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龙图公案   》 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      安遇时 An Yushi

明代短篇小说集。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全名《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安遥时编,序"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10卷。今通行本有繁简二种,繁本100则,简本62则、63则、66则不等,均有听五斋(或题李贽)点。记述宋代包拯审案断狱的故事。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采自史料,或转抄《海公案》,或取自时事近作。内容大都是包公明断谋财害命、仗势凌人以及奸盗诈骗等案,塑造了一个刚直正义的清官形象,同时夹杂了大量封建伦理道德说教和因果报应思想。故事情节较为生动曲折,但语言呆滞平庸。对后世公案小说有一定的影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书分十卷,包含一百个断案故事。不题撰人。 此书的版本很多。屯溪旧书店书目有明末刻十卷本一种,现存一至六卷,是此书的最早刊本。现在通行的版本有繁简两种系统;无论繁本简本,较早的单行本均有“江左陶元乃斌父题于武丘之悟石轩”(见《包龙图公案序》)。繁本十卷一百则,主要有:清初刊大字本,每则后附听玉斋评,有插图;四美堂刊本,版心题“ 种树堂”,有图,半叶十行,行二十二字,题“李卓吾评”,实无评语;乾隆丙申(1716)重刊本,雨余堂刊本,八卷,清嘉庆十五年(1810)增美堂刊本;嘉庆二十一年(1816)一经堂刊本。简本系统六十六则,主要有:清乾隆乙未(1775)书业堂刊本,有图,半叶九行,行二十字,间附听玉斋评,亦题 “李卓吾评”,形式与四美堂本同;嘉庆七年(1802)刊本,图十幅,正文卷端题“新评龙图神断公案”半叶九行,行二十字;道光癸卯(1843)黎照楼重刻本;道光乙酉(1849)三社堂刻本;光绪庚子(1900)上海书局石印本,改题《包公七十二件无头案》;嘉庆间刻《龙图刚峰公案合编》,其中《龙图公案》一共六卷八十九则;1985年宝文堂书店出校点本。繁本与简本在文字上并无大的出入,简本是由繁本删去一些故事而成,所删大多为每卷的后几则。 《龙图公案》书叙包公断案的神奇与公正,是中国第一部短篇公案小说集。每篇讲叙一个故事,篇与篇间内容无关联,以包公这一中心人物贯穿全篇,题材来源广泛,但其中除了一篇《割牛舌》的本事见于《宋史》包拯传,九十九个都是别人的或虚构的。书中有的故事来自民间流传的包公事迹,有的从史书、杂记中采录,有的从《海公案》中转抄,有的则取自明代近事。《龙图公案》出书较晚,在它之前,已有不少反映包公事迹的集子。有人做过专门统计,《龙图公案》抄自《百家公案》四十八篇,《廉明公案》二十二篇,《详刑公案》十二篇,《律条公案》三篇,《新民公案》三篇,共八十六篇,还有十四篇大多数为公案形式的社会问题小说。作者将标题两两相对,而且按照案情,将内容和性质不同的篇目作了简单的分类处理,可见匠心。 包公名包拯,历史上确有其人,是北宋时期庐州合肥人,从现有史料看来,戏曲、小说中至今仍如数家珍的包公故事,均是无中生有的。但包拯确实是个清官,他一生信奉为民作主的信念,坚持做官要有所建树,不能庸庸碌碌,甚至敢于弹劾皇亲国戚,即使对皇帝本人,意见也非常犀利。他一生中留下唯一一首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遗来者羞。”人们把自己想象中的清廉公正、英明神武形象,寄托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可以理解的。 从宋代以来,包公故事就是我国通俗文学表现的热点。现存最早记载包公断案故事的是宋郑克的《折狱龟鉴》。到了元代,“包待制”在杂剧中的形象日见丰满,有关汉卿的《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包待制智斩鲁斋郎》、郑廷玉《包待制智勘后庭花》、武汉臣《包待制智赚生金阁》等二十多种。到了明代,还出现了成化间刊唱本《包龙图公案词话》,包公专门打击皇亲国戚、恶霸豪强,为国护法,为民申冤,所断案件也趋复杂。至晚明,出现了公案小说,即《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像百家公案全传》,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行,十卷一百则目录前题作《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增像百家公案全传》,简称《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又叫《包公传》。