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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jì zhě jì zhě
  新聞機構中從事采訪和報道工作的專業人員
No. 2
  電視臺的記者
No. 3
  指心念的舊交。 唐 杜甫 《客堂》詩:“上公有記者,纍奏資薄祿。” 仇兆鰲 註:“ 嚴武 曾封 鄭國公 ,故曰上公。記,謂記念舊交。”
No. 4
  作記的人。 宋 袁燮 《江陰軍司法廳壁記》:“予以為書姓氏,列歲月,此記者之常體爾。”《朱子語類》捲三四:“後來記者卻失上面一節,衹做聖人自話記了。” 明 焦竑 《焦氏筆乘·戒殺生論》:“ 秦 漢 儒者,恣其饕餮附會,記者則著之為教。”
No. 5
  記着,記住。 元 馬致遠 《夜行船》套麯:“分付俺頑童記者,便 北海 探吾來,道 東籬 醉了也。” 明 王驥德 《男王後》第二折:“宮監記者:但後宮妃嬪以下,有妬忌娘娘的,即時梟首示衆。”
No. 6
  通訊社、報刊、電臺等釆訪新聞和寫通訊報道的專業人員。亦作為從事編輯、采訪、評論工作的新聞工作者的統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回:“新小説社記者接到了 死裏逃生 的手書,及 九死一生 的筆記。” 許地山 《人非人》:“謠言,我不信。大概又是記者訪員們底影射行為。”
No. 7
  通訊社、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采訪新聞和寫通訊報道的專職人員。
記者的由來
  新聞機構中從事采訪報道的專業人員稱為記者。16世紀,意大利港口城市威尼斯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那裏的商人和手工業者急需瞭解商品原料産地、銷售市場以及有關交通、政治、軍事等情況,於是有些人就以採集和出售政治和宗教消息、商業行情、航船行期等新聞為專門職業,成為早期的新聞記者
  在中國早期的新聞機構中,編輯和記者沒有嚴格的分工,編輯、采訪合一。1872年,《申報》創刊後開始設立訪員,專門采訪本地新聞。之後,《申報》在北京、南京、杭州、武昌、寧波、揚州等26個城市聘有“報事人”或“訪員”。1899年《清議報》第7期上出現“記者”一詞。
記者的工作
  記者的基本任務
  1、采寫新聞(天職)
  2、嚮領導機關和編輯部反映情況(內參)
  3、群衆工作 A通訊員工作 B瞭解群衆要求和反映 C組稿約稿 D群衆采訪
  記者的條件
  黃遠生:四能——能想、能走、能聽、能寫
  邵飄萍:品性、知識與經驗、身體健康
  鄒韜奮: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1、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2、要有較強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思想修養和政策水平
  3、要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
  4、要有廣博的知識
  5、要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6、要有新聞職業道德修養
  記者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代替廣大的民衆前往事情發生的現場,或是接觸新聞事件的當事人,並將事情的真相及其代表的意義,透過報導呈現於大衆媒體之上,協助媒體達成守望、教育、討論、娛樂等功能。由於記者擁有閱聽人賦予的權力,所以也被冠以“無冕王”的雅稱。
  一般而言,記者主要在報社、電視臺、廣播電臺、雜志社、通訊社等機構工作。網絡出現之後,也有部分記者替網絡媒體(網絡報)或專業網站工作。許多政府機關、社團內,也有編製內的記者。還有不在固定媒體工作的記者,一般稱為“自由撰稿”或“自由記者”,接受媒體委托或靠投稿維持生計。
  記者的表現方式可以分為報導、專題、調查采訪、專訪、精確報導等等。但記者的稿件、照片、影帶等,通常還要經過編輯臺的處理。
記者的分類
  新聞記者按工作性質分為文字記者、攝影記者、廣播記者、電視記者、網絡記者
