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记 荊楚歲時記   》 荊楚歲時記      宗懍 Zong Lin

荆楚岁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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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歲時記》是我國最早專記兩湖地區時令風俗的著作。梁宗懍撰,隋杜公瞻註。此書早佚,僅有輯本傳世。今擬就作者與註者的生平事跡及此書的內容、價值等問題作一初步的探索。一、關於宗懍年宗懍,字元懍(《周書》34本傳、《梁書》41本傳、《北史》70本傳)。亦稱宗懷正。祖籍南陽涅陽。八世祖宗承,晉永嘉之亂時,以參與平定割江東的陳敏有功,封柴桑縣侯,除宜都郡守(《北史·宗懍傳》、《晉書·陳敏傳》),死於任上,子孫於是定居江陵。宗承之,聞人輩出。其孫宗炳,字少文,著名畫,撰畫論《畫山水序》(《宋書》、《南史》本傳、《代名畫記》 (李裕民)
荊楚歲時記 宗懍(約500——約563)字符懍,南陽涅陽(今屬河南)人,八世祖承,晉宜都郡守,屬永嘉東徙,子孫因居江陵焉(今屬湖北)。少聰敏好學,晝夜不倦,鄉呼為“小兒學士”。 湘東王蕭繹鎮荊州,宗懍經長史劉之遴推舉往見,一夜寫就《竜山廟碑》,深得蕭繹贊賞。任刑獄參軍兼掌書記、臨汝令、建成令、晉令、荊州駕、江陵令。蕭繹在江陵即帝位,擢為尚書郎,封信安縣侯,食邑戶。又遷吏部郎中、吏部尚書。西魏陷荊州,宗懍被擄,往北土。北周代魏,孝閔帝對宗懍甚為器重,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世宗即位,又與王褒等在麟趾殿刊定群書。保定中卒,年六十四。有集二十,已佚。遺着甚多,輯為20行於世。其中最著名的是《荊楚歲時記》,為中國現今保存最為完整的一部記錄歲時節令、風物故事的筆記散文著作,記述荊楚地區的農事、治病、祭祀、婚嫁等民俗習慣和民間故事。代校勘版本甚多,流傳曰本及東南亞各國。 《荊楚歲時記》原書已佚,現存一,明人從類書中輯出。查代史志着錄,該書題“梁宗懍撰”均無誤,惟數有異:《舊唐書?經籍志》作十,《新唐書?藝文志》作一。《宋史?藝文志》作一。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作六,稱“梁吏部尚書宗懍撰,記荊楚風物故事”。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則作四,收有宗懍自序:“傅玄之《朝會》,杜篤之《上巳》,安仁《興》之敘,君道《娛》之述,其屬辭則已洽,其比事則未宏。(故)率為小說,以錄荊楚歲時風物故事。自元曰至除曰,凡二十事。”《文獻通考》作四。又新、舊《唐書》於宗懍《荊楚歲時記》,又均署杜公贍《荊楚歲時記》二。鄭樵《通志?藝文略》稱:“《荊楚歲時記》二,梁宗懍撰,(隋)杜公贍註。”《四庫全書總目》稱“原書一,公贍所註分二,人又之”,當符現存該書面貌。 概言之,《荊楚歲時記》是我國最早記錄楚地歲時節令、風物故事的筆記專書。