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类 百戰奇略   》 第七捲      劉基 Liu Ji

  61。挑戰【提示】
  本篇以《挑戰》為題,旨在闡述對於憑壘固守不戰之敵所采取的戰法。它認為,對於憑壘固守不出的敵人,可用輕騎兵前去挑誘其出戰,再以預設伏兵襲擊它,就可以打敗敵人。
  它特別強調指出,當敵人以同樣辦法挑誘我時,我不應以全部兵力出戰,以免中敵誘伏之計。歷史的經驗表明,以“挑戰”之法誘敵入伏而殲滅之,這在古代作戰中,是為兵傢經常用以調動敵人就範的一種有效戰法。然而,既善於以“挑戰”之法誘殲敵人,又善於防止敵人“挑戰”而中計上當,纔稱得上是高明的戰爭指導者。本篇能夠認識到這一點,這是很可貴的。
  十六國時期,前秦苻黃眉擊敗後秦姚襄的三原之戰,就是采用“挑戰”之法而獲勝的成功戰例。東晉升平元年(公元357年)四月,前秦帝苻生派遣衛大將軍苻黃眉和建節將軍鄧羌等率步騎兵一萬五千人進攻據守黃洛鎮的後秦將領姚襄。當時,姚襄有兵二萬七千人,幾乎是苻黃眉軍的二倍;他憑藉自己的優勢兵力,采取了“深溝高壘,固守不戰”的方針。
  有鑒於此,苻黃眉采納鄧羌的建議,根據“襄性剛愎,易以撓動”的弱點,派遣鄧羌率領三千騎兵前往黃落挑戰,直壓姚襄的“壘門而陣”(見《資治通鑒·晉紀二十二》),企圖誘迫姚襄軍脫離固壘而於運動之中殲滅之。姚襄既不識此誘敵聚殲之計,又不聽佛門法號智通關於“宜厲兵收衆,更思後舉”(見《晉書·姚襄記》)的正確建議,竟怒而“盡銳出戰”,顯然犯了盲動不慎的冒險主義錯誤;交戰後,鄧羌佯敗後退,姚襄又不察真偽,錯把對方佯敗當真敗,於是驅兵於後緊追不捨,追至三原之時,鄧羌揮軍回戰,苻黃眉親傢大軍驟至,與姚襄展開激戰,一舉而“盡俘其衆”,姚襄本人則於激戰中被殺。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在雙方營壘相距較遠,兵力對比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可以派遣輕裝騎兵前往敵營挑戰,同時設伏兵等待敵人來攻而襲擊它。這樣,敵人便可以被打敗。倘若敵人也使用這種計謀引誘我時,我不可以出動全部兵力去追擊它。誠如兵法所說:“敵人離我很遠而又前來挑戰,是企圖誘我貿然輕進而上當。”
  十六國時期,後秦將領姚襄率軍進占黃落鎮,前秦帝苻生派遣苻黃眉、鄧羌等將率領步騎兵討伐姚襄。姚襄憑據深溝高壘而堅守不戰。鄧羌嚮苻黃眉建議說:“姚襄性格倔強自負,容易被挑動。我們如果長驅疾進,直迫其營壘,姚襄必定忿怒而出戰,這樣便可一戰而活捉他。”苻黃眉聽後采納了這個建議。於是,派遣鄧羌率領三千騎兵直迫於姚襄軍營門前。姚襄為此大怒,率領其全部精銳部隊出營交戰。鄧羌偽裝戰敗而引軍後退,姚襄揮軍追到三原,這時鄧羌突然回軍拒戰,苻黃眉率領大軍也恰好趕到,與姚襄軍展開激戰,一舉擊斬了姚襄,全部俘獲了他的部隊,苻黃眉等將整頓隊伍,凱旋而歸。
  【原文】
  凡與敵戰,營壘相遠,勢力相均,可輕騎挑攻之,伏兵以待之,其軍可破。若敵用此謀,我不可以全氣擊之。法曰:“〔敵〕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①十六國②,姚襄③據黃落④,苻生⑤遣將苻黃眉⑥、鄧羌⑦等率步騎〔萬五千〕討襄。襄深溝高壘,固守不戰。鄧羌曰:“襄性剛愎,易以撓動。若長驅一行,直壓其壘,襄必忿而出戰,可一戰而擒也。”黃眉從之,遣羌率騎三千軍於壘門,襄怒,盡銳出戰。羌偽不勝,率騎而退,襄追之於三原⑧,羌回〔騎〕拒襄,〔俄〕而黃眉至,大戰,斬之,〔盡〕俘其衆,〔黃眉等振旅⑨而歸。〕⑩【註釋】
  ①敵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語出《孫子兵法·行軍篇》。
  ②十六國:西晉末年,各少數民族的上層人物乘各族人民起義之機,紛紛起兵建立政權,從西晉惠帝永安元年(公元304年)匈奴族劉淵稱王,到北魏太武帝太延五年(公元439年)統一北方的135年間,各族統治者先後在北方和巴蜀建立政權,主要有:成漢、二趙(前、後)、三秦(前、後、西)、四燕(前、後、南、北)、五涼(前、後、南、北、西)和夏十六國,史稱此時期為“十六國時期”。另有冉魏、西燕和代(北魏前身)不包括在內。
  ③姚襄:羌族首領姚弋仲的第五子。南安赤亭(今甘肅隴西西)人,字景國。東晉穆帝永和八年(公元352年),其父死,他率衆歸附東晉,駐譙城(今河南夏邑北)。次年叛晉,進屯盱眙(今江蘇盱眙北),自稱大將軍、大單於。後移駐許昌(今河南許昌東),欲謀取關中。晉升平元年(公元357年)被前秦苻黃眉所殺。
  ④黃落:即黃落鎮,亦稱“黃堡鎮”,位於今陝西銅川西南。
  ⑤苻生:前秦苻健的第三子,字子長。東晉永和十一年(公元355年),健卒,苻生即帝位,改元壽光。在位二年,為苻堅所殺。
  ⑥苻黃眉:前秦苻健之兄子,初仕健為衛大將軍。苻生即位後,封廣平王。後因謀殺苻生事泄被殺。
  ⑦鄧羌:馬本及各本皆誤作“鄧差”,今據史校改。鄧羌,前秦將領,苻生時任建節將軍,苻堅時任車騎將軍。
  ⑧三原:地名。位於今陝西淳化東北。
  ⑨振旅:謂整隊而還。
  ⑩本篇史例出自《晉書·苻生記》。
  62。緻戰【提示】
  本篇以《緻戰》為題,旨在闡述對敵作戰中如何爭取戰場主動權的問題。它認為,調動敵人前來交戰(“政敵來戰”),就會使敵人處於兵勢常虛、被動不利的地位;我不受敵人調動(“不能赴戰”),就會使我軍處於兵勢常實、主動有利的地位。作戰中,衹要千方百計地調動敵人就範,就可以無往不勝。本篇引自《孫子兵法》的“致人而不致於人”,乃是大軍事傢孫武對古代作戰主動權的一種科學表述,其意思是,作戰中我要能夠調動敵人而不被敵人所調動;其實質是,通過調動敵人而掌握戰場主動權問題。所謂戰場主動權,就是軍隊作戰行動的自由權。有了自由權,軍隊才能打勝仗;失去自由權,軍隊就要打敗仗。可見,“敵人而不致於人”,乃是虛彼實己、爭取主動,調動敵人、戰勝敵人的一條重要軍事原則。本篇依據孫子這一光輝思想,以《緻戰》為專題進一步論述了爭取主動權對於作戰勝利的重要性,這是非常寶貴的。
