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李敖大传   》 第100节:与胡茵梦至今未了的恩怨(7)      汪幸福 Wang Xingfu

  有意思的是,胡茵梦被李敖抛弃后,多次公开赞扬李敖在记者招待会上散发的“离婚声明”写得很好,说他的“文笔优美雄浑”。对此,李敖说:“大概没有发现我的整个过程都是‘大男人主义’的气魄。正因为是‘大男人主义’,所以出口、下笔、送花、签字,都是豁然大度,包容‘大女人主义’的离谱行为。后来人多赞美说李敖真会离婚,可谓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李敖还说:“大概我的离婚离得干脆、太漂亮了,当天晚上就上了电视新闻,香港的电视公司也派人访问我,极一时之盛。”
  李敖与胡茵梦离婚后,不知何因,胡茵梦又对天母静庐房屋产权问题发表了一些与事实有出入的言论。她还说,她把静庐房子送给肖孟能,是“站在正义一边”。
  李敖对胡茵梦的言论甚为恼火。为反击胡茵梦,他立即在《李敖千秋评论》上写文章反击。他在《对胡茵梦伪造文书的证词》中,愤怒地向胡茵梦质问道:“把自己丈夫的55万元送给肖孟能,这是哪一国的正义?”
  李敖在这篇文章中还说,胡茵梦出身在一个不幸的家庭,又因她的美,被社会惯坏。她的反叛性,没有深厚的知识作基础,缺乏推理性。可怜的胡茵梦,一直在茵梦湖里,她牺牲了丈夫,也牺牲了婚姻。
  1981年6月26日,肖孟能的控告因有胡茵梦伪造的文书作证,加上国民党高官在背后支持,台北地方法院匆判定李敖犯有“侵占罪”,对他判刑6个月。李敖本来可以上诉,但他准备不足,一时又难弄到硬证,只得去服刑。
  他认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待出狱后,再与肖孟能、胡茵梦打官司。
  台湾各界对李敖与胡茵梦的离婚有很多舆论,有的说李敖不该找胡茵梦这类娱乐圈的人做太太,还有的批评李敖视婚姻为儿戏,结婚几个月就把妻子抛弃了。
  据李敖自己说,有一次,他在街上擦皮鞋,擦鞋者认出了他,当面向他问道:“李先生,你同胡茵梦结婚,是不是中了奸计?你怎么可以同她这样的人结婚呢?”
  李敖听了,觉得不好说什么,只有望着对方笑。
  也有人认为,李敖果断地抛弃胡茵梦,是极正确的一着,并对胡茵梦背夫作伪证的行为进行了抨击。如李敖、胡茵梦的证婚人、著名政论家孟绝子教授就在《大人物的画像》一书中,对李、胡离婚作了下面一段论述:
    胡茵梦没有明白事件的是非曲折,就尽信人言,一再公开帮助别人诋毁自己
  的丈夫,在情理上,是严重的瑕疵。对这样的妻子,李敖痛心之余,觉得实在可怕,
  有不如没有。
    既然胡茵梦决心帮助别人来打击自己的丈夫,李敖就成全她,跟她离婚,让
  她能公开以敌人的身份来尽心尽意地打击李敖,而可以背上“不义灭夫”之议。
  当然,也有一些不明是非者同情胡茵梦。1981年2月出版的157期《时报周刊》,就曾发表一篇《夹心饼干也有代价》的文章,说胡茵梦在李敖、肖孟能的纠纷中,一面是朋友,一面是丈夫,她夹在中间很为难。从胡茵梦的悲剧看,“夹心饼干”付出了离婚的代价。
  更有甚者,在李敖、胡茵梦离婚后,竟给李敖打辱骂电话,写恐吓信。一天,李敖收到一张恐吓明信片,上面写着:“李敖,你这不要脸的爱情骗子,你离婚为什么不付赡养费?希望不良分子杀掉你!”此明信片上的落款是:“一群主持正义的人同启。”
  对于这类不具真姓名的辱骂、恐吓信,李敖不怕,也不理会。
  1985年4月2日,李敖、肖孟能、胡茵梦为打官司,一同到台北地方法院地检处出庭,李敖先到,肖孟能、胡茵梦后到。
  未开庭前,胡茵梦一见到李敖,突然高叫道:“李敖,你好!”
  胡茵梦这一举动,李敖未料到。他瞅了胡茵梦一眼,轻声答道:“老是要你出庭,当然好啊。”
  随后,胡茵梦走到李敖身边聊起了天。闲扯了几句,她突然说:“李敖,你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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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华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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