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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捨 Lao She 趕集
《趕集》良友圖書印刷公司1934年9月初版。
序
五九
熱包子
愛的小鬼
同盟
大悲寺外
馬褲先生
微神
開市大吉
歪毛兒
柳傢大院
抱孫
黑白李
眼鏡
鐵牛和病鴨
也是三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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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ǎn jí
到集市上去做買賣貨物:咱們明天一塊兒去~。
河北有句老俗話:“趕集上會做買賣。”意思是說,趕集、上會都是進行買賣交易的。這話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會即“廟會”,就是今天常說的物資交流大會。其內容,麥前以權、耙、掃帚等農具交易為主,秋後以牛馬驢騾等大牲畜交易為主。會期少則一天,多則三、五天,乃至七、八天、半個月的。
期間穿插進行具有民族風味和地方氣息的民間藝術表演。而“趕集”卻是名副其實的買賣交易,一般時間較短,多者不過一天,少則半個時辰,到集上進行交易的時機很要緊,所以前面加了個“趕”字。由於河北省各地物産品種名目繁多,因此,集市貿易歷來比較發達。
趕集是勞動人民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一項活動。正如冀東一首民歌所唱:“從春忙到大秋裏,腌上了鹹菜忙棉衣,雜花子糧食收拾二鬥,一心要趕樂亭集。樂亭南關把糧食賣,賣了糧食置買東西,買了江南的一把傘,又買了圓正正的一把笊籬。槐木扁擔買了一條,擔糞的荊筐買了兩衹,零碎東西買完畢,餄餎鋪裏拉驢轉回傢裏。”喜滋滋的勁頭兒,活靈活現。
集市是指定期聚集進行的商品交易活動形式。主要指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時代和地區普遍存在的一種貿易組織形式。又稱市集。集市起源於史前時期人們的聚集交易,以後常出現在宗教節慶、紀念集會上和聖地,並常附帶民間娛樂活動。歐洲中世紀時,集市常於宗教節慶日在教堂院內舉行。某種集市往往主要進行某種商品的交易,比如乳酪集市。目前在一些經濟不很發達而交通運輸又較睏難的地區和國傢,商品交換仍保留定期的、或在傳統節日舉行的集市形式。中國古代除少數大中城市以外,廣大地區盛行名為“草市”、“亥市”等定期集市,至今在全國不少省區,特別是在北部和西南部,這種傳統的貿易組織形式仍然存在。但各地使用的名稱不一,如在北方地區一般通稱為“集”,而在南方和西南地區則分別稱為“場”、“街”、“墟(圩)”等。它們每隔一定日期(如逢單、雙日或逢五、逢十),在固定地點或鄰近的幾個地點輪流舉行。其中也有個別地方利用“廟會”、“騾馬大會”等形式,進行一連多日的集市性質的貨物交易活動。在經濟發展較落後的阿拉伯半島農牧區,也保存有定期、定點舉行集市形式的商業活動。
集市是一種周期市場,對集市的研究集中在它的周期、結構以及與中心地學說的關係方面。一些學者認為,集市的周期主要受人口密度的影響,較大的人口密度導致周期短的集市。此外,周期還受到周和月循環的影響,如中國的集市大多按太陰歷周期循環。集市屬於低級的中心地,交易的商品一般為日常用品和易耗品等低級貨物,為集市附近的鄉村居民服務。集市地點通常選擇位於交通適中的集鎮或鄉村,以及寺廟所在地、城鎮邊緣地帶等。集市的間隔往往取决於買者和賣者所願意離開居住地前往的最大距離。
集市大多位於位置適中、交通方便的中心村鎮、寺廟勝地和城鎮邊緣地區;也可引伸為進行交易的場所或聚落,稱為集鎮。農村集鎮是經濟空間網絡的基本構成單元,在中心地係統的概念中處於較低的一級中心地,它以其特殊的職能和規模,與一般意義上的城鎮既有聯繫又有區別。集鎮以經濟活動為主,是基於其經濟功能發生、發展起來的。是農村商品購集的起點,又是商品銷售的終點,擔負着農村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農産品收購和交易的職能。集鎮中一般劃有專門的交易地點,為便於管理和進行交易,各類物資分別集中在一定範圍,既互不相擾又聯成一體。農村集鎮還具有教育、醫療、娛樂等職能,是農村居民娛樂和相互交往的主要場所。歷代地方官府都力圖通過集鎮來控製縣級以下農村區域。現在農村集市通過以商促農,繁榮農村經濟,溝通城鄉聯繫,加速農村城鎮化進程而發揮作用。
地理學研究農村集市時,①把集鎮作為經濟活動空間係統的組成部分,研究集鎮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協調配合、集鎮的等級係統、相鄰集鎮組成的循環圈以及交換與市場的空間體係;②研究趕集人的個體特性,經營性質及活動範圍;③研究集市周期性的起因和規律。一些地理學者把註意力放在集鎮的社會特性上。研究其對農村發展特別是對農村城鎮化的促進作用。並通過集鎮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特徵及功能,識別農村社會的經濟發展過程和社會結構。70年代以後,國外研究集市側重定量地分析其規律,如市場周期的最優長度,周期市場圈的動態經濟係統,對周期集鎮的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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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趕集
【拼音】:gǎn jí
【註音】:ㄍㄢˇ ㄐㄧˊ
基本解釋
◎ 趕集 gǎnjí