  東漢初年,大將耿弇平定割據濟南郡地的張步之戰,就是較好體現“致人而不致於人”
  作戰原則的成功戰例。建武五年(公元29年)十月,建威大將軍耿弇奉光武帝之命率軍東進,割據勢力張步聞訊後,急令其大將軍費邑率兵據守歷城,同時又分兵屯駐祝阿,於泰山、鐘城等地列陣布兵,企圖阻截漢軍東進。耿弇率軍渡過黃河後,首先攻占了祝阿,迫使鐘城的張步守軍不戰自逃。此時,坐鎮歷城的費邑一面憑城固守,一面遣其弟費敢率兵一部進守巨裏。耿弇根據當面的實際敵情,采取佯攻巨裏以調動費邑出擊的戰法,命令部隊趕造攻城器械,並故意揚言“後三日當悉力攻巨裏城”(見《後漢書·耿弇傳》,下同)以欺騙和迷惑敵人。費邑對此竟信以為真,到第三日果然親率精兵三萬來救巨裏。據此,耿弇一面分兵一部嚮巨裏以阻睏費敢,一面親率主力占據有利地形,揮軍“乘高合戰”,一舉殲滅了費邑軍於野戰運動之中,爾後急速轉兵嚮巨裏。拒守巨裏的費敢見漢軍來勢迅猛,慌忙出城“悉衆亡歸張步”,漢軍不戰而剋巨裏,其後,耿弇乘勝“縱兵攻諸未下者”,連剋四十營,迅速攻占歷城,為爾後奪取平定張步割據勢力的全面勝利,奠定了基礎。耿弇以佯動惑敵戰法,創造了調動敵人就範的成功戰例。
  【譯文】
  大凡調動敵人前來與我交戰,就使敵人處於兵勢常虛、被動不利的地位,我軍不為敵人調動去戰,就使我軍處於兵勢常實、主動有利的地位。作戰中,應當采用多種方法調動敵人來戰,我軍憑據有利地形條件而等待敵人,這樣就沒有不勝利的。誠如兵法所說:“作戰中要能夠調動敵人而不被敵人所調動。”
  東漢建武五年,光武帝劉秀命令建威大將軍耿弇全部收編投降的士卒,組成建製,置設將吏。然後,耿弇奉命親率騎都尉劉歆、泰山太守陳俊等部隊,東進討伐割據濟南稱雄的張步。張步獲悉這一消息後,派其部將費邑率兵進駐歷城,又分遣一部兵力屯駐祝阿,又在泰山、鐘城置設數十營壘以防耿弇來攻。耿弇率軍渡過黃河後,首先攻剋了祝阿城。在其圍攻祝阿作戰中,耿弇故意留下一個缺口,讓敵衆得以出城逃往鐘城。鐘城守軍聽說祝阿已被攻破,十分恐懼,於是棄城而逃亡。費邑分兵一部令其弟弟費敢率領去守衛巨裏城。
  耿弇揮軍首先進逼巨裏,並且嚴令部隊盡快修造攻城器械,嚮各部宣告三天後將全力以赴地攻打巨裏城,同時暗中放出一些被俘人員,故意讓他們逃歸後將耿弇預定攻城的日期報告費邑。費邑果然到這一天親率精兵三萬餘人前去援救巨裏。耿弇見此情形,便高興地對部將們說:“我之所以修造攻城器械,為的是誘使費邑前來就範。現在放着這些駐營野外而無防禦設施的敵軍不打,為什麽硬要強攻設防堅固的城池呢?”於是,耿弇分兵一部繼續圍攻和牽製巨裏的敵人守軍,自己親率精銳部隊搶占製高點,以居高臨下之勢與敵交戰,大敗敵軍,擊斬了費邑。然後砍下費邑首級展示給巨裏的守敵,敵人望見後異常恐懼,費敢慌忙逃往據守劇地的張步處。耿弇全部收繳了巨裏城裏敵人所存之軍資糧儲,同時又揮軍繼續攻打尚未攻剋的敵軍營壘,先後攻剋了四十多座敵人營壘。於是最終平定了濟南地區。
  【原文】
  凡緻敵來戰,則彼勢常虛;不能赴戰,則我勢常實。多方以致敵之來,我據便地而待之,無有不勝。法曰:“致人而不致於人。”①後漢建武五年,光武②詔耿弇③,悉收集降附,結部麯④,置將吏,弇帥騎都尉劉歆、泰山太守陳俊將兵而東。張步⑤聞之,使其將費邑軍歷下⑥,又令兵屯祝阿⑦,別於泰山⑧、鐘城⑨列營數十以待之。弇渡河先擊祝阿,拔之,故開圍一角,令其衆得奔歸鐘城。
  〔鐘城〕人聞祝阿已潰,大恐,遂空壁亡去。費邑分兵遣其弟費敢守巨裏⑩,弇進兵先脅巨裏,嚴令軍中趣修攻具,〔宣敕諸部〕:後三日〔當〕悉力攻巨裏城。陰緩生口,〔令得〕亡歸,以弇期告邑。邑至日果自將精兵〔三萬餘人〕來救〔之〕。弇〔喜〕謂諸將曰:“吾所以修攻具者,欲誘緻⑾之耳。野兵不擊,何以城為?⑿”則分兵守巨裏,自帥精銳上岡阪⒀,乘高合戰,大破之,斬邑。既而取首級以示巨裏,城中懼,費敢〔悉衆〕亡歸張步。弇悉收其積聚,縱兵攻諸未下者,平四十餘營,遂定濟南。⒁【註釋】
  ①致人而不致於人:語出《孫子兵法·虛實篇》。
  ②光武:即東漢光武帝劉秀。
  ③耿弇東漢名將。扶風茂陵(今陝西興平東北)人,字伯昭。西漢末,從劉秀起兵,任大將軍。劉秀稱帝後,任建威大將軍,封好畤侯。建武五年(公元29年),奉詔率軍擊滅稱雄於濟南郡地的割據勢力張步。
  ④部麯:本謂中國古代軍隊編製之稱,後又為傢僕之稱。本篇這裏指軍隊編製。
  ⑤張步:東漢初地方分裂割據勢力。琅邪不其(今山東即墨西南)人,字文公。新莽末,劉秀起兵,張步亦乘機擁衆據濟南郡地,自稱五威將軍。劉秀建立東漢政權後,曾派使持節授步為東萊太守,但步殺使自立齊王,成為東漢初盤據山東濟南一帶的地方割據勢力。
  建武五年為耿弇擊敗投降,後因謀叛被殺。
  ⑥歷下:亦作“歷城”,濟南郡治,位於今山東濟南。
  ⑦祝阿:縣名。故址在今山東濟南西。
  ⑧泰山:郡名。治所奉高,位於今山東泰安東。
  ⑨鐘城:故址在今山東濟南南。
  ⑩巨裏:故址在今山東章丘西。
  ⑾誘緻: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又緻”,今據史校改。
  ⑿野兵不擊,何以城為:此兩句出自《資治通鑒·漢紀三十三》耿弇語,而《後漢書·耿弇傳》則為“今來,適其所求也。”
  ⒀岡阪:據《爾雅》釋義稱:山脊為岡,山坡為阪。岡阪,在這裏可作“山頂”或“製高點”解。
  ⒁本篇史例出自《後漢書·耿弇傳》和《資治通鑒·漢紀三十三》。
  63。遠戰【提示】
