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礼仪 周禮   》 天官塚宰第一      周公旦 Zhou Gongdan

1、《周禮》概述 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 ,禮樂文化,不能不提到《周禮》、《儀禮》和《禮記》,即通常所說的"三禮"。《三禮》是古代禮樂文化的理論形態,對禮法、禮義作了最權威的記載和解釋,對歷代禮製的影響最為深遠。 《周禮》是儒傢經典,西周時期的著名政治傢、思想傢、文學家、軍事傢周公旦所著,今從其思想內容分析,則說明儒傢思想發展到戰國後期,融合道、法、陰陽等傢思想,與春秋孔子時思想發生極大變化。《周禮》所涉及之內容極為豐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歷象;小至溝洫道路,草木蟲魚。凡邦國建製,政法文教,禮樂兵刑,賦稅度支,膳食衣飾,寢廟車馬,農商醫卜,工藝製作,各種名物、典章、制度,無所不包。堪稱為上古文化史之寶庫。 以人法天的理想國綱領《周禮》,西漢的景帝、武帝之際,河間獻王劉德從民間徵得一批古書,其中一部名為《周官》。原書當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鼕官等六篇,鼕官篇已亡,漢儒取性質與之相似的《考工記》補其缺。王莽時,因劉歆奏請,《周官》被列入學官,並更名為《周禮》。東漢末,經學大師鄭玄為《周禮》作了出色的註。由於鄭玄的崇高學術聲望,《周禮》一躍而居《三禮》之首,成為儒傢的煌煌大典之一。 2、千年學術公案 《周禮》是一部通過官製來表達治國方案的著作,內容極為豐富。《周禮》六官的分工大致為:天官主管宮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軍事,秋官主管刑罰,鼕官主管營造,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在上古文獻中實屬罕見。《周禮》所記載的禮的體係最為係統,既有祭祀、朝覲、封國、巡狩、喪葬等等的國傢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樂懸制度、車騎制度、服飾制度、禮玉制度等等的具體規製,還有各種禮器的等級、組合、形製、度數的記載。許多制度僅見於此書,因而尤其寶貴。 《周禮》面世之初,不知什麽原因,連一些身份很高的儒者都沒見到就被藏入秘府,從此無人知曉。直到漢成帝時,劉嚮、歆父子校理秘府所藏的文獻,纔重又發現此書,並加以著錄。劉歆十分推崇此書,認為出自周公手作,是"周公緻太平之跡"。東漢初,劉歆的門人杜子春傳授《周禮》之學,鄭衆、賈逵、馬融等鴻儒皆仰承其說,一時註傢蜂起,歆學大盛。 遺憾的是,如此重要的一部著作,卻無法確定它是哪朝哪代的典製。此書名為《周官》,劉歆說是西周的官製,但書中沒有直接的證明。更為麻煩的是,西漢立於學官的《易》、《詩》、《書》、《儀禮》、《春秋》等儒傢經典,都有師承關係可考,《漢書》的《藝文志》、《儒林傳》都有明確的記載,無可置喙。而《周禮》在西漢突然被發現,沒有授受端緒可尋,而且先秦文獻也沒有提到此書,所以,其真偽和成書年代問題成為聚訟千年的一大公案。歷代學者為此進行了曠代持久的爭論,至少形成了西周說、春秋說、戰國說、秦漢之際說、漢初說、王莽偽作說等六種說法。古代名傢大儒,以及近代的梁啓超、鬍適、顧頡剛、錢穆、錢玄同、郭沫若、徐復觀、杜國庠、楊嚮奎等著名學者都介入了這場討論,影響之大,可見一斑。 作為主流派的意見,古今判若兩途。古代學者大多宗劉歆、鄭玄之說,認為是周公之典。清代著名學者孫詒讓認為,《周禮》一書,是自黃帝、顓頊以來的典製,"斟酌損益,因襲積纍,以集於文武,其經世大法,鹹稡於是"(《周禮正義序》),是五帝至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經世大法的集粹。古代學者以五帝、三代為聖明之世、至治之極,其後則是衰世。周公是五帝三代的集大成者,古人將《周禮》的著作權歸於周公是十分自然的事。 近代學者大多反對古人的這種歷史觀。從文獻來看,比較集中地記載先秦官製有《尚書》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製》篇,《周官》已經亡佚。最初曾有人認為,《周禮》原名《周官》,應當就是《尚書》的《周官》篇。但是,《尚書》二十八篇,每篇不過一、二千字,而《周禮》有四萬餘字,完全不象是其中的一篇。《荀子·王製》所記官製,大體可以反映戰國後期列國官製的發達程度,但是總共衹有七十多個官名,約為《周禮》的五分之一,而且沒有《周禮》那樣的六官體係。《春秋》、《左傳》、《國語》中有不少東周職官記載,但沒有一國的官製與《周禮》相同。從西周到西漢的每一個時期都可以找到若幹與《周禮》相同的官名,但誰也無法指認出與《周禮》職官體係一致的王朝或侯國。 近代學者在文獻學研究的基礎上輔之以古文字學、古器物學、考古學研究等手段,對《周禮》進行更為廣泛、深入的研究。目前,多數學者認為《周禮》成書年代偏晚,約作於戰國後期。持其它意見的學者也不少,彼此爭論很激烈。爭論的實質,是對於古代社會的認識,即《周禮》所描述的是怎樣一種性質的社會?它的發展水平究竟與西周、春秋、戰國、秦、西漢的千年歷史中的哪一段相當?由於涉及的問題太復雜,《周禮》的成書年代問題至今沒有定論。 3、理想化的典製 《周禮》展示了一個完善的國傢典製,國中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富於哲理。三讀之後,令人頓生"治天下如指之掌中"的感覺。例如,國傢的行政規劃有以下表述: 國都。《周禮》國都地點的選擇,是通過"土圭"來確定的。《周禮·大宗伯》雲: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影),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影)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製其畿方千裏而封樹之。 土圭是一種測日影長短的工具。所謂"測土深",是通過測量土圭顯示的日影長短,求得不東、不西、不南、不北之地,也就是"地中"。夏至之日,此地土圭的影長為一尺五寸。之所以作如此選擇,是因為"地中"是天地、四時、風雨、陰陽的交會之處,也就是宇宙間陰陽衝和的中心。 九畿。 《周禮》以土圭測日影,在地中建王城,既是哲學寓意的需要,也是"體國經野"的需要。王者劃分國野和野外之地,都以王城為中心。如方千裏的王畿,就是以王城為中心建立的。王畿之外有所謂"九畿"。《周禮·夏官·大司馬》雲: 方千裏曰國畿,其外方五百裏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衛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蕃畿。 可知九畿的分佈,是以方千裏的王畿為中心,其四外的五千裏之地,依次劃分為侯畿、甸畿、男畿、采畿、衛畿、蠻畿、夷畿、鎮畿、蕃畿等九層,大小相套,依次迭遠。