但是该书文字粗糙,人物乖张失度,情节前后不继。明末清初时,《龙图公案》一书问世,是包公小说的顶峰,大受欢迎。该书不仅继承了《百家公案》的优良传统,而且还开启了后来晚清《龙图耳录》、《三侠五义》等书的创作。 《龙图公案》中所录故事丰富多彩,到了清代,说书艺人石玉昆以说《龙图公案》闻名。石玉昆字振之,天津人。咸丰、同治年间以唱单弦轰动一时。他博学善辩,后人把他的表演记下来,题名《龙图耳录》,即听而录之之意。后来的刊行本与《龙图耳录》文字上无大出入,回目一样,题为《三侠五义》,又名《忠烈侠义》,皆署名“石玉昆序”。也有人说,后来被丁日昌所禁的《龙图公案》就是石玉昆作序的此二种版本,此说法不确。因为《龙图耳录》和《三侠五义》都是在明末《龙图公案》基础上改写、翻旧出新而作,所以查禁时,应当是蓝本,而非后者。 小说内容有许多触及社会重大问题,如审理恃强凌弱、谋财害命以及奸盗诈骗等案,还有行贿受贿,杀边民冒充杀敌请功,科举考试中有才落榜,无才高中等等。应该说,小说有不少篇章有一定价值。如《黄菜叶》一节,写包拯在东京判斩赵皇亲。书写西京师官受之妻刘都赛因貌美,被赵王胁归府中行奸。师官受潜入王府,被赵王发现,斩了师家满门,只有张公与师官受五岁幼儿金保逃脱。二人与金保二叔入开封告状。二叔被赵王打死,用黄菜叶裹住灭迹。包公撞见,审明案情,诈病,诱赵王至开封,擒而斩之。这是写包拯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另有《石狮子》写包拯处决刘驸马。有一崔长者乐善好施,在洪水中救了刘英,收为义子。后来国母张娘娘偶失玉印,崔长者梦中知其下落,刘英自愿代崔庆往京上报。后刘英因此被招为驸马。 崔庆去寻,刘英将他入狱,崔长者亲自前往,刘英也不认。后包公明察秋毫,拘斩刘英。这也是写包拯的严正无私。而《栽赃》则揭露了土豪的狠毒。伍和为了争亲,两次给人栽赃,包公怒加问罪。《鬼推磨》是讥讽势利之徒。书中说张待诏虽痴呆,但有百万家资,李博士性乖张,却一贫如洗。包公十分不解,问财神爷,财神爷说,痴汉有钱不害人。实在是对世态之绝妙讽刺。《屈煞英才》是抨击科举制度。孙彻读书饱学却屡试不中,王平一字不通反得高中,孙彻的冤魂向闫罗告状,闫罗—包公判罚试官丁谈减寿,罚王平来世作牛。《久鳏》也是同一类题材。赵能饱学却落第,慕色思妻却久鳏,闷闷而死。闫君—包公亲查掌婚司,注禄司册籍,原被误作朱能,嘱其还阳后更名朱能,果然连科及第,入赘王相国家。这种种故事,虽不复杂,但读来只觉大快人心。 作者在行文结构处理上,也是简单明快的。书中的一百则故事大部分都是正叙,先写案情,再写破案,判案。也有少部分用了插叙倒叙手法,但并不扑朔迷离。如《木印》一节,先写包公在往河南赈灾,至陈留时,发现有蝇蚋将其马头团团包围,挥之不去,疑有冤情,于是派人随去,果然发现浅埋无头男尸。当场仔细勘验,发现死者腰间有卖布盖戳的小木印。包拯取下带回。他为破案,假作大量用布,让布商带布样来挑选,从中发现了与死者木印相同印记的布,抓获布商李三等。案情破了。这是先写破案,再写案情。再如《割牛舌》是史书唯一所载之事,是说刘全有牛,舌头被人割去。刘全向包公告状。包公让他回去后把牛杀了,卖掉牛肉。又张榜说只要有第一个报告私杀耕牛的,重重有赏。刘全邻居卜安首告了刘全。包公问他为何既割牛舌又告状。原来卜安与刘全有仇,所以割了牛舌,又想陷害他。这则故事虽写得出神入化,但仔细一想,理在其中。 人们常说,包拯这个人物形象是一个“箭垛式人物”,“滚雪球式人物”,从宋代开始,就开始滚动雪球。滚来滚去,一个具有无限权威与睿智的审判官形象就产生了。包公不仅睿智明察,而且还极富同情心和人情味。这就在包公的黑脸之上又镀了一层柔光。如《两家愿指腹为婚》说富户林百万之子林招得与张某之女千金娘子是指腹婚,后林家败落,张家想悔婚,千金娘子不允,夜约招得,欲赐以金银让他至包公处陈告。被屠户裴赞听见。他先入花园,杀死丫环梅香,劫去金子。招得因此入狱。包公令妓女扮作丫环,至裴赞处索命,裴赞招了供。包公为招得与千金主婚。包公总是站在那些有爱情的青年男女一方,同情他们、谅解他们,甚至庇护他们。这就使得包公不仅冷硬刚直,而且有温柔爱心。 《龙图公案》写得曲折生动,但全文题材冗杂,语言呆滞,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它“文意甚拙,盖仅识文字者所为”。虽然如此,此书的题材故事在民间仍然广为流传,尤其在曲艺界。据郑振铎《中国戏曲选本统计》,仅京剧一门,就有来自《龙图公案》的故事十四种。足以可见,包龙图故事之深入人心。人们对贪官污吏愤恨之余,把希望寄托在这样一个人身上,老是梦想有人替他们平冤泄愤。清俞樾《茶香室三钞》就曾指出过一件不属于包公的事:明郑仲夔《耳新》云:周季侯令仁和,有神君之称。尝出行,忽怪风起,吹所张盖,卷落纱帽翅。执盖人请罪曰:“小人因张清风,遂至冒触。”周沈思良久,属能干捕差二人,令往拘张清风。两人商曰:“捕风捉影,安有此理?”