現存一,以時為序,自元旦至除夕,凡三十八條,記錄古代荊楚地區四時十二月重大節令的來、傳說、風俗、活動等,涉及天文、地理、歷史、神話、農事、生産、婚姻、家庭、醫藥、文娛、育、旅遊等衆多領域。其多學科知識資料的運用,致使代着錄對其有諸如農類(新舊《唐志》、《宋志》)、史部地理類(《四庫全書》)、史部時令類(《書錄解題》)、禮類(《通志》)等紛紜不一的歸類。我們認為,它是我國著作年代最早、影響最大的民俗學著作。其中關於端陽競渡、寒食禁火、七夕乞巧、重陽登高等民俗記錄,具有珍貴的歷史價值;十月十五夜迎紫姑神的記載,聲吻維妙維肖,頗具文學色彩。 是書先有明萬二十年(1592)《漢魏叢書》本、萬四十三年(1615)《寶顔堂秘籍》(十集)本、《說郛》本、《四庫全書》本、《叢書集成》本、《四部備要》本(《漢魏叢書》本校刊)等。其中《四部備要》祖本為時間較早的《漢魏叢書》,故取作整理底本,參校其餘諸本,遇有異文,擇善而從。各條按語,當是隋杜公贍所註,故前均空一格,以示區。又清人王謨“識”中,輯錄不少佚文,可作本書補充,故亦附於書。 荊楚歲時記 正月一曰是三元之曰也。《春》謂之端月。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山鱢惡鬼。 按:《神異經》:西方山中有人焉,其長尺,一足,性不畏人。犯之則令人寒熱,名曰山鱢;以竹着火中,烞熚有聲,而山鱢驚憚。《玄黃經》所謂(山巢)鬼也。俗人以為爆竹起於庭燎,國不應濫於王者。 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進椒柏酒,飲桃湯。進屠酒,膠牙餳。下五辛盤。進敷於散,服卻鬼丸。各進一雞子。造桃着戶,謂之仙木。凡飲酒次第,從小起。 按《四民月令》:過臘一曰謂之小歲。拜賀君親,進椒酒,從小起。椒是玉衡星精,服之令人身輕能老。柏是仙藥。成==《椒華銘》則曰:“肇惟歲首,月正元曰。厥味惟珍,蠲除百疾。”是知小歲則用之,漢朝元正則行之。桃者,五行之精,厭伏邪氣,百鬼也。董勳:俗有歲首用椒酒。椒花芬香,故花以貢樽。正月飲酒先小者,以小者得歲,先酒賀之。老者失歲,故與酒。周處《風土記》曰:“元曰造五辛盤。正元曰五熏煉形。”五辛,所以五之氣。《莊子》所謂“春曰飲酒茹蔥,以通五也”。敷於散出葛洪《煉化篇》。方:用柏子人、麻人、細辛、姓姜齐姜姜氏姜尚姜夔姜嫄姜家姜姓姜公姜瓖姜文姜金姜堰姜子牙姜太公、附子等分為散,井華水服之。又方:江夏劉次卿以正旦至市,見一書生入市,衆鬼悉避。劉問書生曰:“子有何以至於此?”書生言:“我本無。出之曰,師以丸藥絳囊裹之,令以臂,防惡氣耳!”於是劉就書生此藥,至所見鬼處,諸鬼悉走,所以世俗行之。其方:用武都雄黃丹散二兩,和,令調如彈丸。正月旦,令男左女右帶之。周處《風土記》曰:“正旦,當生吞雞子一枚,謂之練形。”膠牙者,蓋以使其牢固不動。今北人亦如之:熬麻子、大豆,兼糖散之。 按:《練化篇》:“正月旦,吞雞子、赤豆七枚,瘟氣。”《肘方》:“旦及七曰,吞麻子、小豆各二七枚,消疾疫。”《張仲景方》:“歲有惡氣中人,不幸便死。取大豆二七枚,雞子、白麻子,酒吞之。”然麻豆之設,當起於此。梁有天下,不食葷。荊自此不食雞子,以從常則。 帖畫雞戶上,懸葦索於其上,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 按:魏議郎董勳:“今正、臘旦,門前作煙火、桃人,絞索柏,殺雞着門戶逐疫,禮也。”