  按報道內容分為政治記者、軍事記者、經濟記者、文教記者、科技記者、體育記者等;
  按地區分為本地記者、駐外記者、特派記者等。新聞機構為了專題采訪報道或專門地區、部門的采訪報道,還聘請編製以外的特約記者
  中國新聞記者的職務序列,分助理記者記者、主任記者、高級記者4級。
歷史上的記者
  徐鑄成
  在中國新聞史上,能夠堅持做記者的總編輯寥若晨星。《文匯報》創始人徐鑄成是其中的一個。
  記者身份體現在徐鑄成所撰寫的大量遊記上。儘管這種文體不屬西方新聞的範疇,帶有明顯的中國特色。然而在社會變動劇烈、戰火頻仍的年代,對個人經歷的忠實記錄,實則從一個側面記錄了歷史。當然,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輔以作者敏銳的觀察與判斷,遊記才能成其為新聞。徐鑄成最初的遊記無疑做到了。1927年,20歲的徐鑄成還是北師大學生,即給《大公報》寫成他的第一篇重要作品《定縣平民教育村治參觀記》。
  即使以今天的眼光來看,這仍然是一篇相當成熟的新聞作品。徐不僅忠實地記錄了他的所見所感,如平治會的組織編製、推廣設施、生活狀況以及具體實踐,更難得的是他由此得出自己的結論:這是一項偉大實踐,但如果不吸引鄉村原有的力量,僅靠自上而下的推動,則試驗極有可能成為“烏托邦”。他的論點,成為張季鸞為《大公報》所撰社論的重要判斷,代表了大公報的態度。
  徐鑄成後來還寫了不少遊記,如香港淪陷後,時任《大公報》香港版總編輯的他逃經已淪陷3年的廣州,寫成《廣州探險記》。在徐眼裏,廣州已是一座“ 沒有空氣,沒有青年”的城市,“老、中年人中,少數是早失了靈魂,多數是把靈魂深深地埋藏着,非空氣不能生活的青年們,都背着靈魂跑了”。後來,徐曾冒險穿越“江南淪陷區”,寫成十篇淪陷區進出記,分頭記錄了那些“死了的洋場”、“苦難中的上海外僑”、“南京群醜”等。如果說,這段時期,作為記者的徐鑄成是自發的記錄時代並作出個人判斷,而張季鸞、鬍政之等大公報人的支持,使得這種判斷成為可能的話,那麽當徐成為一個報紙的總編輯後,他則開始從制度上來維護記者的真實記錄和判斷。
  1938年,由英國商人出資的《文匯報》在上海創刊,其發刊詞奠定了該報的立場:“本報本着議論自由的最高原則,絶不受任何方面有形或無形的控製。”徐鑄成先為其撰寫社論,後來成為總編輯。
  1946年,《文匯報》復刊,徐首先與經理約法三章,特別強調:“自我參加之日起,《文匯報》不應接受任何帶政治性的投資,報館或記者不得接受任何津貼在此指導原則下,文匯報對上海推行警管區製這種危害人權的作法連續刊登讀者來信表示堅决反對。對馬敘倫等代表赴京請願遭特務毆打的“下關慘案”亦做了如實報道。
  徐鑄成為堅持這種立場所做的努力令今人唏噓。文匯報館被投過兩次炸彈,職員一死數傷,徐本人也曾收過一隻血淋淋的手臂作為警告。更為嚴重的是來自政治上的壓力。為了對《文匯報》施加影響,陳布雷、陳立夫等國民黨高級人物曾多次親自出馬,乘《文匯報》經濟睏難之機提出由“政府投資十億、擴充設備、提高職工待遇”,均遭徐鑄成嚴詞拒絶。徐的這番努力,目的衹有一個,即張季鸞所說:“遇有大事雖六親不認,决不襢護,决沒有不敢說的話。”為之,1947年,徐付出了文匯報報館被當局查封的代價。
  邵飄萍
  名振青、鏡清等,筆名飄萍、阿平等,浙江東陽人。清末民初新聞記者之巨匠、報業巨子。先後擔任《漢民日報》、《申報》、《時事新報》、《時報》主筆。後任《申報》駐京特派記者,繼而創辦《京報》,自任社長,以迄被張作霖殺害。其身後評價是“吾國新聞界泰鬥”。
  邵飄萍出身貧寒,年少時即表現其倔強和正直的稟性,1908年在浙江省立高等學堂因痛斥張之洞《勸學篇》而險遭開除。畢業後從教,仍密切關註政局發展,並聯絡反清人士。辛亥革命爆發,邵欣喜若狂,立即辭教赴杭州尋機辦報。1911年11月首發的《漢民日報》聘邵飄萍為主筆,邵時年25歲,正式進入報業。
  邵飄萍早期政論一針見血,用詞極尖銳。
  袁世凱尚未接任總統職務時,他已撰文疾呼:“嗚呼!當斷不斷,反受其亂。袁賊不死,大亂不止。同胞同胞,豈無一殺賊男兒耶?”袁竊國後,邵飄萍仍雲“袁總統令雲:苟且賄賂一體禁絶。振青曰:請自大總統始。”飄萍之快評字字見血,浙江權貴深恨之,於1913年8月查封《漢民日報》,逮捕飄萍,後獲釋。
  為避迫害,邵飄萍急走扶桑。1915年底,袁稱帝,上海新聞界電邀邵飄萍倒袁。邵棄學業而歸,以“飄萍”、“阿平”為名在滬上三大報執筆,痛駡袁之禍國。倒袁後不久,邵飄萍受聘任《申報》駐京特派記者。當時北京新聞界社會聲譽極差,記者虛構成風,報紙難辨真偽。邵飄萍以一個職業記者出現,深入實際采訪,追尋事件全貌。