  本篇以《遠戰》為題,旨在闡述采用“遠而示之近”的佯動戰法奇襲殲敵的指導原則問題。它認為,凡與敵人隔水相拒,如果打算從遠處渡水擊敵時,就偽裝成從近處渡水的樣子,以吸引敵人兵力,然後乘其遠處空虛之隙,迅速渡河進擊敵人。它還強調指出,一旦缺少渡船時,可用竹木、蒲葦、罌缻等就便器材紮成排筏作為渡河工具。本篇所引“遠而示之近”與下篇《近戰》所引“近而示之遠”,均係孫子用兵“詭道十二法”之一。戰爭實踐經驗證明,采用此種製造假象、佯動誤敵的“示形”戰法,既可掩蓋我方真實意圖不為敵人所窺知,又可調動敵人就範,從而使之陷入顧此失彼的被動挨打局面。這樣,我便可以乘敵兵散勢虛之隙,在我所選定的突襲方向(遠處或近處),出其不意,突然進擊,就可收奇襲殲敵之功。因此,采用以製造假象、佯動誤敵為內容的“示形”之法,是中國古代兵傢所常倡導的有效戰法。
  漢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八月,韓信奉命進擊魏王豹之戰,就是采用“遠而示之近”的佯動戰法取勝的。當時,魏王豹率衆據守安邑,韓信為吸引其註意力,乃於臨晉陳放大批船衹,偽裝成要從此近處臨晉渡河的樣子,把敵人的註意力吸引在此處後,韓信則親率漢軍主力偷偷北上,從遠處夏陽方向東渡黃河,出敵不意地一舉襲占了安邑,擒獲了魏王豹,創造了佯動奇襲的成功戰例。
  【譯文】
  大凡與敵人隔河對抗時,我如要從遠處渡河出擊敵人,可多置一些船衹於河邊,偽裝成要從近處渡河的樣子,敵人就必定要集中兵力來阻擊,這樣我便可以從敵人防守薄弱的遠處渡河襲擊敵人。倘若沒有渡河船衹,則可以用竹木、蒲葦、罌缻、甕囊、槍桿等就便器材紮成排筏,都可用以渡河。誠如兵法所說:“打算從遠處進攻敵人,就偽裝成從近處出擊的樣子。”
  西漢初年,魏王豹開始時歸降了漢朝,不久又以母病為辭請求回去探望,一回到封地,立即切斷黃河西岸臨晉關的交通,反叛了漢朝,而與楚國訂約講和。漢帝劉邦派遣酈食其前往遊說魏王豹重新歸順朝廷,但魏王豹執意不聽。劉邦於是任命韓信為左丞相率軍進擊魏王豹,而魏王豹則在蒲坂駐紮重兵,封鎖臨晉關。韓信針對此情,就采用增設疑兵之法,擺開船衹,偽裝成要從臨晉渡河的樣子,而以隱蔽前進的主力部隊從夏陽方向乘坐木罌渡過黃河後,徑直襲擊安邑。魏王豹驚慌失措,匆忙領兵迎戰韓信部隊,韓信揮軍奮戰,一舉俘獲魏王豹,平定了魏地,置為河東郡。
  【原文】
  凡與敵阻水相拒,我欲遠渡,可多設舟楫,示之若近濟,則敵必並衆應之,我出其空虛以濟。如無舟楫,可用竹木、蒲葦、罌缻①、甕囊②、槍桿之屬,綴為排筏,皆可濟渡。法曰:“遠而示之近。”③漢初,魏王豹④初降漢,復以親疾請歸,至國,即絶其河關⑤反〔漢〕,與楚約和。漢王遣酈生⑥往說豹,不聽。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擊豹。〔魏王〕盛兵蒲坂⑦,塞臨晉⑧;信乃益為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而伏兵從夏陽⑨以木罌〔缻〕⑩渡軍,襲安邑⑾。魏王豹驚,帥兵迎戰,信遂虜豹,定魏〔為河東郡〕。⑿【註釋】
  ①罌缻(yīngeǒu):罌,一種陶製的盛酒器;缻,同“缶”,一種陶製的炊具。此兩種器具,其形狀均為小口大腹,在渡河無舟的情況下,可以將其與竹木、蒲葦連綴在一起,作為渡河用的飄浮工具。
  ②甕囊:也是一種形如罌狀的盛器。
  ③遠而示之近:語出《孫子兵法·計篇》。
  ④魏王豹:即魏豹,戰國時魏國貴族子弟。秦滅魏後,與其兄咎皆被貶為庶人。秦末,陳勝起義攻下魏地,立咎為魏王。後咎被秦將章邯擊敗而自殺,豹逃往楚,楚懷王予以援兵收復魏地,被立為魏王。後從項羽入關,被徙至河東郡,封為西魏王。劉邦定三秦,豹叛楚歸漢,不久又叛漢歸楚。漢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八月,為韓信擊敗被俘,後在滎陽被殺。
  ⑤河關:指黃河渡口臨晉關,後改名蒲津關,故址在今陝西大荔東的黃河西岸。
  ⑥酈生:即酈食其,劉邦的謀士。
  ⑦蒲坂:邑名。即今山西永濟西之黃河東岸的蒲州鎮。
  ⑧臨晉:縣名。故址在今陝西大荔東,與舊關相對。
  ⑨夏陽:縣名。故址在今陝西韓城西南之黃河西岸。⑩木罌缻:即以木押縛罌缻作為渡河工具。一說以木為器如罌缻。
  ⑾安邑:戰國魏都,漢置為縣。位於今山西夏縣西。魏豹據此反漢。
  ⑿本篇史例出自《史記·淮陰侯列傳》;又見《漢書·淮陰侯傳》。
  64。近戰【提示】
  本篇以《近戰》為題,旨在闡述采用“近而示之遠”的佯動戰法奇襲殲敵的指導原則問題。它認為,在與敵人隔河對抗時,倘若打算從近處進擊敵人,就要采取多設疑兵之法,偽裝成遠渡之狀以吸引和分散敵人兵力,然後我從敵人近處空虛之地襲擊它,就能把敵人打敗。“近而示之遠”與“遠而示之近”,都是古代戰爭中常為兵傢所采用的一種佯動誤敵為內容的“示形”戰法。春秋越吳笠澤之戰,就越方來看,就是運用“近而示之遠”戰法的成功一例。
  發生在春秋末期(即公元前478年)的越吳笠澤之戰,是越國滅亡吳國的關鍵一戰。
  越軍所以能夠戰勝吳軍,從作戰指導上看,越王勾踐成功地運用“近而示之遠”的佯動誤敵戰法,是其取得此戰勝利的重要原因。當時,越王勾踐利用夜暗條件,在主力部隊的兩翼設置左、右句卒(分隊),采取兩翼(遠處)佯渡調動敵人,中央(近處)突破,乘虛搗隙的戰術,親率三軍主力從近處偷渡過河,出其不意,大敗吳軍主力,為滅亡吳國奠定了勝利基礎,創造了我國戰爭史上較早的一次采用“近而示之遠”戰法奇襲殲敵的成功戰例。
  【譯文】
  大凡與敵人隔河對陣,我如要從近處進攻敵人,就反而偽裝成從遠處渡河的樣子。為此,必須多多設置一些疑兵,裝作從河的上、下遊遠處渡河進攻的架勢,敵人一定會分散兵力來應付。這樣,我就可以乘隙暗中出兵從近處襲擊敵人,敵人就可以被打敗。誠如兵法所說:“打算從近處進攻敵人,就偽裝成從遠處出擊的樣子。”
  春秋時期,越國討伐吳國,吳王出兵於笠澤進行抵抗,而與越軍隔笠澤水對陣相抗。越軍分為左右兩翼,乘夜擂鼓呼號而進,吳軍則分兵進行抵禦。越王勾踐親率主力部隊偷偷從中央近處渡過笠澤水,直奔吳國中軍主力而擊鼓衝殺過去,致使吳軍大敗,吳國最終滅亡。
