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周易集解   》 卷八      李鼎祚 Li Dingzuo

  《序卦》曰: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
  韩康伯曰:伤于外者,必反诸内也。
  
  (离下巽上)。家人:利女贞。
  虞翻曰:遁初之四也。女谓离巽。二四得正。故“利女贞”也。
  
  马融曰:家人以女为奥主。长女中女,各得其正,故特曰“利女贞”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王弼曰:谓二五也。家人之义,以内为本者也。故先说女矣。
  
  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虞翻曰:遁乾为天,三动坤为地。男得天,正于五;女得地,正于二。故“天地之大义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荀爽曰:离巽之中有乾坤,故曰“父母之谓也”。
  
  王肃曰:凡男女所以能各得其正者,由家人有严君也。家人有严君,故父子夫妇各得其正。家家咸正,而天下之治大定矣。
  
  案:二五相应,为卦之主。五阳在外,二阴在内,父母之谓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虞翻曰:遁乾为父,艮为子,三五位正,故“父父,子子”。三动时,震为兄,艮为弟,初位正,故“兄兄、弟弟”。
  
  夫夫,妇妇,虞翻曰:三动时,震为夫,巽四为妇,初四位正,故“夫夫,妇妇”也。
  
  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荀爽曰:父谓五,子谓四,兄谓三,弟谓初,夫谓五,妇谓二也。各得其正,故“天下定矣”。
  
  陆绩曰:圣人教先从家始,家正而天下化之,修已以安百姓者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
  马融曰:木生火。火以木为家,故曰“家人”。火生于木,得风而盛,犹夫妇之道,相须而成。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荀爽曰:风火相与,必附于物。物大火大,物小火小。君子之言,必因其位。位大言大,位小言小。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故“言有物”也。大暑烁金,火不增其烈;大寒凝冰,火不损其热,故曰“行有恒”矣。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荀爽曰:初在潜位,未干国政,闲习家事而已。未得治官,故“悔”。居家理治,可移于官,守之以正,故“悔亡”。而未变从国之事,故曰“志未变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荀爽曰:六二处和得正。得正有应,有应有实,阴道之至美者也。坤道顺从,故无所得遂。供肴中馈,洒食是议,故曰“中馈”。居中守正,永贞其志,则“吉”,故曰“贞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九家易》曰:谓二居贞,巽顺于五,则“吉”矣。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王弼曰:以阳居阳,刚严者也。处下体之极,为一家之长,行与其慢也,宁过乎恭;家与其渎也,宁过乎严。是以家虽嗃嗃,悔厉犹得吉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侯果曰:嗃嗃,严也。嘻嘻,笑也。
  
  《象》曰:家人嗃々,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九家易》曰:别体异家,阴阳相据,喜乐过节也。别体异家,谓三五也。阴阳相据,三五各相据阴,故言妇子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虞翻曰:三变体艮,艮为笃实。坤为大业。得位应初,顺五乘三,比据三阳,故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谓顺于五矣。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陆绩曰:假,大也。五得尊位,据四应二,以天下为家,故曰“王大有家”。天下正之,故无所忧则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虞翻曰:乾为爱也,二称家。三动成震。五得交二,初得交四,故“交相爱”。震为交也。
  
  上九:有孚威加,终吉。
  虞翻曰:谓三已变,与上易位,成坎。坎为孚,故“有孚”。乾为威如,自上之坤,故“威如”。易则得位,故“终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虞翻曰:谓三动,坤为身。上之三,成既济定,故“反身之谓”。此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序卦》曰: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崔觐曰:妇子嘻嘻,过在失节。失节则穷,穷则乖,故曰“家道穷必乘”。
  
  (兑下离上)。睽:小事吉。
  虞翻曰:大壮上之三在系,盖取无妄二之五也。小谓五。阴称小,得中应刚,故“吉”。
  
  郑玄曰:睽,乖也。火欲上,泽欲下,犹人同居而志异也,故谓之“睽”。二五相应,君阴臣阳,君而应臣,故“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
  虞翻曰:离火炎上,泽水润下也。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虞翻曰:二女,离兑也。坎为志。离上兑下。无妄震为行,巽为同,艮为居。二五易位,震巽象坏。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虞翻曰:说,兑。丽,离也。明谓乾。当言大明以丽于晋。柔谓五,无妄巽为进。从二之五,故“上行。”刚谓应乾,五伏阳,非应二也。与鼎五同义也。
  