  其文思敏捷,文稿倚馬可待,許多通訊和專電都是在茶樓酒館等應酬場所立就,文字縱橫自得,鮮明生動。更難得的是邵飄萍察物精審,處世靈活,廣交遊,耳目衆多。視當時新聞界之采訪能力,無人能出其右。
  1917年,圍繞是否對德宣戰,中國政府舉棋不定,中外記者欲獲知段祺瑞政府的態度而不可得。邵飄萍設法坐上挂總統車牌的汽車直達總理府門前,傳達長拒絶通報,邵飄萍取出千元為小費,終於得見段祺瑞。但段避而不談宣戰一事,邵先迂回打聽,繼而以身傢性命為擔保,3日內不在京城透露消息。段被纏無奈,在其立下字據後,透露了對德宣戰的細節。邵得此天大獨傢新聞,立即以密碼發電報至《申報》,滬上立發“號外”幾十萬份,邵名聲大振。而滬報運抵京城需要4天,邵並未失信,段也無可奈何。
  邵之采訪手段神出鬼沒。徐世昌任總統的就職宣言共2000言,而在其就職的前一天,邵飄萍就將其全文電達《申報》,同行震驚,徐世昌本人也大為詫異。邵所寫的“府院之爭”、“大藉款”、“揭發段內閣”、“張作霖截槍案” 等重大新聞均比其他報早或者更為詳盡。任《申報》駐京記者兩年裏,邵飄萍的近200篇《北京特別通訊》風靡全國,“邵飄萍”三字在新聞界中炙手可熱。邵主張報紙應為改革社會政治之利器,“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的民意之前” ,因此須獨立而不依靠政治力量。1918年10月,邵飄萍自資創辦《京報》。邵在其編輯部手書“鐵肩辣手”四大字,以銘己志。
  此時邵飄萍的采訪愈加老辣。段政府內閣討論“金佛朗案”,嚴禁記者列席。邵飄萍得知後,便雇一小車候於會場外,看到法國公使汽車進門,立即尾隨而入,得到內閣會議的全部材料。獨傢新聞翌日發表後,段內閣大為吃驚。京城大官本惡見記者,惟獨飄萍不得不見,且見後不得不談,因飄萍的采訪手段高明,防不勝防。
  1918年底,邵飄萍兼任北京大學新聞學研究會導師。學員中有時任北大圖書館助理員的毛澤東。邵飄萍不僅為毛澤東講授新聞知識,還給予其經濟資助。
  1919年因在“五四”期間數次刊發激烈言論抨擊段政府,《京報》遭到封禁,邵化裝後出逃日本。1920年《京報》剛剛復活,他就連續刊登與人合著的《俄國大革命史》,並將列寧介紹給《京報》讀者。1925年秘密加入中國共産黨。
  1926年4月直奉大戰中,奉軍張宗昌占領北京。張作霖曾被邵飄萍多次揭露,故恨之入骨。邵飄萍被張宗昌設計誘捕,《京報》亦同時被封。26日凌晨,邵飄萍在天橋被槍决,時年40歲。
  鄒韜奮
  著名的新聞記者、政論傢和出版傢。原名鄒恩潤,“韜奮”是其主編《生活》周刊時寫社評用的筆名。其時,他用十幾個筆名分擔《生活》的幾乎全部撰述。韜奮最好的撰著是《小言論》三集(時評)、《萍蹤寄語》三集(海外通訊),和《經歷》、《抗戰以來》(回憶錄)。
  韜奮“在小學的最後一年就在心裏决定了,那就是自己宜於做一個新聞者” 。其時,他的三個榜樣分別是:在《時報》寫《北京通訊》的遠生(黃遠庸),因為他探訪新聞的能力實在好,而且寫得實在好,流利、暢達、爽快、誠懇、幽默;編《新民叢報》的梁啓超,因為他“銳利明快、引人入勝的寫的技術”;辦《甲寅雜志》的秋桐(章士釗),因為“秋桐文字的最大優點是能心平氣和地說理,文字的結構細密周詳,對政敵或爭論的對方有着誠懇的禮貌”。
  韜奮1921年從聖約翰大學畢業後,並未如願做成新聞記者,直到1926年10月接編《生活》周刊,纔正式開始他的新聞事業。《生活》創刊於1925年10月,是黃炎培的中華職業教育社的機關刊物。韜奮接編時,《生活》衹有2800份左右,贈送的居多。而到1933年,每期銷數達到15·5萬份,創中國雜志發行的空前紀錄。
  韜奮的辦刊經驗就是抓“一頭一尾”,“頭”是言論,“尾”指答復讀者來信。“小言論”欄,每期僅幾百字,卻是他“每周最費心血的一篇”,因而,“ 這一欄也最受讀者的註意;後來有許多讀者來信說,他們每遇着社會上發生一個轟動的事件或問題,就期待着看這一欄的文字”。“信箱”也是極受歡迎的欄目。韜奮視每天拆閱讀者來信為“一件有興味的工作”。除了將小部分來信在周刊發表和解答外,其餘的信也都用“全副精神”一一答復,最長的答復達數千字。這些努力與他以大衆立場為立場、以大衆主張為主張,“言論要作人民的喉舌,新聞要完全作人民的耳目”的理念一脈相承。
