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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礼仪 》 周禮 》
天官塚宰第一
周公旦 Zhou Gongdan
1、《周禮》概述
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 ,禮樂文化,不能不提到《周禮》、《儀禮》和《禮記》,即通常所說的"三禮"。《三禮》是古代禮樂文化的理論形態,對禮法、禮義作了最權威的記載和解釋,對歷代禮製的影響最為深遠。
《周禮》是儒傢經典,西周時期的著名政治傢、思想傢、文學家、軍事傢周公旦所著,今從其思想內容分析,則說明儒傢思想發展到戰國後期,融合道、法、陰陽等傢思想,與春秋孔子時思想發生極大變化。《周禮》所涉及之內容極為豐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歷象;小至溝洫道路,草木蟲魚。凡邦國建製,政法文教,禮樂兵刑,賦稅度支,膳食衣飾,寢廟車馬,農商醫卜,工藝製作,各種名物、典章、制度,無所不包。堪稱為上古文化史之寶庫。
以人法天的理想國綱領《周禮》,西漢的景帝、武帝之際,河間獻王劉德從民間徵得一批古書,其中一部名為《周官》。原書當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鼕官等六篇,鼕官篇已亡,漢儒取性質與之相似的《考工記》補其缺。王莽時,因劉歆奏請,《周官》被列入學官,並更名為《周禮》。東漢末,經學大師鄭玄為《周禮》作了出色的註。由於鄭玄的崇高學術聲望,《周禮》一躍而居《三禮》之首,成為儒傢的煌煌大典之一。
2、千年學術公案
《周禮》是一部通過官製來表達治國方案的著作,內容極為豐富。《周禮》六官的分工大致為:天官主管宮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軍事,秋官主管刑罰,鼕官主管營造,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在上古文獻中實屬罕見。《周禮》所記載的禮的體係最為係統,既有祭祀、朝覲、封國、巡狩、喪葬等等的國傢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樂懸制度、車騎制度、服飾制度、禮玉制度等等的具體規製,還有各種禮器的等級、組合、形製、度數的記載。許多制度僅見於此書,因而尤其寶貴。
《周禮》面世之初,不知什麽原因,連一些身份很高的儒者都沒見到就被藏入秘府,從此無人知曉。直到漢成帝時,劉嚮、歆父子校理秘府所藏的文獻,纔重又發現此書,並加以著錄。劉歆十分推崇此書,認為出自周公手作,是"周公緻太平之跡"。東漢初,劉歆的門人杜子春傳授《周禮》之學,鄭衆、賈逵、馬融等鴻儒皆仰承其說,一時註傢蜂起,歆學大盛。
遺憾的是,如此重要的一部著作,卻無法確定它是哪朝哪代的典製。此書名為《周官》,劉歆說是西周的官製,但書中沒有直接的證明。更為麻煩的是,西漢立於學官的《易》、《詩》、《書》、《儀禮》、《春秋》等儒傢經典,都有師承關係可考,《漢書》的《藝文志》、《儒林傳》都有明確的記載,無可置喙。而《周禮》在西漢突然被發現,沒有授受端緒可尋,而且先秦文獻也沒有提到此書,所以,其真偽和成書年代問題成為聚訟千年的一大公案。歷代學者為此進行了曠代持久的爭論,至少形成了西周說、春秋說、戰國說、秦漢之際說、漢初說、王莽偽作說等六種說法。古代名傢大儒,以及近代的梁啓超、鬍適、顧頡剛、錢穆、錢玄同、郭沫若、徐復觀、杜國庠、楊嚮奎等著名學者都介入了這場討論,影響之大,可見一斑。
作為主流派的意見,古今判若兩途。古代學者大多宗劉歆、鄭玄之說,認為是周公之典。清代著名學者孫詒讓認為,《周禮》一書,是自黃帝、顓頊以來的典製,"斟酌損益,因襲積纍,以集於文武,其經世大法,鹹稡於是"(《周禮正義序》),是五帝至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經世大法的集粹。古代學者以五帝、三代為聖明之世、至治之極,其後則是衰世。周公是五帝三代的集大成者,古人將《周禮》的著作權歸於周公是十分自然的事。
近代學者大多反對古人的這種歷史觀。從文獻來看,比較集中地記載先秦官製有《尚書》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製》篇,《周官》已經亡佚。最初曾有人認為,《周禮》原名《周官》,應當就是《尚書》的《周官》篇。但是,《尚書》二十八篇,每篇不過一、二千字,而《周禮》有四萬餘字,完全不象是其中的一篇。《荀子·王製》所記官製,大體可以反映戰國後期列國官製的發達程度,但是總共衹有七十多個官名,約為《周禮》的五分之一,而且沒有《周禮》那樣的六官體係。《春秋》、《左傳》、《國語》中有不少東周職官記載,但沒有一國的官製與《周禮》相同。從西周到西漢的每一個時期都可以找到若幹與《周禮》相同的官名,但誰也無法指認出與《周禮》職官體係一致的王朝或侯國。
近代學者在文獻學研究的基礎上輔之以古文字學、古器物學、考古學研究等手段,對《周禮》進行更為廣泛、深入的研究。目前,多數學者認為《周禮》成書年代偏晚,約作於戰國後期。持其它意見的學者也不少,彼此爭論很激烈。爭論的實質,是對於古代社會的認識,即《周禮》所描述的是怎樣一種性質的社會?它的發展水平究竟與西周、春秋、戰國、秦、西漢的千年歷史中的哪一段相當?由於涉及的問題太復雜,《周禮》的成書年代問題至今沒有定論。
3、理想化的典製
《周禮》展示了一個完善的國傢典製,國中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富於哲理。三讀之後,令人頓生"治天下如指之掌中"的感覺。例如,國傢的行政規劃有以下表述:
國都。《周禮》國都地點的選擇,是通過"土圭"來確定的。《周禮·大宗伯》雲: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影),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影)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製其畿方千裏而封樹之。
土圭是一種測日影長短的工具。所謂"測土深",是通過測量土圭顯示的日影長短,求得不東、不西、不南、不北之地,也就是"地中"。夏至之日,此地土圭的影長為一尺五寸。之所以作如此選擇,是因為"地中"是天地、四時、風雨、陰陽的交會之處,也就是宇宙間陰陽衝和的中心。
九畿。 《周禮》以土圭測日影,在地中建王城,既是哲學寓意的需要,也是"體國經野"的需要。王者劃分國野和野外之地,都以王城為中心。如方千裏的王畿,就是以王城為中心建立的。王畿之外有所謂"九畿"。《周禮·夏官·大司馬》雲:
方千裏曰國畿,其外方五百裏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衛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蕃畿。
