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谴责 杜騙新書   》 第一類 脫剝騙      張應俞 Zhang Yingyu

全名《江湖歷覽杜騙新書》 四捲 八十三則存 題“浙江夔衷張應俞著”。 明萬歷間存仁堂陳懷軒刊本。半葉九行,行二十字。有圖。【藏日本內閣文庫】(據大塚秀高《中國通俗小說書目改訂稿》)大連圖書館亦藏一部,無序,行款全同內閣文庫藏本,唯正文捲端題下所署“書林”之後,挖去梓行者的名字,似為內閣文庫藏之同版挖改後印本。張懷耿梓行本。半葉十行,行二十字,寫刻。首敘,後署“萬歷丁巳年(1617)春正月之吉三嶺山人熊振驥撰”。【藏日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雙紅堂文庫】 本書描述了晚明社會形形色色的騙局。
第一類 脫剝騙 假馬脫緞 江西有陳姓,慶名者,常販馬往南京承恩寺前三山街賣。 時有一匹銀合好馬,價約值四十金。忽有一棍,擎好傘,穿色衣,翩然而來,伫立瞻顧,不忍捨去,遂問曰:“此馬價賣幾許?”慶曰:“四十兩。”棍曰:“我買,但要歸傢作契對銀。”慶問:“何住?”棍曰:“居洪武門。”棍遂騎銀合馬往,慶亦騎馬隨後。行至半途,棍見一緞鋪,即下馬,放傘於酒坊邊,囑慶曰:“代看住,等我買緞幾匹,少頃與你同歸。”慶忖:“此人想是富翁,馬諒買得成矣。”棍入緞鋪,故意與之爭價,待緞客以不識價責之,遂佯曰:“我把與一相知者看,即來還價何如?”緞客曰:“有此好物,憑伊與人看,但不可遠去。”棍曰:“我有馬與夥在,更何慮乎。”將緞拿過手,出門便逃去。緞客見馬與夥尚在,心中安然。慶待至午,杳不見來,意必棍徒也,遂捨其傘,騎銀合,又牽一馬回店。緞客忙奔前,扯住慶曰:“你夥拿吾緞去,你將焉往。”慶曰:“何人是我夥?”緞客曰:“適間與你同騎馬來者。你何佯推,定要問你齲”慶曰:“那人不知何方鬼,衹是問我買馬,令我同到他傢接銀,故與之同來矣。他說在你店買緞,少頃與我同去,我待久不見來,故騎自馬回店。你何得妄纏我乎?”緞客曰:“若不是你夥,何叫你看傘與馬?我因見你與馬在,始以緞與他。你何通同妝套,脫人緞去?” 二人爭辨不伏,扭在應天府理論。緞客以前情直告。慶訴曰:“慶籍江西,販馬為生,常在三山街翁春店發賣,何嘗作棍。竟遇一人,問我買馬,必要到他傢還銀,是以同行。彼中途下馬,在他店拿緞逃去,我亦不知,怎說我是棍之夥?”府尹曰:“不必言,拘店傢來問,即見明白。”其店傢曰:“慶常販馬,安歇吾傢,乃老實本分人也。”緞客曰:“既是老實人,緣何代那棍看傘與馬?此我明白聽見,況他應諾。”慶曰:“叫我看傘,多因為他買馬故也,豈與之同夥。”府尹曰:“那人去,傘亦拿去否?”緞客曰:“未曾拿去。”府尹曰:“此真是棍了。欲脫你緞,故托買馬,以陳慶為質,以他人之馬,賺你之緞,是假道滅虢術也。此你自遭騙,何可罪慶。”各逐出免供。 吾觀作棍亦多術矣。言買馬非買馬,實欲假馬作訛,為脫緞之術,故先以色服章身,令人信其為真豪富。既而伫立相馬,令人信其為真作傢。