  鄒韜奮主持下的《生活》周刊,是由(談)生活而(談)社會,由(談)社會而(談)政治。由“嚮來註重問題社會而不談政治”,到“漸漸註意於社會的問題和政治的問題”、“漸漸轉變為主持正義的輿論機關”,從講“進德修業” 的生活期刊,轉變為“材料內容尤以時事為中心,希望用新聞學的眼光,為中國造成一種言論公正評述精當的周刊”。在這個過程中,有“濟南慘案”、“九一八事變”、“一·二八淞滬抗戰”等關節,《生活》周刊都有出色的作為。以上種種,拓寬了《生活》的空間,確立了《生活》作為新聞評述周刊無可替代的信譽和韜奮作為新聞人、政論傢的聲譽。
  1933年7月,鄒韜奮被迫開始他一生六次流亡中的第一次亡命天涯。5個月後,《生活》被查封。又兩個月,生活書店推出《新生》,由杜重遠主編。1935年6月,《閑話皇帝》一文事發,《新生》被封,杜重遠入獄。鄒韜奮聞訊,於8月底回國,11月創辦《大衆生活》。《大衆生活》每期銷行20萬,出到第16期,被查封。一個月後,再創《永生》。《永生》出到第17期,被查封。鄒韜奮不肯赴蔣介石的南京之約,出走香港,第二次流亡並創辦《生活日報》。《生活日報》一創辦即銷行2萬份,震動港九,但因為印刷、遞送等種種原因,55天後自動停刊。韜奮隨即將《生活日報星期增刊》(改名《生活星期刊》)帶回上海出版。1936年11月被捕,12月該刊被封。“七七”事變後,韜奮被釋,8月即創辦《抗戰》三日刊。次年《抗戰》與《全民》合併為《全民抗戰》,銷量曾高達30萬份,還推出了“戰地版”、“通俗版”。
  韜奮一生堅守獨立精神的報格、人格,絶不肯將社會給予的“信用”轉送、附會。他一再拒絶國民黨大員將生活書店與中正書局合併的企圖,終至生活書店被“消滅”殆盡,55傢分店被封54傢。1941年2月,韜奮决然辭參政員之位,出走香港,第四次流亡。第三次流亡是他從日占上海赴內地,這一回卻是從“國統區”赴殖民地。5月,《大衆生活》周刊復刊。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大衆生活》終刊。韜奮流亡東江遊擊區,轉赴蘇北根據地。1944年7月21日,在病榻輾轉近兩年的韜奮,因耳癌病逝於上海。
  範長江
  傑出的新聞記者。原名範希天,四川內江人。以《中國的西北角》和《塞上行》兩部新聞作品集名世,曾為《大公報》記者,後入解放區從事新聞,再後,官至新聞總署副署長、《人民日報》社社長,1956年以後,他雖然從事的是科技部門的領導工作,可他仍然是中國最著名的新聞記者和新聞官員。遊動,在他年輕時代的生活中,是常態,當時的中國時間凝滯、空間隔絶,遊動成了獲取信息的重要方式。第一次是被動的。1927年,他在武漢加入國民革命軍二十軍的學生營,隨軍入南昌,參加了南昌起義,學生營在潮州被打散,他於是流落於廣州、福建、江西、安徽一帶,討飯為生,重病幾死。
  1935年7月,他判斷紅軍北上將改變中國政治格局,而且西北地區將成為抗戰的大後方,但是荒僻的西北又不為人所知,為破荒解僻,他以《大公報》特約通訊員的名義開始了在西北的遊動,西達敦煌,北至包頭,全程四千裏,歷時十個月,足跡及於川、陝、青、甘和內蒙古等廣大地區,這些作品陸續在《大公報》刊出,轟動一時,結集成《中國的西北角》後,數月內連出七版。
  說範長江是在當時走得最多的記者,恐怕不為過。在西北行中,他還體現了高超的采訪技巧,在青海,他想寫馬步芳,馬根本瞧不起文人,他於是打通馬身邊的關係,與馬比槍鬥酒,在聊天時套出內情,將人名、數字等要點記於褲袋內的小本上。他最後采得這樣震懾思想的結論:在私集團的觀點上來訓練軍隊,來發展經濟,來對付異民族,來教育青年,這個作法將走上非常危險的道路。西北行後,範長江成為《大公報》的正式記者,他也正式把破荒解僻、打破新聞封鎖作為自己的追求目標。
  1937年2月,他在博古與羅瑞卿陪同下,進延安,與毛澤東作通宵長談,毛嚮其講解十年內戰及中共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綫的方針政策,從此立場轉嚮親近中國共産黨。這次采訪所寫的《陝北之行》,在國統區發表後,引起了蔣介石的不滿。此文後來收在他的另一部著名文集《塞上行》中。1938年秋,範長江在社論《抗戰中的黨派問題》中反對“一個黨,一個主義,一個領袖”,又與《大公報》决裂。
  隨即在周恩來領導下,在長沙創辦國際新聞社。當時在國統區,新聞報道和宣傳工具,嚴密控製在國民黨中央宣傳部手中,除中央社以外,全國不容許有新聞報道機構,而且一切報紙刊物都要受到嚴格的新聞檢查。國民黨內部的軍委會國際宣傳處也對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不滿,他們支持為其提供新聞的國際新聞社的成立,國民黨軍委的宣傳竟然是由共産黨領導的、一個激怒了當權者的記者主持的機構提供新聞!新聞封鎖的厚幕似乎輕易就可以打開。
