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评论 法律與影像的結合:影像中的司法   》 第10節:評《失控的陪審團》(2)      徐昕 Xu Xin

  陽光透窗而來,默默地撒在陪審席上。棗紅色的座椅蒙上了一層肅穆的光輝,寧靜而神聖。然而,
  根雷斯卻聞到了廉價的古竜水和體臭味。二百年桃花心木座椅何其典雅尊貴,而坐在上面的卻衹是蕓蕓衆
  生中的12人。這就是雲根雷斯蔑視法律、蔑視陪審制度的理由。
  源起於古希臘的陪審制度,於1215年經英國《自由大憲章》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它被譽為“自由的
  堡壘”、“民主的學校”,體現着公民“自治為國”的精神。人們期待着陪審員的日常生活經驗能夠減少
  對法官個人素質依賴過強,避免個人權力獨裁的負面影響,抑製專業法官睏於專業視角或行業利益所出現
  的某些偏見,啓動社會道德力量進行裁决,在裁决中貫註社會普遍的價值取嚮。它因承載古老的傳統而莊
  嚴,因昭示對自由、民主、正義的求索而神聖。
  然而,它終究是嚮平凡人的良心訴求正義。確定的制度仍無法逾越人性的不確定,而必須藉助高於一
  般的道德和精神品質才能實現制度的應然功能。千百年來,人們殫精竭慮地以法律之石構築起制度的階梯
  ,使站在梯上的人能用一種純粹客觀的精神去摘取正義的星辰。而云根雷斯卻站在金錢壘起的高塔上,輕
  而易舉地掐住了這些摘星人的脖子。隱私被曝光的恐懼、巨大的金錢誘惑摧毀了追溯理想中的精神品質或
  道德狀態的基礎,讓他們根本看不清正義的方向。這一切都衹源於他們是肉體凡胎,即使端坐在威嚴的法
  庭,人性的脆弱也可能使他們無力聆聽阿斯特莉亞的神諭,衹能在良心的拷問中接受操縱者分配的“正義
  ”。操控制度睏難,操控制度下作出决策的人卻容易得多。在制度和正義之間,還有着難以測度和消除的
  距離,這或許就是法律制度構建者們最大的無奈吧!
  雲根雷斯:“你怎麽做到讓他們都聽你的?”
  伊斯特:“我沒做什麽,衹是防止你作弊。讓他們憑良心作出判决。”
  與雲根雷斯不同,伊斯特違法潛入陪審團後,巧妙地安撫和慰籍陪審員陷入動蕩、恐懼的心靈,他所
  用的技巧就是通過展現出善良、寬容、真誠等諸多美德而建立自己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正如顧城詩言:
  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要用它尋找光明。沒有對光明的嚮往,靈魂如何走出黑暗?所以,伊斯特成
  功了。事實上,是人性中真、善、美的一面,而不是伊斯特本身,産生了巨大的可信賴感和感召力。確切
  地說,伊斯特是一名引導者,而不是操縱者,他所展示出的種種美德使陪審員們自主地信賴他、自願地聽
  從他的意見。
  儘管如此,伊斯特畢竟影響了陪審員的判斷,法律制度的運作實際上是存在瑕疵的。最關鍵的是他並
  不相信法律。現實的殘酷令他對法律失望,是瑪麗對雲根雷斯的仇恨使他堅定不移地充當一名違法的正義
  使者。案子的結局是軍火商們為其貪婪付出了代價,受害人得到了賠償,雲根雷斯不僅聲名狼藉,還被瑪
  麗和伊斯特狠敲一筆。在人們看來,這或許就是正義,但實現這所謂正義的方式卻遠非人們創設陪審制度
  所設想的那樣。伊斯特阻擋了雲根雷斯憑藉金錢的力量實現他的“正義”,但他帶來的也僅是私人的正義
  。他畢竟是抱着“前見”(對雲根雷斯和軍火商的仇恨及由此而生的復仇心理)潛入陪審團,以心理學技
  巧影響了陪審員。我們衹能慶幸伊斯特以違法手段“引導”下得出的“正義”比雲根雷斯的“正義”更接
  近於正義,但它絶對不是制度在正常運作下所達到的正義。他的做法帶有強烈的英雄主義色彩,在實現“
  正義”的同時也否定和瓦解了制度。伊斯特冒險求得的“正義”是悲壯的,但我們怎能接受以悲壯的心情
  容忍通過非正當手段獲取的“正義”?伊斯特的出現也是偶然的,而當“正義”衹是偶然來臨,我們將是
  何等的惶恐不安!不僅如此,再反思伊斯特的做法,他利用道德作為工具,這本身就是一種偽道德,而由
  此所獲結果的正義性亦受到質疑。
  在多數情況下,我們獲得的“正義”衹是法律制度的運作結果,它或許揣在富人的錢包裏,或許捏在
  精通法律並擅於利用制度的人手裏。即使多數人認為它是正義的,這種正義也可能是片面的,不能代表所
