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读遍红楼   》 都因为头上长了“草”      Hu Wenbin

  都因为头上长了“草”
  ——是“菜”不是“药”
  清人龚炜著《巢林笔谈》续编卷下第185条“校字难”中说:“陈眉公极言校字之难,始不谓然。小有著述,已对过数次,付梓而误叠出,过来人语定不差。”我对龚炜的话颇有同
  感,过去也对书中“误”字觉得不可理解,甚至一见有错字的书就疑心是“盗版”书,弃而不读。时间久了,发现自己的书、友人签名赠送的书中错字并不比别人少,才慢慢醒悟过来:“无错不成书”。我如此说,绝非主张有“错”无过。只想说,“校字”确实是件令人头痛的事,既贵心细尤贵眼明。今日倘能读到一本一字不错的书,实在是一种享受了。
  古人是抄书,而且抄书人的水平又是各种各样,所以抄漏不成句、抄错难辨错的事,给今日读旧书(特别是抄本)的人确实带来了不少麻烦。个别文字既使是专家、权威都难以辨明,甚至几代人都不能解决,还要“存疑”,留给后世的智者继续追索下去。
  《红楼梦》早期抄本情况更复杂,因为曹雪芹本人说过“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倘若“增删”一次抄错一次,那就有五种本子,再由这五种本子辗转传抄,那我们后世人见到的传抄可能就不止十几二十几种本子了。这其中除了作者亲自“增删”的,阅者、抄者“增删”的,鱼目混珠,有些文字究竟何是原作之字,实在难以辨清楚。例如,《红楼梦》第49回写了一道有名的“牛乳蒸羊羔”,先是说“头一样菜是牛乳蒸羊羔。”“贾母便说:‘这是我们有年纪的人的药,没见天日的东西,可惜你们小孩子们吃不得。’”这段文字,各家校订几乎都是照抄,前为“菜”后为“药”。我曾在一篇关于“药膳”的文章里作了解说,为贾母说的“药”字找些“理由”。不过,近几年来通读了几遍《红楼梦》之后,看法发生了改变,认为贾母所说的“药”字乃是前面的“菜”字,因形近而讹,原字应该是“菜”字。这样说的理由有二:(1)“药”字本应作“蕖”,是一个繁体字,上草(艹)下木;“菜”字也是上草下木,中间的部分极相近,故抄者将“菜”字抄成“药”字。(2)从具体语境上看,“牛乳蒸羊羔”,是一道菜,虽有大补的作用,小孩子吃了易上火,但绝不是一味药。今日到了药膳馆子吃饭,虽都称“药膳”,但制作师傅、服务员皆介绍说这道菜是什么,用什么料,功用是什么,而不说这道“药”如何如何,因为他们是以菜供给顾客,而非是药。药治病,而“菜”(药膳一类)只有“养”和“补”的作用,而非治病,所以只能称“菜”而不能称“药”,性质和功能完全是两回事。
  抄本中“药”只能保留原貌,但“校订”本则应改订。说“药”就是“真”,是否有点过于迷信抄本呢?我以为还可以讨论。只是我个人认为餐桌上还是吃“菜”而非吃“药”!
  200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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