  【原文】
  凡與敵夾水為陣,我欲攻近,反示以遠,須多設疑兵,上下遠渡,敵必分兵來應,我可以潛師近襲之,其軍可破。法曰:“近而示之遠。”①春秋,越人伐吳,吳人禦之笠澤,夾水而陣。越人②為左右陣、夜鼓噪而進,〔吳師分以禦之。越子以三軍潛涉,當〕吳中兵而鼓之,吳軍大敗,遂至滅亡。③【註釋】
  ①近而示之遠:語出《孫子兵法·計篇》。
  ②越人: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楚人”,今據史校改。
  ③本篇史例同《夜戰》,出自《左傳·哀公十七年》。
  65。水戰【提示】
  本篇雖以《水戰》為題,但所闡述的內容並非是水上作戰的問題,而是陸上作戰如何利用水流輔助軍隊進攻取勝的問題。它認為,在與敵人隔水對峙時,如果不打算與敵决戰的話,可近水設陣,憑水阻敵過河;如果打算與敵决戰的話,則應在離河稍遠處設陣,以此誘敵渡河,待其“涉水半渡”而擊之。本篇所闡述的這些問題,無論是憑水阻敵,還是誘敵半渡,都是闡發《孫子兵法·火攻篇》所提出的“以水佐攻者強”這一觀點。在中國古代戰爭中,運用“以水佐攻”指導原則而戰勝敵人的是不乏其例的。漢初,大將韓信擊敗楚將竜且的濰水之戰,就是體現“以水佐攻”原則的成功戰例。
  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十一月,韓信率軍攻齊進至濰水,與北上救齊的楚將竜且所部隔水而陣。當時,竜且軍“號稱二十萬”(見《史記·淮陰侯列傳》),與韓信所率數萬兵力相比,是占絶對優勢。但韓信並沒有被兵多勢衆的敵人所嚇倒,相反,他卻從當面敵情實際出發,充分利用濰水這一天然條件來打擊敵人。交戰前,韓信秘密派人乘夜用大批沙袋將濰水上遊堵住;接戰中,韓信采取佯敗誘敵渡河,待其渡過一半時,命人突然决壅放水,大水直瀉而下,立即將正在渡水的楚軍衝成兩段。於是,韓信乘敵極度混亂之機,揮軍迅猛攻擊,一舉全殲已渡之楚軍,並擊斬楚將竜且,未及渡河的另一半楚軍不戰自潰,齊王田廣也嚇得逃跑了。其後,韓信乘勝率軍追擊,將潰逃中的楚軍全部俘虜了,取得了平齊之戰的全面勝利。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或者在河岸列陣對敵,或者於水上駕船擊敵,這都叫做水戰。如在近水岸邊作戰時,必須距河水稍遠些,這樣,一方面可以引誘敵人渡河,一方面可以使敵人不生疑心。我一定要與敵人决戰時,就不要在靠近河水的岸邊迎擊敵人,怕的是敵人不敢渡河而來;我如果不想同敵人决戰時,就憑據河岸有利地勢阻截敵人,使其無法渡過河來。如果敵人渡河來與我戰時,我可以在岸邊等到敵人渡過一半時再襲擊它。這樣作戰就利於取勝。誠如兵法所說:“待敵人渡河一半時,就可以出兵襲擊它。”
  西漢初年,謀士酈食其奉劉邦之命遊說齊國而使之歸順了漢廷,自此齊王田廣每天與酈食其飲酒作樂,撤除了防禦漢軍的守備力量。謀士蒯通建議韓信乘齊國守備廢弛之隙而出兵進攻它;韓信采納了他的意見,於是率軍渡過黃河,出敵不意地一舉襲破了齊國。齊王田廣認為是酈食其出賣了自己,便把他煮死了,然後逃往高密,嚮楚國求救。楚王於是派遣竜且為將率兵號稱二十萬前往援救齊國。有人勸竜且說:“漢軍遠離本土而來拚死作戰,其鋒芒銳盛不可阻擋,齊、楚軍隊是在自己地域內作戰,士卒容易逃散。因此,不如采取深溝高壘固守不戰之策,叫齊王派遣其心腹大臣去招撫失陷的城邑。這些失陷的城邑知道自己的國王還在,且有楚軍前來救援,就一定會反叛漢軍。漢軍因客居在別國土地上,必定會造成缺少糧食的不利態勢,這樣,就可以不經交戰而擒獲他們了。”但竜且不以為然地說:“我一嚮瞭解韓信的為人,他是容易對付的。如今若是援救齊國不經交戰而迫降了韓信,我還有什麽戰功可言?如果同他交戰而又能戰勝他,齊國的一半土地可就成為我的封地了。”於是,率軍前進,與漢軍相隔濰水而擺開了陣勢。韓信連夜派人製作了大批袋囊裝滿沙子,堵住了濰水上遊,清晨又親率部分兵力渡河襲擊竜且而偽裝成戰敗逃回。竜且見此高興地說:“我本來就知道韓信是個膽小怕戰的懦夫。”於是揮軍渡河追擊漢軍。韓信立即派人掘開濰水上遊的沙袋,河水頓時傾瀉而至。此時,竜且的部隊尚有大半沒有渡過濰水,韓信乘洶涌水勢揮軍猛烈截殺擊斬了竜且。被水隔斷而滯留濰水東岸的竜且部隊紛紛逃散,齊王田廣也嚇得逃跑了。韓信乘勝追擊敗兵到城陽,俘獲了全部楚軍。於是平定了齊國。
  【原文】
  凡與敵戰,或岸邊為陣,或水上泊舟,皆謂之水戰。若近水為戰,須去水稍遠,一則誘敵使渡,一則示敵無疑。我欲必戰,勿近水迎敵,恐其不得渡。我欲不戰,則拒水阻之,使敵不能濟。若敵率兵渡水來戰,可於水邊伺其半濟而擊之,則利。法曰:“涉水半渡可擊。”①漢酈生說齊下之,齊王②日與生縱酒為樂,而罷守備。蒯通③說信,遂渡河,襲破齊。
  齊下以酈生賣己,烹之,而走高密④,請救於楚。楚遣竜且將兵〔號稱二十萬〕救齊。或〔說竜且〕曰:“漢兵遠來,其鋒難當,齊、楚自居其地〔戰〕,兵易敗散。不如深壁,令齊王使其信臣招所亡城,聞其王在,楚來救,必反漢。⑤。漢兵客居,其勢無所食,可不戰而擒也。”竜且曰:“吾知韓信為人,易與耳。今若救齊不戰而降之,有何功?若戰而勝,齊半可得。”遂進兵與漢軍夾濰水⑥而陣。信夜使人〔為〕囊〔盛〕沙壅水上流,旦渡擊且,佯敗走。竜且喜曰:“吾固知信怯。”遂追之〔渡水〕。信使人决壅囊,水大至,且軍大半不得渡,即擊,殺且。〔竜且〕水東軍散走,〔齊王廣〕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陽⑦,皆虜楚卒〕,遂平齊。⑧【註釋】
  ①涉水半渡可擊:語出《吳子·料敵第二》。
  ②齊王:即田廣。
  ③蒯通:本名徹,因與漢武帝劉徹同諱,故史傢改“徹”為“通”。蒯通,範陽(今河北徐水北)人。陳勝起兵反秦後,派武臣進取趙地,通說範陽令徐公歸降,武臣不戰而得趙地三十餘城。後又勸韓信襲取趙地,成為漢初重要謀士和說客。
