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竜圖公案   》 第一回 阿彌陀佛講和      安遇時 An Yushi

明代短篇小說集。又稱《竜圖神斷公案》,全名《京本通俗演義包竜圖百傢公案全傳》。安遙時編,序"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題於虎丘之悟石軒"。10捲。今通行本有繁簡二種,繁本100則,簡本62則、63則、66則不等,均有聽五齋(或題李贄)點。記述宋代包拯審案斷獄的故事。題材或來自民間傳說,或采自史料,或轉抄《海公案》,或取自時事近作。內容大都是包公明斷謀財害命、仗勢凌人以及姦盜詐騙等案,塑造了一個剛直正義的清官形象,同時夾雜了大量封建倫理道德說教和因果報應思想。故事情節較為生動麯折,但語言呆滯平庸。對後世公案小說有一定的影響。 《竜圖公案》是明末産生的白話短篇公案小說集。書分十捲,包含一百個斷案故事。不題撰人。 此書的版本很多。屯溪舊書店書目有明末刻十捲本一種,現存一至六捲,是此書的最早刊本。現在通行的版本有繁簡兩種係統;無論繁本簡本,較早的單行本均有“江左陶元乃斌父題於武丘之悟石軒”(見《包竜圖公案序》)。繁本十捲一百則,主要有:清初刊大字本,每則後附聽玉齋評,有插圖;四美堂刊本,版心題“ 種樹堂”,有圖,半葉十行,行二十二字,題“李卓吾評”,實無評語;乾隆丙申(1716)重刊本,雨餘堂刊本,八捲,清嘉慶十五年(1810)增美堂刊本;嘉慶二十一年(1816)一經堂刊本。簡本係統六十六則,主要有:清乾隆乙未(1775)書業堂刊本,有圖,半葉九行,行二十字,間附聽玉齋評,亦題 “李卓吾評”,形式與四美堂本同;嘉慶七年(1802)刊本,圖十幅,正文捲端題“新評竜圖神斷公案”半葉九行,行二十字;道光癸卯(1843)黎照樓重刻本;道光乙酉(1849)三社堂刻本;光緒庚子(1900)上海書局石印本,改題《包公七十二件無頭案》;嘉慶間刻《竜圖剛峰公案合編》,其中《竜圖公案》一共六捲八十九則;1985年寶文堂書店出校點本。繁本與簡本在文字上並無大的出入,簡本是由繁本刪去一些故事而成,所刪大多為每捲的後幾則。 《竜圖公案》書敘包公斷案的神奇與公正,是中國第一部短篇公案小說集。每篇講敘一個故事,篇與篇間內容無關聯,以包公這一中心人物貫穿全篇,題材來源廣泛,但其中除了一篇《割牛舌》的本事見於《宋史》包拯傳,九十九個都是別人的或虛構的。書中有的故事來自民間流傳的包公事跡,有的從史書、雜記中采錄,有的從《海公案》中轉抄,有的則取自明代近事。《竜圖公案》出書較晚,在它之前,已有不少反映包公事跡的集子。有人做過專門統計,《竜圖公案》抄自《百傢公案》四十八篇,《廉明公案》二十二篇,《詳刑公案》十二篇,《律條公案》三篇,《新民公案》三篇,共八十六篇,還有十四篇大多數為公案形式的社會問題小說。作者將標題兩兩相對,而且按照案情,將內容和性質不同的篇目作了簡單的分類處理,可見匠心。 包公名包拯,歷史上確有其人,是北宋時期廬州合肥人,從現有史料看來,戲麯、小說中至今仍如數傢珍的包公故事,均是無中生有的。但包拯確實是個清官,他一生信奉為民作主的信念,堅持做官要有所建樹,不能庸庸碌碌,甚至敢於彈劾皇親國戚,即使對皇帝本人,意見也非常犀利。他一生中留下唯一一首詩:“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鈎。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册有遺訓,無遺來者羞。”人們把自己想象中的清廉公正、英明神武形象,寄托在這樣一個人身上,是可以理解的。 從宋代以來,包公故事就是我國通俗文學表現的熱點。現存最早記載包公斷案故事的是宋鄭剋的《折獄龜鑒》。到了元代,“包待製”在雜劇中的形象日見豐滿,有關漢卿的《包待製三勘蝴蝶夢》、《包待製智斬魯齋郎》、鄭廷玉《包待製智勘後庭花》、武漢臣《包待製智賺生金閣》等二十多種。到了明代,還出現了成化間刊唱本《包竜圖公案詞話》,包公專門打擊皇親國戚、惡霸豪強,為國護法,為民申冤,所斷案件也趨復雜。至晚明,出現了公案小說,即《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全像百傢公案全傳》,萬歷二十二年(1594)刊行,十捲一百則目錄前題作《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增像百傢公案全傳》,簡稱《包竜圖判百傢公案》,又叫《包公傳》。但是該書文字粗糙,人物乖張失度,情節前後不繼。明末清初時,《竜圖公案》一書問世,是包公小說的頂峰,大受歡迎。該書不僅繼承了《百傢公案》的優良傳統,而且還開啓了後來晚清《竜圖耳錄》、《三俠五義》等書的創作。 《竜圖公案》中所錄故事豐富多彩,到了清代,說書藝人石玉昆以說《竜圖公案》聞名。石玉昆字振之,天津人。鹹豐、同治年間以唱單弦轟動一時。他博學善辯,後人把他的表演記下來,題名《竜圖耳錄》,即聽而錄之之意。後來的刊行本與《竜圖耳錄》文字上無大出入,回目一樣,題為《三俠五義》,又名《忠烈俠義》,皆署名“石玉昆序”。