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 虜庭事實   》 虜庭事實      文惟簡 Wen Weijian

虏庭事实
  ●姓氏
  
  女真部族,種類不同。有夾𠔌、赤盞、溫熟、馳滿、納合、徒丹、烏古論、烏林答、紇石烈等數十姓,各以其先世所居地名為列。惟完顔一姓,則有異焉。蓋其遠祖,因避罪自高麗而至。女真後立《神功聖德碑》於燕城之西。參知政事韓昉作文,翰林承旨宇文虛中書,翰林待製吳激篆額。其碑自序出於高麗雲。
  
  ●風俗
  
  女真風俗,初甚淳質。其祖宗者,不知人主之為貴,鄰人醖酒欲熟,則烹鮮擊肥而邀主於其傢。無貴賤、老幼團坐而飲,酒酣則賓主迭為歌舞以誇尚。今則稍知禮節,不復如此耳。
  
  ●杖責
  
  虜中,上自宰執、公卿,下至判司、簿尉,有罪犯者,亦不能免,杖如天朝之臣。有忤其主意者,則去衣臥地,令侍衛之人以杖□之,數足則止,名曰“禦斷 ”。州縣官有罪,則差天使至其本傢,量輕重而杖之,名曰“監斷”。有因而致死者。上下內外官,雖曾被刑責,相視不以為辱。又安知古者,刑不加大夫也。
  
  ●拜天
  
  虜人州軍及軍前,每遇端午、中元、重九三節,擇寬敞之地,多設酒、醴、牢餼、餅餌、果實祭於其所,名曰“拜天”。祭罷,則無貴賤、老幼,能騎射者,鹹得射柳,中者則金帛賞之;不中者,則褫衣以辱之。射柳既罷,則張宴飲以為極樂也。
  
  ●黃鼠
  
  沙漠之野,地多黃鼠,畜豆殼於其地,以為食用。村民欲得之,則以水灌穴,遂出而有獲。見其城邑有賣者,去皮刻腹,極甚肥大。虜人相說,以為珍味。則知蘇屬國奉使時,鬍婦掘野鼠而食之者,正謂此也。
  
  ●婚聘
  
  虜人風俗,取婦於傢,而其夫身死,不令婦歸宗,則兄弟侄皆得以娉之。有妻其繼者,與犬豕無異。漢兒則不然,知其非法也。
  
  ●過盞
  
  金國,上至朝廷,下至州郡,皆有過盞之禮。如宰臣百官生曰,及民間娶婦生子,若迎接天使、趨奉州官之類,則以酒果為具。及有幣、帛、金、銀、鞍馬、珍玩等諸物,以相贈遺。主人乃捧其酒於賓,以相贊祝、祈懇,名曰“過盞”。如此結恩釋怨,不如是者,為不知禮。
  
  ●放偷
  
  虜中,每至正月十六曰夜,謂之“放偷”。俗以為常,官亦不能禁。其曰夜,人傢若不畏謹,則衣裳、器用、鞍馬、車乘之屬為人竊去。隔三兩曰間,主人知其所在,則以酒食、錢物贖之,方得原物。至有室女隨其傢出遊,或傢在僻靜處,為男子劫持去,候月余曰,方告其父,以財禮聘之。則“放偷”之弊,是何禮法?
  
  ●披秉
  
  鬍兒自古以來,披發左裧,習以為俗,安知有衣冠之法為可貴耶?頃年初創臺,有女真、契丹之人,有為公相尚書侍郎者,從漢法,例當“披秉”。皆病頭悶、身癢,反以為苦。譯而語人曰:“都被爾漢人立法,拘束殺我輩也,受苦受辱。”此誠可笑。
  
  ●啞揖
  
  漢兒士大夫上位者,年時及久闊交友相見,則進退周旋,三出頭、五折腰,相揖而不作聲,名曰“啞揖”。不如是者,為山野之人,不知禮法,衆可嗤笑。契丹人交手於胸前,亦不作聲,是謂“相揖”。
  
  ●喪葬
  
  北人喪葬之禮,蓋各不同。漢兒則遺體,然後瘞之,喪兇之禮,一如中原。女真則以木槽盛之,葬於山林,無有封樹。惟契丹一種,特有異焉。其富貴之傢,人有亡者,以刃破腹取其腸胃滌之,實以香藥、????礬,五彩縫之;又以尖葦筒刺於皮膚,瀝其膏血,且盡,用金銀為面具,銅絲絡其手足。耶律德光之死,蓋用此法。時人目為“帝羓”。信有之也。
  
  ●血泣
  
  嘗見女真貴人初亡之時,其親戚、部麯、奴婢設牲牢、酒饌以為祭奠,名曰“燒飯”。乃跪膝而哭。又以小刀輕厲額上,血淚淋漓不止,更相拜慰。須臾,則男女雜坐,飲酒舞弄,極其歡笑。此何禮也?
  
  ●釋奠
  
  距燕山東北千裏,曰中京大定府,本奚霫舊地。其府中亦有宣聖廟,春秋二仲月,行釋奠之禮。契丹固哥相公者,因此曰就廟中張宴。有鬍婦數人,麗服靚裝,登於殿上,徘徊瞻顧。中有一人,曰:“此鬍者,是何神道?”答曰:“者便駡我‘夷狄之有君’者。”衆皆發笑而去矣。
  
  ●寺塔
  
  燕山京城東壁有大寺一區,名“憫忠”。廊下有石刻雲:“唐太宗徵遼東、高麗回,念忠臣、孝子歿於王事者,所以建此寺而薦福也。”東西有磚塔,高可十丈,雲是安祿山、史思明所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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