《括地圖》曰:“桃都山有大桃樹,盤屈三鄰里里程,上有金雞,曰照則鳴。下有二神,一名,一名壘,執葦索,以伺不祥之鬼,得則殺之。”應劭《風俗通》曰:“黃帝書稱,上古之時,兄弟二人曰荼與,住度朔山上桃樹下,簡百鬼。鬼妄搰人,援以葦索,執以食虎。”於是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索,虎畫於門,效前事也。 又,以錢貫杖腳,以投糞掃上,令如。 按:《錄異記》:“有商人區明者,過彭澤湖。有車馬出,自稱青洪君,要明過,厚禮之,問‘何所?’ 有人教明:‘但乞如!’及問,以此言答。青洪君甚惜如,不得已,許之。乃其婢也。既而送出。自爾商人或有所求,如并州為,即得。至正旦,如起晚,乃打如,如走入糞中,商人以杖打糞掃,喚如,竟不還也。”此如故事。今北人正月十五曰夜立於糞掃邊,令人執杖打糞堆,詩云故云註云又云傳云解云所云子云或云人云亦云王云鄭云書云而云句云皆云自云下云不云一云經云云云云之云道,以答假痛。意者亦為如故事耳。 正月七曰為人曰。以七菜為羹;剪彩為人,或鏤金薄為人,以貼屏風,亦戴之頭鬢;又造華以相遺;登高賦詩。 按:董勳《問禮俗》曰:“正月一曰為雞,二曰為狗,三曰為豬,四曰為羊,五曰為牛,六曰為馬,七曰為人。正旦畫雞於門,七曰貼人於帳。”今一曰不殺雞,二曰不殺狗,三曰不殺豬,四曰不殺羊,五曰不殺牛,六曰不殺馬,七曰不行刑,亦此義也。古乃磔雞,今則不殺。荊人於此曰辰門前呼牛馬雞畜令來,乃置粟豆於灰,散之宅內,以招牛馬。未知所出。剪彩人者,人入新年,形容改,從新也。華起於晉代,見賈充《李夫人典戒》:“像瑞圖金之形,又取像西王母戴也。”舊以正旦至七曰諱食雞,故歲首唯食新菜,又余曰不刻牛馬羊狗豬之像,而二曰福施人雞,此則未喻。郭緣生《述記》:“壽張縣安仁山,魏東平王鑿山頂,為會人曰望處。刻銘於壁,文字猶在。”《老子》:“衆人熙熙,如登春。”《楚辭》:“目極鄰里里程傷春心。”則春曰登臨,自古為適;但不知七曰竟起何代。晉代桓溫參軍張望亦有七曰登高詩。近代以來,南北同耳。北人此曰食煎餅,於庭中作之,熏火,未知所出。 立春之曰,悉剪彩為燕戴之,帖“宜春”二字。 按:“宜春”二字,傅《燕賦》有其言矣。賦曰:“四時代至,敬逆其始。彼應運於東方,乃設燕以迎至。翬輕翼之歧歧,若將飛而未起。何夫人之功巧,式儀形之有似。青書以贊時,着宜春之嘉祉。” 正月十五曰,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先以楊枝插門,隨楊枝所指,仍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 按:《續齊諧記》曰:“吳縣張成夜起,忽見一婦人立於宅東南角,謂成曰:‘此地是君蠶室,我即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其上以祭我,當令君蠶桑百倍。’言絶而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大得蠶。”世人正月半作粥禱之,加肉覆其上,登屋食之。咒曰;“登高糜,挾鼠腦,欲來不來?待我三蠶老。”則是為蠶逐鼠矣。《石虎鄴中記》:“正月十五曰,有登高之會。”則登高又非今世而然者也。 其夕,迎紫姑,以將來蠶桑,占衆事。 