  ④高密:郡名。故址在今山東高密西南。
  ⑤反漢: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及漢”,今據史校改。
  ⑥濰水:今稱濰河,在山東省東部。
  ⑦城陽:古地名。故址在今山東荷澤東北。
  ⑧本篇史例出自《史記·淮陰侯列傳》。
  66。火戰【提示】
  本篇以《火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采用火攻戰法擊敵的問題。它認為,對於在草莽地帶紮營之敵,或者對敵人的糧草屯所,可利用乾燥天氣“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就可以打敗敵人。實施火攻擊敵,這在冷兵器時代是常為兵傢所采用的一種對敵作戰手段。本篇這裏所說的“火攻”,實際上是用火焚之法輔助部隊攻擊敵人的問題,也就是《孫子兵法·火攻篇》所闡明的“以火佐攻”的意思。用火來輔助部隊進攻,其效果雖然特別顯著,但它與火器大量出現並廣泛用於戰爭後的熱兵器時代所講的“火攻”,非同一義。這是必須加以明確的問題。
  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四月,漢將皇甫嵩、朱儁共率步騎兵四萬餘人,進攻潁川郡的黃巾軍波纔所部。朱儁所統部隊被波纔打敗,皇甫嵩則率所部退保長社。波纔乘勝揮軍包圍了長社。從當時雙方兵力對比的情況看,波纔軍明顯優於皇甫嵩軍。但是,處於“兵少,軍中皆恐”(見《後漢書·皇甫嵩朱儁列傳》,下同)態勢下的皇甫嵩,並沒有為此被動不利的形勢所嚇倒,相反,他從“兵有奇變,不在衆寡”的正確認識出發,緊緊抓住波纔“依草結營,易為風火”的軍事弱點,利用大風天氣,乘夜派人出城縱火配合部隊作戰,又與曹操援軍密切協同,“合兵更戰”,因而能夠取得擊敗波纔、“斬首數萬級”的重大勝利。這在作戰指導上是不無可取之處的。而黃巾軍將領波纔,在大敗朱儁之後又包圍皇甫嵩於長社,這本來已使自己處於優勢而主動的有利地位,然而,由於其喪失警惕和缺乏經驗,竟“依草結營”而為敵人火攻所乘。此種主觀指導上的失誤,不能不是造成波纔慘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譯文】
  大凡作戰中,如果敵人駐紮在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其營捨是用茅竹搭蓋而成,又囤積大批馬草和糧食,如遇燥熱幹旱天氣,就可藉助風力放火焚燒它,選派精銳部隊進攻它。這樣,敵人便可以被打敗。誠如兵法所說:“對敵采用火攻戰法,必須具備一定客觀條件。”
  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左中郎將皇甫嵩(與右中郎將朱儁各統一軍),進討黃巾軍(於潁川),朱儁與黃巾軍首領波纔所部交戰而失敗,波纔遂乘勝揮軍包圍了退保長社的皇甫嵩。波纔軍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安營紮寨。是時,正趕上颳大風,皇甫嵩便命令部隊捆好火把登上城墻,又派精銳士卒偷偷越出包圍圈,於城外黃巾軍營地縱放大火並狂呼亂叫,城上的漢軍則點燃火把與之緊密策應,皇甫嵩乘機率軍擊鼓而出城,直奔波纔營陣衝殺過去,波纔軍猝不及防,驚慌四散。此時,漢靈帝所派曹操援兵恰好趕到,與皇甫嵩、朱儁所部協力合戰,大敗波纔,擊斬其軍數萬人。
  【原文】
  凡戰,若敵人居近草莽,營捨茅竹,積芻聚糧,天時燥旱,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其軍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①漢靈帝②中平元年,皇甫嵩③討黃巾④,漢將朱儁⑤與賊波纔⑥戰,敗,賊遂圍嵩於長社⑦。賊依草結營,會大風。嵩敕軍束苣⑧乘城,使銳卒間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因鼓而奔其陣,賊驚亂奔走。會帝遣曹操將兵適至,合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⑨【註釋】
  ①行火必有因:語出《孫子兵法·火攻篇》。
  ②漢靈帝:即東漢皇帝劉宏。公元168—189年在位。
  ③皇甫嵩:東漢安定朝那(今甘肅平涼西北)人,字義真。靈帝時為北地太守。黃巾起義爆發時,任左中郎將,與朱儁率軍鎮壓起義軍,後官至太尉,封槐裏侯。
  ④黃巾:即黃巾起義軍,因起義者以黃巾裹頭,故名。
  ⑤朱儁:東漢會稽上虞(今屬浙江)人,字公偉,曾任刺史、諫議大夫等職。與皇甫嵩鎮壓黃巾軍時任右中郎將,後封為西鄉侯。
  ⑥波纔:黃巾起義軍一支部隊的首領。
  ⑦長社:縣名。故址在今河南長葛東北。
  ⑧束苣:即用葦稈紮成的火把。
  ⑨本篇史例出自《後漢書·皇甫嵩朱儁列傳》。
  67。緩戰【提示】
  本篇以《緩戰》為題,旨在闡述攻城作戰中應當註意掌握的問題。它認為,由於修造攻城器械和堆築登城土山,費時費事,攻城作戰中容易增大傷亡,故攻城之法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下策。因此,它主張在攻城作戰中,對於城防堅固、兵多糧少且無外援的守城之敵,不應急於攻戰,可采取長圍久睏的戰法。本篇所論攻城作戰中應註意的問題,不外乎《孫子兵法·謀攻篇》中所闡明的觀點,認為“攻城之法,為不得已”的下策。此種觀點在缺乏先進攻城技術的古代是不無道理的。但是,隨着武器裝備與攻城技術的進步和戰爭發展的實際需要,以奪取城鎮為目標的攻堅戰,必將提到重要位置上來。因此,在對守城之敵作戰中,是否采用攻城戰法,應當根據戰爭的需要和裝備技術條件而定,不可不加具體分析地一概斥之為下策。
