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券交易是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证券交易除应遵循《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规则,还应同时遵守《公司法》及《合同法》规则。
证券交易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上市交易,是指证券在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挂牌买卖。凡经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内登记买卖的证券称为上市证券;其证券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称为上市公司。另一种形式是上柜交易,是指公开发行但未达上市标准的证券在证券柜台交易市场买卖。
众多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股票,但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上市或上柜交易的。股票要上市或上柜交易,必须按一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才能上市或上柜自由买卖。已上市股票如条件变坏,达不到标准,证券交易所可以停止其上市资格。 |
|
1、证券交易是特殊的证券转让
证券转让是指证券持有人依转让意思及法定程序,将证券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其基本形式是证券买卖。在广义上,证券转让还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将全部或部分证券权利移转给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设定证券质押行为等。所谓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发生的转移,包括因赠与、继承和持有人合并等发生的证券权利转移;所谓设定质押,为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证券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30条,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依照转让证券权利意思而发生的转让行为。
2、证券交易是反映证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确保证券作为基本融资工具的基础。证券发行完毕后,证券即成为投资者的投资对象和投资工具,赋予证券以流通性和变现能力,可使得证券投资者便利地进入或者退出证券市场。不同证券的流通性存有差异,股份公司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会公众股股票可依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规则自由转让外,公司发起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响。
3、证券转让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
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包括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协议完成交易的无形交易场所。前者如国际上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集中交易场所。后者如美国全美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NASTAQ)以及各国的店头交易场所,我国场外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
4、证券交易须遵守相应交易规则
为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与快捷,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我国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证券法》是调整证券交易的特别法,《公司法》对股份及公司债券转让也规定有原则性规则,《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的一般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对证券交易关系的调整。其他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银行法》、《保险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间接地调整着证券交易关系。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自律性规范,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
|
早期证券交易主要采取现货交易方式,但随着商品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形式呈现出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单一向复合的发展趋势。各国证券交易方式的分类标准出现多元化趋势,既可按单一标准分类,也可兼采多种标准分类,并形成了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等并存的交易形式。
1、证券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是证券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即时清算交割证券和价款的交易方式。现货交易双方,分别为持券待售者和持币待购者。持券待售者意欲将所持证券转变为现金,持币待购者则希望将所持货币转变为证券。现货交易最初是在成交后即时交割证券和钱款,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典型形式。在现代现货交易中,证券成交与交割间通常都有一定时间间隔,时间间隔长短依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日期确定。证券成交与交割日期可在同一日,也可不是同一日期。在国际上,现货交易的成交与交割的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20日。如依现行的T+1交割规则,证券经纪机构与投资者之间应在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办理完毕交割事宜,如果该下一营业日正逢法定休假日,则交割日期顺延至该法定休假日开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证券交易所为了确保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有合理时间处理财务事宜(包括准备证券交付和款项往来),都会对证券成交和交割的时间间隔作出规定。但为防止该时间间隔过长而影响交割安全性,交割日期主要有当日交割、次日交割和例行交割。当日交割,也称“T+0”交割,为成交当日进行交割;次日交割则称“T+1”交割,为成交完成后下一个营业日办理交割;例行交割,则依照交易所规定确定,往往是成交后5个营业日内进行交割。