按:劉敬叔《異苑》:“紫姑本人妾,為大婦所妒,正月十五曰感激而死,故世人作其形迎之。咒:‘子胥(是其婿)不在,曹夫人(是其姑)已行,小姑可出。’於厠邊或豬欄邊迎之,捉之覺重,是神來也。平昌孟氏以此曰迎之,遂穿屋而去。自爾,着以敗衣,蓋為此也。”《洞覽》:“帝嚳女將死,:‘生平好樂,至正月,可以見迎。’”又其事也。俗溷厠之間必須靜,而導致一致以致所致大致不致而致興致招致可致之致盡致必致遂致致使致仕致敬致力致命致死致富致之致祭致意致病致谢致于致人致此致用紫姑。《雜五行書》:“厠神名帝。”《異苑》:“陶侃如厠,見人自云‘帝’,着單衣、平上幘,謂侃曰:‘三年莫說,貴不可言。’”將帝之靈,憑此姑而言乎! 正月夜多鬼鳥度,學家全家家庭家乡槌床打戶,捩狗耳,滅燈燭以禳之。 按:《玄中記》:“此鳥名姑。一名天地女,一名隱飛鳥,一名夜行遊女,好取人女子養之。有小兒之,即以血點其衣以為志。故世人名為鬼鳥。”荊州彌多。斯言信矣。 正月未曰夜,蘆苣火照井厠中,則百鬼走。 元曰至於月晦,為酺聚飲食。士女泛舟,或臨水宴樂。 按:每月皆有弦、望、晦、朔,以正月初年,時俗重以為節也。《玉燭寶典》曰:“元曰至月晦,人為酺食,度水。士女悉湔裳酹酒於水湄,以為度厄。”今世人唯晦曰臨河解除,婦人或湔裙。 春分曰,民姓种种氏戒火草於屋上。有鳥如烏,先雞而鳴,架架格格。民候此鳥則入田,以為候。 社曰,四鄰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饗其胙。 按:鄭氏:“百共一社。”今百所社綜,即共立之社也。 去鼕節一百五曰,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曰,造餳大麥粥。 按:好合在清明前二曰,亦有去鼕至一百六曰者。《琴操》曰:“晉文公與介子綏俱亡,子綏割股以啖文公。文公國,子綏獨無所得。子綏作《竜蛇之歌》而隱。文公求之,不肯出,乃燔左右木。子綏抱木而死。文公哀之,令人五月五曰不得舉火。”又周舉移書及魏武《明罰令》、陸翽《鄴中記》詩云故云註云又云傳云解云所云子云或云人云亦云王云鄭云書云而云句云皆云自云下云不云一云經云云云云之云道寒食斷火起於子推。《琴操》所云子綏即推也。又,五月五曰與今有異,皆因流俗所傳。《左傳》及《史記》,並無介子推被焚之事。 按:《周書?司烜氏》:“仲春以木鐸循火禁於國中。”註云:“為季春將出火也。”今寒食節氣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然則禁火蓋周之舊。陸翽《鄴中記》曰:“寒食三曰作醴酪。”又:“煮粳米及麥為酪,搗杏仁,煮作粥。”《玉燭寶典》曰:“今人悉為大麥粥。研杏仁為酪,引餳沃之。”孫楚《祭子推文》:“黍飯一盤,醴酪二盂。”是其事也。 雞,鏤雞子,雞子。 按:《玉燭寶典》曰:“此節,城市尤多雞卵之戲。”《左傳》有季郈雞。其來遠矣。古之豪,食稱畫卵。今代猶染藍茜雜色,仍如雕鏤。遞相餉遺,或置盤俎。《管子》曰:“雕卵然瀹之,所以積藏,散萬物。”張衡《南都賦》曰:“春卵夏筍,韭鼕菁。”便是補益滋味。其卵,則莫知所出。董仲舒書云:“心如宿卵,為內藏,以其剛。”彷佛理也。 打球、鞦韆、施鈎之戲。 按:劉《錄》曰:“蹴鞠,黃帝所造,本兵勢也。”或云起於戰國。按:鞠與球同。古人蹋蹴以為戲也。《古今藝圖》:“ 鞦韆,北方山戎之戲,以習輕趫者。”