  東晉穆帝永和十二年(公元356年)十月,前燕將領慕容恪率軍進攻晉屬廣固城,時鎮北將軍段龕率衆堅守該城。當燕軍包圍廣固後,諸將皆主張急攻速勝,但慕容恪則主張緩攻穩取,他根據“龕黨尚衆,未有離心”和“憑阻堅城”的敵情實際,采取了“築室反耕,嚴固圍壘”(見《晉書·慕容儁記》)的長圍久睏以待敵敞的戰法,陷段龕於孤立無援的睏難境地,最後迫使其開城投降。此種善於依據敵情實際而采取可行戰法的作戰指導,是可取的。
  【譯文】
  大凡進攻城邑之法,是戰法中的最下策了,衹在不得已時纔采用它。通常所說的三個月修造攻城器械,三個月堆築攻城土山,這樣,攻城準備得用六個月時間。值得警戒和註意的問題是,由於攻城準備的時間長,將帥為忿怒急躁的情緒所使,往往不等攻城器械造好,就驅趕士卒像螞蟻一樣緣城而上,這恐怕是造成人員大批傷亡的原因。如果敵人城高壕深,且兵多糧少,又無外援,對於這種守城之敵,可采取長圍久睏之法奪取它,這樣作戰對我有利。誠如兵法所說:“軍隊行動舒緩時,就要像森林一樣穩便不動。”
  十六國時期,前燕將領慕容恪率軍進攻鎮守廣固城的東晉鎮北將軍段龕所部,並將其包圍起來。當時,諸多將領都勸慕容恪盡快攻城,但慕容恪卻從容說道:“作戰之情勢,有時應當緩戰以慢慢製服敵人,有時應當急攻以快快戰勝敵人。如果敵我雙方勢均力敵,而敵人又有強大的外援,我軍怕有遭到敵人腹背夾擊的危險,就不能不采取快速攻城戰法。如果我軍強大而敵人弱小,且敵人又無外援,那麽,對於這種守城之敵,則應采取長圍久睏的戰法,以等待敵人睏敝時再攻取它。兵法上所說的‘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包圍它,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就進攻它’,正是講的這個道理。段龕的部衆現在還很多,內部尚未出現離心傾嚮。
  目前他們憑據堅城固壘,上下齊心協力地進行防守,如果我們投入全部精銳部隊強攻堅城,用幾十天時間雖然也可以攻下來,但那樣做將會給我們的部隊造成很多傷亡。所以,應當采取持久圍困以取勝的戰法。”於是,慕容恪命令部隊構築工事以圍困守城的晉軍,最後終於攻占了廣固。
  【原文】
  凡攻城之法,最為下策,不得已而為之。所謂三月修器152白話百戰奇略械,三月成距堙①者,六月也。謂戒為己者,忿躁不得攻具而令士卒蟻附,恐傷人之多故也。若彼城高池深,多人而少糧,外無救援,可羈縻②取之,則利。法曰:“其徐如林。”③十六國前燕將慕容恪④擊段龕⑤於廣固,圍之。諸將請恪急攻,恪曰:“軍勢有宜緩以剋敵,〔有宜急而取之〕。若彼我勢均,外有強援,恐有腹背之患,則攻之不得不速。若我強彼弱,外無救援,當羈縻守之,以待其敝。兵法‘十圍五攻’⑥,正謂此也。龕黨尚衆,未有離心。今憑阻堅城,上下戮力⑦,盡銳攻之,數旬可拔,然殺吾士卒必多矣。當持久以取耳⑧。”乃為壁壘以守之,終剋廣固。⑨【註釋】
  ①距堙:堙(yin),又作“闉”。距堙,即古代在攻城作戰中環城而堆築的土山,以為窺察敵人城內情況或登城之用。
  ②羈縻:猶言束縛,牽製;這裏可作“圍困”解。
  ③其徐如林:語出《孫子兵法·軍爭篇》。
  ④慕容恪:前燕王慕容皝的第四子。鮮卑族,字玄恭。從父徵伐,鎮守遼東。後輔兄儁及煒,封太原王,纍官大司馬,總攝朝政,量纔授任,頗有政績。
  ⑤段龕:遼西鮮卑族,段蘭之子。東晉穆帝永和七年(公元351年),龕以青州歸降東晉,被授任鎮北將軍,封齊公,鎮守廣固。後為前燕將慕容恪所執殺。
  ⑥十圍五攻:語出《孫子兵法·謀攻篇》的“十則圍之,五則攻之”。
  ⑦戮力:謂努力,盡力。
  ⑧當持久以取耳:馬本及各本皆作“要在取耳”,不符史載原意,故據史校改。
  ⑨本篇史例出自《晉書·慕容儁記》。
  68。速戰【提示】
  本篇以《速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的攻城作戰應取速戰速决的指導原則問題。它認為,對於兵少糧多、外有強援的守城之敵,衹有采取速攻戰法,才能便於取勝。實戰的歷史經驗表明,在攻城作戰中,究竟是采取緩攻,還是采取速攻?這要依據敵我雙方力量對比情況和戰場態勢的實際情況而定。敵人糧多且有外援,其兵力雖少,但利於憑恃堅城持久固守。故對此種守城之敵,進攻者如果緩攻久拖,兵力雖優,但極易師老兵疲,反為敵人所乘;進攻者如能以優勢兵力乘敵外援尚未來到之前,采取速戰速决,則容易戰勝此守城之敵。三國時期魏將司馬懿圍攻孟達的上庸之戰,就是體現速攻取勝指導原則的一個成功戰例。
  孟達原為蜀將,魏黃初元年(公元220年)七月,叛蜀降魏,被委以新城太守而駐兵於上庸城。後在蜀相諸葛亮的策動下,又“陰許歸蜀”(見《資治通鑒·魏紀二》,下同)。
  司馬懿在獲悉孟達“欲舉兵叛”的情報後,一面“以書慰解之”,企圖穩住孟達;一面組織兵力,準備立即進討。當時,魏軍諸將皆認為孟達已與吳、蜀聯絡,不可速攻,衹“宜觀望而後動”(見《晉書·宣帝紀》)。但司馬懿卻與諸將的看法不同,他認為孟達反復無常,乘其猶豫不决之際,迅速出兵,突然進攻,是完全可以取勝的。於是,司馬懿於魏太和元年(公元227年)十二月,集中四倍於孟達軍的優勢兵力,親自統率自宛城西進,“倍道兼行”,一千二百裏的路程,僅用八天時間即進抵上庸城下。然後,分兵八道發起進攻,僅十六天即迫使孟達部下不得不斬達首而開城投降。此戰,從其長途行軍到攻占上庸,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告勝利了,可謂速戰速决的典型戰例。後來,司馬懿於景初二年(公元238年)進攻公孫淵的遼東作戰中,曾就其對孟達作戰為何采取速攻取勝的指導原則問題,嚮其隨軍司馬陳珪作過很好說明。他說:“孟達衆少而食支一年,吾將士四倍於達而糧不淹月,以一月圖一年,安可不速?”(見《晉書·宣帝紀》)司馬懿能夠根據敵我雙方的實際情況,采取切實可行的原則和方法,此種恰到好處的作戰指導,無疑是其戰勝攻取的重要原因。這是值得用兵者很好效法的。