在现货交易中,证券出卖人必须持有证券,证券购买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货币,成交日期与交割日期相对比较接近,交割风险较低。从稳定交易秩序角度,现货交易应成为主要交易形式。现货交易作为历史上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方式,适应信用制度相对落后和交易规则相对简单的社会环境,有助于减少交易风险,是一种较安全的证券交易形式,也是目前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中广泛采用的证券交易形式。
2、证券期货交易
在广义上,期货交易包括远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相对应。其特点是:
1)期货交易对象不是证券本身,而是期货合约,即未来购买或出卖证券并交割的合约。期货合约属于证券交易所制订的标准合约。根据期货合约,一方当事人应于交割期限内,向持有期货合约的另一方交付期货合约指定数量的金融资产。
2)期货合约期限通常比较长,有些金融资产的期货合约期限可能长达数月,甚至一年。在合约期限来临前,期货合约持有人可依公开市场价格向他人出售合约,并借此转让期货合约项下权利。所以,在合约期限来临前,合约持有人可因转让期货合约而发生若干变化。
3)在证券交易所制订标准期货合约时,参考了该等证券资产当时的市场价格,但在期货合约期限内,证券资产的实物价格会发生变动,但在交割证券资产时,其期货价格可能已接近实物资产的市场价格。
由于期货交易具有预先成交、定期交割和价格独立的特点,买卖双方在达成证券期货合同时并无意等到指定日期到来时实际交割证券资产,而是企盼在买进期货合约后的适当时机再行卖出,以谋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从而出现“多头交易”和“空头交易”。多头交易与空头交易是站在对期货价格走势不同判断的基础上分别作出的称谓,但均属于低买高卖并借此谋利的交易行为。
在期货合约期限届满前,有一交割期限。在该期限内,期货合约持有人有权要求对方向其进行实物交割。证券交易所为保持信誉和交割安全性,会对此提供担保,并同时要求交割方存入需交割的证券或金钱。
3、证券期权交易
证券期权交易是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证券期权交易是以期权作为交易标的的交易形式。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种基本类型。根据看涨期权,期权持有人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价格购买标的资产即有价证券。根据看跌期权,期权持有人有权在某一确定的时间,以某一确定价格出售标的资产。根据期权交易规则,看涨期权持有人可以在确定日期购买证券实物资产,也可在到期日放弃购买证券资产;看跌期权持有人,可在确定日期出售证券实物资产,也可拒绝出售证券资产而支付保证金。期权交易属选择权交易。
4、证券信用交易
对证券信用交易,学术上有多种学说。依据一般观点,信用交易是投资者凭借自己提供的保证金和信誉,取得经纪人信用,在买进证券时由经纪人提供贷款,在卖出证券时由经纪人贷给证券而进行的交易。因此,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证券交易,均属于信用交易乙:
1)典型的信用交易必须是保证金交易,即投资者向经纪人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交易,故信用交易也称保证金交易。
2)经纪人向投资者提供借款购买证券或者经纪人提供证券以供出售。据此,可将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信用交易和融券信用交易,故证券信用交易也可称为“融资融券交易”。
3)信用交易是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律规定创设的证券交易方式。证券信用交易具有活跃市场、创造公正市场价格和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优点,但因存在投资风险,须均衡证券信用交易优劣,设置合理和周严的风险控制制度,给证券信用交易以适当的地位,以实现扬长避短之理想。
信用交易可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种类型,但这与我国证券交易实践中出现的“融资交易”与 “融券交易”根本不同。首先,信用交易是依照法律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创设的证券交易方式,具有适法性,实践中出现的融资融券交易则缺乏法律依据。其次,信用交易以投资者交付保证金为基础,实践中的融资融券交易则几乎完全没有保证金交易的性质。另外,信用交易是经纪人向投资者提供信用的方式,但我国实践广泛存在经纪人向投资者借用资金或借用证券的形式,属于反向融资融券行为。加之,有些资金和证券的借用系未经投资者同意,属于非法挪用资金和证券行为。在此意义上,未经法律准许的融资融券行为,属非法交易行为。
在各国证券市场中,除前述四种基本证券交易方式外,还大量存在其他非主要形态的证券交易方式。有些是相对独立于前四种的证券交易方式,如股票指数交易,有的则是附属于前四种基本证券交易方式,如利率期货等。 |
|
允许交易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所谓依法发行并交付,是指证券的发行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据,通过发行程序并将证券已经交付给购买者。也就是说,进行证券交易的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即证券的发行,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的证券,不得买卖。
依法发行的投票或者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都允许依法进行交易。依法发行的证券可以进行交易,但并不排除法律根据证券的性质和其他情况,对某些证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规定。在现实中,对某些证券的转让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如有些债券,只允许在发行后满一定期限才可转让。对于股票,如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转让限定为3年之内不得转让。再如目前对上市公司中,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也有期限的限制。凡是法律对转让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该种证券不得买卖。
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必须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公开的集中竞价,是所有有关购售该证券的买主和卖主集中在一个市内公开申报、竞价交易,每当买卖出价相吻合就构成一笔买卖,交易依买卖组连续进行,每个买卖形成不同的价格。公开的集中竞价具有过程公开性、时间连续性、价格合理性和对快速变化的适应性等特点。
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买方出价高的优先买方出价低的,卖方出价低的优先于卖方出价高的,多数卖方中出价最低的与多数买方中出价最高的优先成效,以此类推,连续竞价。并在出价相同时,由最先出价者优先成交。
