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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小说 》 龙图公案 》
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
安遇时 An Yushi
明代短篇小说集。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全名《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安遥时编,序"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10卷。今通行本有繁简二种,繁本100则,简本62则、63则、66则不等,均有听五斋(或题李贽)点。记述宋代包拯审案断狱的故事。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采自史料,或转抄《海公案》,或取自时事近作。内容大都是包公明断谋财害命、仗势凌人以及奸盗诈骗等案,塑造了一个刚直正义的清官形象,同时夹杂了大量封建伦理道德说教和因果报应思想。故事情节较为生动曲折,但语言呆滞平庸。对后世公案小说有一定的影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书分十卷,包含一百个断案故事。不题撰人。
此书的版本很多。屯溪旧书店书目有明末刻十卷本一种,现存一至六卷,是此书的最早刊本。现在通行的版本有繁简两种系统;无论繁本简本,较早的单行本均有“江左陶元乃斌父题于武丘之悟石轩”(见《包龙图公案序》)。繁本十卷一百则,主要有:清初刊大字本,每则后附听玉斋评,有插图;四美堂刊本,版心题“ 种树堂”,有图,半叶十行,行二十二字,题“李卓吾评”,实无评语;乾隆丙申(1716)重刊本,雨余堂刊本,八卷,清嘉庆十五年(1810)增美堂刊本;嘉庆二十一年(1816)一经堂刊本。简本系统六十六则,主要有:清乾隆乙未(1775)书业堂刊本,有图,半叶九行,行二十字,间附听玉斋评,亦题 “李卓吾评”,形式与四美堂本同;嘉庆七年(1802)刊本,图十幅,正文卷端题“新评龙图神断公案”半叶九行,行二十字;道光癸卯(1843)黎照楼重刻本;道光乙酉(1849)三社堂刻本;光绪庚子(1900)上海书局石印本,改题《包公七十二件无头案》;嘉庆间刻《龙图刚峰公案合编》,其中《龙图公案》一共六卷八十九则;1985年宝文堂书店出校点本。繁本与简本在文字上并无大的出入,简本是由繁本删去一些故事而成,所删大多为每卷的后几则。
《龙图公案》书叙包公断案的神奇与公正,是中国第一部短篇公案小说集。每篇讲叙一个故事,篇与篇间内容无关联,以包公这一中心人物贯穿全篇,题材来源广泛,但其中除了一篇《割牛舌》的本事见于《宋史》包拯传,九十九个都是别人的或虚构的。书中有的故事来自民间流传的包公事迹,有的从史书、杂记中采录,有的从《海公案》中转抄,有的则取自明代近事。《龙图公案》出书较晚,在它之前,已有不少反映包公事迹的集子。有人做过专门统计,《龙图公案》抄自《百家公案》四十八篇,《廉明公案》二十二篇,《详刑公案》十二篇,《律条公案》三篇,《新民公案》三篇,共八十六篇,还有十四篇大多数为公案形式的社会问题小说。作者将标题两两相对,而且按照案情,将内容和性质不同的篇目作了简单的分类处理,可见匠心。