相鄰之畿的間隔都是五百裏。《尚書》中確有侯、甸、男、衛、采等外服的名稱,卻沒有如此類似於同心圓的分佈。 居民組織。《周禮》的居民組織有兩類:國都之外的四郊之地稱為鄉,郊外之地稱為遂。鄉之下細分為州、黨、族、閭、比等五級行政組織。遂之下細分為鄰、裏、酇、鄙、縣等五級行政組織。根據地官的《大司徒》、《遂人》等記載,鄉、遂的民戶構成分別為: 一比:5 一鄰:5 一閭:25 一裏:25 一族:100 一酇:100 一黨:500 一鄙:500 一州:2500 一縣:2500 一鄉:12500 一遂:12500 鄉、遂各級組織的編製極其整齊。此外,鄉和遂的數量都是六個。六鄉、六遂的居民數似乎恰好相合,既無不足,也無羨餘。如有天災人禍,民戶之數發生變化,無法滿足以上要求時當如何處理?《周禮》未曾提及。 農田規劃 《周禮》對於"野"的農田的規劃,也是整齊劃一。《地官·遂人》雲: 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於畿。 這裏記載了兩個係統,一是農田係統,二是溝洫係統。農田以"夫"為基本單位,一夫受田百畝。夫田與夫田之間有稱為"遂"的水渠,遂上有稱為"徑"的道路。每十夫之田之間,有稱為"溝"的水渠,溝上有稱為"畛"的道路。每百夫之田之間,有稱為"洫"的水渠,洫上有稱為""的道路。每千夫之田之間,有稱為" 澮"的水渠,澮上有稱為"道"的道路。每萬夫之田之間,有稱為"川"的水渠,川上有稱為"路"的道路。如此通達於王畿。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溝洫、道路係統有嚴格的丈尺規定。據鄭玄的註,遂,寬、深各二尺;溝,寬、深各四尺;洫,寬、深各八尺;澮,寬二尋、深二仞。溝洫上的道路的寬度,徑可以讓牛馬通過,畛可以讓大車(車軌寬六尺)通過,塗可以讓一輛乘車(車軌寬八尺)通過,道可以讓兩輛乘車通過,路可以讓三輛乘車通過。僅就以上數例,就不難發現《周禮》的制度有相當的理想化的成分。將國都建在"地中",其理論色彩十分鮮明,實際上是無法操作的。整齊劃一的九畿制度、居民組織、溝洫道路係統,遑論古代中國,就是移山填海的大躍進時代也沒有實現過。因此,我們說《周禮》是理想國的藍圖。 4、人法天的思想 《周禮》作者的立意,並非要實錄某朝某代的典製,而是要為千秋萬世立法則。作者希冀透過此書表達自己對社會、對天人關係的哲學思考,全書的謀篇佈局,無不受此左右。儒傢認為,人和社會都不過是自然精神的復製品。戰國時期,陰陽五行思想勃興,學術界盛行以人法天之風,講求人與自然的聯繫,主張社會組織仿效自然法則,因而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說。《周禮》作者正是"以人法天"思想的積極奉行者。 《周禮》以天官、地官、春官、夏官、鼕官等六篇為間架。天、地、春、夏、秋、鼕即天地四方六合,就是古人所說的宇宙。《周禮》六官即六卿,根據作者的安排,每卿統領六十官職。所以,六卿的職官總數為三百六十。衆所周知,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數。《周禮》原名《周官》,此書名緣何而起,前人曾有許多猜測。依筆者之見,所謂《周官》,其實就是"周天之官"的意思。作者以"周官"為書名,暗含了該書的宇宙框架和周天度數的佈局,以及"以人法天"的原則。其後,劉歆將《周官》更名為《周禮》,雖然有擡高其地位的用心,但卻是歪麯了作者的本意。 在儒傢的傳統理念中,陰、陽是最基本的一對哲學範疇,天下萬物,非陰即陽。《周禮》作者將這一本屬於思想領域的概念,充分運用到了政治機製的層面。《周禮》中的陰陽,幾乎無處不在。《天官·內小臣》說政令有陽令、陰令;《天官·內宰》說禮儀有陽禮、陰禮;《地官·牧人》說祭祀有陽祀、陰祀等等。王城中" 面朝後市"、"左祖右社"的佈局,也是陰陽思想的體現。南為陽,故天子南面聽朝;北為陰,故王後北面治市。左為陽,是人道之所嚮,故祖廟在左;右為陰,是地道之所尊,故社稷在右。如前所述,《周禮》王城的選址也是在陰陽之中。所以,錢穆先生說,《周禮》"把整個宇宙,全部人生,都陰陽配偶化了"(《周官著作時代考》)。 戰國又是五行思想盛行的時代。陰、陽二氣相互摩蕩,産生金、木、水、火、土五行。世間萬事萬物,都得納入以五行作為間架的體係,如東南西北中等五方,宮商角徵羽等五聲,青赤白黑黃等五色,酸苦辛鹹甘等五味,等等。五行思想在《周禮》中也得到了重要體現。在《周禮》的國傢重大祭祀中,地官奉牛牲、春官奉雞牲、夏官奉羊牲、秋官奉犬牲、鼕官奉豕牲。衆所周知,在五行體係中,雞為木畜,羊為火畜、犬為金畜、豕為水畜、牛為土畜。《周禮》五官所奉五牲,與五行思想中五畜與五方的對應關係完全一致,具有明顯的五行象類的思想。與此相呼應,地官有"牛人"一職,春官有"雞人"一職,夏官有"羊人"一職,秋官有"犬人"一職,鼕官有"犬人"一職。 綜上所述,《周禮》是一部以人法天的理想國的藍圖。這樣說,絲毫不意味着《周禮》中沒有先秦禮製的素地。恰恰相反,作者對前代的史料作了很多吸收,但不是簡單移用,而是按照其哲學理念進行某些改造,然後與作者創新的材料糅合,構成新的體係。 藴涵於《周禮》內部的思想體係,有着較為明顯的時代特徵。戰國時代百傢爭鳴,諸傢本各為畛域,《易》傢言陰陽而不及五行,《洪範》言五行而不及陰陽;儒傢諱論法治,法傢譏談儒學。陰陽與五行,經由鄒衍方始結合;儒與法,經由荀子纔相交融。儒、法、陰陽、五行的結合,肇於戰國末期的《呂氏春秋》。《周禮》以儒傢思想為主幹,融合法、陰陽、五行諸傢,呈現出"多元一體"的特點。其精緻的程度,超過《呂氏春秋》,因而其成書年代有可能在《呂氏春秋》之後,而晚至西漢初。 5、學術與治術兼包 《周禮》一書,體大思精,學術與治術無所不包,因而受到歷代學者的重視,後儒嘆為"非聖賢不能作",誠非無稽之談。所謂"學術",是說該書從來就是今古文之爭的焦點。漢代經籍,用當時通行的隸書書寫的稱為"今文經",用六國古文書寫的稱為"古文經"。漢初在孔子府宅的夾壁中發現的文獻,以及在民間徵得的文獻大多是古文經,而立於學官的都是今文經。今文經與古文經的記載不盡一致,因而雙方時有爭論。漢代古文學以《周禮》為大宗,今文學以《禮記·王製》為大宗。為此,《周禮》每每成為論戰中的焦點,加之它傳授端緒不明,屢屢受到今文學家的詰難,如著名經師何休就貶之為"六國陰謀之書";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則指斥它出於王莽篡漢時劉歆的偽造。相反,褒之者如劉歆、鄭玄等則譽之為"周公之典"。 儘管如此,《周禮》依然受到歷代學者的重視。唐人為"九經"作疏,其中最好的一部就是賈公彥的《周禮疏》,受到朱熹的贊賞。清儒為"十三經"作新疏,孫詒讓的《周禮正義》冠絶一世,至今無有出其右者。歷代學者圍繞《周禮》真偽等問題所作的種種考索,更是浩繁之至。 所謂治術,是說《周禮》作為一部治國綱領,成為歷代政治傢取法的楷模。古人言必稱三代,三代之英在周。古人篤信《周禮》出自周公,書中完善的官製體係和豐富的治國思想,成為帝王、文人取之不盡的人文。 《周禮》的許多禮製,影響百代。