  【譯文】
  大凡圍攻城邑的作戰,如果守城之敵糧多兵少,且有外部援助,可以采取快攻速决,就能(乘其外援未到而)取得勝利。誠如兵法所說:“用兵最為寶貴的是,寧肯指揮笨拙但求速勝。”
  三國時期,蜀國將領孟達投降了魏國,於是被任命為新城太守而駐紮在上庸城。但不久,他又聯吳歸蜀而背叛了魏國。魏將司馬懿秘密發兵進討孟達。當時,衆多將領都說孟達與吳、蜀二國有了聯絡,因此應當首先觀察事態的變化爾後再采取行動。但司馬懿卻說:“孟達是個沒有信義的人,現在正是他與吳、蜀之間相互猜疑的時候,應當趁其猶豫不决之時,迅速把他解决掉。”於是就親率大軍以一天趕行兩天路程的速度,連續行軍八天而抵達上庸城下。此時,吳、蜀兩國也都各自派將統兵前來援救孟達。對此,司馬懿則分別派兵加以抵禦。孟達在叛魏附蜀之初,曾給蜀相諸葛亮寫信說:“宛城離洛陽八百裏,而距我這裏有一千二百裏。駐守宛城的司馬懿獲悉我起兵舉事後,必先寫奏表上報洛陽的魏明帝,等到皇帝批復回來時,已經一個月時間了。到了那時,我的城防已經加固,諸將所屬部隊都已部署停當。況且,我軍地處深遠而險要,司馬懿必定不會親自前來,其他將領來進攻,我就沒有憂慮之事了。”但當司馬懿親自率兵突然來到之後,孟達又趕緊告訴諸葛亮說:“我起兵舉事僅僅八天,司馬懿就率兵來到我的城下,他的行動怎麽這樣神速啊!”上庸城三面臨水,地勢險要,而孟達又於城外構築木柵以加強防禦。司馬懿揮軍渡過河水,衝破木柵,直抵城根,然後分兵八路攻城,僅僅經過十六天時間,孟達的部將李輔等人便殺死孟達,打開城門而投降了司馬懿。
  【原文】
  凡攻城圍邑,若敵糧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則勝。法曰:“兵貴拙速。”①三國蜀將孟達②降魏,遂領新城太守,未幾,復連吳附蜀以叛魏。司馬懿潛軍進討,諸將言達與蜀交結,宜觀望而後可。懿曰:“達無信義,此其相疑之時,當及其未定③,促④而决之。”乃倍道兼行,〔八日〕至其城下。吳、蜀各遣將救達,懿乃分兵拒之。初,達與諸葛亮書曰:“宛⑤去洛⑥八百裏,去吾⑦一千二百裏⑧,聞吾舉事,表上天子,比相往反時,一月間也,則吾城已固,諸將足辦。吾所在深險,司馬公必不自來;諸將來,吾無患矣。”及兵到,達又告亮曰:“吾舉事八日,而兵至城下,何其神速也。”上庸⑨城三面阻水,達於外為木柵以自固。懿渡水,破其柵,直造城下,〔八道攻之〕,旬有六日⑩,李輔⑾等斬達首,開門以降。⑿【註釋】
  ①兵貴拙速:語出《孫子兵法·作戰篇》,但與原文略異,原文是:“兵聞拙速。”
  ②孟達:字子度,一字子敬。初事劉璋,後歸劉備,為宜都太守。
  後叛蜀降魏,被任為新城太守駐兵於上庸城。蜀建興五年(公元227年),諸葛亮伐魏,曾致書誘達為援,為魏所疑,達懼復叛魏,不久在司馬懿率軍進攻下,為其部下所殺。
  ②未定:馬本誤作“未足”,今從唐本。
  ④促:馬本及唐本誤作“偍”,汪本誤作“隄”,今據史校改。促,通“趨”,急速之意。
  ⑤宛:即宛縣。三國時魏南陽郡治,位於今河南南陽。當時,司馬懿鎮守此地,都督荊豫諸州軍事。
  ⑥洛:即洛陽,魏國都城,今屬河南。
  ⑦吾: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吳”,今據史校改。吾,為孟達自言其駐地上庸城。
  ⑧一千二百裏:馬本及各本皆誤作“一百二十裏”,今據史校改。
  ⑨上庸:縣名。故城位於今湖北竹山西南。
  ⑩旬有六日: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旬月”,今據史校改。⑾李輔:孟達部將。司馬懿率軍圍攻上庸時,他與達甥鄧賢斬達首後開城投降。
  ⑿本篇史例出自《晉書·宣帝紀》。
  69。整戰【提示】
  本篇以《整戰》為題,旨在闡述對於陣勢嚴整之敵作戰時應當註意掌握的指導原則。它認為,作戰中如果遇到行陣嚴整、士卒鎮靜的敵人,不可輕率與之交戰,應當等待其發生變化之時,再不失時機地攻擊它,就能打敗敵人。這裏引自《孫子兵法》的“無邀正正之旗”,邀,阻截;正正,謂整齊嚴密之狀。整個句意是,不要去截擊旗幟整齊、隊伍嚴密的敵人。顯而易見,本篇依據孫子的思想,通過對陣勢嚴整之敵作戰問題的論述,進一步揭示了避實擊虛和因變製敵重要作戰原則的實踐性。三國時期魏將司馬懿平定公孫淵的遼東之戰,便是較好體現上述指導原則的成功戰例。
  魏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六月,司馬懿奉魏明帝之命率領大軍秘密渡過遼河之後,他發現公孫淵集重兵於遼隧城,企圖憑據堅城固守以阻截魏軍,於是采取了避實擊虛、攻其必救的作戰方針,捨棄行陣嚴整、部署周密的遼隧不攻,而直搗防守空虛的敵巢襄平,迫使遼隧的敵守軍急速回救,司馬懿乘機揮軍迎擊,大敗敵軍,進而包圍了襄平,為取得整個平叛作戰的勝利,奠定了基礎。綜觀此戰,司馬懿在作戰指導上的成功之處,在於他能夠根據敵情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作戰方針和有效戰法,調動敵人脫離堅城固壘而於運動之中殲滅之。此種因情製敵、靈活用兵的作戰指導,是值得人們效法的。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敵軍行列嚴整有序,士卒情緒安穩平靜,不可輕率與其交戰,等到敵人內部發生變化時,再出兵進攻它,就有利於我軍取勝。誠如兵法所說:“不要攔擊旗幟整齊、隊伍嚴密的敵人。”