包公名包拯,历史上确有其人,是北宋时期庐州合肥人,从现有史料看来,戏曲、小说中至今仍如数家珍的包公故事,均是无中生有的。但包拯确实是个清官,他一生信奉为民作主的信念,坚持做官要有所建树,不能庸庸碌碌,甚至敢于弹劾皇亲国戚,即使对皇帝本人,意见也非常犀利。他一生中留下唯一一首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遗来者羞。”人们把自己想象中的清廉公正、英明神武形象,寄托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可以理解的。
从宋代以来,包公故事就是我国通俗文学表现的热点。现存最早记载包公断案故事的是宋郑克的《折狱龟鉴》。到了元代,“包待制”在杂剧中的形象日见丰满,有关汉卿的《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包待制智斩鲁斋郎》、郑廷玉《包待制智勘后庭花》、武汉臣《包待制智赚生金阁》等二十多种。到了明代,还出现了成化间刊唱本《包龙图公案词话》,包公专门打击皇亲国戚、恶霸豪强,为国护法,为民申冤,所断案件也趋复杂。至晚明,出现了公案小说,即《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像百家公案全传》,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行,十卷一百则目录前题作《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增像百家公案全传》,简称《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又叫《包公传》。但是该书文字粗糙,人物乖张失度,情节前后不继。明末清初时,《龙图公案》一书问世,是包公小说的顶峰,大受欢迎。该书不仅继承了《百家公案》的优良传统,而且还开启了后来晚清《龙图耳录》、《三侠五义》等书的创作。
《龙图公案》中所录故事丰富多彩,到了清代,说书艺人石玉昆以说《龙图公案》闻名。石玉昆字振之,天津人。咸丰、同治年间以唱单弦轰动一时。他博学善辩,后人把他的表演记下来,题名《龙图耳录》,即听而录之之意。后来的刊行本与《龙图耳录》文字上无大出入,回目一样,题为《三侠五义》,又名《忠烈侠义》,皆署名“石玉昆序”。也有人说,后来被丁日昌所禁的《龙图公案》就是石玉昆作序的此二种版本,此说法不确。因为《龙图耳录》和《三侠五义》都是在明末《龙图公案》基础上改写、翻旧出新而作,所以查禁时,应当是蓝本,而非后者。
小说内容有许多触及社会重大问题,如审理恃强凌弱、谋财害命以及奸盗诈骗等案,还有行贿受贿,杀边民冒充杀敌请功,科举考试中有才落榜,无才高中等等。应该说,小说有不少篇章有一定价值。如《黄菜叶》一节,写包拯在东京判斩赵皇亲。书写西京师官受之妻刘都赛因貌美,被赵王胁归府中行奸。师官受潜入王府,被赵王发现,斩了师家满门,只有张公与师官受五岁幼儿金保逃脱。二人与金保二叔入开封告状。二叔被赵王打死,用黄菜叶裹住灭迹。包公撞见,审明案情,诈病,诱赵王至开封,擒而斩之。这是写包拯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另有《石狮子》写包拯处决刘驸马。有一崔长者乐善好施,在洪水中救了刘英,收为义子。后来国母张娘娘偶失玉印,崔长者梦中知其下落,刘英自愿代崔庆往京上报。后刘英因此被招为驸马。