  在此之前,1938年3月,他還和徐邁進、陳同生、惲逸群等人在漢口共同發起創辦了“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簡稱“青記”),在周恩來親自領導下,成為共産黨新聞事業的人力資源庫,在各地開了分會,主辦新聞學院、新聞工作研習班、新聞學術講座等。
  1941年,“青記”與“國新社”均被封閉,範長江進入蘇北解放區,成為共産黨的新聞官員,先後擔任新華社華中分社、華中總分社和《新華日報》(華中版)社長,華中新聞專科學校校長。解放戰爭期間,他擔任負責共産黨中央宣傳工作的四大隊隊長。
  1970年12月23日,在河南確山被極“左”路綫迫害致死。
  儲安平
  江蘇宜興人,在南京上完中學,靠課餘寫小說所得稿費,考取上海光華大學新聞係。畢業一年多後進入中央日報編副刊。1935年赴柏林報道奧運會,後即赴倫敦,考取倫敦大學經濟學院政治係,期間兼任中央日報駐歐記者。因中日戰爭爆發,1938年輟學回國,在中央日報任主筆和國際版編輯。
  1941年起,任教於國立蘭田師範學院,寫作出版《英國採風錄》、《英人·法人·中國人》等書。
  抗戰勝利後,到重慶,在中英文化協會任秘書,並編輯《客觀》周刊。1946年9月1日,在上海創辦無黨派背景的政論周刊《觀察》,1948年12月24日,《觀察》遭查封。
  1949年11月,主持《觀察》復刊。1950年5月26日以後,參與改組後的《新觀察》。
  半年後,先後調任新華書店總店副總經理、中央出版總署發行局副局長。
  應鬍喬木之邀,1957年4月1日出任《光明日報》總編輯。6月1日,在中央統戰部召集的民主人士座談會上,作《嚮毛主席、周總理提些意見》,6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這是為什麽?》的社論,下午,遞交辭呈。被視為“章羅同盟”的要角,劃為右派。
  之後下放,在長城下放過羊。1966年10月某夜,在京西青竜橋跳水自殺未遂。第二天,交檢討書,回傢後幾天,被發現失蹤。一個專門小組尋找了兩年,也沒能發現他。
  儲安平是新聞科班出身,但並不以記者著稱。其實,儲極有新聞敏感,具有很高的新聞素養。他在大學任教時所著的《英國採風錄》一書,集中體現了他的新聞才華。
  寫作此書和幾本相關的書時,作者的意圖之一是探究英國何以強而中國何以弱。他大概也想給戰後中國的政治社會重建提供一些歐洲的藉鑒。對國傢民族有強烈責任感,又據理性加以公開的建言,這是儲安平所看重的那一批自由知識分子的共同特色,也是中國傳統的書生議政的薪傳。到主編《觀察》周刊時,儲使之達到了極緻。
  作為新聞人,踏過1949年前後的儲安平,在兩個時代都有過高峰成就(儘管都很短暫),但最驕人的莫過於1946年的辦《觀察》。
  儲的發刊詞,最好地表達了《觀察》的面貌:“我們這個刊物第一個企圖,要對國事發表意見”,“對於政府、執政黨、反對黨,都將作毫無偏襢的評論;我們對於他們有所評論,僅僅因為他們在國傢的公共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儲承認他們對“政治”極感興趣,但這個“政治”衹是“衆人之事———— 國傢的進步和民生的改善,而非一己的權勢”。儲特別標明他們對政治感興趣的方式:“衹是公開的陳述和公開的批評,而非權謀或煽動。”
  儲說,他們希望各方面都能在“民主的原則和寬容的精神”下,力求彼此的瞭解。
  《觀察》面世了,樣子是樸素的,但每期被列出的六七十位撰稿人姓名(包括現在仍活躍於學界政壇的費孝通),卻使這份雜志具有特殊的分量。他們大都是“有話要說而又無適當說話地方的自由思想學人”,堪稱一時之選,對讀者極具號召力。被列出的撰稿人,都得到過本人的應允,允任撰稿人的意義則是雙重的:“第一表示願為本刊撰稿,第二表示至少在道義上支持這個刊物。”
  《觀察》極為搶手。創刊號印5000册,各處紛紛告磬,以後又6次加印,總印數達11300册(這包括在第2捲出版期間還加印的一次800册)。《觀察》發行數最高的一期是105000册。在當時的中國,要算是新聞出版的一個奇跡。
  在總共113 期的舊《觀察》上,儲盡力做到不偏不倚地評論時事,給對立的觀點以表達的機會(在接手主編《光明日報》時,儲也依然這麽做)。《觀察》成為中國自由知識分子的思想重鎮,表達了他們對中國之路的憂思。
