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追隨遠去的腳步:西望張愛玲   》 第一章 夜半無人私語時(10)      西嶺雪 Xi Lingxue

  張愛玲又寫道:
  “現在我開始感到我應當對我的名字發生不滿了,為什麽不另取兩個美麗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藉得它的一點美與深沉,至少投起稿來不至於給讀者一個惡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誰說過:文壇登竜術的第一步是取一個煒麗觸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麽?”
  “中國的一切都是太好聽太順口了。固然,不中聽,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嚮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話又說回來了。要做俗人,先從一個俗氣的名字着手,依舊還是‘字眼兒崇拜’。也許我這些全是藉口而已。我之所以戀戀於我的名字,還是為了取名字的時候那一點回憶。”
  遠兜遠轉,繞山繞水,最後到底還是歸到“母愛”這個題目上來。還是那句話——對於溫情,尤其來自家庭的溫情,張愛玲得到的實在太少了。於是那一點點一絲絲,件件都銘心刻骨,無時或忘。
  母親是為了她而同父親開始的這一場爭吵,母親難得一次拉着她手的記憶新鮮而刺激,母親歪着頭填寫報名單的樣子更是永恆定格,於是,這個由母親隨手填寫的惡俗的名字,便就此跟了她一輩子,可謂意義重大。
  發生在那一年的重大簽字還有一起,便是張廷重夫妻兩個的離婚書。
  離婚,自然是由黃逸梵提出,並且請了外國律師。張廷重起先是不願意的,直到簽字那天也還吃吃艾艾地挨磨時間,然而黃逸梵說:“我的心已經像一塊木頭。”這句話使他十分受傷,便也簽了字。
  這個字一簽,小的童年也便就此結束了。
  那一年,她十歲,改了名字叫“張愛玲”。我給自己改名字比張愛玲早一年,是九歲。父親去世後,媽媽帶着我們三姐妹被父親的傢族趕了出來,她因為痛恨父親身後所代表的劉氏傢族,决定為我改姓她的姓,還起過一個名字叫“於眉”。我在作業本上寫了這個名字,惹得每個人見了都要問問原因,甚至懷疑我母親是不是改嫁了。後來因為改名字的手續實在麻煩,這個提議不瞭瞭之,然而我卻從此對姓名失去了應有的尊重,帶着同張愛玲一樣“懷疑一切的眼神”决定為自己改名,不隨父姓劉也不隨母姓於,我把自己叫做“西嶺雪”,並且後來一直堅持用這個名字,除非要填寫各種證件,否則執意嚮人介紹我是西嶺雪。
  可惜的是,我至今也未能在身份證上把名字改過來——改名字的手續實在太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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