如從隋代開始實行的"三省六部製",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禮》的"六官"設置的。唐代將六部之名定為吏、戶、禮、兵、刑、工,作為中央官製的主體,為後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滅亡。歷朝修訂典製,如唐《開元六典》、宋《開寶通禮》、明《大明集禮》等,也都是以《周禮》為藍本,斟酌損益而成。又如"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的都城格局,成為歷代帝王嚮往的楷模。但歷朝都城,大都沿用前朝舊址,故其格局難以刷新。元始祖忽必烈建在北京建立元大都時,得以在金的上京附近重新規劃,乃以《周禮》為範本,建立面朝後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以後,明、清兩朝不僅沿用不廢,還仿照《周禮》,建天壇、地壇、日壇、月壇、先農壇等,形成今日的佈局。朝鮮的漢城,同樣有面朝後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禮》建都的典範。 《周禮》一書含有豐富的治國思想,《天官》概括為"六典"、"八法"、"八則"、"八柄"、"八統"、"九職"、"九賦"、"九式"、"九貢"、"九兩" 等十大法則,並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敘官中作了進一步的闡述,詳密嚴謹,宏纖畢貫,對於提升後世的行政管理思想,有着深遠的影響。 《周禮》對官員、百姓,采用儒法兼融、德主刑輔的方針,不僅顯示了相當成熟的政治思想,而且有着駕馭百官的管理技巧。管理府庫財物的措施,嚴密細緻,相互製約,體現了高超的運籌智慧。書中有許多至今猶有生命力的,可以藉鑒的制度。歷史上每逢重大變革之際,多有把《周禮》作為重要的思想資源,從中尋找變法或改革的思想武器者,如西漢的王莽改製、六朝的宇文周革典、北宋的王安石等,變法無不以《周禮》為圭臬。清末,外患內憂交逼,為輓救頽勢,孫詒讓作《周官政要》,證明《周禮》所藴涵的治國之道不亞於西方。朝鮮時代後期的著名學者丁若鏞(號茶山),曾撰作三十萬言的《經世遺表》,主張用《周禮》改革朝鮮的政治制度。任何一位空想傢都不可能脫離現實來勾畫理想國的藍圖,《周禮》也是如此,在理想化的框架之下,作者利用了大量歷史材料加以填充。不過,作者在使用時往往根據需要作了加工和改造,這是讀《周禮》時必須註意的,這也正是此書的復雜之處。
天官塚宰第一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塚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治官之屬: 大宰:卿一人。 小宰:中大夫二人。 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內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獸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鱉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臘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食醫:中士二人。 疾醫:中士八人。 瘍醫:下士八人。 獸醫:下士四人。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二十人。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酰人:奄二人,女酰二十人,奚四十人。 ????人:奄二人,女????二十人,奚四十人。 幂人: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捨: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遊亦如之。 寺人:王之正內五人。 內竪:倍寺人之數。 九嬪。 世婦。 女禦。 女祝:四人,奚八人。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二十人。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內司服:奄一人,女禦二人,奚八人。 縫人:奄二人,女禦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大宰之職: 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    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以八灋治官府:    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宮聮,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以八則治都鄙:    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衆。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    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 以八統詔王馭萬民:    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 以九職任萬民:    一曰三農,生九𠔌。二曰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商賈,阜通貨賄。七曰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閑民,無常職,轉移執事。 以九賦斂財賄:    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邦甸之賦,四曰傢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弊餘之賦。 以九式均節財用:    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以九貢緻邦國之用:    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斿貢,九曰物貢。 以九兩係邦國之民:    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藪,以富得民。