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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典 》 剪灯新话 》
序一
瞿佑 Qu You
明代文言短篇小说。共载传奇小说四卷二十篇,附录一篇。作者瞿佑。
瞿佑(1347——1433年)字宗吉,号存斋,钱塘人,少有诗名,曾被当时诗坛领袖杨维桢,称赏为瞿家的“千里驹”。明太祖洪武年间出仕,历任仁和、临安、宜阳等县训导,后升任国王府右长史。明成祖永乐六年(1408),因诗获罪下狱。永乐十三年(1415)被遣送谪戍保安(今河北怀柔一带)。仁宗洪熙元年(1425),经英国公张辅奏请赦还,在英国公家主理家塾,三年后放归。宣德八年(1433)卒,享年八十七岁。瞿佑一生著述很多,只有《剪灯新话》、《田园诗话》、《咏物诗》等几种保留下来。
《剪灯新话》在洪武十一年就已编订成帙,以抄本流行。永乐十五年,瞿佑以七十五岁高龄在流放地保安重新校订《剪灯新话》。据明高儒《百川书志》卷六记载,《剪灯新话》共四卷二十一段(即21篇),与今天我们所见的《剪灯新话》卷数篇数相同。本书有成化丁亥(1467)刻本,明末刻本,清乾隆辛亥(1791)刻本,同治辛未(1871)本,均二卷。1917年董康据日本藏本翻刻,《剪灯新话》足本始重归我国。
瞿佑生活在元末明初,一生坎坷。元统治者的残酷,社会的动乱他都亲身经历,而对明太祖朱元璋企图杜绝文人批评时政而兴起的文禁他更有直接的感受。如他在《剪灯新话》写成之后“藏之书笥”,迟迟不敢发表,刊刻时还用“诲淫”“语怪”之类的话加以掩饰,这些都为他的创作奠定了生活和思想的基础。而在明初严峻刑法而前,文人为避免与统治者直接牾而招来杀身之祸,便追慕唐人,借写闺情艳遇、鬼怪神仙的传奇小说来曲折表达自己的思想。《剪灯新话》就是在此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剪灯新话》中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是描写婚姻爱情的。或是人与人的婚姻,或写人与鬼的爱情,都突出强调一个“情”字。对爱情和美好婚姻的渴望,是广大妇女的共同要求,但她们的要求被扼杀了。《绿衣人传》中书生吴源和女鬼绿衣人前世为南宋权臣贾似道家的奴仆,同样的地位、同样的命运促成了他们的爱情。但是,这种纯真的爱情在封建官僚家庭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于是他们双双被贾似道“赐死于西湖断桥之下 ”。绿衣人活着没有爱的权力,死后化鬼也要与所爱之人相会。此时已经托生的赵源不了解她的来历,以为是“巨室妾媵,夜出私奔”不予深究,一日酒醉戏称她“ 绿衣黄裳”是地地道道的婢女,伤了绿衣人的心,几日不与他相会。再来之时,她把前世姻缘合盘道出,赵源方了解她就是自己前世所爱并和自己同遭不幸之人,激动地说:“吾与汝乃再世姻缘也,当更加亲爱,以偿畴昔之愿。”
三年之后,绿衣人魂飞魄散,“源大伤恸,为治棺梓敛之”。自投灵隐寺为僧,以表示对爱情的忠贞。《金凤钗记》描写了吴兴娘的鬼魂对爱情的热烈追求。吴兴娘和崔兴哥自小订婚,由于兴哥随父宦游远方,十五年不通音信,兴娘绝望了,因为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官宦之女再嫁被认为是不贞的,于是她郁郁成疾,半载而终。但死后的兴娘并不甘心,她的鬼魂与兴哥相会,并与兴哥私奔他乡,相亲相爱的过了一年夫妻生活。最后当她身份揭穿,不得不离去的时候,还用鬼魂附体的办法,要求父母将妹妹庆娘嫁给兴哥,续了前缘。
《滕穆醉游聚景园记》里的女鬼卫芳华也是生前得不到爱情,死后鬼魂与人相爱。不管是绿衣人、吴兴娘还是卫芳华,她们都是美好的女子,但都生前不幸,死后方能享受爱情和婚姻生活的幸福,可见封建礼教制度下,人不如鬼。除了描写这些被压迫的女性、被扼杀的爱情,作品还以赞扬的笔调描写敢于藐视封建礼教的人物。《爱卿传》里的赵六,出身巨富,不受贞节观念的约束,娶妓女为妻,并对她有深厚感情。当妻子被迫害致死后,他“抚尸大恸,绝而复苏。”《渭塘奇遇记》里的王生出身诗礼人家,却对酒家女儿产生爱情,并与之结为夫妻。这些都表达了作者对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的理想。