乃相与登酒楼。楼上有谈某疾笃,诸医无效。一人曰:“若请张青峰去,必有生理。”二差因问张青风状,潜往其家。值张远出,拘其妻至县。周讯之。妇曰:“渠本非吾夫。吾夫病,请渠医治,渠见妾姿容,投毒致夫死,复谋娶妾。一曰渠酒后自吐真情,妾即欲寻死,因念无人伸冤,偷生至此。今遇天台,冤伸有曰。但渠为某氏延去,须就其处拘之。”周命前差往拘,一讯果服。按:今小说家演包孝肃事,有捕落帽风一事,不知其本此也。 《龙图公案》在同治七年(1868)被查禁。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把《龙图公案》列为榜首,将其与道光末问世的《品花宝鉴》并列。理由大约是由于它写了“奸盗诈伪”。其实《龙图公案》中性描写极少,也没有过分渲染案情。与之列为同一书目的多为“媚史”、“艳史”、“浪史”等,如《昭阳趣史》、《玉妃媚史》等。这其实很不妥当。但当时清政府正特别敏感,为太平天国之类的“兵戈浩劫”正多方搜求原因,因此,《龙图公案》遭此劫难是在所难免的了。
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 话说德安府孝感县有一秀才,姓许名献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丰润俊雅。对门有一屠户萧辅汉,有一女儿名淑玉,年十七岁,甚有姿色,姑娘大门不出,每日在楼上绣花。 其楼靠近街路,常见许生行过,两下相看,各有相爱的心意。 时日积久,遂私下言笑,许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首肯。这夜,许生以楼梯暗引上去,与女携手兰房,情交意美。及至鸡鸣,许生欲归,暗约夜间又来。淑玉道:“倚梯在楼,恐夜间有人经过看见你。我今备一圆木在楼枋上,将白布一匹,半挂圆木,半垂楼下。你夜间只将手紧抱白布,我在楼上吊扯上来,岂不甚便。”许生喜悦不胜,至夜果依计而行。如此往来半年,邻舍颇知,只瞒得萧辅汉一人。 忽一夜,许生因朋友请酒,夜深未来。有一和尚明修,夜间叫街,见楼上垂下白布到地,只道其家晒布未收,思偷其布,遂停住木鱼,过去手扯其布。忽然楼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养汉婆娘垂此接奸上去,任她吊上去。果见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与娘子有缘,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道:“我是鸾交凤配,怎肯失身于你?我宁将银簪一根舍于你,你快下楼去。”僧道:“是你吊我上来,今夜来得去不得了。”即强去搂抱求欢。女甚怒,高声叫道:“有贼在此!”那时女父母睡去不闻。僧恐人知觉,即拔刀将女子杀死。取其簪、耳环、戒指下楼去。 次日早饭后,其母见女儿不起,走去看时,见被杀死在楼,竟不知何人所谋。其时邻舍有不平许生事者,与萧辅汉道:“你女平素与许献忠来往有半年余,昨夜许生在友家饮酒,必定乘醉误杀,是他无疑。”萧辅汉闻知包公神明,即送状赴告:“告为强奸杀命事:学恶许献忠,心邪狐媚,行丑鹑奔。 觇女淑玉艾色,百计营谋,千思污辱。昨夜,带酒佩刀,潜入卧室,搂抱强奸,女贞不从,拔刀刺死。遗下簪珥,乘危盗去。 邻右可证。托迹黉门,桃李陡变而为荆榛;驾称泮水,龙蛇忽转而为鲸鳄。法律实类鸿毛,伦风今且涂地。急控填偿,哀哀上告。” 是时包公为官极清,识见无差。当日准了此状,即差人拘原、被告和干证人等听审。 包公先问干证,左邻萧美、右邻吴范俱供:萧淑玉在沿街楼上宿,与许献忠有奸已经半载,只瞒过父母不知,此奸是有的,并非强奸,其杀死缘由,夜深之事众人实在不知。许生道:“通奸之情瞒不过众人,我亦甘心肯认。若以此拟罪,死亦无辞;但杀死事实非是我。”萧辅汉道:“他认轻罪而辞重罪,情可灼见。女房只有他到,非他杀死,是谁杀之?必是女要绝他勿奸,因怀怒杀之。且后生轻狂性子,岂顾女子与他有情?老爷若非用刑究问,安肯招认?”包公看许生貌美性和,似非凶恶之徒,因此问道:“你与淑玉往来时曾有人从楼下过否?” 答道:“往日无人,只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间敲木鱼经过。”包公听罢怒道:“此必是你杀死的。今问你罪,你甘心否?”献忠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监。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义问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处居住?”王忠道:“在玩月桥观音座前歇。”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 是夜,僧明修又敲木鱼叫街,约三更时分,将归桥宿,只听得桥下三鬼一声叫上,一声叫下,又低声啼哭,甚是凄切怕人。