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欧阳修集   》 卷一○二 奏议卷六      欧阳修 Ouyang Xiu

  ◎谏院进札状九首
  【论京西官吏非人乞黜按察使陈洎等札子〈庆历三年〉】
  臣窃见去年五月诏敕节文:“诸路转运并兼按察使,或贪残老昧、委是不治
  者,逐处具状闻奏。若因循不切按察,致官吏贪残,刑狱枉滥,民庶无告,朝廷
  察访得知,并当勘罪,重行黜降。”窃见近日贼人张海等入金州,劫却军资甲仗
  库,盖为知州王茂先年老昏昧,所以放贼入城。及张海等到邓州,顺阳县令李正
  己用鼓乐迎贼入县饮宴,留贼宿于县厅,恣其劫掠,其李正己亦是年老昏昧之人。
  京西按察使陈洎、张昪,自五月受却朝廷诏书后,半年内并不按察一人。如王茂
  先、李正己,并显然容庇,不早移换,致使一旦贼至,不能捍御。及光化军韩纲
  在任残酷,致兵士作乱,亦不能早行觉察。其陈洎等故违诏书,致兴盗贼,并合
  依元降诏敕,重行黜降。中书又不举行,使国家号令弃作空文,天下祸乱贻忧君
  父,盖由上下互相蒙庇之罪也。其陈洎、张昪,伏乞依诏敕施行,重与黜降。若
  明降诏敕,显有违者并不举行,则今后朝廷号令,徒烦虚出。伏望出于圣断,以
  警后来。取进止。
  【再论陈洎等札子〈庆历三年〉】
  臣近曾上言,为京西转运使陈洎、张昪违废诏书,并不按察部下官吏,致使
  盗贼纵横,贻忧君父。其陈洎等合坐此罪名,重行黜降。此事非是臣自生狂见,
  敢有妄言,乃是朝廷元降诏书内指挥,自合行遣。今诸路转运使不按察官吏者甚
  众,然别不至大段生事及部内官吏不甚昏老者,亦可且示优容。如陈洎等部内,
  显然官吏昏老贪残,并不举劾,致得盗贼并起,事势可忧。此若不行,则国家诏
  敕,乃是空文,今后号令,有谁肯听?臣伏见近日顿易诸路转运,方思改作,欲
  除旧弊,朝廷此后政令,须要必行。今若自废诏书,示人无信,则新转运见朝廷
  先自弛废,言不足听,则更无凛畏,必效因循,虚烦更张,必不济事。古人于作
  事之初,尚或借人行法,况洎等首自违犯,理合举行。宜于革弊之初,先行励众
  之事。或谓洎等于少人之际,且要任使。即乞各与降官,依旧差遣,以责后效,
  徐议复资,亦使过之术也。尚虑议者谓淮南王伦贼后,不曾行遣转运。盖淮南新
  授诏书,未及按察,而贼已卒至。又部内官吏如晁仲约等,本非昏老,不比京西,
  慢贼经年,不能剪灭,直至养成凶势。又其部内官吏,显是昏老误事之人,授诏
  半年,故违不举,较其事体与淮南不同。今若以淮南不曾行遣,便舍洎等不问,
  则今后犯者又指洎等以为例,是则朝廷命令,永废不行。伏惟陛下聪明睿断,惟
  是则从,尚恐大臣务收私恩,不顾国体。若能不惜暂降洎等一两资官,存取朝廷
  纲纪,以励中外,则庶几国威复振,患难可平。取进止。
  【论举馆阁之职札子〈庆历三年〉】
  臣伏见国家近降诏书,条制馆阁职事。有以见陛下慎于名器,渐振纪纲。然
  而积弊之源,其来已久,侥幸之路,非止一端,今于澄革之初,尚有未尽其甚者。
  臣窃见近年外任发运、转运使、大藩知州等,多以馆职授之,不择人材,不由文
  学,但依例以为恩典。朝廷本意,以其当要剧之任,欲假此清职以为重。然而授
  者既多,不免冒滥,本欲取重,人反轻之。加又比来馆阁之中,大半膏粱之子,
  材臣干吏羞与比肩,亦有得之以为耻者。假之既不足为重,得者又不足为荣,授
  受之间,徒成两失。臣欲乞今后任发运、转运、知州等,更不依例帖职。若其果
  有材能,必欲重其职任,则当升拜美官,优其秩禄。况设官之法,本贵量材,随
  其器能,自可升擢,岂必尽由儒馆,方以为荣?