崔庆去寻,刘英将他入狱,崔长者亲自前往,刘英也不认。后包公明察秋毫,拘斩刘英。这也是写包拯的严正无私。而《栽赃》则揭露了土豪的狠毒。伍和为了争亲,两次给人栽赃,包公怒加问罪。《鬼推磨》是讥讽势利之徒。书中说张待诏虽痴呆,但有百万家资,李博士性乖张,却一贫如洗。包公十分不解,问财神爷,财神爷说,痴汉有钱不害人。实在是对世态之绝妙讽刺。《屈煞英才》是抨击科举制度。孙彻读书饱学却屡试不中,王平一字不通反得高中,孙彻的冤魂向闫罗告状,闫罗—包公判罚试官丁谈减寿,罚王平来世作牛。《久鳏》也是同一类题材。赵能饱学却落第,慕色思妻却久鳏,闷闷而死。闫君—包公亲查掌婚司,注禄司册籍,原被误作朱能,嘱其还阳后更名朱能,果然连科及第,入赘王相国家。这种种故事,虽不复杂,但读来只觉大快人心。
作者在行文结构处理上,也是简单明快的。书中的一百则故事大部分都是正叙,先写案情,再写破案,判案。也有少部分用了插叙倒叙手法,但并不扑朔迷离。如《木印》一节,先写包公在往河南赈灾,至陈留时,发现有蝇蚋将其马头团团包围,挥之不去,疑有冤情,于是派人随去,果然发现浅埋无头男尸。当场仔细勘验,发现死者腰间有卖布盖戳的小木印。包拯取下带回。他为破案,假作大量用布,让布商带布样来挑选,从中发现了与死者木印相同印记的布,抓获布商李三等。案情破了。这是先写破案,再写案情。再如《割牛舌》是史书唯一所载之事,是说刘全有牛,舌头被人割去。刘全向包公告状。包公让他回去后把牛杀了,卖掉牛肉。又张榜说只要有第一个报告私杀耕牛的,重重有赏。刘全邻居卜安首告了刘全。包公问他为何既割牛舌又告状。原来卜安与刘全有仇,所以割了牛舌,又想陷害他。这则故事虽写得出神入化,但仔细一想,理在其中。
人们常说,包拯这个人物形象是一个“箭垛式人物”,“滚雪球式人物”,从宋代开始,就开始滚动雪球。滚来滚去,一个具有无限权威与睿智的审判官形象就产生了。包公不仅睿智明察,而且还极富同情心和人情味。这就在包公的黑脸之上又镀了一层柔光。如《两家愿指腹为婚》说富户林百万之子林招得与张某之女千金娘子是指腹婚,后林家败落,张家想悔婚,千金娘子不允,夜约招得,欲赐以金银让他至包公处陈告。被屠户裴赞听见。他先入花园,杀死丫环梅香,劫去金子。招得因此入狱。包公令妓女扮作丫环,至裴赞处索命,裴赞招了供。包公为招得与千金主婚。包公总是站在那些有爱情的青年男女一方,同情他们、谅解他们,甚至庇护他们。这就使得包公不仅冷硬刚直,而且有温柔爱心。
《龙图公案》写得曲折生动,但全文题材冗杂,语言呆滞,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它“文意甚拙,盖仅识文字者所为”。虽然如此,此书的题材故事在民间仍然广为流传,尤其在曲艺界。据郑振铎《中国戏曲选本统计》,仅京剧一门,就有来自《龙图公案》的故事十四种。足以可见,包龙图故事之深入人心。人们对贪官污吏愤恨之余,把希望寄托在这样一个人身上,老是梦想有人替他们平冤泄愤。清俞樾《茶香室三钞》就曾指出过一件不属于包公的事:明郑仲夔《耳新》云:周季侯令仁和,有神君之称。尝出行,忽怪风起,吹所张盖,卷落纱帽翅。执盖人请罪曰:“小人因张清风,遂至冒触。”周沈思良久,属能干捕差二人,令往拘张清风。两人商曰:“捕风捉影,安有此理?”乃相与登酒楼。楼上有谈某疾笃,诸医无效。一人曰:“若请张青峰去,必有生理。”二差因问张青风状,潜往其家。值张远出,拘其妻至县。周讯之。妇曰:“渠本非吾夫。吾夫病,请渠医治,渠见妾姿容,投毒致夫死,复谋娶妾。一曰渠酒后自吐真情,妾即欲寻死,因念无人伸冤,偷生至此。今遇天台,冤伸有曰。但渠为某氏延去,须就其处拘之。”周命前差往拘,一讯果服。按:今小说家演包孝肃事,有捕落帽风一事,不知其本此也。