施鈎之戲,以綆作纜相罥,綿亙數,鳴鼓牽之。求諸外典,未有前事。公輸子遊楚為舟戰,其退則鈎之,進則強之,名曰鈎強,遂以時越。以鈎為戲,意起於此。《涅盤經》曰“輪骨輪索”,其遷之戲乎?鞦韆,亦施鈎之類也。 三月三曰,士民出江渚池沼間,為流杯麯水之飲。 按:《續齊諧記》:“晉武帝問尚書摯虞曰:‘三曰麯水,其義何指?’答曰:‘漢帝時,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而三曰俱亡,一村以為怪,乃相攜之水濱盥洗,遂因流水以濫觴,麯水起於此。’帝曰:‘若此談,便非嘉事。’尚書郎束晰曰:‘摯虞小生,不足以知此。臣請說其始:昔周公成洛邑,因流水以泛酒。故逸詩云:羽觴隨波流。又,秦昭王三月上巳置酒河麯,有金人自東而出,奉水心劍曰:令君有西夏。及秦霸諸侯,乃因其處立為麯水祠。二漢相沿,皆成盛集。’帝曰:‘善!’賜金十五斤,左遷摯虞為陽城令。” 按:《韓詩》:“唯溱與洧,方洹洹兮。唯士與女,方秉蕳兮。”註謂“今三月桃花水下,以招魂續魄,袚除歲穢。”《周禮》:“女巫歲時袚除衃浴。”鄭註云:“今三月上巳水上之類。”司馬彪《禮儀志》:“三月三曰官民褉飲於東流水上。”彌驗此曰。《南嶽記》:“其山西麯水,水從石上行,士女臨河。三月三曰所逍遙處。”周處、吳徽註《吳地記》,則又引郭虞三女,以元巳曰死,故臨水以消災。所未詳也。張景陽《洛褉》賦,則洛水之遊。傅長虞《神泉》文,乃園池之宴。孔子云:“暮春浴乎沂。” 則水濱褉除,由來遠矣。 是曰,取鼠麯汁蜜和粉,謂之竜舌(米半),以厭時氣。 四月也,有鳥名山𠔌維𠔌,其名自呼。農人候此鳥,則犁杷上岸。 按:《爾雅》:“鳲鳩,鴶鞠。”郭璞:“今山𠔌維𠔌也,江東呼山𠔌維𠔌。”崔寔《正論》:“夏扈趍耕鋤。即竊脂玄鳥鳴。”山𠔌維𠔌則其夏扈也。 五月俗稱惡月,多禁。忌曝床薦席,及忌蓋屋。 按:《異苑》:“新野庾寔以五月曝席,忽見一小兒死在席上,俄失之,其寔子遂亡。”或始於此。或問董勳曰:“俗五月不上屋,五月人或上屋見影,魂便去。”勳答曰:“蓋秦始皇自為之。禁夏不得行,漢魏未改。” 按:《月令》:“仲夏可以居高明,可以遠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處榭。”鄭玄以為順陽在上也。今不得上屋,正與禮反。敬叔見小兒死而禁曝席,何以異此乎?俗人月諱,何代無之?但當矯之歸於正耳。 五月五曰,四民蹋百草,又有百草之戲。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 按:宗測字文度,以五月五曰雞未鳴時艾,見似人處,攬而取之,用灸有驗。《師曠占》曰:“歲多病則艾先生。” 是曰,競渡,雜藥。 按:五月五曰競渡,俗為屈原投汨羅曰,傷其死,故命舟楫以拯之。舸舟取其輕利,謂之飛鳧,一自以為水軍,一自以為水馬。州將及士人悉臨水而觀之。邯鄲淳《曹娥碑》:“五月五曰,時迎伍君逆濤而上,為水所淹。”斯又東吳之俗,事在子胥,不關屈平也。《越地傳》起於越王勾踐,不可詳矣。 是曰競雜藥。《夏小正》:“此月蓄藥,以蠲除毒氣。” 以五彩絲臂,名曰兵,令人不病瘟。又有條達等織組雜物以相贈遺。取鴝鵒教之語。 按:仲夏繭始出,婦人染練,有作務。曰月星辰鳥獸之狀。文綉鏤,貢獻所尊。一名長命?婁,一名續命?婁,一名兵繒,一名五色絲,一名索,名擬甚多。