  一、臣窃见近年风俗浇薄,士子奔竞者多,至有偷窃他人文字,干谒权贵以
  求荐举,如丘良孙者。又有广费资财,多写文册,所业又非绝出,而惟务干求势
  门,日夜奔驰,无一处不到,如林概者。此二人并是两制臣寮奏乞召试,内邱良
  孙近虽押出,而林概已有召试指挥。旧来本无两省以上举馆职明文,尚犹如此奔
  竞,今若明许荐人,则今后荐者无数矣。臣欲于近降诏书内两省举馆职一节,添
  入“遇馆阁阙人,即朝廷先择举主,方得荐人”。仍乞别定馆阁合存员数,以革
  冗滥。
  一、臣窃见近降诏书,不许权贵奏荫子弟入馆阁。此盖朝廷为见近年贵家子
  弟滥在馆阁者多,如吕公、钱延年之类尤为荒滥,所以立此新规,革其甚弊。
  臣谓今后膏粱子弟既不滥居清职,则前已在馆阁者,虽未能沙汰,尚须裁损。欲
  乞应贵家子弟入馆阁,见在人中,若无行业文词为众所知,则不得以年深迁补龙
  图、昭文馆并待制、修撰之类,所贵侍从清班,不至冗滥。
  【论西贼议和请以五问诘大臣状〈庆历三年〉】
  右臣伏见张子奭奉使贼中,近已到阙。风闻贼意虽肯称臣,而尚有数事邀求,
  未审朝廷如何处置。臣闻善料敌者,必揣其情伪之实;能知彼者,乃可制胜负之
  谋。今贼非难料难知,但患为国计者昧于远见,落彼奸谋,苟一时之暂安,召无
  涯之后患,自为削弱,助贼奸谋。此《左传》所谓疾首痛心,贾谊所以太息恸哭
  者也。今议贼肯和之意,不过两端而已。欺罔天下者,必曰贼困窘而求和;稍能
  晓事者,皆知贼权诈而可惧。若贼实困窘,则正宜持重以裁之。若知其诈谋,则
  岂可厚以金缯,助成奸计?昨如定等回,但闻许与之数不过十万。今子奭所许乃
  二十万,仍闻贼意未已,更有过求。先朝与契丹通和,只用三十万。一旦刘六符
  辈来,又添二十万。今昊贼一口许二十万,到他日更来,又须一二十万使四夷窥
  见中国庙谋胜算,惟以金帛告人,则邈川首领岂不动心?一旦兴兵,又须三二十
  万。生民膏血有尽,四夷禽兽无厌,引之转来,何有限极?今已许之失,既不可
  追,分外过求,尚可抑绝。见今北虏往来,尚在沿边市易,岂可西蕃绝远,须要
  直至京师?只用此词,自可拒止。至如青盐弛禁,尤不可从,于我虽所损非多,
  在贼则为利甚博。况盐者民间急用,既开其禁,则公私往来,奸细不分。若使贼
  捐百万之盐以啖边民,则数年之后,皆为盗用矣。凡此三事,皆难允许。今若只
  为目下苟安之计,则何必爱惜,尽可曲从;若为社稷久远之谋,则不止目前,须
  思后患。
  臣愿陛下试发五问,询于议事之臣。一问西贼不因败衄,忽肯通和之意,或
  用计困之使就和乎,或其与北虏连谋而伪和乎?二问既和之后,边备果可彻而宽
  国用乎?三问北使一来与二十万,西人一去又二十万,从今更索,又更与之,凡
  庙谋为国计者,止有此策而已乎?四问既和之后,能使北虏不邀功责报乎?虏或
  一动,能使天下无事乎?五问元昊一议许二十万,他日保不更有邀求乎?他日有
  求,能不更添乎?陛下赫然以此五事问之,万一能有说焉,非臣所及;若其无说,
  则天下之忧从此始矣。方今急和谬议既不可追,许物已多,必不能减。然臣窃料
  元昊不出三五年,必须更别猖獗以邀增添,而将相大臣只如今日之谋,定须更与
  添物。若今日一顿尽与,则他时何以添之?故臣愿惜今日所求。其如西贼虽和,
  所利极鲜,若和而复动,其患无涯。此臣前后非不切言,今无及矣。伏望陛下留
  意而思之,且可不与。彼若实欲就和,虽不许此亦可;若实无和意,与之适有后
  虞。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论捕贼赏罚札子〈庆历三年〉】