  是以小事吉。
  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百官异体,四民殊业,故睽而不同。刚者,君也。柔得其中,而应于君,故言“小事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王肃曰:高卑虽异,同育万物。
  
  虞翻曰:五动乾为天,四动坤为地,故“天地睽”。坤为事也。五动体同人,故“事同矣”。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
  侯果曰:出处虽殊,情通志合。
  
  虞翻曰:四动艮为男,兑为女,故“男女睽”。坎为志,为通,故“其志通也”。
  
  万物睽而其事类也。
  崔觐曰:万物虽睽于形色,而生性事类言亦同也。
  
  虞翻曰:四动,万物出乎震,区以别矣。故“万物睽”。坤为事,为类,故“其事类也”。
  
  睽之时用大矣哉。
  《九家易》曰:乖离之卦,于义不大。而天地事同,共生万物,故曰“用大”。
  
  卢氏曰:不言义而言用者,明用睽之义至大矣。
  
  《象》曰:上火下泽,睽。
  荀爽曰:火性炎上,泽性润下,故曰“睽”也。
  
  君子以同而异。
  荀爽曰:大归虽同,小事当异。百家殊职,四民异业。文武并用,威德相反,共归于治,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象》曰:见恶人,以避咎也。
  虞翻曰:无应,四动得位,故“悔亡”。应在于坎,坎为马。四而失位,之正入坤,坤为丧。坎象不见,故“丧马”。震为逐,艮为止,故“勿逐”。坤为自,二至五,体复象,故“自复”。四动震马来,故“勿逐自复”也。离为见。恶人谓四,动入坤初,四复正。故“见恶人,以避咎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虞翻曰:二动体震。震为主,为大涂,艮为径路。大道而有径路,故称“巷”。变而得正,故“无咎”而“未失道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故“未失道”。
  
  崔觐曰:处睽之时,与五有应。男女虽隔,其志终通。而三比焉,近不相得。遇者,不期而会。主者,三为下卦之主。巷者,出门近遇之象。言二遇三,明非背五,未为失道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觢。
  虞翻曰:离为见。坎为车,为曳。故“见舆曳”。四动坤为牛,为类。牛角一一仰,故称“觢”。离上而坎下,“其牛觢也”。
  
  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虞翻曰:其人谓四,恶人也。黥额为天,割鼻为劓。无妄乾为天。震二之乾五,以阴墨其天。乾五之震二,毁艮,割其劓也。兑为刑人。故“其人天且劓”。失位,动得正成乾,故“无初有终”。《象》曰:“遇刚”,是其义也。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虞翻曰:动正成乾,故“遇刚”。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虞翻曰:孤,顾也。在两阴间,睽五顾三,故曰“睽孤”。震为元夫。谓二已变,动而应震。故“遇元夫”也。震为交,坎为孚,动而得正,故“交孚,励精图治,无咎”矣。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虞翻曰:坎动成震,故“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虞翻曰:往得位,“悔亡”也。动而之乾,乾为宗。二动体噬嗑,故曰“噬”。四变时,艮为肤。故曰“厥宗噬肤”也。变得正成乾,乾为庆,故往无咎而有庆矣。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王弼曰:非位悔也。有应,故“悔亡”。厥宗谓二也。噬肤者,啮柔也。三虽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已应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见合,故“有庆也”。
  
  案:二兑为口,五爻阴柔,噬肤之象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
  虞翻曰:睽三顾五,故曰“睽孤”也。离为见,坎为豕,为雨。四变时坤为土,土得雨,为泥涂。四动艮为背,豕背有泥,故“见豕负涂”矣。坤为鬼,坎为车,变在坎上,故“载鬼一车”也。
  
  先张之弧,后说之壶,虞翻曰:谓五已变,乾为先。应在三。坎为弧,离为矢,张弓之象也,故“先张之弧”。四动震为后。说,犹置也。兑为口,离为大腹,坤为器。大腹有口。坎,酒在中壶之象也。之应历险以与兑。故“后说之壶”矣。
  
  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虞翻曰:匪,非;坎为寇,之三历坎,故“匪寇”。阴阳相应,故“婚媾”。三在坎下,故“遇雨”。与上易位,坎象不见,各得其正,故“则吉”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虞翻曰:物三称群,坎为疑,三变坎败,故“群疑亡”矣。
  
  《序卦》曰: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
  崔觐曰:二女同居,其志乖而难生,故曰“乖必有难”也。
  