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於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乃施典於邦國,而建其牧,立其監,設其參,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則於都鄙,而建其長,立其兩,設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法於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設其考,陳其殷,置其輔。凡治,以典待邦國之治,以則待都鄙之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萬民之治,以禮待賓客之治。 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及執事,視滌濯。及納亨,贊王牲事。及祀之日,贊玉、弊、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幾、玉爵。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玉幾、玉爵。大喪,贊贈玉、含玉。作大事,則戒於百官,贊王命。王視治朝,則贊聽治;視四方之聽朝,亦如之。凡邦之小治,則塚宰聽之,待四方之賓客之小治。 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聽其緻事,而詔王廢置。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小宰之職: 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財節邦用。 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    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製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 以官府之六屬舉邦治:    一曰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二曰地官,其屬六十,掌邦教,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三曰春官,其屬六十,掌邦禮,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四曰夏官,其屬六十,掌邦政,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五曰秋官,其屬六十,掌邦刑,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六曰鼕官,其屬六十,掌邦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以官府之六職辨邦治:    一曰治職,以平邦國,以均萬民,以節財用。二曰教職,以安邦國,以寧萬民,以懷賓客。三曰禮職,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職,以服邦國,以正萬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六曰事職,以富邦國,以養萬民,以生百物。 以官府之六聮合邦治:    一曰祭祀之聮事,二曰賓客之聮事,三曰喪荒之聮事,四曰軍旅之聮事,五曰田役之聮事,六曰斂弛之聮事。凡小事皆有聮。 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    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裏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    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以法掌聚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捨,聽其治訟。 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凡賓客,贊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幣之事。喪荒,受其含襚幣玉之事。 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贊塚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緻事。 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法,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乃退,以宮刑憲禁於王宮。令於百官府曰:「各修乃職,考乃法,待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     宰夫之職: 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 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    一曰正,掌官灋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闢名者,以官刑詔塚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正歲,則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於上。     宮正: 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捨之衆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內而時禁,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義。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於王宮之官府、次捨,無去守而聽政令。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大喪,則授廬捨,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宮伯: 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捨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衆,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膳夫: 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凡王之饋,食用六𠔌,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嚐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於造。