  臣伏见方今天下盗贼纵横,王伦、张海等所过州县,县尉、巡检有迎贼饮宴
  者,有献其器甲者,有畏懦走避者,有被其驱役者。朝廷于此忧贼之时,正患乏
  人之际,或于巡检、县尉之内得一捕贼可使之人,则必须特示旌酬,以行激励。
  苟或未能者,犹须悬赏以待之,何况有而失赏?伏见吏部选人区法,自出身以来,
  两任县尉。初任临江军新淦县,三年之内,大小贼盗获四十余火,内虽小盗数多,
  其如强劫群贼亦不为少,据于赏格,合改京官。而有司守纤细之文,执寻常之例,
  谓其所获虽为全火而不同时,因不与理为劳绩。臣料天下州县盗贼之多,无如新
  淦,天下县尉能捉贼之多,亦无如区法。又闻法次任吉水县尉,使其县民结为伍
  保,至今吉水一县全无盗贼,民甚便之。法为县尉,官至卑贱,所至之处,皆有
  可称。臣思朝廷非不欲赏善罚恶,以行劝戒,而患于有司法弊,拘守常文,致抑
  才能,失于旌赏。其区法偶与臣相识,因得知之,然人所不知,抑而不申者,何
  可胜数?窃以盗贼是方今急患,县尉是方今切要之人,皆朝廷常合留意之事。臣
  辄有起请事件,具画一如后:
  一、选人区法捕贼之效甚多,但为有司拘守细碎之文,不理劳绩。其人已升
  得职官,伏乞追取本人历子,别加考验。如实有劳能,即乞不拘常格,特与酬奖,
  以劝后来。
  一、臣谓天下群盗纵横,皆由小盗合聚,今但患其大,而不防其微。故必欲
  止盗,先从其小。能绝小盗者,巡检、县尉也。然而赏罚之法,其弊极多。只如
  捕盗,去恶但要净尽,岂必须是一日之内同时捕获?假如有全火强盗,县尉、巡
  检以死命斗敌,若于两日内捉尽,已不理为劳绩。其守文之弊,如此极多。欲乞
  下铨司,重定捕贼赏格施行。
  一、臣伏见自天下有盗贼以来,议者多陈御盗之策,皆欲使民结为伍保,则
  奸恶不容。今区法于吉水县立伍保之法,三年之内,劫贼不敢入其县界。臣欲乞
  特降指挥下江南西路,体量吉水县自区法创立伍保之法以来,如实全无劫贼,又
  民间以为便利,即乞颁行伍保之法于天下。
  右谨具如前,取进止。
  【论光化军叛兵家口不可赦札子〈庆历三年〉】
  臣窃见近日盗贼纵横,张海等二三百人未能败灭,光化军宣毅又二三百人作
  乱。臣谓朝廷致得盗贼如是者,不惟中外无备,盖由威令不行。昨王伦贼杀主将,
  自置官称,着黄衣,改年号。事状如此,乃是反贼,使其不败,为患如何?既败
  之后,不诛家族。况小人作事,亦须先计成败,今使其事成则获大利,不成则无
  大祸,有利无害,谁不欲反?只如淮南一带官吏,与王伦饮宴,率民金帛献送,
  开门纳贼,道左参迎。苟有国法,岂敢如此!而往来取勘,已及半年,未能断遣。
  古者称罚不逾时,所以威激士众,今迟缓如此,谁有惧心?遂至张海等,官吏依
  前迎奉。顺阳县令李正己延贼饮宴,宿于县厅,恣其劫掠,鼓乐送出城外。其人
  敢如此者,盖为不奉贼则死,不奉朝廷则不死,所以畏贼过于畏国法。臣恐朝廷
  威令,从此遂弱;盗贼凶势,从此转强。臣闻刑期无刑,杀以止杀,宽猛相济,
  用各有时。伏望陛下勿采迂儒所说、妇人女子之仁,尚行小惠,以误大事。其宣
  毅兵士必有家族,伏乞尽戮于光化市中,使远近闻之悚畏,以止续起之贼。其李
  正己,仍闻已有台宪上言,亦乞斩于邓州,使京西一路官吏闻之畏恐,知国法尚
  存,不敢奉贼。从来只被迂懦之人因循不断,误陛下事,坏得天下事,势已如此,
  不可更循旧弊,有失威断,惟陛下力行之。取进止。
  【荐李允知光化军札子〈庆历三年〉】