可知九畿的分佈,是以方千裏的王畿為中心,其四外的五千裏之地,依次劃分為侯畿、甸畿、男畿、采畿、衛畿、蠻畿、夷畿、鎮畿、蕃畿等九層,大小相套,依次迭遠。相鄰之畿的間隔都是五百裏。《尚書》中確有侯、甸、男、衛、采等外服的名稱,卻沒有如此類似於同心圓的分佈。
居民組織。《周禮》的居民組織有兩類:國都之外的四郊之地稱為鄉,郊外之地稱為遂。鄉之下細分為州、黨、族、閭、比等五級行政組織。遂之下細分為鄰、裏、酇、鄙、縣等五級行政組織。根據地官的《大司徒》、《遂人》等記載,鄉、遂的民戶構成分別為:
一比:5 一鄰:5
一閭:25 一裏:25
一族:100 一酇:100
一黨:500 一鄙:500
一州:2500 一縣:2500
一鄉:12500 一遂:12500
鄉、遂各級組織的編製極其整齊。此外,鄉和遂的數量都是六個。六鄉、六遂的居民數似乎恰好相合,既無不足,也無羨餘。如有天災人禍,民戶之數發生變化,無法滿足以上要求時當如何處理?《周禮》未曾提及。
農田規劃 《周禮》對於"野"的農田的規劃,也是整齊劃一。《地官·遂人》雲:
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於畿。
這裏記載了兩個係統,一是農田係統,二是溝洫係統。農田以"夫"為基本單位,一夫受田百畝。夫田與夫田之間有稱為"遂"的水渠,遂上有稱為"徑"的道路。每十夫之田之間,有稱為"溝"的水渠,溝上有稱為"畛"的道路。每百夫之田之間,有稱為"洫"的水渠,洫上有稱為""的道路。每千夫之田之間,有稱為" 澮"的水渠,澮上有稱為"道"的道路。每萬夫之田之間,有稱為"川"的水渠,川上有稱為"路"的道路。如此通達於王畿。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溝洫、道路係統有嚴格的丈尺規定。據鄭玄的註,遂,寬、深各二尺;溝,寬、深各四尺;洫,寬、深各八尺;澮,寬二尋、深二仞。溝洫上的道路的寬度,徑可以讓牛馬通過,畛可以讓大車(車軌寬六尺)通過,塗可以讓一輛乘車(車軌寬八尺)通過,道可以讓兩輛乘車通過,路可以讓三輛乘車通過。僅就以上數例,就不難發現《周禮》的制度有相當的理想化的成分。將國都建在"地中",其理論色彩十分鮮明,實際上是無法操作的。整齊劃一的九畿制度、居民組織、溝洫道路係統,遑論古代中國,就是移山填海的大躍進時代也沒有實現過。因此,我們說《周禮》是理想國的藍圖。
4、人法天的思想
《周禮》作者的立意,並非要實錄某朝某代的典製,而是要為千秋萬世立法則。作者希冀透過此書表達自己對社會、對天人關係的哲學思考,全書的謀篇佈局,無不受此左右。儒傢認為,人和社會都不過是自然精神的復製品。戰國時期,陰陽五行思想勃興,學術界盛行以人法天之風,講求人與自然的聯繫,主張社會組織仿效自然法則,因而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說。《周禮》作者正是"以人法天"思想的積極奉行者。
《周禮》以天官、地官、春官、夏官、鼕官等六篇為間架。天、地、春、夏、秋、鼕即天地四方六合,就是古人所說的宇宙。《周禮》六官即六卿,根據作者的安排,每卿統領六十官職。所以,六卿的職官總數為三百六十。衆所周知,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數。《周禮》原名《周官》,此書名緣何而起,前人曾有許多猜測。依筆者之見,所謂《周官》,其實就是"周天之官"的意思。作者以"周官"為書名,暗含了該書的宇宙框架和周天度數的佈局,以及"以人法天"的原則。其後,劉歆將《周官》更名為《周禮》,雖然有擡高其地位的用心,但卻是歪麯了作者的本意。
在儒傢的傳統理念中,陰、陽是最基本的一對哲學範疇,天下萬物,非陰即陽。《周禮》作者將這一本屬於思想領域的概念,充分運用到了政治機製的層面。《周禮》中的陰陽,幾乎無處不在。《天官·內小臣》說政令有陽令、陰令;《天官·內宰》說禮儀有陽禮、陰禮;《地官·牧人》說祭祀有陽祀、陰祀等等。王城中" 面朝後市"、"左祖右社"的佈局,也是陰陽思想的體現。南為陽,故天子南面聽朝;北為陰,故王後北面治市。左為陽,是人道之所嚮,故祖廟在左;右為陰,是地道之所尊,故社稷在右。如前所述,《周禮》王城的選址也是在陰陽之中。所以,錢穆先生說,《周禮》"把整個宇宙,全部人生,都陰陽配偶化了"(《周官著作時代考》)。
戰國又是五行思想盛行的時代。陰、陽二氣相互摩蕩,産生金、木、水、火、土五行。世間萬事萬物,都得納入以五行作為間架的體係,如東南西北中等五方,宮商角徵羽等五聲,青赤白黑黃等五色,酸苦辛鹹甘等五味,等等。五行思想在《周禮》中也得到了重要體現。在《周禮》的國傢重大祭祀中,地官奉牛牲、春官奉雞牲、夏官奉羊牲、秋官奉犬牲、鼕官奉豕牲。衆所周知,在五行體係中,雞為木畜,羊為火畜、犬為金畜、豕為水畜、牛為土畜。《周禮》五官所奉五牲,與五行思想中五畜與五方的對應關係完全一致,具有明顯的五行象類的思想。與此相呼應,地官有"牛人"一職,春官有"雞人"一職,夏官有"羊人"一職,秋官有"犬人"一職,鼕官有"犬人"一職。
綜上所述,《周禮》是一部以人法天的理想國的藍圖。這樣說,絲毫不意味着《周禮》中沒有先秦禮製的素地。恰恰相反,作者對前代的史料作了很多吸收,但不是簡單移用,而是按照其哲學理念進行某些改造,然後與作者創新的材料糅合,構成新的體係。
藴涵於《周禮》內部的思想體係,有着較為明顯的時代特徵。戰國時代百傢爭鳴,諸傢本各為畛域,《易》傢言陰陽而不及五行,《洪範》言五行而不及陰陽;儒傢諱論法治,法傢譏談儒學。陰陽與五行,經由鄒衍方始結合;儒與法,經由荀子纔相交融。儒、法、陰陽、五行的結合,肇於戰國末期的《呂氏春秋》。《周禮》以儒傢思想為主幹,融合法、陰陽、五行諸傢,呈現出"多元一體"的特點。其精緻的程度,超過《呂氏春秋》,因而其成書年代有可能在《呂氏春秋》之後,而晚至西漢初。
5、學術與治術兼包
《周禮》一書,體大思精,學術與治術無所不包,因而受到歷代學者的重視,後儒嘆為"非聖賢不能作",誠非無稽之談。所謂"學術",是說該書從來就是今古文之爭的焦點。漢代經籍,用當時通行的隸書書寫的稱為"今文經",用六國古文書寫的稱為"古文經"。漢初在孔子府宅的夾壁中發現的文獻,以及在民間徵得的文獻大多是古文經,而立於學官的都是今文經。今文經與古文經的記載不盡一致,因而雙方時有爭論。漢代古文學以《周禮》為大宗,今文學以《禮記·王製》為大宗。為此,《周禮》每每成為論戰中的焦點,加之它傳授端緒不明,屢屢受到今文學家的詰難,如著名經師何休就貶之為"六國陰謀之書";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則指斥它出於王莽篡漢時劉歆的偽造。相反,褒之者如劉歆、鄭玄等則譽之為"周公之典"。
儘管如此,《周禮》依然受到歷代學者的重視。唐人為"九經"作疏,其中最好的一部就是賈公彥的《周禮疏》,受到朱熹的贊賞。清儒為"十三經"作新疏,孫詒讓的《周禮正義》冠絶一世,至今無有出其右者。歷代學者圍繞《周禮》真偽等問題所作的種種考索,更是浩繁之至。
所謂治術,是說《周禮》作為一部治國綱領,成為歷代政治傢取法的楷模。古人言必稱三代,三代之英在周。古人篤信《周禮》出自周公,書中完善的官製體係和豐富的治國思想,成為帝王、文人取之不盡的人文。