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災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王燕食,則奉膳贊祭。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王燕飲酒,則為獻主。掌後及世子之膳羞。凡肉修之頒賜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世子之膳不會。     庖人: 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鱻薧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後、世子之膳羞。共祭祀之好羞,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獻。凡令禽獻,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鱢;秋行犢麛,膳膏腥;鼕行鱻羽,膳膏膻。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膳禽不會。     內饔: 掌王及後、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體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共後及世子之膳羞。辨腥鱢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鱢;鳥皫色而沙鳴,狸;豕盲視而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具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凡王之好賜肉修,則饔人共之。     外饔: 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陳其鼎俎,實之牲體、魚、臘。凡賓客之飧饔、饗食之事,亦如之。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亦如之。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     亨人: 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     甸師: 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蕭茅,共野果蓏之薦。喪事,代王受眚災。王之同姓有罪,則死刑焉。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     獸人: 掌罟田獸,辨其名物。鼕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及弊田,令禽註於虞中。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凡獸入於臘人,皮毛筋角入於玉府。凡田獸者,掌其政令。     人: 掌以時為梁。春獻王鮪。辨魚物,為鱻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鱻薧。凡者,掌其政令。凡漁徵入於玉府。     鱉人: 掌取互物。以時簎魚、鱉、龜、蜃,凡狸物。春獻鱉、蜃,秋獻龜、魚。祭祀,共螷、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臘人: 掌幹肉,凡田獸之脯、臘、膴、胖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胖,凡臘物。賓客、喪紀,共其脯、臘,凡幹肉之事。     醫師: 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歲終,則稽其醫事,以製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     食醫: 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鼕時。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鼕多鹹,調以滑甘。凡會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魚宜菇。凡君子之食,恆放焉。     疾醫: 掌養萬民之疾病。四時皆有癘疾,春時有痟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鼕時有嗽、上氣疾。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視其死生。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藏之動。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於醫師。     瘍醫: 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鹹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獸醫: 掌療獸病,療獸瘍。凡療獸病,灌而行之以節之,以動其氣,觀其所發而養之。凡療獸瘍,灌而劀之,以發其惡,然後藥之、養之、食之。凡獸之有病者、有瘍者,使療之;死則計其數以進退之。     酒正: 掌酒之政令,以式灋授酒材。凡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瀋齊。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飲之物,一曰清,二曰醫,三曰漿,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齊,以共王之四飲、三酒之饌,及後、世子之飲與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共賓客之禮酒,共後之致飲於賓客之禮——醫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飲酒,共其計,酒正奉之。