《龙图公案》在同治七年(1868)被查禁。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把《龙图公案》列为榜首,将其与道光末问世的《品花宝鉴》并列。理由大约是由于它写了“奸盗诈伪”。其实《龙图公案》中性描写极少,也没有过分渲染案情。与之列为同一书目的多为“媚史”、“艳史”、“浪史”等,如《昭阳趣史》、《玉妃媚史》等。这其实很不妥当。但当时清政府正特别敏感,为太平天国之类的“兵戈浩劫”正多方搜求原因,因此,《龙图公案》遭此劫难是在所难免的了。
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
话说德安府孝感县有一秀才,姓许名献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丰润俊雅。对门有一屠户萧辅汉,有一女儿名淑玉,年十七岁,甚有姿色,姑娘大门不出,每日在楼上绣花。
其楼靠近街路,常见许生行过,两下相看,各有相爱的心意。
时日积久,遂私下言笑,许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首肯。这夜,许生以楼梯暗引上去,与女携手兰房,情交意美。及至鸡鸣,许生欲归,暗约夜间又来。淑玉道:“倚梯在楼,恐夜间有人经过看见你。我今备一圆木在楼枋上,将白布一匹,半挂圆木,半垂楼下。你夜间只将手紧抱白布,我在楼上吊扯上来,岂不甚便。”许生喜悦不胜,至夜果依计而行。如此往来半年,邻舍颇知,只瞒得萧辅汉一人。
忽一夜,许生因朋友请酒,夜深未来。有一和尚明修,夜间叫街,见楼上垂下白布到地,只道其家晒布未收,思偷其布,遂停住木鱼,过去手扯其布。忽然楼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养汉婆娘垂此接奸上去,任她吊上去。果见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与娘子有缘,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道:“我是鸾交凤配,怎肯失身于你?我宁将银簪一根舍于你,你快下楼去。”僧道:“是你吊我上来,今夜来得去不得了。”即强去搂抱求欢。女甚怒,高声叫道:“有贼在此!”那时女父母睡去不闻。僧恐人知觉,即拔刀将女子杀死。取其簪、耳环、戒指下楼去。
次日早饭后,其母见女儿不起,走去看时,见被杀死在楼,竟不知何人所谋。其时邻舍有不平许生事者,与萧辅汉道:“你女平素与许献忠来往有半年余,昨夜许生在友家饮酒,必定乘醉误杀,是他无疑。”萧辅汉闻知包公神明,即送状赴告:“告为强奸杀命事:学恶许献忠,心邪狐媚,行丑鹑奔。
觇女淑玉艾色,百计营谋,千思污辱。昨夜,带酒佩刀,潜入卧室,搂抱强奸,女贞不从,拔刀刺死。遗下簪珥,乘危盗去。
邻右可证。托迹黉门,桃李陡变而为荆榛;驾称泮水,龙蛇忽转而为鲸鳄。法律实类鸿毛,伦风今且涂地。急控填偿,哀哀上告。”
是时包公为官极清,识见无差。当日准了此状,即差人拘原、被告和干证人等听审。
包公先问干证,左邻萧美、右邻吴范俱供:萧淑玉在沿街楼上宿,与许献忠有奸已经半载,只瞒过父母不知,此奸是有的,并非强奸,其杀死缘由,夜深之事众人实在不知。许生道:“通奸之情瞒不过众人,我亦甘心肯认。若以此拟罪,死亦无辞;但杀死事实非是我。”萧辅汉道:“他认轻罪而辞重罪,情可灼见。女房只有他到,非他杀死,是谁杀之?必是女要绝他勿奸,因怀怒杀之。且后生轻狂性子,岂顾女子与他有情?老爷若非用刑究问,安肯招认?”包公看许生貌美性和,似非凶恶之徒,因此问道:“你与淑玉往来时曾有人从楼下过否?”