《周禮》的許多禮製,影響百代。如從隋代開始實行的"三省六部製",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禮》的"六官"設置的。唐代將六部之名定為吏、戶、禮、兵、刑、工,作為中央官製的主體,為後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滅亡。歷朝修訂典製,如唐《開元六典》、宋《開寶通禮》、明《大明集禮》等,也都是以《周禮》為藍本,斟酌損益而成。又如"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的都城格局,成為歷代帝王嚮往的楷模。但歷朝都城,大都沿用前朝舊址,故其格局難以刷新。元始祖忽必烈建在北京建立元大都時,得以在金的上京附近重新規劃,乃以《周禮》為範本,建立面朝後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以後,明、清兩朝不僅沿用不廢,還仿照《周禮》,建天壇、地壇、日壇、月壇、先農壇等,形成今日的佈局。朝鮮的漢城,同樣有面朝後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禮》建都的典範。
《周禮》一書含有豐富的治國思想,《天官》概括為"六典"、"八法"、"八則"、"八柄"、"八統"、"九職"、"九賦"、"九式"、"九貢"、"九兩" 等十大法則,並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敘官中作了進一步的闡述,詳密嚴謹,宏纖畢貫,對於提升後世的行政管理思想,有着深遠的影響。
《周禮》對官員、百姓,采用儒法兼融、德主刑輔的方針,不僅顯示了相當成熟的政治思想,而且有着駕馭百官的管理技巧。管理府庫財物的措施,嚴密細緻,相互製約,體現了高超的運籌智慧。書中有許多至今猶有生命力的,可以藉鑒的制度。歷史上每逢重大變革之際,多有把《周禮》作為重要的思想資源,從中尋找變法或改革的思想武器者,如西漢的王莽改製、六朝的宇文周革典、北宋的王安石等,變法無不以《周禮》為圭臬。清末,外患內憂交逼,為輓救頽勢,孫詒讓作《周官政要》,證明《周禮》所藴涵的治國之道不亞於西方。朝鮮時代後期的著名學者丁若鏞(號茶山),曾撰作三十萬言的《經世遺表》,主張用《周禮》改革朝鮮的政治制度。任何一位空想傢都不可能脫離現實來勾畫理想國的藍圖,《周禮》也是如此,在理想化的框架之下,作者利用了大量歷史材料加以填充。不過,作者在使用時往往根據需要作了加工和改造,這是讀《周禮》時必須註意的,這也正是此書的復雜之處。
天官塚宰第一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塚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治官之屬:
大宰:卿一人。
小宰:中大夫二人。
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內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獸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鱉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臘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食醫:中士二人。
疾醫:中士八人。
瘍醫:下士八人。
獸醫:下士四人。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二十人。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酰人:奄二人,女酰二十人,奚四十人。
????人:奄二人,女????二十人,奚四十人。
幂人: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捨: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遊亦如之。
寺人:王之正內五人。
內竪:倍寺人之數。
九嬪。
世婦。
女禦。
女祝:四人,奚八人。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二十人。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內司服:奄一人,女禦二人,奚八人。
縫人:奄二人,女禦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大宰之職:
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
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以八灋治官府:
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宮聮,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以八則治都鄙:
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衆。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
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
以八統詔王馭萬民:
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
以九職任萬民:
一曰三農,生九𠔌。二曰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商賈,阜通貨賄。七曰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閑民,無常職,轉移執事。
以九賦斂財賄:
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邦甸之賦,四曰傢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弊餘之賦。
以九式均節財用:
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以九貢緻邦國之用:
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斿貢,九曰物貢。
以九兩係邦國之民:
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藪,以富得民。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於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乃施典於邦國,而建其牧,立其監,設其參,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則於都鄙,而建其長,立其兩,設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法於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設其考,陳其殷,置其輔。凡治,以典待邦國之治,以則待都鄙之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萬民之治,以禮待賓客之治。
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及執事,視滌濯。及納亨,贊王牲事。及祀之日,贊玉、弊、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幾、玉爵。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玉幾、玉爵。大喪,贊贈玉、含玉。作大事,則戒於百官,贊王命。王視治朝,則贊聽治;視四方之聽朝,亦如之。凡邦之小治,則塚宰聽之,待四方之賓客之小治。
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聽其緻事,而詔王廢置。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小宰之職:
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財節邦用。
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
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製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
以官府之六屬舉邦治:
一曰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二曰地官,其屬六十,掌邦教,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三曰春官,其屬六十,掌邦禮,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四曰夏官,其屬六十,掌邦政,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五曰秋官,其屬六十,掌邦刑,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六曰鼕官,其屬六十,掌邦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以官府之六職辨邦治:
一曰治職,以平邦國,以均萬民,以節財用。二曰教職,以安邦國,以寧萬民,以懷賓客。三曰禮職,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職,以服邦國,以正萬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六曰事職,以富邦國,以養萬民,以生百物。
以官府之六聮合邦治:
一曰祭祀之聮事,二曰賓客之聮事,三曰喪荒之聮事,四曰軍旅之聮事,五曰田役之聮事,六曰斂弛之聮事。凡小事皆有聮。
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
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裏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
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以法掌聚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捨,聽其治訟。
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凡賓客,贊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幣之事。喪荒,受其含襚幣玉之事。
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贊塚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緻事。
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法,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乃退,以宮刑憲禁於王宮。令於百官府曰:「各修乃職,考乃法,待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
宰夫之職:
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
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
一曰正,掌官灋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闢名者,以官刑詔塚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正歲,則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於上。
宮正:
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捨之衆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內而時禁,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義。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於王宮之官府、次捨,無去守而聽政令。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大喪,則授廬捨,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宮伯:
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捨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衆,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膳夫:
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凡王之饋,食用六𠔌,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嚐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於造。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災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王燕食,則奉膳贊祭。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王燕飲酒,則為獻主。掌後及世子之膳羞。凡肉修之頒賜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世子之膳不會。
庖人:
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鱻薧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後、世子之膳羞。共祭祀之好羞,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獻。凡令禽獻,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鱢;秋行犢麛,膳膏腥;鼕行鱻羽,膳膏膻。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膳禽不會。
內饔:
掌王及後、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體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共後及世子之膳羞。辨腥鱢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鱢;鳥皫色而沙鳴,狸;豕盲視而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具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凡王之好賜肉修,則饔人共之。
外饔:
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陳其鼎俎,實之牲體、魚、臘。凡賓客之飧饔、饗食之事,亦如之。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亦如之。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
亨人:
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
甸師:
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蕭茅,共野果蓏之薦。喪事,代王受眚災。王之同姓有罪,則死刑焉。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
獸人:
掌罟田獸,辨其名物。鼕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及弊田,令禽註於虞中。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凡獸入於臘人,皮毛筋角入於玉府。凡田獸者,掌其政令。
人:
掌以時為梁。春獻王鮪。辨魚物,為鱻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鱻薧。凡者,掌其政令。凡漁徵入於玉府。
鱉人:
掌取互物。以時簎魚、鱉、龜、蜃,凡狸物。春獻鱉、蜃,秋獻龜、魚。祭祀,共螷、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臘人:
掌幹肉,凡田獸之脯、臘、膴、胖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胖,凡臘物。賓客、喪紀,共其脯、臘,凡幹肉之事。
醫師:
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歲終,則稽其醫事,以製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
食醫:
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鼕時。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鼕多鹹,調以滑甘。凡會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魚宜菇。凡君子之食,恆放焉。
疾醫:
掌養萬民之疾病。四時皆有癘疾,春時有痟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鼕時有嗽、上氣疾。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視其死生。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藏之動。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於醫師。
瘍醫:
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鹹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獸醫:
掌療獸病,療獸瘍。凡療獸病,灌而行之以節之,以動其氣,觀其所發而養之。凡療獸瘍,灌而劀之,以發其惡,然後藥之、養之、食之。凡獸之有病者、有瘍者,使療之;死則計其數以進退之。
酒正:
掌酒之政令,以式灋授酒材。凡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瀋齊。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飲之物,一曰清,二曰醫,三曰漿,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齊,以共王之四飲、三酒之饌,及後、世子之飲與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共賓客之禮酒,共後之致飲於賓客之禮——醫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飲酒,共其計,酒正奉之。凡饗士庶子,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掌酒之賜頒,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書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聽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飲酒不會,以酒式誅賞。
酒人:
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以役世婦。共賓客之禮酒、飲酒而奉之。凡事,共酒而入於酒府。凡祭祀,共酒以往。賓客之陳酒亦如之。
漿人:
掌共王之六飲水、漿、醴、涼、醫、酏,入於酒府。共賓客之稍禮。共夫人緻飲於賓客之禮清醴醫酏糟而奉之。凡飲,共之。
凌人:
掌冰正。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凌。春始治監,凡外內饔之膳羞,鑒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監。賓客,共冰。大喪,共夷盤冰。夏,頒冰掌事。秋,刷。
籩人:
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桃、幹、榛實。加籩之實,菱、芡、、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凡祭祀,共其籩薦羞之實。喪事及賓客之事,共其薦籩羞籩。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凡籩事,掌之。
醢人:
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蚳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蚳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賓客、喪紀亦如之。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王舉,則共醢六十甕,以五齊、七醢、七菹、三臡實之。賓客之禮,共醢五十甕。凡事,共醢。
酰人:
掌共五齊、七菹,凡酰物。以共祭祀之齊菹,凡酰醬之物。賓客,亦如之。王舉,則共齊菹酰物六十甕。共後及世子之醬齊菹。賓客之禮,共酰五十甕。凡事,共酰。
????人:
掌????之政令,以共百事之????。祭祀,共其苦????、散????。賓客,共其形????、散????。王之膳羞,共飴????,後及世子亦如之。凡齊事,鬻????以待戒令。
幂人:
掌共巾幂。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以畫布巾幂六彝。凡王巾皆黼。
宮人:
掌王之六寢之修。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共王之沐浴。凡寢中之事,掃除、執燭、共爐炭,凡勞事。四方之捨事,亦如之。
掌捨:
掌王之會同之捨。設梐枑再重。設車宮,轅門。為壇壝宮,棘門,為帷宮,設旌門。無宮,則共人門。凡捨事,則掌之。
幕人:
掌帷、幕、幄、帟、綬之事。凡朝覲、會同、軍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綬。大喪,共帷、幕、帟、綬。三公及卿大夫之喪,共其帟。
掌次:
掌王次之法,以待張事。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合諸侯,亦如之。師田,則張幕,設重帟、重案。諸侯朝、覲、會、同,則張大次、小次;師田,則張幕設案。孤卿有邦事,則張幕設案。凡喪,王則張帟三重,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屍次。射,則張耦次。掌凡邦之張事。
大府:
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於受藏之府,頒其賄於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傢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玉府:
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裧席、床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盤、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內府:
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塚宰之好賜予,則共之。
外府:
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灋者。共王及後、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賫、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服不會。
司會: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法緻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考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塚宰廢置。
司書: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於職幣。凡上之用財,必考於司會。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用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傢、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考焉。
職內:
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緫,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職歲:
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法於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法贊逆會。