凡饗士庶子,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掌酒之賜頒,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書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聽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飲酒不會,以酒式誅賞。     酒人: 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以役世婦。共賓客之禮酒、飲酒而奉之。凡事,共酒而入於酒府。凡祭祀,共酒以往。賓客之陳酒亦如之。     漿人: 掌共王之六飲水、漿、醴、涼、醫、酏,入於酒府。共賓客之稍禮。共夫人緻飲於賓客之禮清醴醫酏糟而奉之。凡飲,共之。     凌人: 掌冰正。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凌。春始治監,凡外內饔之膳羞,鑒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監。賓客,共冰。大喪,共夷盤冰。夏,頒冰掌事。秋,刷。     籩人: 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桃、幹、榛實。加籩之實,菱、芡、、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凡祭祀,共其籩薦羞之實。喪事及賓客之事,共其薦籩羞籩。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凡籩事,掌之。     醢人: 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蚳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蚳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賓客、喪紀亦如之。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王舉,則共醢六十甕,以五齊、七醢、七菹、三臡實之。賓客之禮,共醢五十甕。凡事,共醢。     酰人: 掌共五齊、七菹,凡酰物。以共祭祀之齊菹,凡酰醬之物。賓客,亦如之。王舉,則共齊菹酰物六十甕。共後及世子之醬齊菹。賓客之禮,共酰五十甕。凡事,共酰。     ????人: 掌????之政令,以共百事之????。祭祀,共其苦????、散????。賓客,共其形????、散????。王之膳羞,共飴????,後及世子亦如之。凡齊事,鬻????以待戒令。     幂人: 掌共巾幂。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以畫布巾幂六彝。凡王巾皆黼。     宮人: 掌王之六寢之修。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共王之沐浴。凡寢中之事,掃除、執燭、共爐炭,凡勞事。四方之捨事,亦如之。     掌捨: 掌王之會同之捨。設梐枑再重。設車宮,轅門。為壇壝宮,棘門,為帷宮,設旌門。無宮,則共人門。凡捨事,則掌之。     幕人: 掌帷、幕、幄、帟、綬之事。凡朝覲、會同、軍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綬。大喪,共帷、幕、帟、綬。三公及卿大夫之喪,共其帟。     掌次: 掌王次之法,以待張事。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合諸侯,亦如之。師田,則張幕,設重帟、重案。諸侯朝、覲、會、同,則張大次、小次;師田,則張幕設案。孤卿有邦事,則張幕設案。凡喪,王則張帟三重,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屍次。射,則張耦次。掌凡邦之張事。     大府: 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於受藏之府,頒其賄於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傢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玉府: 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裧席、床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盤、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內府: 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塚宰之好賜予,則共之。     外府: 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灋者。共王及後、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賫、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服不會。     司會: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法緻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考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塚宰廢置。     司書: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於職幣。凡上之用財,必考於司會。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用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傢、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考焉。     職內: 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緫,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職歲: 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法於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法贊逆會。     