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浮光掠影看平生   》 第10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1)      啓功 Qi Gong

  夫子循循然善誘人--陳垣先生誕生百年紀念
  陳垣先生是近百年的一位學者,這是人所共知的。他在史學上的貢獻,更是國內國外久有定評的。我既沒有能力一一敘述,事實上他的著作俱在,也不待這裏多加介紹。現在當先生降誕百年,又是先生逝世第十年之際,我以親受業者心喪之餘,回憶一些當年受到的教導,謹追述一些側面,對於今天教育工作者來說,仍會有所啓發的。
  我是一個中學生,同時從一位蘇州的老學者戴薑福先生讀書,學習"經史辭章"範圍的東西,作古典詩文的基本訓練。因為生活睏難,等不得逐步升學,一九三三年由我祖父輩的老世交傅增湘先生拿着我的作業去介紹給陳垣先生,當然意在給我找一點謀生的機會。傅老先生回來告訴我說:"援庵說你寫作俱佳。他的印象不錯,可以去見他。無論能否得到工作安排,你總要勤嚮陳先生請教。學到作學問的門徑,這比得到一個職業還重要,一生受用不盡的。"我謹記着這個囑咐,去見陳先生。初見他眉棱眼角肅穆威嚴,未免有些害怕。但他開口說:"我的叔父陳簡墀和你祖父是同年翰林,我們還是世交呢!"其實陳先生早就參加資産階級革命,對於封建的科舉關係焉能那樣講求?但從我聽了這句話,我和先生之間,像先拆了一堵生疏的墻壁。此後隨着漫長的歲月,每次見面,都給我換去舊思想,灌註新營養。在今天如果說予小子對文化教育事業有一滴貢獻,那就是這位老園丁辛勤灌溉時的汗珠。
  一怎樣教書
  我見了陳老師之後不久,老師推薦我在輔仁大學附屬中學教一班"國文"。在交派我工作時,詳細問我教過學生沒有,多大年齡的,教什麽,怎麽教。我把教過傢館的情形述說了,老師在點點頭之後,說了幾條"註意事項"。過了兩年,有人認為我不夠中學教員的資格,把我解聘。老師後便派我在大學教一年級的"國文"。老師一貫的教學理論,多少年從來未問斷地對我提醒。今天回想,記憶猶新,現在綜合寫在這裏。老師說:
  一、教一班中學生與在私塾屋裏教幾個小孩不同,一個人站在講臺上要有一個樣子。人臉是對立的,但感情不可對立。
  二、萬不可有偏愛、偏惡,萬不許譏誚學生。
  三、以鼓勵誇奬為土。不好的學生,包括淘氣的或成績不好的,都要盡力找他們一小點好處,加以誇奬。
  四、不要發脾氣。你發一次,即使有效,以後再有更壞的事件發生,又怎麽發更大的脾氣?萬一發了脾氣之後無效,又怎麽下場?你還年輕,但在講臺上即是師表,要取得學生的佩服。
  五、教一課書要把這一課的各方面都預備到,設想學生會問什麽。陳老師還多次說過,自己研究幾個月的一項結果,有時並不夠一堂時間講的。
  六、批改作文,不要多改,多改了不如你替他作一篇。改多了他們也不看。要改重要的關鍵處。
  七、要有教課日記。自己和學生有某些優缺點,都記下來,包括作文中的問題,記下以備比較。
  八、發作文時,要舉例講解。缺點盡力在堂下個別談;缺點改好了,有所進步的,盡力在堂上表揚。
  九、要疏通課堂空氣,你總在臺上坐着,學生總在臺下聽着,成了套子。學生打呵欠,或者在抄別人的作業,或看小說,你講的多麽用力也是白費。不但作文課要在學生坐位行間走走。講課時,寫了板書之後,也可下臺看看。既回頭看看自己板書的效果如何,也看看學生會記不會記。有不會寫的或寫錯了的字,在他們坐位上給他們指點,對於被指點的人,會有較深的印象,旁邊的人也會感覺興趣,不怕來問了。
  這些"上課須知",老師不止一次地嚮我反復說明,唯恐聽不明,記不住。
  老師又在樓道挂了許多玻璃框子,裏邊隨時裝入一些各班學生的優秀作業。要求有頂批,有總批,有加圈的地方,有加點的地方,都是為了標志出優點所在。這固然是為了學生觀摩的大檢閱、大比賽,後來我纔明白也是教師教學效果、批改水平的大檢閱。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第1節:代序 笑對風雨人生(1)第2節:代序 笑對風雨人生(2)
第3節:代序 笑對風雨人生(3)第4節:我心目中的鄭板橋(1)
第5節:我心目中的鄭板橋(2)第6節:記齊白石先生軼事(1)
第7節:記齊白石先生軼事(2)第8節:記齊白石先生軼事(3)
第9節:記我的幾位恩師第10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1)
第11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2)第12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3)
第13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4)第14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5)
第15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6)第16節:夫子循循然善誘人(7)
第17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1)第18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2)
第19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3)第20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4)
第21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5)第22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6)
第23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7)第24節:溥心畬先生南渡前的藝術生涯(8)
第   I   [II]   [III]   [I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