚子前通过“带钩”连结。带钩的样子,细长,像现在女孩的弧形发卡,一头带短柱,一头带弯钩。短柱可以固定在腰带的一头,弯钩可以勾在腰带另一头合适的孔眼里,从而使腰带在腹前连结。因为带钩一般是玉啊,金啊和青铜制作的,所以可以挡住管仲的一箭。
带钩除了系腰带,还可以用它往腰带上悬挂宝剑、钱包、镜子、弓、印章、玉佩、香囊、毛巾、火石(古代打火机)——古人腰上挂的玩艺真多埃越是有身份的人越不嫌麻烦,腰带上物件就越多,光那玉佩的串子,就罗列得有半幅袍子那么大,走起来清越鸣响,体现了有闲人的雅致。)
管仲和公子纠一伙,以为小白被射死了,感觉胜券在握,遂慢慢地溜达着赶路(木轱辘车硬要快跑起来,也很颠屁股的,即便有真皮的坐垫,其颠的程度,也相当于骑着自行车下楼梯)。所以管仲、公子纠就慢慢地溜达,屁股虽然舒服了,到了临淄,眼却傻了,发现小白已经由鲍叔牙张罗着,在齐国一些大家族的支持下,于公元前685年,当上了齐国的总负责人,他就是后来春秋第一霸主“齐桓公”。
管仲和公子纠气急败坏,就求助于鲁庄公(文姜的儿子)。鲁庄公以前受够了大舅齐襄公的气,这回大舅一死,很想趁齐国内乱捞点好处,如果把公子纠塞进齐国君位去,将来就可以间接控制齐国政坛了,至少可以勒索它几个城池当酬劳。
鲁庄公答应帮助公子纠,于是亲自指挥战车,在临淄西南郊区的乾时地区,跟以逸待劳的齐桓公部队,斗了一仗。结果鲁庄公大败,被追得跳了车。幸好他的保镖“梁子”继续开着他的战车跑,故意离开大路往小的岔道上拐去。齐兵衔尾直追,越追越多,最后把这车围在当间,跑不动了。弹尽粮绝的梁子束手就擒,摘下捂得严严实实的牛皮帽子,嘿嘿地还在笑。敌人细看,却不是鲁庄公。
鲁庄公这时候正在大路上徒步跑呢,因为跳车而脚受了伤,一瘸一拐地,顺着国道大路,往南hiphop。正好,遇上一辆开往鲁国的“公共汽车”(叫传车,是送信和送官人出差用的),赶紧搭车上去,逃回了曲阜老窝。一路上还有齐兵追查呢,他在公共汽车上说:“是留学生,是留学生1
逃回来之后,鲁庄公得报说,齐桓公一路跟踪追击,打到汶水岸上,把汶水以北的“汶阳之田“给抢去了。鲁庄公新败之余,也没办法。但汶阳之田成了齐鲁之间的一个长期性的历史纠纷。
经过这次“乾时之战”,以及汶阳之田问题,齐鲁开始正式交恶,你争我抢,斗个不休,开始了两三百年的猫和狗的对抗,再也不顾祖宗辈的老干部友谊了(姜子牙和周公)。
(注:汶阳之田应该在泰山西南,据清人姚鼐《登泰山记》,他在泰山顶上看见了汶水,那么,汶阳之田应该就在那里了。几年前我去泰山,从顶上瞪了半天,也没看见什么河,冬季的原野沉寂干涸。)
(七)
齐桓公战胜了外国干涉势力,飘摇不定的君位基本稳定了,但是还不能踏实,想来想去,终于明白原因在哪里了,于是就派使者到鲁国去,传话给鲁庄公说:“您必须杀死你所窝藏的齐国公子纠,以免这家伙再回齐国,威胁我们的国家安全。”
鲁庄公明白了,这是怕公子纠再回去夺位啊,必欲除之而后安埃
鲁庄公和一群惊弓之鸟的大臣们讨论,觉得齐桓公新上任似乎很得众,咱为了外人玩命斗下去不值得。鲁庄公就派军队往公子纠的驻地菏泽,去杀公子纠,以息齐桓公之怒。
公子纠狐疑不定的亲兵比划了几下就四下溃散,公子纠像一只被拔了毛的鸡,死于非命。他的手下人“召忽”发了一通忠臣不事二主的感慨,自杀殉主。而当初把事情搞坏了的管仲哥哥,却不肯自杀,宁肯当俘虏。管仲说:“自古有死臣也是生臣。我志向远大,虽然不死,也和召忽异曲同工。”
管仲主动钻进鲁军的木笼囚车,当了俘虏,运到鲁庄公阶下。管仲从前当过兵,扛过枪,下过海,经过商,是个有办法的人,在诸侯中已经小有名气,所以鲁庄公的大臣们建议留下管仲辅佐鲁国。
“但是这样就违逆了齐国呀,”鲁庄公说,“齐国那边等着要人呢1
大臣说:“那就杀了管仲,以免为别国所用。”
齐国使者马上拦住:“不许杀,管仲射过我们主公一箭,主公恨之入骨,非亲手射他一百零八箭才痛快。”
于是,鲁庄公按照中庸哲学采取了事后证明最为愚蠢的办法,不杀管仲也不留管仲,把他引渡交送齐国处理。
于是管仲就又坐进那辆木笼囚车(他最近净坐这车了),一路颠簸着向北方齐国去。管仲站在木笼车里,脑袋从笼子顶上的窟窿里探出来,看着外边自由的世界,蝴蝶在飞舞——这是我的一种遐想,其实这是错误的。以这种姿势站着,到不了齐国就得站死。因为,站累的时候,脚一软,脖子上就要吃紧,最终会卡在洞里勒死。
管仲应该是坐在木笼囚车里。
囚车外面正是残秋天气。声势浩大的秋天,占据了山东原野。管仲的命运就像白云,写在天空的字里行间。也许他会有美梦成真的意外境界,但那何其柔弱,不堪被言辞说破。
管仲的担心不是来自齐国,齐国那边有他的好友鲍叔牙可以罩着他。管仲最担心的却是鲁国,假如鲁庄公一旦后悔,派人追杀上来,那就只有坐等领死了。于是,据《吕氏春秋》说,管仲运用心理学知识,亲自作词作曲,编了首歌,教给押送他的士兵们唱。管仲在笼中唱,士兵在下边和,边唱边走,就不觉得累了。而且据《吕氏春秋》说这歌节奏还特快,像蔡依林的《爱情三十六计》,大家跟着它的调,脚下生风,走得贼快(像贼那么快)。
秋季的山东原野,一行北向的车队蜿蜒而行,伴着它的,是路边成丛怒放的狗尾巴花,弥望满野,如火如荼,摇曳飘扬于远古的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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