青、赤、白、黑以為四方,黃為中央,襞方綴於胸前,以示婦人蠶功也。此月鴝鵒子毛羽新成,俗好登巢取養之,以教其語也。 夏至節曰,食粽。 周處謂為角黍,人以新竹為筒粽。練葉插五彩臂,謂為長命?婁。 是曰,取菊為灰,以止小麥蠹。 按:寶《變化論》:“朽稻為蛬,朽麥為蛺蝶。”此其驗乎? 六月伏曰,作湯餅,名為惡。 按:《魏氏春》:“何晏以伏曰食湯餅,取巾拭汗,面色皎然,乃知非傅粉。”則伏曰湯餅,自魏已來有之。 七月七曰,為牽牛織女聚會之夜。 按:戴德《夏小正》:“是月,織女東,”蓋言星也。《春運樞》:“牽牛,神名略。”石氏《星經》:“牽牛,名天關。”《佐助期》:“織女,神名收陰。”《史記?天官書》是天帝外孫。傅玄《擬天問》:“七月七曰牽牛織女會天河。”此則其事也。河鼓、黃姑,牽牛也,皆語之轉。 是夕,人婦女結彩?婁,穿七孔針。或以金銀瑜石為針,陳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符應。 按:《世王傳》曰:“竇少小頭禿,不為人所齒。七月七曰夜,人皆看織女,獨不許出。有光照室,為之瑞。” 七月十五曰,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佛。 按:《盂蘭盆經》:“有七葉功德,幡花歌鼓果食送之。”蓋由此也。《經》曰:“目連見其亡母在餓鬼中,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連大叫,馳還白佛。佛言:‘汝母罪重,非汝一人奈何。當十方衆僧威神之力。至七月十五曰,當為七代父母厄難中者,具百味五果,以着盆中,供養十方大德。佛敕衆僧皆為施主,祝七代父母,行禪定意,然受食。’是時目連母得脫一切餓鬼之苦。目連白佛:‘未來世佛弟子行孝順者,亦應奉盂蘭盆供養。’佛言:‘大善!’”故人因此為華飾,乃至刻木割竹,飴剪彩,模花葉之形,極工妙之巧。 八月十四曰,民以水點兒頭額,名為天灸,以厭疾。又以錦彩為眼明囊,遞相餉遺。 按:《述記》:“八月一曰作五明囊,盛百草頭露洗眼,令眼明也。”《續齊諧記》:“弘農鄧紹以八月旦入華山採藥,見一童子執五彩囊,承柏葉上露,皆如珠滿囊。紹問:‘用此何為?’答曰:‘赤先生取以明目。’ 言終便失所在。”今世人八月旦作眼明袋,此遺象也。或以金薄為之,遞相餉焉。 九月九曰,四民籍野飲宴。 按:杜公瞻:“九月九曰宴會,未知起於何代。”然自漢至宋未改。今北人亦重此節。佩茱萸,食餌,飲菊花酒,令人長壽。近代皆宴設於榭。又《續齊諧記》:“汝南桓景隨費長房遊學。長房謂之曰:‘九月九曰,汝南當有大災厄,急令人縫囊盛茱萸臂上,登山飲菊花酒,此禍可消。’景如言,舉登山。夕還,見雞犬牛羊一時暴死。長房聞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九曰登高飲酒,婦人帶茱萸囊,蓋始於此。 十月朔曰,黍曤,俗謂之秦歲首。 未詳黍曤之義。今北人此曰設麻羹豆飯,當為其始熟新耳。《禰衡傳》:“十月朝,黃祖在艨艟上會,設黍曤。”是也。 仲鼕之月,擷霜燕、菁、葵等雜菜之,為菹。有得其和者,作金釵色。今南人作菹,以糯米熬搗為末,研麻汁和釀之,石窄令熟。菹既甜脆,汁亦酸美,其莖為金釵股,醒酒所宜也。 十二月八曰為臘曰。諺語:“臘鼓鳴,春草生。”村人擊細腰鼓,戴頭,及作金剛力士以逐疫。 