也有人說,後來被丁日昌所禁的《竜圖公案》就是石玉昆作序的此二種版本,此說法不確。因為《竜圖耳錄》和《三俠五義》都是在明末《竜圖公案》基礎上改寫、翻舊出新而作,所以查禁時,應當是藍本,而非後者。 小說內容有許多觸及社會重大問題,如審理恃強凌弱、謀財害命以及姦盜詐騙等案,還有行賄受賄,殺邊民冒充殺敵請功,科舉考試中有纔落榜,無才高中等等。應該說,小說有不少篇章有一定價值。如《黃菜葉》一節,寫包拯在東京判斬趙皇親。書寫西京師官受之妻劉都賽因貌美,被趙王脅歸府中行姦。師官受潛入王府,被趙王發現,斬了師傢滿門,衹有張公與師官受五歲幼兒金保逃脫。二人與金保二叔入開封告狀。二叔被趙王打死,用黃菜葉裹住滅跡。包公撞見,審明案情,詐病,誘趙王至開封,擒而斬之。這是寫包拯不畏權勢,剛正不阿。另有《石獅子》寫包拯處决劉駙馬。有一崔長者樂善好施,在洪水中救了劉英,收為義子。後來國母張娘娘偶失玉印,崔長者夢中知其下落,劉英自願代崔慶往京上報。後劉英因此被招為駙馬。 崔慶去尋,劉英將他入獄,崔長者親自前往,劉英也不認。後包公明察秋毫,拘斬劉英。這也是寫包拯的嚴正無私。而《栽贓》則揭露了土豪的狠毒。伍和為了爭親,兩次給人栽贓,包公怒加問罪。《鬼推磨》是譏諷勢利之徒。書中說張待詔雖癡呆,但有百萬傢資,李博士性乖張,卻一貧如洗。包公十分不解,問財神爺,財神爺說,癡漢有錢不害人。實在是對世態之絶妙諷刺。《屈煞英才》是抨擊科舉制度。孫徹讀書飽學卻屢試不中,王平一字不通反得高中,孫徹的冤魂嚮閆羅告狀,閆羅—包公判罰試官丁談減壽,罰王平來世作牛。《久鰥》也是同一類題材。趙能飽學卻落第,慕色思妻卻久鰥,悶悶而死。閆君—包公親查掌婚司,註祿司册籍,原被誤作朱能,囑其還陽後更名朱能,果然連科及第,入贅王相國傢。這種種故事,雖不復雜,但讀來衹覺大快人心。 作者在行文結構處理上,也是簡單明快的。書中的一百則故事大部分都是正敘,先寫案情,再寫破案,判案。也有少部分用了插敘倒敘手法,但並不撲朔迷離。如《木印》一節,先寫包公在往河南賑災,至陳留時,發現有蠅蚋將其馬頭團團包圍,揮之不去,疑有冤情,於是派人隨去,果然發現淺埋無頭男屍。當場仔細勘驗,發現死者腰間有賣布蓋戳的小木印。包拯取下帶回。他為破案,假作大量用布,讓布商帶布樣來挑選,從中發現了與死者木印相同印記的布,抓獲布商李三等。案情破了。這是先寫破案,再寫案情。再如《割牛舌》是史書唯一所載之事,是說劉全有牛,舌頭被人割去。劉全嚮包公告狀。包公讓他回去後把牛殺了,賣掉牛肉。又張榜說衹要有第一個報告私殺耕牛的,重重有賞。劉全鄰居卜安首告了劉全。包公問他為何既割牛舌又告狀。原來卜安與劉全有仇,所以割了牛舌,又想陷害他。這則故事雖寫得出神入化,但仔細一想,理在其中。 人們常說,包拯這個人物形象是一個“箭垛式人物”,“滾雪球式人物”,從宋代開始,就開始滾動雪球。滾來滾去,一個具有無限權威與睿智的審判官形象就産生了。包公不僅睿智明察,而且還極富同情心和人情味。這就在包公的黑臉之上又鍍了一層柔光。如《兩傢願指腹為婚》說富戶林百萬之子林招得與張某之女千金娘子是指腹婚,後林傢敗落,張傢想悔婚,千金娘子不允,夜約招得,欲賜以金銀讓他至包公處陳告。被屠戶裴贊聽見。他先入花園,殺死丫環梅香,劫去金子。招得因此入獄。包公令妓女扮作丫環,至裴贊處索命,裴贊招了供。包公為招得與千金主婚。包公總是站在那些有愛情的青年男女一方,同情他們、諒解他們,甚至庇護他們。這就使得包公不僅冷硬剛直,而且有溫柔愛心。 《竜圖公案》寫得麯折生動,但全文題材冗雜,語言呆滯,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說它“文意甚拙,蓋僅識文字者所為”。雖然如此,此書的題材故事在民間仍然廣為流傳,尤其在麯藝界。據鄭振鐸《中國戲麯選本統計》,僅京劇一門,就有來自《竜圖公案》的故事十四種。足以可見,包竜圖故事之深入人心。人們對貪官污吏憤恨之餘,把希望寄托在這樣一個人身上,老是夢想有人替他們平冤泄憤。清俞樾《茶香室三鈔》就曾指出過一件不屬於包公的事:明鄭仲夔《耳新》雲:周季侯令仁和,有神君之稱。嘗出行,忽怪風起,吹所張蓋,捲落紗帽翅。執蓋人請罪曰:“小人因張清風,遂至冒觸。”周瀋思良久,屬能幹捕差二人,令往拘張清風。兩人商曰:“捕風捉影,安有此理?”乃相與登酒樓。樓上有談某疾篤,諸醫無效。一人曰:“若請張青峰去,必有生理。”二差因問張青風狀,潛往其傢。值張遠出,拘其妻至縣。周訊之。婦曰:“渠本非吾夫。吾夫病,請渠醫治,渠見妾姿容,投毒緻夫死,復謀娶妾。一曰渠酒後自吐真情,妾即欲尋死,因念無人伸冤,偷生至此。今遇天台,冤伸有曰。但渠為某氏延去,須就其處拘之。”周命前差往拘,一訊果服。按:今小說傢演包孝肅事,有捕落帽風一事,不知其本此也。 《竜圖公案》在同治七年(1868)被查禁。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把《竜圖公案》列為榜首,將其與道光末問世的《品花寶鑒》並列。理由大約是由於它寫了“姦盜詐偽”。其實《竜圖公案》中性描寫極少,也沒有過分渲染案情。與之列為同一書目的多為“媚史”、“豔史”、“浪史”等,如《昭陽趣史》、《玉妃媚史》等。這其實很不妥當。但當時清政府正特別敏感,為太平天國之類的“兵戈浩劫”正多方搜求原因,因此,《竜圖公案》遭此劫難是在所難免的了。