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即证券交易达成后,按当时的价格进行实物交割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的资金和股票发生转移,购买者以直接持有股票为目标,相对其他交易形式来讲更具有投资性。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上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此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上述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如董事会不执行,以致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承带赔偿责任。但是,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包销业务,因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部分股票时不受6个月时间的限制,即可以在6个月之内将该部分股票卖出。 |
|
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的买卖或转让活动。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证券交易主要的品种有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
|
证券交易: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不同的证券投资者之间再次进行交换的行为。依据证券交易场所的不同,可以分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和非集中竞价交易。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 |
|
证券交易
经过严格筛选,达到规定标准。在证券交易所
内,证券的交易方式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
权交易和信用交易。
证券交易所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之
一,早在资本原始积累的16世纪初期就出现。
17世纪的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以及18
世纪到19世纪的伦敦证券交易所都是当时世
界著名的证券交易所。19世纪以后,随着资本
主义生产的发展,过剩资本增多,食利阶层扩大
以及股份制的广泛应用,使证券交易所得到充
分发展,它成为资本主义国家里专门买卖各种
有价证券的特殊市场,大资本家和银行从事有
价证券投机的中心。它“把包括工业生产和农
业生产在内的全部生产,包括交通工具和交换
职能在内的全部流通,都集中在交易所经纪人
的手里,这样,交易所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
的最突出代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
卷,人民出版社1卯4年版第1028页)交易所通
过有价证券的买卖,一方面促进闲置货币向生
息资本转换和借贷资本向现实资本转换,并自
发地把货币资本分配到资本主义各部门作长期
或短期投资和周转之用;另一方面,成为资本家
们互相夺取他们积累的资本而进行角逐、投机
和欺诈的地方。
在证券市场上,供应与需求的变化很难捉
摸,有时,大量的有价证券抛到市场上;有时,需
求的定单蜂涌而至,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可能
有政治、经济和心理等因素;有时甚至是投机者
人为制造的假象,哄抬价格,以便从中牟利。但
是,一般来说,有价证券行市的大的波动是紧随
在工业周期各阶段的更替之后的。在危机阶
段,对现金的需要迫使把大量的有价证券抛到
市场,利息率也因借贷资本供给减少,需求激增
而推向顶峰,这都促使证券行市的暴跌。在危
机结束复苏来临,利息率开始下降,寻找出路的
闲置货币资本转向证券市场,这都促使证券的
价格上升。
有价证券行市的上涨和下跌,为资本家投
机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证券交易中,他们以做
“空头”或“多头”的角色进行买空卖空,从证券
行市的涨落中牟取暴利。有些通过掌握内部信
息或散布虚假信息,或在市场上大批量抛出买
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控制和左右证券行市。
在这些赌博中,获胜者总是那些资本雄厚,并与
政府关系密切,熟悉政治、经济内情的大资本家
而那些中小资本家不过是这种赌博的牺牲品。
马克思指出,有价证券的运动和转移纯粹变成
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场赌博中,小鱼为
鳌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第497页)
资本主义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发展,股
份公司的普遍成立,使得资本主义的社会财富 |
|
- : dealing in securities, Broking
- n.: stockbrokerage, stockjobbing
|
|
证券市场, 股票交易, 股票市场 |
|
股票证券 | 股票 | 股利 | 率 | 投资 | 金融 | 股票市场 | 经济学 | 证券 | 股市 | 制度 | 成交量 | 经济 | 更多结果... |
|
|
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员 | 证券交易卡 | 证券交易商 | 证券交易税 | 证券交易额 | 证券交易法 | 在证券交易上 | 证券交易中心 | 跨境证券交易 | 证券交易实务 | 证券交易之道 | 证券交易代理 | 证券交易信息 | 证券交易费用 | 证券交易规则 | 证券交易市场 | 证券交易原则 | 证券交易风险 | 证券交易场所 | 证券交易时间 | 证券交易佣金 | 网上证券交易 | 专柜证券交易 | 证券交易制度 | 证券交易机制 | 无证证券交易 | 大证券交易所 | 欧洲证券交易所 | 美国证券交易所 | 台湾证券交易所 | 巴黎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委员会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德国证券交易所 | 法国证券交易所 | 百花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税条例 | 证券交易的对象 | 荷兰证券交易所 | 费城证券交易所 | 北平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伦敦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印花税 | 东京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泛欧证券交易所 | 大阪证券交易所 | 境外证券交易所 | 韩国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手续费 | 瑞士证券交易所 | 诱骗证券交易罪 | 证券交易多样化 | 证券交易零风险 | 米兰证券交易所 | 九龙证券交易所 | 柏林证券交易所 | 注册证券交易商 | 证券交易所行情 | 外地证券交易所 | 认可证券交易所 | 金银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 旧天津的证券交易 | 武汉证券交易中心 | 证券交易应试指南 | 太平洋证券交易所 | 马德里证券交易所 | 新西兰证券交易所 | 名古屋证券交易所 |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 吉隆坡证券交易所 |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 温哥华证券交易所 |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公开原则 | 证券交易公平原则 | 证券交易公正原则 | 百慕大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机制种类 | 马卡地证券交易所 | 