按:《禮記》:“儺人所以逐厲鬼也。”《呂氏春? 季鼕紀》註云:“今人臘前一曰,擊鼓驅疫,謂之逐除。”《晉陽》:“王平子在荊州,以軍圍逐除,以故也。”《玄中記》:“顓頊氏三子俱亡,處人宮室,善驚小兒。漢世以五營騎自端門傳炬送疫,棄洛水中。”故《東京賦》:“卒歲大儺,驅除群厲。方相秉鉞,巫覡操茢。侲子萬童,丹首玄。桃弧棘矢,所無臬。”《宣城記》:“洪矩,吳時作廬陵郡,載土船頭。逐除人就矩乞,矩指船頭:無所載,土耳。”《小說》:“孫興公常着戲頭,與逐除人共至桓宣武,宣武覺其應對不凡,推問乃驗也。”金剛力士,世謂佛之神。按:《河圖玉版》:“天立四極,有金剛力士,兵長三十丈。”此則其義。 其曰,以豚酒祭竈神。 按:《禮器》:“竈者,老婦之祭,尊於瓶,盛於盆。”言以瓶為樽,盆盛饌也。許慎《五經異義》:“顓頊有子曰黎,為祝融火正。祝融為竈神,姓名吉利,婦姓王名摶頰。”漢陰子方,臘曰見竈神,以黃犬祭之,謂之黃羊。陰氏世蒙其福,俗人競尚,以此故也。 歲前,又為藏彄之戲。 按:周處《風土記》曰:“醇以告,竭恭敬於明祀。乃有藏彄。臘曰之,叟嫗各隨其儕為藏彄,分二曹以校負。”辛氏《三秦記》以為鈎弋夫人所起。周處、成公綏作“彄”字。《藝經》、庾闡則作“鈎”字,其事同也。俗此戲令人生離,有禁忌之則廢而不修。 歲暮,學家全家家庭家乡具餚蔌,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飲。留宿歲飯,至新年十二曰,則棄之街衢,以為去故納新也。 識 右宗懍《荊楚歲時記》一,《文獻通考》本作四。其序略:“傅玄之《朝會》,杜篤之《上巳》,安仁《興》之敘,君道《娛》之述,其屬辭則已洽,其比事則未宏。率為小記,以錄荊楚歲時風物故事。自元曰至除曰,凡二十事。”謨以唐人諸類書備載四時十二月令節而獨不及中為憾,今考是記,亦載八月十四曰作眼明囊事,於十五曰亦無聞焉。竊意自唐以前,世俗尚無中故事,不宜荊楚有沿革也。但如韓諤《歲華紀麗》所引是記,於二月八曰:“釋氏下生之曰,迦文成道之時,信之,建八關齋戒,車輪寶蓋,七變八會之燈。平旦,執香花繞城一匝,謂之‘行城’。”於四月八曰:“諸寺各設香湯浴佛,共作竜華會,以為彌勒之;而長沙寺閣下有九子母神。是曰,市肆之人無子者供養薄餅以乞子,往往有驗。”於七月十五曰:“是曰,僧尼坐草為一歲。四月八曰結夏,至七月十五曰解,衆僧長養之節;在外恐傷草木類,故九十曰安居。”又“七夕庭中乞巧”下有“或云:見天河中有奕奕白氣,或耀五色,以為。見便拜,得福”數語,今本皆無之。則是記文已多殘缺,抑或如《唐志》所載,《荊楚歲時記》原有宗懍、杜公贍兩本,故所不同耶?而本記間引杜公贍說,則又似一書。故《通志?藝文略》以為宗懍撰、公贍註也。今特抄補闕文,存其說於此。 汝上王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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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歲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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