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文字不是東西 Text is not something   》 第10節:寫作這回事      劉紹銘 Liu Shaoming

  寫作這回事
  學生:早些時候你告訴過我我犯了哪些錯誤。你的意思……我想我是明白的。我現在衹是想知道我該怎樣改正那些錯誤。老師:(慢條斯理)你要我告訴你不朽的文學作品是怎樣寫出來的,是不是?學生:嗯。(老師搖頭。)學生:我知道,這是不易說得清的事。老師:你知道?那太好了!因為這實在是有理說不清的事。學生:可是,老師,你教的是創作呀!老師:我衹提供意見。學生受不受用,我可管不着。以上對話,引自大衛·洛奇(David Lodge)的《創作可以教麽?應該教麽?》(Creative Writing:Can It/Should It Be Taught?)。洛奇是英國小說傢、評論傢、大學教授,也是劇作傢。上面這段“師生對話”,引自他的一個劇本。寫作這回事第一輯寫作這回事對於基本語文的課,老師可以教,應該教。老師掌握了約定俗成的語文規範,就可按文法、習慣和句法的準則“依書直說”,糾正學生的錯誤。創作可不一樣。創作之為創作,貴在“創”新。大作傢是不是天生的,若沒有“慧根”,寫作的能力是否可以後天培養?這是洛奇的文章探討的一個課題。他從自己的經驗說起。原來他對寫作的興趣,是因着迷三位前輩作傢引發出來的,他們是:喬伊斯(James Joyce)、格林(Graham Greene)和渥夫(Evelyn Waugh)。洛奇是天主教徒,以上三位也是天主教徒。由於信仰相同,三位作傢的作品所觸及的罪與罰、墮落與救贖的道德與宗教問題,一下子就令洛奇着了迷。着了迷,就會鍥而不捨地研讀下去。寫作的基本技巧,如結構的安排與辭藻的運用,就是從這種“如醉如癡”的閱讀過程中領悟得來的。這可以說是“潛移默化”的開花結果吧。三位前輩對洛奇的影響,最令他一生受用不盡的,倒是他們那種“兩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的認真寫作態度。這也就是說,在創作上要成“一傢之言”,天分固然重要,後天的培養更不可或缺。成立大學寫作班的目的就是提供這種讓同學“磨礪以須”的機會。按洛奇的說法,創作是可以“教”的。在寫作班上教的功課,要收集思廣益之效,一般老師照例必邀請班上同學就作品發表意見。誰的作品文字陳腔濫調、哪個小說人物的性格發展有悖作品的“內在邏輯”,這些技術上的問題,都會在寫作班上討論。但討論儘管討論,文內的“沙石”,該怎麽修改,旁人卻不能越俎代庖。因為文字要不落俗套,別具一格,得靠自己摸索。老師替你“捉刀”,你的作品就失去了個性。在基本語文的課程中,像“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這種句子,說不定會令人“側目”。但在寫作班上,若被懂得pathetic fallacy為何物的老師看到,包管他(她)拍案叫絶,譽為不世之才。一點不錯,寫作果然是有理不易說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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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江蘇教育出版社
第1節:新版自序第2節:目錄第3節:且說床邊故事第4節:另類專傢
第5節:趙元任與愛麗絲第6節:校園風景第7節:編輯的眼睛第8節:將相本無種
第9節:遺老獨白第10節:寫作這回事第11節:memo狂想麯第12節:獵頭校長
第13節:浪得虛名第14節:眉批第15節:自我陶醉第16節:馬丁尼之戀
第17節:熱辣辣的隱私第18節:壽則多辱第19節:無罪以當富貴第20節:作傢的心理阻滯
第21節:書看不完,怎麽辦?第22節:新狂人日記第23節:虛擬文本第24節:林行止的兩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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