迨入緞鋪,誑言有馬與夥,令人信其為真實言,至脫緞而走,以一傘貽慶,與緞客爭訟,此皆以巧術愚弄人也。若非府尹明察,斷其為假道滅虢,則行人得牛,不幾邑人之災乎。雖然,慶未至混跡於縲紲,緞客已被鬼迷於白晝矣。小人之計甚詭,君子之防宜密,庶棍術雖多,亦不能愚弄我也。 先寄銀而後拐逃 通州有姓蘇,名廣者,同一子販鬆江梭布,往福建賣。布銀入手,回至半途,遇一人姓紀名勝,自稱同府異縣,鄉語相同,亦在福建賣布而歸。勝乃雛傢,途中認廣為親鄉裏,見廣財本更多,乃以己銀貳拾餘兩寄藏於廣箱內,一路小心代勞,渾如同伴。後至日久,勝見利而生姦。一夜佯稱瀉病,連起開門,出去數次。不知廣乃老客也,見其開門往返,疑彼有詐謀,且其來歷不明,彼雖有銀貳拾餘兩寄我箱內,今夜似有歹意。 乘其出,即潛起來,將己銀與勝銀,並實落衣物,另藏別包袱,置在己身邊,仍以舊衣被,包數片磚石,放在原箱內,佯作熟睡。勝察廣父子都睡去,將廣銀箱夤夜挑走。廣在牀聽勝動靜,出門不歸,曰:“此果棍也。非我,險遭此脫逃矣。” 次日廣起,故驚訝勝竊他銀本,將店主扭打,說他通同,將我銀偷去。其子弗知父之謀,尤怒毆不已。父密謂曰此事我已如此如此,方止。早飯後,廣曰:“我往縣告,若捕得那棍,你來作證,不然定要問你取矣。”廣知勝反中己術,徑從小路趲歸。 勝自幸竊得廣銀,茫茫然行至午,路將百裏,開其箱內,乃磚石舊衣也,頓足大恨。復回原店,卻被店主扭打一場,大駡曰:“這賊,你偷人銀,緻我被纍。”將繩係頸,欲要送官。 衹得吐出真情,叩頭懇免。時勝與廣,已隔兩日程途,追之不及,徒自悔恨而已。 按:紀勝非雛客,乃雛棍也。先將己銀,托寄於廣,令其不疑,後以詐瀉開門,候其熟睡,即連彼銀共竊而逃,彼之為計,亦甚巧矣。蓋此乃欲取姑與,棍局中一甜術也。孰知廣乃老客,見出其上,察其動靜,已照其肝膽,故因機乘機,將計就計,勝已入厥算中,而不自知矣。夫勝欲利人之有,反自喪其傢,雛傢光棍,又不如老年江湖也。待後回店,被其扭打,捻頸,哀告以求免,是自貽伊戚,又誰咎也?天理昭昭,此足為鑒。 明騙販豬 福建建陽人鄧招寶者,常以挑販為生。一日販小豬四衹往崇安大安去賣,行至馬安嶺上,遇一棍問他買豬。寶意此山徑僻嶺無人往來,人傢又遠,何此人在路上買豬,疑之,因問其何往。棍曰:“即前馬安□也。”寶曰:“既要買,我同你傢去。”棍曰:“我要往縣,你拿出與我看,若合吾意,議定價方好回傢秤銀,不然恐阻程途矣。”此棍言之近理,寶即然之,遂拿一豬與看。棍接過手,拿住豬尾,放地上細看,乃故放手緻豬便走,佯作驚恐狀,曰:“差矣,差矣。”即忙趕捉。不知趕之正驅之也。寶見豬遠走,猛心奔前追捉,豈知已墮其術也。棍見寶趕豬,約離籠二三百步,即旋於籠內,拿一豬在手,又踢倒二籠,豬俱逃出。大聲曰:“多謝你,慢慢尋。”寶欲趕棍,三豬出籠逃走,恐因此而失彼,況棍走遠難追,但咒駡一常幸得三豬成聚,收拾入籠,抱恨而去。 吾觀棍之脫豬也,一邂逅相逢之頃,賊念即生,乃以詭言相哄,緻寶深信,所謂君子可欺以其方者也。 乃始也放豬佯逐以誤其遠趕之於前,繼也擒豬踢籠,以製其不趕之於後,使人明墮其術而不自知。倉卒妝套,抑□譎也。商者鑒此,勿謂暗機隱械宜為慎防,即明圈顯套,尤當加謹。 