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遂夫:关于这个问题,以前我曾写过一个曹雪芹的剧本,曾这样设计过——当然后来并没有这样写,只是在构思的时候这样想过——曹雪芹不是画过石头吗?还经常以石头自寓,可能就是一个酷爱石头的人。而且,敦诚的诗中有“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什么叫“击石作歌”?就是用石头来敲着节拍唱歌。他和敦诚喝酒没有钱了,用佩刀抵押来买酒喝,喝得高兴了,曹雪芹大叫“快哉”,诗兴大发,于是“击石作歌声琅琅”。说明曹雪芹随身带着这种好玩的石头。他可能爱玩石头,说不定他生活中就真有五色丝线织成的
袋子来装这石头。因此我曾构思,写曹雪芹有那么一块石头随身带着。我写的是歌剧,我想在石头上作一些文章,写他经常以石头自寓,从石头引申出一些思想和感慨来。但是后来正式写的时候,又把这个想法抛弃了,把石头这个道具也去掉了。我本来特意从南京带了一块很好看的雨花石来仿照着制作道具,它很像书中写的宝玉身上戴的五色花纹缠护、以红色为主的通灵宝玉。只不过稍微大一点——因是舞台上用的;若按书中的描写,则未免有点“狼犺蠢大”。
杜春耕:应该跟麻雀蛋那么大。
邓遂夫:对。大了小孩子的嘴巴怎么衔得出来?因此我觉得所谓“神瑛侍者”,就是影射作者本人爱玩石头,曾被人这样戏称过。说不定曹雪芹平时带在身边的就是一块雨花石。当然从《红楼梦》看,作者明显是以石头自寓,同时又可能以石头的保护者自居——这就叫“神瑛侍者”——所以曹雪芹在写书的时候,就把主人公时而比喻成“石头”,时而又比喻成石头的“侍者”。
杜春耕:关键问题不在这儿。这两个故事本来是很容易统一的,他可以让石头一开始就变成神瑛侍者。现在看来是后来加上去的,这就变得有矛盾了。原来的书都写完了,才来改变,就必然会造成许多矛盾。
邓遂夫:作者在真实生活中当然只能是“(石头的)侍者”,而不是石头。他虽然以石头自寓,却不是真正的石头;而“侍者”就算得上——因为他爱石头,随时都可能呵护着他心爱的石头。
杜春耕:你这个解释,是说石头可能跟这两个故事都有关系,你一讲我就明白了。而且是想说,“神瑛侍者”这个名称即使后来加上去也没有关系。可是我要问你一个问题,这两个神话故事为什么产生隔离而统一不起来?这两个神话故事之间为什么一点关系都没有?
邓遂夫:不能说一点关系都没有。其实只要在书中顺便写一句,神瑛下凡时把那块顽石夹带在身上,一起投胎入世,就可以了。
杜春耕:书中是有神瑛侍者“夹带”(石头)下凡的话嘛,有“夹带”两个字。
邓遂夫:有吗?我记得好像没有明确交待。
杜春耕:交待了,下凡的时候就交待了。但是我要说的是,为什么要有这样两个完全没有关系的故事存在?第二,这两个故事正好跟凡例里面说的两句话对得上,一个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就是要写闺友闺情的,也就跟四十九回全对上了。另一个是“戒妄动风月之情”,这就和那一帮情痴色鬼、风流冤家下凡去演出那些风月故事的情节对上了。说明这两个神话正好跟凡例里面讲的两个主题是对得上的。但是这两个故事又是完全隔离的,这又怎么解释呢?
邓遂夫:我以前的解释是:曹雪芹可能由于前后不同的两种稿本在修改时没有处理好所产生的矛盾。可能最初的一种,偏重于以神瑛侍者的神话作开头,后来的就偏重于以女娲补天废弃的一块石头的神话作开头。再后来,把这两种写法凑在一起的时候比较草率,也就没有把这些东西缝合好。
杜春耕:你这不就变成“二书合一”了?
邓遂夫:不管是一个人写的也好,两个人写的也好,总之有两种或者多种不同的书稿存在,是肯定的。这个我当然承认。但跟你的“二书合成”好像不是一个意思。
杜春耕:“二书合成说”本来就有两个认识阶段嘛。一个是仅仅认为由两本书合成;一个当然认为,是由两个作者写的书合成的。
我想再问一个问题:甲戌本第一次出现《石头记》这个书名的时候,脂砚斋的批语说它是“本名”,就是说这本书最早的本名就叫《石头记》;转了一个圈,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不是又转回来了吗?可是《风月宝鉴》出现的时候,又有一条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旧有”,说明也是个原始的东西。到底《风月宝鉴》是原始的呢?还是《石头记》是原始的呢?还是两个都是原始的?
邓遂夫:“旧有”可以这样解释:主要是说楔子提到的这个《风月宝鉴》的书名是原来曾经有过的,不一定跟最早有过《石头记》的名称发生冲突。当然可以说这两个书名都是原始的,只不过有先后之别而已。
杜春耕:他这一段批语是写在《风月宝鉴》上的。“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这个时候不是把第三稿定名为《风月宝鉴》了吗?这段批语上面的“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这个“新”是什么呢——就是现在这个稿子……
邓遂夫:《石头记》。
杜春耕:不,不是《石头记》,是他要定名为《风月宝鉴》的那本书,这才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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