  (艮下坎上)。蹇:利西南,不利东北。
  虞翻曰:观上反三也。坤,西南卦。五在坤中,坎为月,月生西南,故“利西南”。往得中,谓“西南得朋”也。
  
  不利东北。
  虞翻曰:谓三也。艮东北之卦。月消于艮,丧乙灭癸。故“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则东北丧朋矣。
  
  利见大人。
  虞翻曰:离为见,大人谓五。二得位应五。故“利见大人,往有功也”。
  
  贞吉。
  虞翻曰:谓五当位正邦,故“贞吉”也。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虞翻曰:离见坎险。艮为止,观乾为知,故“知矣哉”。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
  荀爽曰:西南谓坤。乾动往居坤五,故“得中也”。
  
  不利东北,其道穷也。
  荀爽曰:东北,艮也。艮在坎下。见险而止,故“其道穷也”。
  
  利见大人,往有功也。
  虞翻曰:大人谓五。二往应五,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当位贞吉,以正邦也。
  荀爽曰:谓五当尊位。正居是,群阴顺从,故能“正邦国”。
  
  蹇之时用大矣哉。
  虞翻曰:谓坎月生西南而终东北。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退辛,艮象消丙,坤象穷乙,丧灭于癸,终则复始,以生万物,故“用大矣”。
  
  《象》曰:山上有水,蹇。
  崔觐曰:山上至险,加之以水,蹇之象也。
  
  君子以反身修德。
  虞翻曰:君子谓观。乾坤为身,观上反三,故“反身”。阳在三,进德修业,故“以反身修德”。孔子曰:德之不修,是吾忧也。
  
  初六:往蹇,来誉。
  虞翻曰:誉谓二,二多誉也。失位应阴,往历坎险,故“往蹇”。变而得位,以阳承二,故来而誉矣。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时也。
  虞翻曰:艮为时,谓变之正以待四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虞翻曰:观乾为王;坤为臣,为躬;坎为蹇也。之应涉坤,二五俱坎,故“王臣蹇蹇”。观上之三,折坤之体,臣道得正,故“匪躬之故”。《象》曰:“终无尤也”。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侯果曰:处艮之二,上应于五。五在坎中,险而又险。志在匡弼,匪惜其躬。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辅臣以此,终无尤也。
  
  九三:往蹇,来反。
  虞翻曰:应正历险,故“往蹇”。反身据二,故“来反”也。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虞翻曰:内,谓二阴也。
  
  六四:往蹇,来连。
  虞翻曰:连,辇。蹇,难也。在两坎间,进则无应,故“往蹇”。退初介三,故“来连”也。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荀爽曰:蹇难之世,不安其所。欲往之三,不得承阳。故曰“往蹇”也。来还承五,则与至尊相连,故曰“来连”也。处正承阳,故曰“当位实也”。
  
  九五:大蹇,朋来。
  虞翻曰:当位正邦,故“大蹇”。睽兑为朋,故“朋来”也。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干宝曰:在险之中,而当王位,故曰:“大蹇”。此盖以托文王为纣所囚也。承上据四应二,众阴并至。此盖以托四臣能以权智相救也。故曰“以中节也”。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
  虞翻曰:阴在险上,变失位,故“往蹇”。硕谓三,艮为硕,退来之三,故“来硕”。得位有应,故“吉”也。离为见,大人谓五,故“利见大人”矣。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侯果曰:处蹇之极,体犹在坎,水无所之,故曰“往蹇”。来而复位,下应于三,三德硕大,故曰“来硕”。三为内主,五为大人。若志在内,心附于五。则“利见大人”也。
  
  案:三互体离,离为明目,五为大人,利见大人之象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
  崔觐曰:蹇终则来,硕吉,利见大人,故言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
  
  (坎下震上)。解:利西南,虞翻曰:临初之四。坤,西南卦。初之四,得坤众。故“利西南,往得众也”。
  
  无所往,其来复吉。
  虞翻曰:谓四本从初之四,失位于外,而无所应,故“无所往”。宜来反初,复得正位,故“其来复吉”也。二往之五,四来之初,成屯,体复象,故称“来复吉”矣。
  
  有攸往,夙吉。
  虞翻曰:谓二也。夙,早也。离为日,为甲。日出甲上,故早也。九二失正,早往之五,则吉。故“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
  虞翻曰:险,坎。动,震。解,二月。雷以动之,雨以润之,物咸孚甲,万物生震。震出险上,故“免乎险”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
  荀爽曰:乾动之坤而得众,西南众之象也。
  