職幣:
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司裘:
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大喪,廞裘,飾皮車。凡邦之皮事,掌之。歲終則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
掌皮:
掌秋斂皮,鼕斂革,春獻之。遂以式法頒皮革於百工,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歲終則會其財賫。
內宰:
掌書版圖之法,以治王內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禦,使各有屬,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緒。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正後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緻後之賓客之禮。凡喪事,佐後,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凡建國,佐後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製,祭之以陰禮。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於北郊,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受獻功者,比其大小與其粗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於王之北宮,而糾其守。上春,詔王後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於王。
內小臣:
掌王後之命,正其服位。後出入,則前驅。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詔後之禮事,相九嬪之禮事,正內人之禮事,徹後之俎。後有好事於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掌王之陰事陰令。
閽人:
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喪服、兇器不入宮,潛服、賊器不入宮,奇服、怪民不入宮。凡內人、公器、賓客,無帥則幾其出入。以時啓閉。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闢。掌埽門庭。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凡賓客,亦如之。
寺人:
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糾之。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司,佐世婦治禮事。掌內人之禁令,凡內人吊臨於外,則帥而往,立於其前而詔相之。
內竪:
掌內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王後之喪,遷於宮中,則前蹕;及葬,執褻器以從遣車。
九嬪:
掌婦學之法,以教九禦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禦敘於王所。凡祭祀,贊玉齍,贊後薦、徹豆籩。若有賓客,則從後。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世婦:
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齍盛。及祭之日,莅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吊臨於卿大夫之喪。
女禦:
掌禦敘於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吊於卿大夫之喪。
女祝:
掌王後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女史:
掌王後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後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典婦功:
掌婦式之法,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賫。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於內府。
典絲:
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於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枲:
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賫。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內司服:
掌王後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縫人:
掌王宮之縫綫之事,以役女禦,以縫王及後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染人:
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纁玄,秋染夏,鼕獻功。掌凡染事。
追師:
掌王後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絰亦如之。
屨人:
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夏采:
掌大喪以冕服復於大祖,以乘車建綏復於四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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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塚宰第一 | 地官司徒第二 | 春官宗伯第三 | 夏官司馬第四 | 秋官司寇第五 | 鼕官考工記第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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