第一回 阿彌陀佛講和 話說德安府孝感縣有一秀纔,姓許名獻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豐潤俊雅。對門有一屠戶蕭輔漢,有一女兒名淑玉,年十七歲,甚有姿色,姑娘大門不出,每日在樓上綉花。 其樓靠近街路,常見許生行過,兩下相看,各有相愛的心意。 時日積久,遂私下言笑,許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首肯。這夜,許生以樓梯暗引上去,與女攜手蘭房,情交意美。及至雞鳴,許生欲歸,暗約夜間又來。淑玉道:“倚梯在樓,恐夜間有人經過看見你。我今備一圓木在樓枋上,將白布一匹,半挂圓木,半垂樓下。你夜間衹將手緊抱白布,我在樓上吊扯上來,豈不甚便。”許生喜悅不勝,至夜果依計而行。如此往來半年,鄰捨頗知,衹瞞得蕭輔漢一人。 忽一夜,許生因朋友請酒,夜深未來。有一和尚明修,夜間叫街,見樓上垂下白布到地,衹道其傢曬布未收,思偷其布,遂停住木魚,過去手扯其布。忽然樓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養漢婆娘垂此接姦上去,任她吊上去。果見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肯捨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道:“我是鸞交鳳配,怎肯失身於你?我寧將銀簪一根捨於你,你快下樓去。”僧道:“是你吊我上來,今夜來得去不得了。”即強去摟抱求歡。女甚怒,高聲叫道:“有賊在此!”那時女父母睡去不聞。僧恐人知覺,即拔刀將女子殺死。取其簪、耳環、戒指下樓去。 次日早飯後,其母見女兒不起,走去看時,見被殺死在樓,竟不知何人所謀。其時鄰捨有不平許生事者,與蕭輔漢道:“你女平素與許獻忠來往有半年餘,昨夜許生在友傢飲酒,必定乘醉誤殺,是他無疑。”蕭輔漢聞知包公神明,即送狀赴告:“告為強姦殺命事:學惡許獻忠,心邪狐媚,行醜鶉奔。 覘女淑玉艾色,百計營謀,千思污辱。昨夜,帶酒佩刀,潛入臥室,摟抱強姦,女貞不從,拔刀刺死。遺下簪珥,乘危盜去。 鄰右可證。托跡黌門,桃李陡變而為荊榛;駕稱泮水,竜蛇忽轉而為鯨鰐。法律實類鴻毛,倫風今且塗地。急控填償,哀哀上告。” 是時包公為官極清,識見無差。當日準了此狀,即差人拘原、被告和幹證人等聽審。 包公先問幹證,左鄰蕭美、右鄰吳範俱供:蕭淑玉在沿街樓上宿,與許獻忠有姦已經半載,衹瞞過父母不知,此姦是有的,並非強姦,其殺死緣由,夜深之事衆人實在不知。許生道:“通姦之情瞞不過衆人,我亦甘心肯認。若以此擬罪,死亦無辭;但殺死事實非是我。”蕭輔漢道:“他認輕罪而辭重罪,情可灼見。女房衹有他到,非他殺死,是誰殺之?必是女要絶他勿姦,因懷怒殺之。且後生輕狂性子,豈顧女子與他有情?老爺若非用刑究問,安肯招認?”包公看許生貌美性和,似非兇惡之徒,因此問道:“你與淑玉往來時曾有人從樓下過否?” 答道:“往日無人,衹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間敲木魚經過。”包公聽罷怒道:“此必是你殺死的。今問你罪,你甘心否?”獻忠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監。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義問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處居住?”王忠道:“在玩月橋觀音座前歇。”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 是夜,僧明修又敲木魚叫街,約三更時分,將歸橋宿,衹聽得橋下三鬼一聲叫上,一聲叫下,又低聲啼哭,甚是凄切怕人。僧在橋打坐,口念彌陀。後一鬼似婦人之聲,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姦我,我不從罷了,我陽數未終,你無殺我的道理。無故殺我,又搶我釵珥,我已告過閻王,命二鬼吏伴我來取命,你反念阿彌陀佛講和;今宜討財帛與我並打發鬼伎,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來取命。念諸佛難保你命。” 明修乃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欲火要姦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今釵珥戒子尚在,明日買財帛並念經捲超度你,千萬勿奏天曹。”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覺凄慘。