  有人的正義觀念。或許並不存在這樣一種普遍的正義。正義有着一張普洛透斯的面孔,變化無常。在柏拉
  圖看來,正義意味着“一個人應當做他的能力使他所處的生活地位中的工作”。在他的理想國裏,國傢是
  依靠最出色的人的自由智慧來管理,而不是依據法治來管理的,正義的執行應當是“不依據法律的”,它
  握在哲學家的手中。而亞裏士多德則指出,他老師的理想必定會在一般人性的暗礁前跌得粉碎。他宣稱人
  在達到完美的境地時是最優秀的動物,然而一旦脫離了法律和正義,他就是最惡劣的。所以,以正當方式
  製定的法律應當具有終極性的最高權威。
  正義的觀念,把我們的註意力轉移到法律制度的正當性和合理性上來。因為實體正義是難以捉摸的,
  而程序正義卻可以評價,讓人能夠切實看到、聽到、感受到,所以我們依賴後者。民主被人們視為制度合
  理性的要素之一,它反映了對個人主體意識、主體尊嚴的尊重,它是對多元選擇的協商性解决。民主更多
  的停留在程序和制度的層面上,它側重於形式,而正義卻更關註內容和實質。民主的制度形式並不一定能
  實現正義的結果,民主理論過於推崇選舉程序和决策程序,因而可能變成“程序拜物教”。正如埃裏希所
  說:“從長遠看來,除了法官的人格外,沒有其他東西可以保證實現正義。”即使陪審製是民主政治在司
  法制度中的反映,有着公民追求自由、民主的傳統的重要象徵意義,但它能否與正義順利對接,關鍵仍在
  於人的因素。制度再精緻,操控了人也就操控了制度,從而使操控 “正義”變得如此簡單。即使制度沒
  有被操控,能夠在正常狀態下運作,它也是不完善的,因為制度畢竟是價值理想與一般人性、現實條件的
  妥協,其産生就决定着它的缺陷。
  影片讓人深深回味,也讓人惶惑。在《失控的陪審團》裏,正義被操縱了,金錢狠狠地嘲弄着傳統、
  法律和制度。在現實中,滿懷希望走嚮法治的我們是否也面臨同樣的睏惑?日漸精密復雜的法律制度是法
  治完善的一個重要方面,伴隨着規則之治的逐步實現,能夠瞭解、理解、運用法律制度的人將成為精英,
  越來越多的人會變為“法盲”。能夠充分獲得制度優勢的便是那些深諳法律規則和制度運作的法律精英,
  以及有足夠財力負擔復雜的法律制度運作所需高額成本、能雇用法律精英為之服務的富人們。影片中的伊
  斯特和雲根雷斯則代表了這兩種人。他們憑藉知識、技能和財力操控了制度,獲取自己想要的結果。而絶
  大多數普通人卻難以從陌生、復雜而又昂貴的制度機製當中獲得救濟和保護。是不是規則、制度越縝密,
  反而離少數精英越近、離大多數普通人越遠?正義反而越脆弱,越容易被玩弄於股掌,並且越有理由要求
  人們接受操縱的結果?操縱的結果或相對公正,或不公正,我們要怎樣面對這種結果呢?忍受?反抗?或
  是像伊斯特那般無奈,為了實現正義,反而要訴諸不正當的手段?
  朝嚮完善法治奮力邁進,希望秉承傳統、篤定地捍衛着法律制度的人們將如何面對這種惶惑?我們追
  尋到的又將是誰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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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清華大學出版社
第1節:目錄第2節:評《聖皮埃爾的寡婦》(1)(圖)第3節:評《聖皮埃爾的寡婦》(2)(圖)
第4節:評《聖皮埃爾的寡婦》(3)第5節:評《暴劫梨花》(1)(圖)第6節:評《暴劫梨花》(2)
第7節:評《因父之名》(1)(圖)第8節:評《因父之名》(2)第9節:評《失控的陪審團》(1)(圖)
第10節:評《失控的陪審團》(2)第11節:評《完美世界》(1)(圖)第12節:評《完美世界》(2)
第13節:評《少數派報告》(1)(圖)第14節:評《少數派報告》(2)第15節:評《少數派報告》(3)
第16節:評《他不壞,他是我爸爸》(1)第17節:評《他不壞,他是我爸爸》(2)第18節:評《律政俏佳人》(圖)
第19節:評《亞當的肋骨》(圖)第20節:評《永不妥協》(1)(圖)第21節:評《永不妥協》(2)
第22節:評《陌路人》(1)(圖)第23節:評《陌路人》(2)第24節:評《魔鬼代言人》(1)(圖)
第   I   [II]   [II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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