[go to market;go to a fair] 到集市上去做買賣或玩耍
咱們明天一塊兒去趕集
詳細解釋
鄉僻之地,貿易有定期。及期,買者賣者從四方前來,集於一定的地點買賣,俗稱“趕集”。
明 謝肇淛 《五雜俎·地部一》:“ 嶺 南之市謂之虛…… 山 東人謂之集。每集則百貨俱陳,四遠競湊,大至騾、馬、牛、羊、奴婢、妻子,小至鬥粟、尺布,必於其日聚焉,謂之‘趕集’。” 清 劉書年 《沂水桑麻話》:“ 沂邑 集場甚多,著名者三十餘處,尚有義集、小集不計其數,通工易事,莫便於趕集。”《老殘遊記》第十九回:“每月三八大集,幾十裏的人都去趕集。” 知俠 《鐵道遊擊隊》第四章:“ 齊村 是 棗莊 西邊八裏路的一個大鎮子,今天逢大集,四鄉的莊稼人都到這裏趕集。”
gǎn jí
河北有句老俗話:“趕集上會做買賣。”意思是說,趕集、上會都是進行買賣交易的。這話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會即“廟會”,就是今天常說的物資交流大會。其內容,麥前以權、耙、掃帚等農具交易為主,秋後以牛馬驢騾等大牲畜交易為主。會期少則一天,多則三、五天,乃至七、八天、半個月的。
期間穿插進行具有民族風味和地方氣息的民間藝術表演。而“趕集”卻是名副其實的買賣交易,一般時間較短,多者不過一天,少則半個時辰,到集上進行交易的時機很要緊,所以前面加了個“趕”字。由於河北省各地物産品種名目繁多,因此,集市貿易歷來比較發達。
趕集是勞動人民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一項活動。正如冀東一首民歌所唱:“從春忙到大秋裏,腌上了鹹菜忙棉衣,雜花子糧食收拾二鬥,一心要趕樂亭集。樂亭南關把糧食賣,賣了糧食置買東西,買了江南的一把傘,又買了圓正正的一把笊籬。槐木扁擔買了一條,擔糞的荊筐買了兩衹,零碎東西買完畢,餄餎鋪裏拉驢轉回傢裏。”喜滋滋的勁頭兒,活靈活現。
集市是指定期聚集進行的商品交易活動形式。主要指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時代和地區普遍存在的一種貿易組織形式。又稱市集。集市起源於史前時期人們的聚集交易,以後常出現在宗教節慶、紀念集會上和聖地,並常附帶民間娛樂活動。歐洲中世紀時,集市常於宗教節慶日在教堂院內舉行。某種集市往往主要進行某種商品的交易,比如乳酪集市。目前在一些經濟不很發達而交通運輸又較睏難的地區和國傢,商品交換仍保留定期的、或在傳統節日舉行的集市形式。中國古代除少數大中城市以外,廣大地區盛行名為“草市”、“亥市”等定期集市,至今在全國不少省區,特別是在北部和西南部,這種傳統的貿易組織形式仍然存在。但各地使用的名稱不一,如在北方地區一般通稱為“集”,而在南方和西南地區則分別稱為“場”、“街”、“墟(圩)”等。它們每隔一定日期(如逢單、雙日或逢五、逢十),在固定地點或鄰近的幾個地點輪流舉行。其中也有個別地方利用“廟會”、“騾馬大會”等形式,進行一連多日的集市性質的貨物交易活動。在經濟發展較落後的阿拉伯半島農牧區,也保存有定期、定點舉行集市形式的商業活動。
集市是一種周期市場,對集市的研究集中在它的周期、結構以及與中心地學說的關係方面。一些學者認為,集市的周期主要受人口密度的影響,較大的人口密度導致周期短的集市。此外,周期還受到周和月循環的影響,如中國的集市大多按太陰歷周期循環。集市屬於低級的中心地,交易的商品一般為日常用品和易耗品等低級貨物,為集市附近的鄉村居民服務。集市地點通常選擇位於交通適中的集鎮或鄉村,以及寺廟所在地、城鎮邊緣地帶等。集市的間隔往往取决於買者和賣者所願意離開居住地前往的最大距離。
集市大多位於位置適中、交通方便的中心村鎮、寺廟勝地和城鎮邊緣地區;也可引伸為進行交易的場所或聚落,稱為集鎮。農村集鎮是經濟空間網絡的基本構成單元,在中心地係統的概念中處於較低的一級中心地,它以其特殊的職能和規模,與一般意義上的城鎮既有聯繫又有區別。集鎮以經濟活動為主,是基於其經濟功能發生、發展起來的。是農村商品購集的起點,又是商品銷售的終點,擔負着農村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農産品收購和交易的職能。集鎮中一般劃有專門的交易地點,為便於管理和進行交易,各類物資分別集中在一定範圍,既互不相擾又聯成一體。農村集鎮還具有教育、醫療、娛樂等職能,是農村居民娛樂和相互交往的主要場所。歷代地方官府都力圖通過集鎮來控製縣級以下農村區域。現在農村集市通過以商促農,繁榮農村經濟,溝通城鄉聯繫,加速農村城鎮化進程而發揮作用。
地理學研究農村集市時,①把集鎮作為經濟活動空間係統的組成部分,研究集鎮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協調配合、集鎮的等級係統、相鄰集鎮組成的循環圈以及交換與市場的空間體係;②研究趕集人的個體特性,經營性質及活動範圍;③研究集市周期性的起因和規律。一些地理學者把註意力放在集鎮的社會特性上。研究其對農村發展特別是對農村城鎮化的促進作用。並通過集鎮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特徵及功能,識別農村社會的經濟發展過程和社會結構。70年代以後,國外研究集市側重定量地分析其規律,如市場周期的最優長度,周期市場圈的動態經濟係統,對周期集鎮的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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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aller à la fo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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