  臣近为光化军遭韩纲酷虐,致得兵士作乱,曾荐国子博士李允,前知光化军
  日,军民爱畏,乞却令依旧知军,不蒙朝廷施行。近闻光化军兵民官吏列状,奏
  乞李允知军,正与臣等所言符合。臣等职在谏诤,事无大小,只要上益朝廷,下
  协物议。今来所荐李允,臣等皆不识其面,但采访得此人实有吏才,在光化日甚
  有惠政,当此军城烧劫之后,此人必可抚绥。今朝廷只见臣等荐论,未赐深信;
  既是本军陈乞,可以不疑。朝廷前来失选良吏,致因韩纲屠虐军城。今又不能别
  选良吏,抚绥残破,致使军民自乞一旧知军。若又不与,则臣恐军民怨怒,变乱
  复生。其李允伏乞依光化军民所请,却令知军。取进止。
  【论韩纲弃城乞依法札子〈庆历三年〉】
  臣伏见前知光化军韩纲,近为酷虐兵士,致兵士等作乱,攻劫州县,惊动朝
  廷,上贻君父之忧,下致生民之患,而又不畏法,弃城遁走。其罪状显著,便合
  诛夷。朝廷慎于用刑,尚令勘鞫,至今多日,未见施行。窃以断狱之议,不过两
  端而已,有正法则依法,无正法则原情。今韩纲所犯,法有明文,情无可恕。谨
  按律文:“主将守城,为贼所攻,不固守而弃者斩。”此韩纲于法当斩,有明文
  也。纲不能抚绥士卒,致其叛乱,但其弃城而走,情最难容。当初乱兵未有器械,
  韩纲手下自有六十余人不乱兵士,又有官库器甲,既不能尽力御捍,又不能闭城
  坚守,公然将手下兵士津送全家上船,便弃牌印、城池而去,致兵之乱起自纲身,
  临难逃身而不死国。方今盗贼可忧之际,若使天下州县皆效韩纲,见贼便走,则
  在处城池皆为贼有,陛下州县谁肯守之?此韩纲之情,又无可恕也。纲之一死,
  理在不疑。外人但见拖延多日,未行断决,皆谓朝廷好行姑息,渐有恩贷之意。
  又缘纲是大臣家子,作如此大过,生如此大患,犯如此大刑名,若曲法不行,即
  不知孤寒有罪者何以行法?其韩纲,伏望圣慈出于睿断,早赐依法施行。取进止。
  【论乞赈救饥民札子〈庆历三年〉】
  臣伏见近降大雪,虽是将来丰熟之兆,然即日陕西饥民流亡者众,同、华、
  河中尤甚,往往道路遗弃小儿不少。只闻朝旨令那移近边兵马及于有官米处出粜,
  此外未闻别行赈救。此急在旦夕,不可迟回。其遗弃小儿,亦乞早降指挥,令长
  吏收恤。仍闻京西、东大雪不止,毁折桑柘不少。窃虑向去丝蚕税赋无所出,致
  贫民起为盗贼,亦乞特降指挥体量。臣窃见国史书祖宗朝,每奏一两州军小有灾
  伤,亦有多少赈恤,或蠲免税租。盖以所放者少,不损国用,又察民疾苦,微细
  不遗,所以国恩流布,民不怨嗟,不必须待灾伤广阔,方行赈救也。方今人贫下
  怨之际,不厌频推恩惠,伏望圣慈,特赐矜悯。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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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卷十七 居士集卷十七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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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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