答道:“往日无人,只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间敲木鱼经过。”包公听罢怒道:“此必是你杀死的。今问你罪,你甘心否?”献忠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监。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义问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处居住?”王忠道:“在玩月桥观音座前歇。”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
是夜,僧明修又敲木鱼叫街,约三更时分,将归桥宿,只听得桥下三鬼一声叫上,一声叫下,又低声啼哭,甚是凄切怕人。僧在桥打坐,口念弥陀。后一鬼似妇人之声,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来奸我,我不从罢了,我阳数未终,你无杀我的道理。无故杀我,又抢我钗珥,我已告过阎王,命二鬼吏伴我来取命,你反念阿弥陀佛讲和;今宜讨财帛与我并打发鬼伎,方与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来取命。念诸佛难保你命。”
明修乃手执弥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时欲火要奸你,见你不从又要喊叫,恐人来捉我,故一时误杀你。今钗珥戒子尚在,明日买财帛并念经卷超度你,千万勿奏天曹。”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觉凄惨。僧又念经,再许明日超度。忽然,两个公差走出来,用铁链锁住僧。僧惊慌道:“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吓得僧如泥块,只说看佛面求赦。
王忠道:“真好个谋人佛,强奸佛。”遂锁将去。李义收取禅担、蒲团等物同行。原来包公早命二差雇一娼妇,在桥下作鬼声,吓出此情。
次日,锁了明修并带娼妇见包公,叙桥下做鬼吓出明修要强奸不从因致杀死情由。包公命取库银赏了娼家并二公差去讫。
又搜出明修破衲袄内钗、珥、戒指,叫萧辅汉认过,确是伊女插戴之物。明修无词抵饰,一并供招,认承死罪。
包公乃问许献忠道:“杀死淑玉是此秃贼,理该抵命;但你秀才奸人室女,亦该去衣衿。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虽则两下私通,亦是结发夫妻一般。今此女为你垂布,误引此僧,又守节致死,亦无玷名节,何愧于妇道?今汝若愿再娶,须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将淑玉为你正妻,你收埋供养,不许再娶。此二路何从?”献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贤良,只为我牵引故有私情,我别无外交,昔相通时曾嘱我娶她,我亦许她发科时定媒完娶。不意遇此贼僧,彼又死节明白,我心岂忍再娶?今日只愿收埋淑玉,认为正妻,以不负她死节之意,决不敢再娶也。其衣衿留否,惟凭天台所赐,本意亦不敢欺心。”
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当为你力保前程。”即作文书申详学道:审得生员许献忠,青年未婚;邻女淑玉,在室未嫁。两少相宜,静夜会佳期于月下,一心合契,半载赴私约于楼中。方期缘结乎百年,不意变生于一旦。恶僧明修,心猿意马,夤夜直上重楼。狗幸狼贪,粪土将污白璧。谋而不遂,袖中抽出钢刀。死者含冤,暗里剥去钗珥。伤哉淑玉,遭凶僧断丧香魂;义矣献忠,念情妻誓不再娶。今拟僧抵命,庶雪节妇之冤;留许前程,少奖义夫之慨,未敢擅便,伏候断裁。
学道随即依拟。后许献忠得中乡试,归来谢包公道:“不有老师,献忠已做囹圄之鬼,岂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许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许生道:“吾今全义,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贤友今日成名,则萧夫人在天之灵必喜悦无穷。就使若在,亦必令贤友置妾。今但以萧夫人为正,再娶第二房令阃何妨。”献忠坚执不从。包公乃令其同年举人田在懋为媒,强其再娶霍氏女为侧室。献忠乃以纳妾礼成亲。其同年录只填萧氏,不以霍氏参入,可谓妇节夫义,两尽其道。而包公雪冤之德,继嗣之恩,山高海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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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包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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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 | 第二回 观音菩萨托梦 | 第三回 嚼舌吐血 | 第四回 咬舌扣喉 | 第五回 锁匙 | 第六回 包袱 | 第七回 葛叶飘来 | 第八回 招帖收去 | 第九回 夹底船 | 第十回 接迹渡 | 第十一回 黄菜叶 | 第十二回 石狮子 | 第十三回 偷鞋 | 第十四回 烘衣 | 第十五回 龟入废井 | 第十六回 鸟唤孤客 | 第十七回 临江亭 | 第十八回 白塔巷 | 第十九回 血衫叫街 | 第二十回 青靛记谷 | 第二十一回 裁缝选官 | 第二十二回 厨子做酒 | 第二十三回 杀假僧 | 第二十四回 卖皂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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