職幣: 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司裘: 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大喪,廞裘,飾皮車。凡邦之皮事,掌之。歲終則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     掌皮: 掌秋斂皮,鼕斂革,春獻之。遂以式法頒皮革於百工,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歲終則會其財賫。     內宰: 掌書版圖之法,以治王內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禦,使各有屬,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緒。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正後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緻後之賓客之禮。凡喪事,佐後,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凡建國,佐後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製,祭之以陰禮。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於北郊,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受獻功者,比其大小與其粗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於王之北宮,而糾其守。上春,詔王後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於王。     內小臣: 掌王後之命,正其服位。後出入,則前驅。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詔後之禮事,相九嬪之禮事,正內人之禮事,徹後之俎。後有好事於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掌王之陰事陰令。     閽人: 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喪服、兇器不入宮,潛服、賊器不入宮,奇服、怪民不入宮。凡內人、公器、賓客,無帥則幾其出入。以時啓閉。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闢。掌埽門庭。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凡賓客,亦如之。     寺人: 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糾之。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司,佐世婦治禮事。掌內人之禁令,凡內人吊臨於外,則帥而往,立於其前而詔相之。     內竪: 掌內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王後之喪,遷於宮中,則前蹕;及葬,執褻器以從遣車。     九嬪: 掌婦學之法,以教九禦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禦敘於王所。凡祭祀,贊玉齍,贊後薦、徹豆籩。若有賓客,則從後。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世婦: 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齍盛。及祭之日,莅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吊臨於卿大夫之喪。     女禦: 掌禦敘於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吊於卿大夫之喪。     女祝: 掌王後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女史: 掌王後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後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典婦功: 掌婦式之法,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賫。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於內府。     典絲: 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於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枲: 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賫。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內司服: 掌王後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縫人: 掌王宮之縫綫之事,以役女禦,以縫王及後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染人: 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纁玄,秋染夏,鼕獻功。掌凡染事。     追師: 掌王後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絰亦如之。     屨人: 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夏采: 掌大喪以冕服復於大祖,以乘車建綏復於四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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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塚宰第一地官司徒第二春官宗伯第三夏官司馬第四秋官司寇第五鼕官考工記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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