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精英 華爾街最後的大亨   》 第10節:華爾街最後的大亨(10)      米歇爾·大衛-威爾 Michelle David - Will

  總的說來,作為金融顧問,有兩種"技巧"不可取,一種是一味同意,另一種是一味反對。一味同意一般不會給自己惹來什麽麻煩,愛用這招的人喜歡客戶有主見、有創見,通過不斷表示贊賞來拉近和客戶的關係,故而也相當受人歡迎。相反的那招也容易打動客戶--令他們産生這樣的想法:"這位顧問是真的替我着急啊,他不願眼睜睜看着我犯錯,費盡心機想要把我從錯誤傾嚮上拉回來。"但顯而易見,一個好的金融顧問是不會停留在兩個極端上的。
  這個行業和過去不一樣了。現在的人更看重的是量而不是質。選擇合作銀行的時候他們衹知道問"這種業務你們辦成過幾宗?你們能派多少人來處理我的委托?你們能發表哪方面的調研報告?你們能投多少錢到我的公司?你們團隊的效率有多高?"這類問題,所有這些標準根本無法衡量我稱之為"純粹智囊"的價值。還有一項指標也是他們念念不忘的:"你們的要價是否比其他銀行便宜?"可是,不管在什麽時候,人要是患了絶癥,都會選擇嚮第一流的專傢求診呀,他急於瞭解的是對方手下有哪些得力助手,用的是哪些先進設備等等,尤其希望把自己托付給可以信得過的人和單位。
  十三
  將拉紮德的現狀置入它的發展史中去看,我的眼光總是情不自禁地停留在私人銀行的模式問題上,我意識到,這種模式是如此脆弱,一點點變化就會導致全盤變質。像拉紮德這樣的人合公司,合夥人並不占有産權,歸在我們名下的衹是一部分資本金和相應的紅利權。退出公司就視同放棄權利,資本金獲得歸還的同時不再享有紅利權。1964年,在我作出將倫敦拉紮德納入整個拉紮德係統的决定的時候,等於是為自食苦果埋下了種子,因為,倫敦拉紮德的部分資産屬於皮爾森,而皮爾森作為一傢上市公司,其股權是具有可轉讓性的。嚮皮爾森購回資産的是當時在拉紮德幾位主要合夥人控製下的法國上市公司歐拉法蘭西。這樣一來,歐拉法蘭西順理成章地成了所購入的那部分資産的所有者。它也希望擁有完整的産權,換言之,將來假如退出拉紮德,它可以選擇將紅利權轉售他人而不是按照人合公司的慣例視為自動放棄。於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拉紮德作為一傢百分之百的私人企業的命運終結了,合夥人的權利溢出了單純的紅利權,進而出現了可以長時期流轉的産權。為了公平起見,上述産權原則對於其他在拉紮德工作的合夥人也一律適用,如此為公司改製埋下了伏筆,因為一旦股權變得具有可轉讓性,那麽它遲早是會發行公衆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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