遇裏長及脫茶壺 趙通,延平府南平縣人也。傢世積善,錢糧頗多,差當七圖一甲裏役。其甲首林錢一者,機智過人,不務生理,第飲賭宿娼。後來傢業蕭條,無處棲身,衹得逃外。通亦不知其嚮往。 一日,通與僕往杭貿易,經過浦城,憩息於亭,適見錢一,通遂駡之曰:“這奴才,你逃外數年,戶丁不納,糧差纍賠,是何理也?今你見我,你何以說?”錢一被駡不甘,心生一計,嚮前賠笑曰:“我每欲回,送條編與裏長,奈我傢中欠人財物甚多,難以抵償,故不敢回矣。今幸遇裏長,如天降下,敢再推辭。況這幾年,賴裏長福庇,開店西關馬頭,傢中稍裕,新娶邑人徐某之妾為妻,被人欺姦。我乃孤身一人,出外獨居,無奈伊何。今幸遇裏長,則有主矣。裏長往杭州,亦經門處過,即到我傢暫歇。自當算還編銀,又煩代我作主。”通聽其言,私心喜曰:“今日得此,可作往杭盤費,誠可謂出門招財也。” 遂與同行。至一店所,錢曰:“裏長今朝起早,又路行半日,肚又饑矣,上店沽酒濕口,何如?”應曰:“可。”遂入店。 叫店主暖酒,切豆腐與通食,便問店主曰:“這裏有好紅酒豬肉否?”店主曰:“市前遊店,肉酒俱有。”錢一曰:“可藉壺秤一用。”店主拿壺秤出,錢接過手,直望遊店,轉彎抹角,潛躲而去。 通與僕吃酒一壺將盡,乃對僕曰:“錢一去許久不來,莫非與人爭鬥,不然,此時當來矣。汝往看之。”僕即往酒肉店去問,說並無錢一,待欲尋他,又不知他去嚮,衹得秤銀還酒,店主收銀,索取壺秤。通怒曰:“酒是我吃,我還你猶可,壺秤是你自交錢一,何幹我事。”店主曰:“人同你來,你在我店飲酒,故把壺秤藉他。不然,我曉得甚麽錢一。”言來言去,兩下角口大鬧。衆人來勸,問其來歷,始知甲首騙裏長入店,更脫店主壺秤。衆人大笑,即是他自錯,賠他也罷。不得已代賠,嘔氣抱忿而去。 按:林錢一始說傢頗充裕,妻被棍姦,欲投裏長作主,致人不疑。繼也入店藉壺秤,沽酒肉,以敘閑闊之情,使人不備,玩通於股掌之中,術亦巧矣。然錢一狡猾有素,通亦知之,乃一卒遇之,遂信其言,而入店飲酒,更欲沽紅買肉,皆非款待之真情,在通當燭其偽而止之,曰店中不便,有酒有肉到傢食之未晚也,則錢一姦無所施,將道旁脫走不暇,何至賠壺秤而受嘔氣也。故錢一狡也,而通亦欠檢點焉。嘻! 乘鬧明竊店中布 吳勝理徽州府休寧縣人,在蘇州府開鋪,收買各樣色布。 揭行生意最大,四方買者極多,每日有幾拾兩銀交易。外開鋪面,裏藏各貨。一日,有幾夥客人湊集買布,皆在內堂作帳對銀。一棍乘其叢雜,亦在鋪叫買布。勝理出與施禮,待茶畢,安頓外鋪少坐。勝理復入內與前客對銀。其棍見其鋪無守者,故近門邊詐拱揖相辭狀,遂近鋪邊拿布一捆,拖在肩上,緩步行去。雖對鋪者亦不覺其盜。 後內堂諸商交易畢,勝理送客出外,忽不見鋪上布,問對門店人曰:“我鋪裏一捆布,是何人拿去?”對門店人曰:“你適間後來那客人與你拱手作辭,方拖布去。衆皆見之,你何佯失布?”勝理曰:“因內忙,故安他在外鋪坐,候前客事畢,然後與他作帳,何曾賣布與他。”鄰人訝曰:“狡哉!此棍。彼佯拱手相辭,令我輩不敢說他是賊。緩步而行,明白脫去矣,將奈何?”勝理衹得懊恨一場而罷。 按:棍之竊斯布也,初須乘其叢雜,入其店中,尚未定其騙局之所出也。