卢森堡证券交易所 | 惠灵顿证券交易所 | 赫尔辛基证券交易 | 哥本哈根证券交易 |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 | 场外证券交易市场 | 布鲁塞尔证券交易 |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 | 奥斯陆证券交易所 | 奥克兰证券交易所 | 按照证券交易惯例 | 马尼拉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管理委员 | 维也纳证券交易所 | 苏黎世证券交易所 | 蒙特利尔证券交易 | 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 | 证券交易所交易单位 |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 | 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 |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 | 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 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 |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有限公司 | 纽约证券交易所混合指数 | 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 | 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 证券交易过关必做2000题 | 证券交易成功过关八套卷 | 证券交易过关冲刺八套题 | 道富证券交易决策系统 | 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 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 |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 非注册证券交易系统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范围 |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 国泰君安富易证券交易 | 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散布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 世界十大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的法律风险 | 证券交易的政策风险 | 证券交易的市场风险 | 证券交易的经营风险 | 证券交易的管理风险 |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 《1934年证券交易法》 | 证券交易的对 |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 上海证券交易所法人结算 |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人结算 | 什么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 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1934年证券交易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收益所得税 | 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 | 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 | 美国国际证券交易所 | 什么是证券交易市场 | 证券交易市场的特点 | 证券交易市场的功能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 布宜诺斯艾利斯证券交易所 | 巴黎或其他欧洲城市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所中以自己做买卖为主的经纪人 | 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成交数量和行情表 | 股票交易应纳证券交易税的会计核算 | 纽约证券交易所股价综合指数分析 | 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分析 | 东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 |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 | 证券交易税的会计科目的设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零沽买卖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会员研究成果评选获奖研究报告 | 股市游戏规则-最新证券交易法解析 | 华尔街的变迁:证券交易委员会及现代公司融资制度演进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 | 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 |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获奖研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会员研究成果评选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0年全年休市安排的通知 | 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的通知 | 美国证券交易所价值线混合指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 | 白领犯罪-证券交易中的黑色内幕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证券交易 | 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 |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 | 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 | 证券交易风险的制度防范 | 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年鉴 | 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 | 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市场 | 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 |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份股价指数 | 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的通知 | 证券交易零风险:中国股市 我的提款机 |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 |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 | | | 更多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