  无所往,荀爽曰:阴处尊位,阳无所往也。
  
  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荀爽曰:来复居二,处中成险,故曰“复吉”也。
  
  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荀爽曰:五位无君,二阳又卑,往居之者则吉。据五解难,故“有功也”。
  
  天地解而雷雨作,荀爽曰:谓乾坤交通,动而成解卦,坎下震上,故“雷雨作”也。
  
  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宅。
  荀爽曰:解者,震世也。仲春之月,草木萌牙。雷以动之,雨以润之,曰以烜之,故“甲宅”也。
  
  解之时大矣哉。
  王弼曰:无所而不释也。难解之时,非治难时也。故不言用也。体尽于解之名,无有幽隐,故不曰义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虞翻曰:君子谓三。伏阳出,成大过。坎为罪人则大过象坏,故“以赦过”。二四失位,皆在坎狱中。三出体乾,两坎不见。震喜兑说,罪人皆出,故以“宥罪”。谓三入则赦过,出则宥罪。公用射隼以解悖,是其义也。
  
  初六:无咎。
  虞翻曰:与四易位,体震得正,故“无咎”也。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虞翻曰:体屯初震,刚柔始交,故“无咎”也。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虞翻曰:二称田。田,猎也。变之正,艮为狐。坎为弓。离为黄矢,矢贯狐体。二之五,历三爻。故“田获三狐,得黄矢。”之正得中,故“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故得中道。
  
  六三:负且乘,虞翻曰:负,倍也。二变时艮为背,谓三以四艮倍五也。五来寇三时,坤为车,三在坤上,故“负且乘”。小人而乘君子之器《象》曰:“亦可丑也”。
  
  致寇至,贞吝。
  虞翻曰:五之二成坎,坎为寇盗。上位慢五,下暴于二,慢藏悔盗,故“致寇至,贞吝”。《象》曰:“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虞翻曰:临坤为丑也。坤为自我。以离兵伐三,故转寇为戎。艮手招盗,故“谁咎也”。
  
  九四:解而母,朋至斯孚。
  虞翻曰:二动时艮为指。四变之坤为母,故“解而母”。临兑为朋,坎为孚。四阳从初,故“朋至斯孚”矣。
  
  《象》曰:解而母,未当位也。
  王弼曰:失位不正,而比于三。故三得附之,为其拇也。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朋至斯孚”而信矣。
  
  案:九四体震,震为足。三在足下,拇之象。
  
  六五:君子惟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虞翻曰:君子谓二。之五得正成坎,坎为心。故“君子惟有解,吉”。小人谓五。阴为小人,君子升位,则小人退在二,故“有孚于小人”。坎为孚也。
  
  《象》曰:君有解,小人退也。
  虞翻曰:二阳上之五,五阴小人退之二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
  虞翻曰:上应在三。公,谓三伏阳也。离为隼。三失位,动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象故“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也。
  
  案:二变时体艮。艮为山,为宫阙,三在山半,高塘之象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虞翻曰:坎为悖,三出成乾,而坎象坏,故“解悖也”。
  
  《九家易》曰:隼,鸷鸟也。今捕食雀者,其性疾害,喻暴君也。阴盗阳位,万事悖乱,今射去之,故曰“以解悖也。”
  
  《序卦》曰: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
  崔觐曰:宥罪缓死,失之于侥幸,有损于政刑,故言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者也。
  
  (兑下艮上)。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郑玄曰:艮为山,兑为泽。互体坤,坤为地。山在地上,泽在地下,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犹诸侯损其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故谓之损矣。
  
  有孚。无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虞翻曰:泰初之上,损下益上,以据二阴,故“有孚,元吉,无咎”。艮男居上,兑女在下,男女位正,故“可贞利有攸往”矣。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崔觐曰:曷,何也。言其道上行,将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以喻损下益上,惟有乎心,何必竭于不足而补有余者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蜀才曰:此本泰卦。案:坤之上六,下处乾三。乾之九三,上升坤六。损下益上者也。阳德上行,故曰“其道上行”矣。
  
  损而有孚,荀爽曰:谓损乾之三居上。孚,二阴也。
  
  元吉,无咎。
  荀爽曰:居上据阴,故“元吉,无咎”,以未得位,嫌于咎也。
  
  可贞。
  荀爽曰:少男在上,少女虽年尚幼,必当相承,故曰“可贞”。
  
  利有攸往。
  荀爽曰:谓阳利往居上。损者,损下益上,故利往居上。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荀爽曰:二簋,谓上体二阴也。上为宗庙。簋者,宗庙之器,故可享献也。
  