至勝理待其茶,而安之外鋪少坐,左顧右盼,而姦謀遂决矣。故拱揖而辭,而明脫其布,如荊州之暗襲,不甚費力,真可謂高手矣。 在勝理店積貨物,宜不離看守,方可保無虞。關防不密,安知無棍徒混入行姦乎。待布既失,而後扼腕,何益哉!大凡坐鋪者當知此而謹慎之可也。 詐稱偷鵝脫青布 有一大鋪,布匹極多,交易叢雜,衹自己一人看店。其店之對門人,養一圈鵝,鳴聲嘈雜,開鋪者惡其聒耳,嘗曰:“此惡物何無盜之者?與我耳頭得沉靜些。”忽棍聞之。一日乘其店中閑寂,遂入店拱手,以手按櫃頭一捆青布,輕輕言曰:“不敢相瞞,我實是一小偷,愛得對門店下一隻鵝吃,衹大街面難下手。我有一小術,衹要一個人贊成。”店主曰:“如何贊成?”小偷曰:“我在這邊問曰,可拿去否,汝在內高聲應曰可。又再問曰,我真拿去,汝再應曰,說定了,任從拿去。 我便去拿,方掩得路人耳目。托你贊成,後日你傢不須閉門,亦無賊入矣。但你須在內去,莫得竊視,視則法不靈。你直聽鵝聲息,我事方畢,你可出來。”店主然之。小偷高聲問曰:“我拿去否?”內高聲應曰:“憑你拿去。”又再高聲問曰:“我真拿去。”內又高聲應曰:“說定了,任你拿去。”兩旁店人皆聞其問答之語,小偷遂負其櫃上捆青布而去。人以為藉去也。 其店主在內,聽得鵝聲鳥幾鳥幾,不敢出來,其盜布者匆匆行之久矣。候之多時,鵝聲不絶,其店主恐店內久無人守,衹得外出,看鵝尚在,自己櫃頭反失一捆青布,顧問兩旁店曰:“適纔誰上我店,拿我一捆布去?”左右店皆答曰:“是那個問你買的。你再三應聲,叫他衹管拿去。今拿去已久矣。”店主撫心自悔曰:“我明被此人騙了,衹是自己皆死說不得也。” 事久,衆憐覺之,始笑此人之癡,而深服此棍賊之高手矣。 按:君子仁民愛物,而仁之先施者莫如鄰,物之愛者,即鵝亦居其一。何對鄰人養鵝,惡在嘈雜之聲,必欲盜之者以殺之,愛物之謂何哉?利失對鄰之鵝而贊成棍賊以盜之,仁心安在?是以致使棍聞其言,乘機而行竊,反贊成其偷,亦是鼠輩也。欲去人之鵝,而反自失其布,是自貽禍也,將誰怨哉!若能仁以處鄰,而量足以容物,何至有此失也。 藉他人屋以脫布 聶道應別號西湖,邵武六都人,傢原富厚,住屋宏深,後因訟耗傢,以裁縫為業。忽一日往人傢裁衣,有一光棍見客人賣布,知應出外,故領道應傢前棟坐定。竟入內堂,私問應妻雲:“汝丈夫在傢否?”其妻曰:“往前村裁衣。”棍曰:“我要造數件衣服,今日歸否?”對曰:“要明日歸。”棍曰:“我有同伴在你前棟坐,口渴求茶一杯吃。”應妻即討茶二杯,放於廳凳上。棍將茶捧與布客飲。飲罷,接杯入,方出揀布四匹,還銀壹兩,衹銀不成色。客曰:“此價要換好銀。”棍曰:“我兒子為人裁衣,待明日歸換與你。”言未畢,棍預套一人來問針工在傢否。棍應曰:“要明日歸。”其人即去。布客曰:“你收起布,明日換之與我。”客既出,少頃棍亦拖布逃出。 次早,布客到應傢問曰:“針工歸否?”應妻曰:“午後回。”布客次早又問針工歸否,應妻又曰:“今午回。”布客午後又來問,應妻曰:“未歸。”布客怒曰:“你公公前日拿布四匹,說要針工歸來還銀,何再三推托。你公公何去?”應妻道:“這客人好鬍說,我傢那有公公,誰人拿你布?”二人角口大鬧。