僧又念經,再許明日超度。忽然,兩個公差走出來,用鐵鏈鎖住僧。僧驚慌道:“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嚇得僧如泥塊,衹說看佛面求赦。 王忠道:“真好個謀人佛,強姦佛。”遂鎖將去。李義收取禪擔、蒲團等物同行。原來包公早命二差雇一娼婦,在橋下作鬼聲,嚇出此情。 次日,鎖了明修並帶娼婦見包公,敘橋下做鬼嚇出明修要強姦不從因緻殺死情由。包公命取庫銀賞了娼傢並二公差去訖。 又搜出明修破衲襖內釵、珥、戒指,叫蕭輔漢認過,確是伊女插戴之物。明修無詞抵飾,一並供招,認承死罪。 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禿賊,理該抵命;但你秀纔姦人室女,亦該去衣衿。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發夫妻一般。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致死,亦無玷名節,何愧於婦道?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將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此二路何從?”獻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賢良,衹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別無外交,昔相通時曾囑我娶她,我亦許她發科時定媒完娶。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衹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她死節之意,决不敢再娶也。其衣衿留否,惟憑天台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 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即作文書申詳學道: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於月下,一心合契,半載赴私約於樓中。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於一旦。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直上重樓。狗幸狼貪,糞土將污白璧。謀而不遂,袖中抽出鋼刀。死者含冤,暗裏剝去釵珥。傷哉淑玉,遭兇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不再娶。今擬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奬義夫之慨,未敢擅便,伏候斷裁。 學道隨即依擬。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做囹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天之靈必喜悅無窮。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妾。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閫何妨。”獻忠堅執不從。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其同年錄衹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義,兩盡其道。而包公雪冤之德,繼嗣之恩,山高海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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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包公案
第一回 阿彌陀佛講和第二回 觀音菩薩托夢第三回 嚼舌吐血第四回 咬舌扣喉
第五回 鎖匙第六回 包袱第七回 葛葉飄來第八回 招帖收去
第九回 夾底船第十回 接跡渡第十一回 黃菜葉第十二回 石獅子
第十三回 偷鞋第十四回 烘衣第十五回 龜入廢井第十六回 鳥喚孤客
第十七回 臨江亭第十八回 白塔巷第十九回 血衫叫街第二十回 青靛記𠔌
第二十一回 裁縫選官第二十二回 廚子做酒第二十三回 殺假僧第二十四回 賣皂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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