  儲自己也寫了不少的時政評論,文風犀利。針對當時政治、軍事、經濟的重大動態,儲往往作出獨到的分析和判斷,顯示了驚人的洞察力。
  在當年國民黨與共産黨爭奪對中國的主導權的動亂年代,儲和《觀察》是主張“第三條道路”的,歷史證明了此路不通,但儲和《觀察》也在歷史上打下了自己的烙印。
記者的生涯
  在有新聞自由的國傢,通常不限製記者的學歷或條件,所以從事記者工作有許多不同的管道。很多記者在大學或研究所就讀新聞、傳播等科係,畢業之後立即投入新聞工作,是最典型的一條路。但在德國等地,記者也可能是先完成其他專業學位後,纔就讀短期的新聞學校,培養新聞采訪、寫作能力,或是高中畢業後進入媒體實習,由媒體負責教育。此外,政治、法律、社會、歷史、語文等文法科的學生,因為所學與記者工作相近,擔任記者的也很多。
  在人口較多、版圖較廣的國傢中,記者通常有典型的職業生涯,一開始通常在地方媒體工作,采訪的路綫又以“市政”(City)或“司法”(Crime)為主,之後再慢慢從地方媒體進入全國性媒體,同時也有機會采訪黨政、財經等其他路綫新聞,或轉入媒體的言論體係,擔任主筆、評論員或專欄作傢等職務。
  離開記者職務後,許多人也會從事公關、行銷行業,例如至企業的公關部門任職、擔任行銷主管或發言人,或是成為文學創作者。在媒體環境惡劣的地方,許多記者在媒體工作時就會細心經營與企業的關係,為未來生涯鋪路,但卻因此嚴重影響媒體報導的公正性。在媒體環境尚未完全透明的地方,許多記者也會收取紅包。
記者節
  每年的11月8日是中國記者節。記者節像護士節、教師節一樣,是我國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記者節是一個不放假的工作節日。記者節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就有。從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聞從業人員都舉行各種儀式紀念這一節日。新中國成立之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記者節”。因當時沒有確定記者節的具體日期,因此長期以來我國新聞從業人員一直未過記者節。
  節日來歷
  2000年,國務院正式批復中國記協《關於確定“記者節”具體日期的請示》,同意將中國記協的成立日11月8日定為記者節。記者節像護士節、教師節一樣,是我國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記者節是一個不放假的工作節日。
  新中國成立前就有記者節。從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聞從業人員都舉行各種儀式紀念這一節日。
  1949年12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記者節”,《辦法》對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規定這樣表述:“其他各種紀念節日如:二七紀念、五卅紀念、七七抗戰紀念、八一五抗戰勝利紀念、九一八紀念、護士節、教師節、記者節等,均不必放假。”但因為當時沒有確定具體日期,因此長期以來中國新聞從業人員一直未過記者節。
  1999年9月18日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再一次明確列入了記者節。2000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復中國記協的請示,同意將11月8日定為記者節。
  11月8日也是中國記協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範長江為首的左翼新聞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國青年記者協會,這是中國記協的前身。七十多年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記協為團结廣大新聞工作者,推動中國新聞事業的發展,以及在開展國際新聞界友好往來等方面作出了顯著成績。確定中國記協的成立日為記者節的日期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節日曆史
