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类 》 宋代理學三書隨劄 》
(八)
錢穆 Qian Mu
朱子曰:“吾儒喚醒此心,欲其照管許多道理。佛氏則空喚醒在此,無所作為。”今按:西方人盡忙在有所作為上。無所作為時,則不見有此心。
又曰:“聖賢說,行篤敬,執事敬。則敬字本不為默然無事時設。”今按:西方人終日忙於事,何以不言敬。此因中國人言行事,皆指在人群中與人相處,對方有人,故須言敬。如孝弟忠信,修齊治平,對方皆有人。西方人如經商,乃為牟利,非為對方。小心細心謹慎即可,不須有敬。如為政,能保持權位即可,亦不須言敬。如治學,如科學,對方盡是物,亦不須有敬。如哲學,乃從客觀求真理,超一切人事上,亦不須言敬。衹進教堂禮拜,對耶穌上帝須有敬,但亦對神,非對人。程子言:“寫字時一心在寫字上,非為要字好,衹此是敬。”此乃為養此心之敬,非對字之有敬。若在西方,寫字時一心在寫字上,不為要字好,要寫得快,勿寫差,說不上敬之一字。
問:“理在氣中發現處如何?”朱子曰:“如陰陽五行錯綜不失條緒,便是理。若氣不結聚時,理亦無所附着。”今按:普通衹言理寓氣中,此條言氣不結聚,理亦無所附着,此義似少註意。萬物亦從氣之結聚生。氣不結聚,物也無法生,哪來有理。心屬氣,心不結聚,理亦無所附着了。敬衹是心氣結聚,故能見理。心不結聚,理於何見。傢人相處,亦須其心結聚,乃見有傢有理。傢人心不相結聚,傢亦不見,理於何存。朱子此條義,大值發揮。西方社會群奉個人主義,人心不結聚,惟賴法律為之維持。一集團即有一集團之法律,一廠傢亦有一廠傢之法律,甚至一個家庭一對夫婦亦然。倘無法律,人生便分散成個人的。中國人生則重禮不重法。此又是中西文化一大異。
朱子曰:“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稟此理,然後有性必稟此氣,然後有形。其性其形,雖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間,分際甚明,不可亂也。若劉康公所謂天地之中所謂命者,理也,非氣也。所謂人受以生,所謂動作威儀之則者性也,非形也。禮運之言,其曰天地之德者,理也。其曰陰陽之交,鬼神之會者,氣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周子曰,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所謂真者,理也。所謂精者,氣也。所謂則者,性也。所謂物者,形也。上下千有餘年之間,言者非一人,記者非一筆,而其說之同如合符契,非能牽聯配合,而強使之齊也。此義理之原,學者不可不察。”今按:此為朱子答黃道夫書。謂其所持氣與理之說,千有餘年來,言者非一,如合符契。餘近曾草為《質的世界與能的世界》一文,大體本朱子義,謂西方人重氣重形重器重生之具,而不言理與道與性,故西方重視質世界,輕視能世界。重視具體,而不知抽象。亦可謂西方社會氣不結聚。故中國人所言各項道理,在西方社會中亦無可附着。此乃雙方思想體統上一大不同。不得謂凡屬西方盡是進步,而中國則滯留不前。惟所言多不直引朱子語,讀者試加參考。
問:“先有理後有氣之說。”朱子曰:“不消如此說。氣則能凝結造作,理卻無情意,無計度,無造作。衹此氣凝聚處,理便在其中。且如天地間,人物草木禽獸,其生也莫不有種,定不能無種,而白地生出一物,此皆氣也。”今按:如此條,朱子並不堅持理先氣後之說。前引餘之《質世界與能世界》一文,辨質能,就近代西方發明電子,乃由質轉能,明此世界一切萬物皆由能來,不由質來,或更貼近。電子亦分陰陽,則理已在其中矣。此等處,或更可證成朱子此條所說。至朱子天地生物莫不有種之說,則西方生物學發明已有一規模,然亦正足證成萬物之生各有其理,不能白地生出也。中國古人舊觀念,當改從近代西方科學新發明另加闡申者,此則後人之責。不當專憑西方新發明來駁斥中國前人,則所失益遠矣。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序 | 《朱子四書集義精要》隨箚 | 《大學》(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論語》(一)學而篇 | (二)為政篇 | (三)八佾篇 | (四)裏仁篇 | (五)公冶長篇 | (六)雍也篇 | (七)述而篇 | (八)泰伯篇 | (九)子罕篇 | (十)先進篇 | (十一)顔淵篇 | (十二)子路篇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