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蜂式自行火炮(德文:Hummel,英文意義"Bumble Bee")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德國以三號/四號坦剋混種車體為基礎,開發出來的一款自行火炮,主要武裝為一門150mm榴彈炮。由德意志國防軍從1942年晚期起使用,直至二次大戰結束。
賦編型號全稱為"Panzerfeldhaubitze 18M auf Geschützwagen III/IV (Sf) Hummel, Sd.Kfz. 165","Hummel"此型稱是1944年2月27日由希特勒授名。
開發過程
野蜂式自行火炮設計於1942年。1941年6月,德國發動巴巴羅薩作戰入侵蘇聯,前鋒裝甲部隊缺乏機動炮兵火力支援,當時雖然已有幾種自行火炮車服役中,但德國陸軍對其性能及表現並不滿意,因此1942年德國陸軍開始設計新型自行火炮來滿足需求。
第一個考慮方案是以三號坦剋車體搭載一門leFH17 105mm榴彈炮,但軍方偏好使用四號坦剋車體,於是本案在製造原型車一輛後被擱置。替代方案則是計劃使用特別設計的Geschützwagen III/IV車體,但搭載一門sFH18 150mm 30倍徑榴彈炮。Geschützwagen III/IV車體是一種三號/四號坦剋混種車體,結合了三號坦剋的駕駛、轉嚮係統以及四號坦剋的引擎、懸吊係統,這個車體後來也使用於犀牛式驅逐戰車。新式自行火炮就以此定案,命名為“三/四號自行火炮”,"Hummel"名稱是後來希特勒命名的。
野蜂式自行火炮在車體後方有一個頂部開放式戰鬥間,並有10mm的裝甲圍繞以保護乘員與火炮,引擎移至車體中央部份以讓出空間給戰鬥間。末期型則將駕駛室與上層結構稍為修改,以便給駕駛與通信員有較大的空間。
産量與衍生車型
由於基本型野蜂自行火炮衹能攜帶數量有限的彈藥,所以又開發出"Munitionsträger Hummel"野蜂彈藥運輸車以協同作戰。野蜂彈藥運輸車基本上就是沒有裝備火炮的野蜂,但有裝設置彈架以便輸送彈藥。如果情勢需要,野蜂彈藥運輸車也可以重新武裝,在戰場裝上榴彈炮,搖身一變成為正規野蜂自行火炮作戰。
到戰爭結束為止,總共生産了714輛野蜂自行火炮及150輛野蜂彈藥運輸車。
戰績
野蜂式自行火炮初次作戰是在庫爾斯剋會戰,約100輛參戰。野蜂主要配發於裝甲師中的裝甲炮兵營(Panzerartillerie Abteilungen),每6輛野蜂自行火炮搭配1輛野蜂彈藥運輸車。
主要設定
乘員 6人 (駕駛1人,炮班5人)
長度 7.17 m
闊度 2.97 m
高度 2.81 m
重量 24 噸
裝甲與武器
裝甲 10 ~ 30mm
主要武器 sFH18 L/30 150mm 30倍徑榴彈炮 X 1
18發炮彈
次要武器 MG 34 7.92mm 機槍 X 1
600發子彈
機動性
發動機 V12 梅巴赫HL120 P30發動機
296匹
懸挂係統 葉片彈簧式
平地時速 42公裏/小時
馬力/重量 12.5匹/噸
行動距離 215公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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