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讀遍紅樓   》 都因為頭上長了“草”      鬍文彬 Hu Wenbin

  都因為頭上長了“草”
  ——是“菜”不是“藥”
  清人龔煒著《巢林筆談》續編捲下第185條“校字難”中說:“陳眉公極言校字之難,始不謂然。小有著述,已對過數次,付梓而誤疊出,過來人語定不差。”我對龔煒的話頗有同
  感,過去也對書中“誤”字覺得不可理解,甚至一見有錯字的書就疑心是“盜版”書,棄而不讀。時間久了,發現自己的書、友人簽名贈送的書中錯字並不比別人少,纔慢慢醒悟過來:“無錯不成書”。我如此說,絶非主張有“錯”無過。衹想說,“校字”確實是件令人頭痛的事,既貴心細尤貴眼明。今日倘能讀到一本一字不錯的書,實在是一種享受了。
  古人是抄書,而且抄書人的水平又是各種各樣,所以抄漏不成句、抄錯難辨錯的事,給今日讀舊書(特別是抄本)的人確實帶來了不少麻煩。個別文字既使是專傢、權威都難以辨明,甚至幾代人都不能解决,還要“存疑”,留給後世的智者繼續追索下去。
  《紅樓夢》早期抄本情況更復雜,因為曹雪芹本人說過“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倘若“增刪”一次抄錯一次,那就有五種本子,再由這五種本子輾轉傳抄,那我們後世人見到的傳抄可能就不止十幾二十幾種本子了。這其中除了作者親自“增刪”的,閱者、抄者“增刪”的,魚目混珠,有些文字究竟何是原作之字,實在難以辨清楚。例如,《紅樓夢》第49回寫了一道有名的“牛乳蒸羊羔”,先是說“頭一樣菜是牛乳蒸羊羔。”“賈母便說:‘這是我們有年紀的人的藥,沒見天日的東西,可惜你們小孩子們吃不得。’”這段文字,各傢校訂幾乎都是照抄,前為“菜”後為“藥”。我曾在一篇關於“藥膳”的文章裏作瞭解說,為賈母說的“藥”字找些“理由”。不過,近幾年來通讀了幾遍《紅樓夢》之後,看法發生了改變,認為賈母所說的“藥”字乃是前面的“菜”字,因形近而訛,原字應該是“菜”字。這樣說的理由有二:(1)“藥”字本應作“蕖”,是一個繁體字,上草(艹)下木;“菜”字也是上草下木,中間的部分極相近,故抄者將“菜”字抄成“藥”字。(2)從具體語境上看,“牛乳蒸羊羔”,是一道菜,雖有大補的作用,小孩子吃了易上火,但絶不是一味藥。今日到了藥膳館子吃飯,雖都稱“藥膳”,但製作師傅、服務員皆介紹說這道菜是什麽,用什麽料,功用是什麽,而不說這道“藥”如何如何,因為他們是以菜供給顧客,而非是藥。藥治病,而“菜”(藥膳一類)衹有“養”和“補”的作用,而非治病,所以衹能稱“菜”而不能稱“藥”,性質和功能完全是兩回事。
  抄本中“藥”衹能保留原貌,但“校訂”本則應改訂。說“藥”就是“真”,是否有點過於迷信抄本呢?我以為還可以討論。衹是我個人認為餐桌上還是吃“菜”而非吃“藥”!
  200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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