僧在桥打坐,口念弥陀。后一鬼似妇人之声,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来奸我,我不从罢了,我阳数未终,你无杀我的道理。无故杀我,又抢我钗珥,我已告过阎王,命二鬼吏伴我来取命,你反念阿弥陀佛讲和;今宜讨财帛与我并打发鬼伎,方与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来取命。念诸佛难保你命。” 明修乃手执弥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时欲火要奸你,见你不从又要喊叫,恐人来捉我,故一时误杀你。今钗珥戒子尚在,明日买财帛并念经卷超度你,千万勿奏天曹。”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觉凄惨。僧又念经,再许明日超度。忽然,两个公差走出来,用铁链锁住僧。僧惊慌道:“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吓得僧如泥块,只说看佛面求赦。 王忠道:“真好个谋人佛,强奸佛。”遂锁将去。李义收取禅担、蒲团等物同行。原来包公早命二差雇一娼妇,在桥下作鬼声,吓出此情。 次日,锁了明修并带娼妇见包公,叙桥下做鬼吓出明修要强奸不从因致杀死情由。包公命取库银赏了娼家并二公差去讫。 又搜出明修破衲袄内钗、珥、戒指,叫萧辅汉认过,确是伊女插戴之物。明修无词抵饰,一并供招,认承死罪。 包公乃问许献忠道:“杀死淑玉是此秃贼,理该抵命;但你秀才奸人室女,亦该去衣衿。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虽则两下私通,亦是结发夫妻一般。今此女为你垂布,误引此僧,又守节致死,亦无玷名节,何愧于妇道?今汝若愿再娶,须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将淑玉为你正妻,你收埋供养,不许再娶。此二路何从?”献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贤良,只为我牵引故有私情,我别无外交,昔相通时曾嘱我娶她,我亦许她发科时定媒完娶。不意遇此贼僧,彼又死节明白,我心岂忍再娶?今日只愿收埋淑玉,认为正妻,以不负她死节之意,决不敢再娶也。其衣衿留否,惟凭天台所赐,本意亦不敢欺心。” 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当为你力保前程。”即作文书申详学道:审得生员许献忠,青年未婚;邻女淑玉,在室未嫁。两少相宜,静夜会佳期于月下,一心合契,半载赴私约于楼中。方期缘结乎百年,不意变生于一旦。恶僧明修,心猿意马,夤夜直上重楼。狗幸狼贪,粪土将污白璧。谋而不遂,袖中抽出钢刀。死者含冤,暗里剥去钗珥。伤哉淑玉,遭凶僧断丧香魂;义矣献忠,念情妻誓不再娶。今拟僧抵命,庶雪节妇之冤;留许前程,少奖义夫之慨,未敢擅便,伏候断裁。 学道随即依拟。后许献忠得中乡试,归来谢包公道:“不有老师,献忠已做囹圄之鬼,岂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许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许生道:“吾今全义,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贤友今日成名,则萧夫人在天之灵必喜悦无穷。就使若在,亦必令贤友置妾。今但以萧夫人为正,再娶第二房令阃何妨。”献忠坚执不从。包公乃令其同年举人田在懋为媒,强其再娶霍氏女为侧室。献忠乃以纳妾礼成亲。其同年录只填萧氏,不以霍氏参入,可谓妇节夫义,两尽其道。而包公雪冤之德,继嗣之恩,山高海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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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包公案
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第二回 观音菩萨托梦第三回 嚼舌吐血第四回 咬舌扣喉
第五回 锁匙第六回 包袱第七回 葛叶飘来第八回 招帖收去
第九回 夹底船第十回 接迹渡第十一回 黄菜叶第十二回 石狮子
第十三回 偷鞋第十四回 烘衣第十五回 龟入废井第十六回 鸟唤孤客
第十七回 临江亭第十八回 白塔巷第十九回 血衫叫街第二十回 青靛记谷
第二十一回 裁缝选官第二十二回 厨子做酒第二十三回 杀假僧第二十四回 卖皂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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