  二簋应有时。
  虞翻曰:时谓春秋也。损二之五,震二月,益正月,春也。损七月,兑八月,秋也。谓春秋祭祀,以时思之。艮为时,震为应,故“应有时”也。
  
  损刚益柔有时。
  虞翻曰:谓冬夏也。二五已易成益。坤为柔。谓损。益上之三成既济,坎冬离夏。故“损刚益柔有时”。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虞翻曰:乾为盈,坤为虚,损刚益柔,故“损益盈虚”。谓泰初之上,损二之五,益上之三,变通趋时,故“与时偕行”。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征忿窒欲。
  虞翻曰:君子,泰乾。乾阳刚武,为忿。坤阴吝啬,为欲。损乾之初成兑说,故“征忿”。初上据坤,艮为止,故“窒欲也”。
  
  初九:祀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虞翻曰:祀,祭祀。坤为事,谓二也。遄,速。酌,取也。二失正,初利二速往,合志于五,得正无咎,已得之应,故“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上合志也”。祀,旧作巳也。
  
  《象》曰:祀事遄往,上合志也。
  虞翻曰:终成既济,谓二上合志于五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虞翻曰:失位当之正,故“利贞”。征,行也。震为征,失正毁折,故“不征”。之五则凶,二之五成益,小损大益,故“弗损益之”矣。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虞翻曰:动体离中,故“为志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
  虞翻曰:泰乾三爻,为三人;震为行,故“三人行”。损初之上,故“则损一人”。
  
  一人行,则得其友。
  虞翻曰:一人谓泰初之上,损刚益柔,故“一人行”。兑为友,初之上,据坤应兑,故“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虞翻曰:坎为疑,上益三成坎,故“三则疑”。荀爽曰:一阳在上,则教令行。三阳在下,则民众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虞翻曰:四,谓二也。四得位,远应初。二疾上五,已得承之。谓二之五,三上复。坎为疾也。阳在五称喜。故“损其疾,使遄有喜”。二上体观,得正承五,故“无咎”矣。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蜀才曰:四当承上,而有初应,必上之所疑矣。初,四之疾也。宜损去其初,使上遄喜。
  
  虞翻曰:二上之五,体大观象,故“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虞翻曰:谓二五已变成益,故“或益之”。坤数十,兑为朋,三上失位,三动离为龟。十谓神灵摄宝文、筮山泽水火之龟也。故“十朋之龟”。三上易位,成既济,故“弗克违,元吉”矣。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侯果曰:内柔外刚,龟之象也。又体兑艮,互有坤震。兑为泽龟,艮为山龟,坤为地龟,震为木龟,坤数又十,故曰“十朋”。朋,类也。六五处尊,损已奉上。人谋允叶,龟墨不违。故能延上九之佑,而来十朋之益。所以大吉也。崔觐曰:或之者,疑之也。故用元龟。价值二十大贝,龟之最神贵者。以决之,不能违其益之义。故获元吉。双贝曰朋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
  虞翻曰:损上益三也。上失正,之三得位,故“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动成既济,故“大得志”。
  
  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虞翻曰:谓三往之上,故“利有攸往”。二五已动成益,坤为臣。三变据坤,成家人,故曰“得臣”。动而应三,成既济,则家人坏,故曰“无家”。
  
  王肃曰:处损之极,损极则益,故曰“弗损益之”。非无咎也。为下所益,故“无咎”。据五应三,三阴上附,外内相应,上下交接,正之吉也。故“利有攸往”矣。刚阳居上,群下共臣,故曰“得臣”矣。得臣则万方一轨,故“无家”也。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虞翻曰:谓二五已变,上下益三,成既济定。离坎体正,故“大得志”。
  
  《序卦》曰: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崔觐曰:损终则弗损益之,故言损而不已必益也。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
  虞翻曰:否上之初也。损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应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三失正。动成坎,体涣;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涣,舟楫象。木道乃行也。
  
  郑玄曰:阴阳之义,阳称为君,阴称为臣。今震一阳二阴,臣多于君矣。而四体巽,之不应初,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人君之道,以益下为德,故谓之益也。震为雷,巽为风。雷动风行,二者相成,犹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蜀才曰:此本否卦。
  
  案:乾之上九下处坤初。坤之初六,上升乾四。损上益下者。
  
  民说无疆。
  虞翻曰:上之初。坤为无疆,震为喜笑;以贵下贱,大得民,故“说无疆”矣。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虞翻曰:乾为大明,以乾照坤,故“其道大光”。或以上之三,离为大光矣。
  