鄰人辨,曰:“他何曾有公公?況其丈夫又不在傢,你布不知何人拿去,安可妄齲”布客無奈,狀投署印同知鐘爺。狀準,即拘四鄰來審。衆雲應不在傢,況父已死,其布不知甚人脫去。鐘爺曰:“布在他傢脫去,那日何人到他傢下?”着鄰約為之窮究,必有着落矣。鄰約不能究,乃勸西湖曰:“令正不合被棍脫茶,緻誤客人以布付棍,當認一半。布客不合輕易以布付人,亦當自認一半。”二傢諾然,依此回報。鐘爺以鄰約處得明白,俱各免供。 按:布入人傢賣,又飲人傢之茶,則買主似有着落矣,誰不肯以布與之?詎料此棍藉其屋,賺其茶,以為脫布之媒,又還其銀,止爭銀色而許換,誰知防之。今後交易惟兩相交付,彼雖許換銀,布衹抱去,明日重來,則無受脫之事矣。 詐匠修換錢桌廚 建寧府,凡換錢者皆以一椅一桌廚列於街上,置錢於桌,以待人換。午則歸傢食飯,晚則收起錢,以桌廚寄附近人傢,明日復然。有一人桌廚內約積有錢五六千,其桌破壞一角。傍有一棍,看此破桌廚內多錢,心生一計,待此人起身食午,即裝做一木匠,以手巾縛腰,插一利斧於傍,手拿六尺,將此桌廚橫量直量一次,高聲自說自應曰:“這樣破東西,當做一新的來換,反叫我修補,怎麽修得,真是吝嗇的人。”自說了一常一手拿六尺,將桌廚錢輕輕側傾作一邊,將桌廚負在無人處,以斧砍開,取錢而逃。時傍人都道是換錢的叫木匠拿去修,那料大衆人群中,有棍敢脫此也。 午後,換錢者到,問傍人曰:“我桌廚那裏去?”衆合答曰:“你叫木匠拿去修,匠還說你吝嗇,何不再做新的,乃修此破物。彼已負去修矣。”換錢者曰:“我並未叫匠來,此是光棍脫去。”急沿途而訪問,見空僻處桌廚剖破,錢無一文,悵恨而歸。 按:此棍裝匠而來,大舉大動,大志大言,人那知他是脫。衹匠人修舊物,須在作場內,何須帶斧帶六尺而來,裝為匠,便非匠矣。但他人物件,他人為修,何人替他盤詰?此棍所以得行其詐也。然因此以推其餘,凡來歷不明,而裝情甚肖者,倍宜加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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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類 謀財騙第十類 盜劫騙第十一類 強搶騙第十二類 在船騙
第十三類 詩詞騙第十四類 假銀騙第十五類 衙役騙第十六類 婚娶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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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類 僧道騙第二十二類 煉丹騙第二十三類 法術騙第二十四類 引嫖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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