更大胆地,作品对男女之间肉欲的欢乐也予以表现。根据吴中传说写的《联芳楼记》描写薛姓富室之女兰英、兰蕙“皆聪明秀丽,能为诗赋”,偶遇“兴贩于郡”的郑生,邀其欢会,赋诗以赠,自此无夕不会,终赘郑生以为婿。对这样严重违背封建礼教的行为,作者并未着眼于贬抑她们的偷情,反而对二女的才华多寓赞赏之意。周秦以来的封建礼教,特别是程朱理学,要求人们“去人欲,存天理”,把封建伦理道德说成是天经地义的。而《剪灯新话》表现婚恋的小说突出的“情”则主张摆脱束缚,顺应自然,肯定人的欲望,显然与封建礼教相对抗,必然为卫道者所不喜。
《剪灯新话》另有一些作品是借鬼神世界反映人们心态,影射社会现实的。《水庆余宫》描写文士因善诗文而在神那里受到尊重。潮州士人余善文为海神广利王的宫殿落成作《上梁文》,广利王为他“一挥而就,文不加点”的才气所折服,邀他参加庆殿之宴。在海广渊王从臣对此不服,“彼白衣而末坐者为何人斯?乃敢于此唐突也!”广渊王“遽言曰:‘文士在座,汝乌得多言?姑退!’”此后,众神捧觥请余善文作诗,又特设一宴以谢,临归又“以玻璃盘盛照夜之珠十,通天之犀二,为润笔之资。”如此厚遇,是明初文网严密监控下的知识分子梦寐难求的,现实与小说描写形成鲜明对比。此外,作者还假托阴司,对元末腐败政治和明初文字狱进行了猛烈抨击。
《令狐生冥梦录》里的令狐撰,作诗揭露鬼官鬼吏贪赃妄法的罪行,触怒“权贵”,被抓到阴曹地府去受审,不服,又在“自供状”里进一步揭露有权势者“以强凌弱,恃富欺贫”的罪行,指出法律是为有权势的人服务的,它使“贫者入狱而受殃,富者转轻而免罪;惟取伤弓之鸟,每漏吞舟之鱼”。由于令狐撰义正辞严,使鬼王毫无办法,只好承认令狐撰持论颇正,难以加罪,遂放行。《修文舍人传》则描写了一个正直的穷读书人夏颜,生前不得志,死后在冥司里做了大官。他看到的冥司王是公平的。“用人必当其才,必称其职”,“黜陟必明,赏罚必公”,不象人间靠贿赂、门第、面貌等邪门歪道取士,所以人间“治日常少,乱日常多”,这是对最高统治者,封建法律和政治的露骨批评。
中国传奇小说的创作始于初唐,盛于中唐,宋元低潮。到明初瞿佑以《剪灯新话》打破了僵局,带来了明传奇小说的兴盛。它继承了六朝志怪和唐传奇的传统,描写鬼魂追求爱情以表现青年男女对爱情的执著追求;从宋元话本中汲取营养,选取题材、情节及塑造人物,表现市井生活观念,如《金凤钗记》借鉴宋元话本《碾玉观音》中秀秀的形象,《牡丹灯记》和《清平山堂话本》中《洛阳三怪记》等情节结构类似等等。
《剪灯新话》的问世在当时沉闷的政治环境中引起了无数读者的喜爱与共鸣,甚至连国子监里的经生儒士也阅读它,而仿拟者纷起,永乐年间有庐陵李祯的《剪灯余话》,宣德年间有赵弼的《效颦集》,万历年间有邵景詹的《觅灯因话》相继问世,这些作品共同构成了沟通唐传奇和清代《聊斋志异》这两个高峰之间的桥梁。除仿拟之作外,白话小说和戏曲也受到《剪灯新话》作品的影响。《金凤钗记》、《翠翠传》被元末明初的凌初改写成白话小说,这两篇作品还和《渭塘奇遇记》、《绿衣人传》等被一些戏曲家改写成杂剧、传奇和地方戏曲。
《剪灯新话》是明代文人创作小说遭到朝廷禁毁的第一部。据顾炎武《日知录之馀》卷四“禁小说” 记载:“《实录》:正统七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调提为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此后《剪灯余话》也因同理被禁。
序一
余既编辑古今怪奇之事。以为《剪灯录》,凡四十卷矣。好事者每以近事相闻,远不出百年,近止在数载,襞积于中,日新月盛,习气所溺,欲罢不能,乃援笔为文以纪之。其事皆可喜可悲,可惊可怪者。所惜笔路荒芜,词源浅狭,无嵬目鸿耳之论以发扬之耳。既成,又自以为涉于语怪,近于海淫,藏之书笥,不欲传出。客闻而求观者众,不能尽却之,则又自解曰:《诗》、《书》、《易》、《春秋》、皆圣笔之所述作,以为万世大经大法者也;然而《易》言龙战于野,《书》载雉雊于鼎,《国风》取淫奔之诗,《春秋》纪乱贼之事,是又不可执一论也。今余此编,虽于世教民彝,莫之或补,而劝善惩恶,哀穷悼屈,其亦庶乎言者无罪,闻者足以戒之一义云尔。客以余言有理,故书之卷首。
洪武十一年岁次戊午六月朔日,山阳瞿佑书于吴山大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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