  利有攸往,中正有庆。
  虞翻曰:中正谓五,而二应之,乾为庆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虞翻曰:谓三动成涣。涣,舟楫象。巽木得水,故“木道乃行”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虞翻曰:震三动为离,离为日。巽为进,坤为疆。日与巽俱进,故曰“进无疆”也。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虞翻曰:乾下之坤,震为出生,万物出震,故“天施地生”。阳在坤初为无方,日进无疆,故“其益无方”也。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虞翻曰:上来益三,四时象正。艮为时,震为行,与损同义,故“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虞翻曰:君子,谓乾也。上之三,离为见。乾为善,坤为过。坤三进之乾四,故“见善则迁”。乾上之坤初,改坤之过。体复象,复以自知,故“有过则改”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虞翻曰:大作谓耕播耒耨之利,盖取诸此也。坤为用,乾为大,震为作,故“利用为大作”。体复初得正,朋来无咎,故“元吉,无咎”。震,二月卦,日中星鸟,敬授民时,故以耕播也。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侯果曰:大作,谓耕植也。处益之始,居震之初。震为稼穑,又为大作。益之大者,莫大耕植。故初九之利,“利为大作”。若能不厚劳于下民,不夺时于农畯,则“大吉,无咎”矣。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虞翻曰:谓上从外来益初也,故“或益之”。二得正远应,利三之正,已得承之。坤数十,损兑为朋;谓三变离为龟,故“十朋之龟”。坤为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震称帝。王谓五。否乾为王。体观象。艮为宗庙。三变,折坤牛。体噬嗑食。故“王用享于帝”。得位,故“吉”。
  
  干宝曰: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故“王用享于帝”。在巽之宫,处震之象,是则苍精之帝同始祖矣。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虞翻曰:乾上称外,来益初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
  虞翻曰:坤为事,三多凶。上来益三得正。故“益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公谓三,伏阳也。三动体坎,故“有孚”。震为中行,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三,公位。乾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圭。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上公执桓圭。九寸;诸侯执信圭。七寸;诸伯执躬圭,七寸;诸子执穀璧。五寸;诸男执蒲璧,五寸。五等诸侯,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矣。
  虞翻曰:三上失正当变,是“固有之”。
  
  干宝曰:固有如桓文之徒,罪近篡弑,功实济世。六三失位,而体奸邪。处震之动,怀巽之权,是矫命之士。争夺之臣,桓文之爻也。故曰“益之用凶事”。在益之家,而居坤中,能保社稷,爱抚人民,故曰“无咎”。既乃中行,近仁,故曰“有孚中行”。然后俯列盟会,仰致锡命,故曰“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从,虞翻曰:中行谓震位在中。震为行,为从,故曰“中行”。公谓三。三上失位。四利三之正,已得以为实,故曰“告公从”矣。
  
  利用为依迁邦。
  虞翻曰:坤为邦。迁,从也。三动坤从,故利用为依迁邦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虞翻曰:坎为志,三之上,有两坎象,故“以益志也”。
  
  崔觐曰:益其勤王之志也。居益之时,履当其位,与五近比,而四上公,得藩屏之寄,为依从之国,若周平王之东迁晋郑,是从也。五为天子,益其忠志以敕之。故言“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矣。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虞翻曰:谓三上也。震为问。三上易位,三五体坎,已成既济。坎为心。故“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故《象》:“勿问之矣。”
  
  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坤为我,乾为德,三之上体坎,为孚,故“惠我德”。《象》曰“大得志”。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崔觐曰:居中履尊,当位有应。而损上之时,自一以损已为念。虽有孚于国,惠心及下,终不言以彰已功。故曰“有孚惠心,勿问”。问,犹言也。如是,则获元吉,且为下所信而怀已德,故曰“有孚惠我德”。君虽不言,人惠其德,则我“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虞翻曰:莫,无也。自非上无益初者,唯上当无应故“莫益之”矣。
  
  或击之,虞翻曰:谓上不益初,则以剥灭乾。艮为手,故“或击之”。
  
  立心勿恒,凶。
  虞翻曰:上体巽,为进退,故“勿恒”。动成坎心,以阴乘阳,故“立心勿恒,凶”矣。
  
  《象》曰:莫益之,遍辞也。
  虞翻曰:遍,周匝也。三体刚凶,故至上应乃益之矣。
  
  或击之,自外来也。
  虞翻曰:外谓上。上来之三,故曰“自外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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