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帝國潛流   》 第10節:蔡京分利集團3      李光閣 Li Guangge

  正人君子對小人害人的招數往往缺乏足夠的估計。後來,蔡京等人把梁山好漢分而治之,然後各個擊破,置於死地,就在情理之外、意料之中了。
  在封建專製體製下,有了好的政令並不代表有好的政治。因為事在人為,有什麽樣的人,便有什麽樣的事。忠臣在位,如果沒有黨爭,政事還清明些;姦臣在位,政局便衹有混亂透頂了。這是體製通病。
  蔡京集團幹的最大的一件壞事,就是集團內部高度默契,策劃、組織、實施了在中國歷史上掀起滔天惡浪的事件——慫恿徽宗打破好不容易得來的和平格局,聯金滅遼收復燕雲十六州。此時宋、遼弱小,金國勢大,如果聯合尚能自保。遼國一旦被吞併,唇亡齒寒,大宋自然岌岌可危。聯金滅遼本意是收復失地,使宋徽宗樹立政績形象,然而這一孟浪行為,最終致使大宋帝國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致使帝國臣民流離失所傢破人亡,致使中國歷史又多了一部令人不忍卒讀的血淚篇章。當帝國大廈開始崩塌時,作為震源二十多年的蔡京集團纔隨同養育它的母體灰飛煙滅了。
  在總結蘇共垮臺的教訓時,美國人大衛·科茲和弗雷德·威爾得出的結論是:執政的黨—國精英的背叛是蘇聯解體的主要原因。黨—國精英中的絶大多數“都是註重實際的,而不是執著於某種意識形態。他們之所以加入組織,不是為了獻身某一意識形態,而是為了追求物質利益和權力地位,因此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分利集團。這個分利集團,將國傢的發展方向鎖定在自己集團規定的方向上,一味地根據自己集團的利益來整合國傢力量。他們對於國內社會變化缺乏敏感性,日常發生着的細小變化也被忽視了,最終導致了顛覆性突變。”
  宋徽宗對蔡京集團的存在不是沒有覺察。當他從李師師那裏知道了童貫、高俅對徵剿梁山的敗績匿而不報時,大駡說:“汝這不纔姦佞之臣!政不奏聞寡人,以至壞了國傢大事——都是汝等嫉賢妒能之臣壅蔽,不使上情下達,何異城狐社鼠也!”可作為文人皇帝的徽宗為什麽陷入蔡京集團編織的網中無法自拔呢?控製論專傢艾什比曾經說過,一個人的調節能力,最大不能超過他所能控製的係統變異度。也就是說,不能超過他每時每刻都在進行的選擇能力。皇帝為了放大自身的調節能力,不得不依靠某種力量。
  能成為蔡京集團這類非正式組織內部成員的人,儘管出身可能比較卑賤,地位可能並不顯赫,但他們往往是皇帝最親近的人,都是皇帝左右的近侍和耳目,比如宦官、外戚、善於逢迎的小人等。因此,身處權力中心的皇帝,利用這類人來監督控製官僚機構,就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選擇。從短期看來,它可能是有效的,這種勢力也還可以處於皇帝的控製之下。但長期使用的結果,就必然造成對社會正式規則制度的破壞,甚至皇帝本人也成為傀儡並身受其害。
  衹要存在絶對皇權的調節作用,那麽不管皇帝多麽英明、多麽警覺,集團專權總是要出現的。他們在得勢時便要挾製皇帝,打擊儒臣,破壞秩序。這時,就會出現政治不穩、危機四伏的局面。
  如果說蘇聯的解體,黨—國精英集團還能獲得變革利益的話,搞垮大宋帝國對蔡京集團可以說有百害而無一利。從本質上講,蔡京集團是不希望帝國垮臺的。但是積弱多年的大宋帝國在蔡京集團撕咬了二十多年後,已經千瘡百孔,脆如蛋殼。即使這個集團想扭轉局面,避免自己的母體潰爛,慣性的力量也使他們無力回天,最終的結局是隨同母體一同潰爛。
  任何一個國傢和組織,都應防止出現這樣一個分利集團,避免悲劇一次又一次重演。
  一個無賴的發跡史(略)
  梁山事件真相調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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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梁山好漢
第1節:導言:灰社會現象第2節:在水滸世界裏第3節:“社會灰化”階段
第4節:一個沉重的問題第5節:一個帝王的亡事1第6節:一個帝王的亡事2
第7節:一個帝王的亡事3第8節:蔡京分利集團1第9節:蔡京分利集團2
第10節:蔡京分利集團3第11節:合法性傷害1第12節:合法性傷害2
第13節:合法性傷害3第14節:一個小吏的情理法難題1第15節:一個小吏的情理法難題2
第16節:柴進不是冤大頭1第17節:柴進不是冤大頭2第18節:官差涉黑定律1
第19節:官差涉黑定律2第20節:官差涉黑定律3第21節:官匪切換1
第22節:官匪切換2第23節:祝傢莊的悲哀1第24節:祝傢莊的悲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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