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恆生指數
(圖為一位香港市民在銀行的電子顯示牌前查看恆生指數。)
香港恆生指數是香港股票市場上歷史最悠久、影響最大的股票價格指數,由香港恆生銀行於1969年11月24日開始發表。
恆生股票價格指數包括從香港500多傢上市公司中挑選出來的33傢有代表性且經濟實力雄厚的大公司股票作為成份股,分為四大類──4種金融業股票、6種公用事業股票、9種房地産業股票和14種其他工商業(包括航空和酒店)股票。
這些股票占香港股票市值的63.8%,因該股票指數涉及到香港的各個行業,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恆生股票價格指數的編製是以1964年7月31日為基期,因為這一天香港股市運行正常,成交值均勻,可反映整個香港股市的基本情況,基點確定為100點。其計算方法是將33種股票按每天的收盤價乘以各自的發行股數為計算日的市值,再與基期的市值相比較,乘以100就得出當天的股票價格指數。
由於恆生股票價格指數所選擇的基期適當,因此,不論股票市場狂升或猛跌,還是處於正常交易水平,恆生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能反映整個股市的活動情況。
自1969年恆生股票價格指數發表以來,已經過多次調整。由於1980年8月香港當局通過立法,將香港證券交易所、遠東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和九竜證券所合併為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在目前的香港股票市場上,衹有恆生股票價格指數與新産生的香港指數並存,香港的其他股票價格指數均不復存在。
恆生指數,由香港恆生銀行全資附屬的恆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製,是以香港股票市場中的33傢上市股票為成份股樣本,以其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平均股價指數,是反映香港股市價格趨勢最有影響的一種股價指數。該指數於1969年 l1月24日首次公開發佈,基期為1964年7月31日,基期指數定為1000。恆生指數的成份股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其總市值占香港聯合交易所市場資本額總和的70%左右。為了進一步反映市場上各類股票的價格走勢,恆生指數於1985年開始公佈四個分類指數,把33種成份股分別納人工商業、金融、地産和公共事業四個分類指數中。
恆生指數成份股的選取原則如下:
(l)按股票市值大小選擇,必須居於占聯交所所有上市普通股份總市值90%的排榜股票之列(市值指過去12個月的平均值)。
(2)按成交額大小選擇,必須居於占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成交額 90%的排榜股票之列(成交額指過去24個月的成交總額)。
(3)必須在聯交所上市滿24個月以上。
根據以上標準初選出合格股票後,再按以下準則最終選定樣本股:
(l)公司市值及成交額之排名。
(2)四個分類指數在恆生指數內各占的比重需大體反映市場情況。
(3)公司在香港有龐大業務。
(4)公司的財政狀況。
恆生指數計算公式是:
現時指數=(現時成份股的總市值)/(上市收市時成份股的總市值)×(上日收市指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