  三國時期,魏國大將司馬懿奉命率軍徵討公孫淵,而進至遼水。公遜淵果然派遣數萬步騎兵憑據遼隧,企圖固守堅城壁壘以抵禦司馬懿進攻。司馬懿率軍乘船偷偷渡過遼水後,依傍遼水構築一道長圍(擺出一付攻打遼隧的架勢),然後又命令部隊放棄該城不攻,而嚮其老巢襄平進發。衆將對此决策十分不解地說:“我們不攻打遼隧城,卻又構築長圍,這不是顯示我們兵多軍威的辦法。”司馬懿解釋說:“敵人現在憑據遼隧堅固而高大的城防設施,企圖把我軍拖垮在這裏。我們進攻它,恰好中了敵人的詭計。敵人的主力都集中在這裏,其老巢必定非常空虛,我軍直驅襄平,這裏的敵人一定會心懷恐懼,他們恐懼就會離開堅城固壘而嚮我求戰,那時我們集中兵力打敗他們是必定無疑的。”於是,司馬懿率領嚴整有序的魏軍,越過遼隧而嚮襄平長驅直進。敵人發現魏軍所嚮直指其後方老巢,果然脫離堅城遼隧而去攔截魏軍。司馬懿乘機揮軍迎頭痛擊,大破敵人,三戰三捷。公孫淵退保襄平,司馬懿乘勝揮軍包圍了他。
  【原文】
  凡與敵戰,若敵人行陣整齊,士卒安靜,未可輕戰,伺其變動擊之,則利。法曰:“無邀正正之旗。”①三國魏司馬懿徵公孫淵②,〔次於遼水③。淵遣步騎數萬,阻遼隧④,堅壁而守,以距帝⑤。〕懿泛舟潛濟遼水,〔傍遼水〕作〔長〕圍,棄城而嚮襄平⑥。諸將曰:“不攻城而作圍,非所以示衆也。”懿曰:“賊堅營高壘,欲以老吾軍也。攻之,正墮其計。賊大衆在此,其巢穴虛失,我直指襄平,必人懷內懼,懼而求戰,破之必矣。”遂整陣而過。賊見兵出其後,果邀之,乃縱兵逆擊,大破之,〔三戰皆捷。賊保襄平,進軍圍之。〕⑦【註釋】
  ①無邀正正之旗:語出《孫子兵法·軍爭篇》。
  ②公孫淵:《晉書》稱之“公孫文懿”,三國時襄平(今遼寧遼陽)人。魏明帝時,任遼東太守、大司馬,封樂浪公。景初元年(公元237年)叛魏自立為燕王。次年,被司馬懿率軍所攻殺。
  ③遼水:今遼寧之遼河。
  ④遼隧:地名。故址在今遼寧鞍山西之遼河東岸。
  ⑤帝:指司馬懿。魏元帝鹹熙二年(公元265年),懿孫司馬炎代魏稱帝建立西晉後,追尊其為宣皇帝。
  ⑥襄平:三國魏遼東郡治。公孫淵叛魏後據此自稱燕王。
  ⑦本篇史例出自《晉書·宣帝紀》。
  70。亂戰【提示】
  本篇以《亂戰》為題,旨在闡述對於行陣紊亂不整之敵應采取的作戰指導原則。它認為,作戰中如果遇到行陣不整、士卒混亂的敵人,應當乘亂而不失時機地迅速出兵攻擊它,就能取得勝利。本篇所引“亂而取之”,是孫子著名的用兵“詭道十二法”之一,它是古代作戰中常為兵傢所采用的有效戰法。戰爭的經驗表明,敵人處於混亂之際,恰恰是我出兵擊敵的最好時機。因此,本篇所論旨在揭示作戰中如何選擇有利戰機擊敵的問題。這對用兵者是不無啓發意義的。
  隋大業十三年(公元617年),唐將段志玄擊敗隋將屈突通的潼關之戰,就是較好體現“亂而取之”戰法的成功戰例。當時,段志玄隨劉文靜同隋將屈突通戰於潼關,文靜所部為隋將桑顯和襲擊而敗潰。在此十分危急的時候,段志玄率領少數騎兵及時赴救,擊殺數十敵人,但不幸在返還時足部為敵流矢所傷。然而,為了使部隊的高昂鬥志不受挫折和影響,段志玄對自己的傷痛竟“忍而不言,更入賊陣者再三”,以其自身的英勇奮戰,給隋軍以很大殺傷,使敵人立即陷入極大混亂,鼓舞了自己部隊的士氣。之後,他又乘敵混亂潰逃之機,適時組織指揮部隊實施猛烈追擊,大敗隋軍,活捉敵將屈突通。段志玄身為將領,能夠臨危不懼,率先衝鋒陷陣,這種自我犧牲精神固然可嘉,然而更為可貴的是,他能夠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積極創造殲敵的有利戰機,並且不失時機地指揮部隊進行反擊。這是促使唐軍變被動為主動,實現“亂而取之”的重要原因。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敵人行列陣勢紊亂不齊,士卒喧嘩混亂不堪,應當立即出兵進攻它,就有利於我軍取勝。誠如兵法所說:“敵人混亂不堪時,我就乘機攻取它。”
  (隋末李淵起兵之初),其部將段志玄隨同劉文靜率軍於潼關抵抗隋將屈突通的進攻。
  劉文靜所部被屈突通的部將桑顯和打敗,軍營已經潰散。這時,段志玄率領二十名騎兵趕來救援,奮力衝殺,擊斬隋軍數十人;但在回身返還之時,腳部為敵人亂箭所傷。因怕引起部衆思想波動,所以段志玄不但忍受傷痛不言,而且三番五次地率先衝入敵陣,奮力拚殺,致使桑顯和軍大亂,劉文靜部隊士氣重新振作,並乘敵軍大亂,勇猛衝擊,大破之。屈突通兵敗而逃,段志玄與衆將跟蹤追擊,將他活捉過來。
  【原文】
  凡與敵戰,若敵人行陣不整,十卒喧嘩,宜急出兵以擊之,則利。法曰:“亂而取之。”①唐段志玄②從劉文靜③拒屈突通④於潼關⑤,文靜為通將桑顯和所敗,軍營已潰,志玄率二十騎赴之,擊殺數十人而還;還為流矢中足,慮衆心動,忍而不言,更入賊陣者再三。
  顯和軍亂,大軍因而復振,擊大破之。〔及屈突通之遁,志玄與諸將追而擒之。〕⑥【註釋】
  ①亂而取之:語出《孫子兵法·計篇》。
  ②段志玄:唐將。齊州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人。隋末從李淵起兵,官至郢州刺史。
  唐朝建立後,隨李世民討王世充、破竇建德等作戰有功,升任左驍衛大將軍、鎮軍大將軍,封褒國公。
  ③劉文靜:彭城(今江蘇徐州)人,字肇仁。隋末為晉陽令。李淵於太原起兵,他參與定計。唐朝建立後,任民部尚書,領陝東道行臺左僕射。後因不滿位居裴寂之下,李淵聽信裴寂讒言而將其殺害。
  ④屈突通:雍州長安(今陝西西安)人,隋朝時任右武候車騎將軍、左驍衛大將軍。大業十三年(公元617年)在潼關與李淵部隊作戰中,被段志玄所俘。唐建國後,任兵部尚書,封蔣國公。
  ⑤潼關:關隘名。位於今陝西潼關縣北,當陝西、山西、河南三省要衝。
  ⑥本篇《亂戰》,馬本及唐本均無史例引文,今據汪本《亂戰》補入,其史例出自《舊唐書·段志玄傳》,又見《新唐書·段志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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