  20世紀30年代初,國民黨為加強其統治地位,對堅持正義的新聞工作者任意加以迫害、逮捕乃至殺戮。1933年1月,江蘇鎮江的《江聲日報》主筆劉煜生,被江蘇省民政廳長趙啓以“宣傳共産”之罪名,下令殺害。上海《申報》登載了這條消息,輿論嘩然,新聞界提出“開放言路、保障人權”的強烈要求。為了緩和輿論指責,南京國民政府在1933年9月1日被迫發出《切實保護新聞從業人員》的通令。1934年8月,杭州記者公會嚮全國新聞界發出通電,倡議定9月1日為記者節,得到不少地區的響應和認同,1934年9月1日,杭州、北平、南京、太原、廈門、青島等地的新聞界,都舉行了紀念慶祝活動,1935年,“9.1”記者節得到了全國的認同,天津《大公報》並為此發表了《記者節》的短評,要求政府積極地解放言論。
  1938年,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在漢口成立,是年9月1日,在漢口普海春大酒傢舉行盛大的記者節活動,嚮來華采訪的各國新聞界,嚮在漢口當時出版的各種報紙,嚮出入於槍林彈雨中的戰地記者,嚮從南洋等地歸來的新聞同業表示感謝和敬意,並且號召全國新聞工作者,團结在抗戰建國的旗幟下,奮勇前進。當時,範長江同志講了話,塔斯社的羅果夫,法國《人道報》的黎蒙都講了話,在中國新聞史上,這是一次最盛大的最莊嚴的記者節。
  此後,在有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分會的各地,如湖南、如廣西、如延安及各抗日根據地、如香港的新聞同業,都在9.1記者節這一天舉行慶祝活動,號召加強團结,加強學習,貫徹“青記”一貫提出的主張。
  各國的記者
  記者節,有些國傢又稱新聞節、出版節。
  前蘇聯的出版節是5月5日。1922年3月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作出决議,以《真理報》創刊日(5月5日)為全俄出版節。該報於俄歷1912年4月12日創刊,俄歷與公歷相差13天,換算為公歷,便是5月5日。蘇维埃俄國從1913年起改用公歷紀元。
  韓國的新聞節是4月7日。1896年4月7日,朝鮮醫生徐弼博士在漢城創辦朝鮮第一傢民營報紙《獨立新聞》,初為周三刊,兩年後改為日報。為紀念朝鮮第一傢民營報紙的誕生,韓國建國後將4月7日這一天定為韓國的新聞節。
  1990年前的匈牙利,其記者節是12月7日。這是為了紀念1918年的這一天誕生了匈牙利共産黨的第一傢報紙《紅色權利報》。
  舊中國的記者節是9月1日,1934年杭州市記者公會通電全國,要求定9月1日為記者節,以紀念國民政府1933年9月1日頒布《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維護輿論機關》的命令一事。由於得到了全國新聞界的贊同,國民政府承認9月1日為中國記者節。陝甘寧邊區建立後,延安的新聞工作者每年都在這一天舉行紀念活動。1943年9月1日,重慶《新華日報》為紀念記者節發表社論《記者節談記者作風》;為紀念記者節,陸定一同志這一天在延安《解放日報》發表文章《我們對於新聞學的基本觀點》。
如何做一名好記者
  新聞從業者記者的職責與任務,可以說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點:第一,敏銳地去發現事實;第二,忠實地去報道事實;第三,當好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敏銳地去發現事實
  事實客觀存在,但有些事實要去發現它、把握它,則需要一雙敏銳的眼睛。正如法國美學家羅丹說的,生活中並不缺少美,缺少的可能是發現美的眼光。
  我國著名記者、新華社社長郭超人曾說過:“什麽樣的人當不了記者?什麽樣的人能當記者?什麽樣的人能當好記者?大多數人能想到能做到的,而你想不到做不到,就當不了記者;大多數人能想到能做到,而你也能想到能做到,可以當記者,但不一定是好記者;唯有大多數人想不到做不到,而你能想到能做到,那麽你就能當一個好記者。”
  我國著名的老一輩記者肖乾也說過,新聞記者“同坐在沙發上沉思的政治傢或歷史學家畢竟不一樣,他是個哨兵,甚至是個偵察兵”。
  敏銳的眼光背後,是一個勤於思索、善於思考的大腦。國外新聞學著作裏曾引用過這樣一個事例:
  一位新來報館的年輕記者,總編輯叫他去采訪某先生和某女士的婚禮。他事先對此次采訪做了種種設想和較充分的準備。但是,當那天他走到新郎傢門口打算進去采訪時,看門的卻告訴他:婚禮不舉行了,因為新郎跑了。於是這位年輕記者垂頭喪氣地回到報館,嚮總編輯報告自己采訪失敗的消息。總編輯聽罷,拍案叫道:新郎跑了,不比原來的婚禮是更大的新聞嗎?你為什麽不馬上采訪?這一說,那年青的記者纔恍然大悟。
  這一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出,不善於思考,缺乏敏銳的目光,即使是新聞與你擦肩而過,你也發現不了,更是捕捉不到。
  敏銳地去發現事實,還應當包括對事實的認識要比別人更善於透過現象見到本質。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優秀記者鬍占凡,在采訪中曾瞭解到這樣一些事實:在杭州,有兩個大款為了鬥富顯闊,在衆目睽睽之下,比賽燒人民幣,每人燒掉兩千多元,衹是哈哈一笑。
  有個“大腕”,扔下30萬元買衹哈巴狗,眼都不眨一下牽上就走。
  還有個“大款”,看到別人用6萬元一桌的宴席請他,他竟“啪”地打開密碼箱,甩出了30萬元請了一桌。
  有所學校的一項調查顯示:53.9%的學生把“賺錢多”作為擇業的頭條標準,北京一些中學生唱“世上衹有鈔票好,有錢的孩子像塊寶……”
  鬍占凡認識到,這些現象的背後都是“拜金主義”在作怪,應當嚮這種現象敲響警鐘,便采寫了《拜金主義要不得》、《再談拜金主義要不得》等文章,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播出,給人們很大的觸動。
  因此,敏銳地去發現事實,透過現象捕捉事物的本質,是記者的職責與任務中應有的之義。
  忠實地報道事實
  記者最為重要的職責和任務,就是采寫報道。記者是讀者與事實之間的橋梁。
  美國著名的社會學家阿爾溫·托夫勒在他的名著《第三次浪潮》中將人類的文明史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次浪潮農業階段,第二次浪潮工業階段,第三次浪潮即我們今天所處的信息革命階段。
  我們每個人都會深深地感覺到,我們每天都處於新聞媒體的包圍之中。我們已經習慣了“秀纔不出門,天下事全知”的生活方式;對於新聞媒體,我們已經深深地依賴它們給我們提供信息。試想,如果記者給人們提供一條虛假的新聞,將會對社會産生多麽不良的影響,因此,忠實地報道事實,應該成為記者的神聖職責和義不容辭的任務。
  忠實地報道事實,是新聞工作本質决定的。李大釗曾說過:“現在的新聞,就是將來的歷史。”著名學者吳晗也說過:“歷史工作者是記錄昨天的歷史,新聞工作者記錄今天的歷史。”
  歷史是容不得半點弄虛作假的。尊重事實,秉筆直書是我國史官的優良傳統。如春秋戰國時期,齊國的右卿崔杼殺害了國王齊莊公齊光,崔杼命令太史以得傳染病而死來記載齊莊公的死。太史不從,直書崔杼弒君,因此激怒了崔杼而被殺。崔杼又命令太史的弟弟改寫,不從,又殺之;再令其二弟改寫,又不從,又殺之。最後輪到三弟,依然據事直書。他認為這是史官職責,失職求生,不如死去。史官這種忠實於事實的做法,對於新聞記者是很有影響的。我國已故著名的新聞工作者任白濤在《應用新聞學》中就說過:“筆可焚而良心不可奪,身可殺而事實不可改。”
  忠實地報道事實的含義是雙層的。淺層的含義是,記者應當努力將事實的基本要素、基本數據核實準確;深層的含義是,記者應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去挖掘事實的本質。
  80年代末期,我國某地農民買桑塔納小轎車,某地農民買飛機、修跑道。這些事實本身是準確的,但在當時農村畢竟還是鳳毛麟角。有些記者以此大做文章,並由此得出“中國農民現在已愁有錢無處花”的結論。顯然,這不是對事實實事求是的報道。從全國農村數億農民的情況來看,一些窮山僻壤的農民連溫飽問題都未真正解决,不少地方還要扶貧救助。記者以偏概全,既容易導致讀者對新聞報道的懷疑,也容易誘發讀者産生逆反心理。
  由此可見,衹有記者把忠實地報道事實當成神聖的職責和任務,讀者才能真正做到“秀纔不出門,天下事全知”。
記者的職業道德
  一、責 任
  第一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所從事的事業,擔負着傳播先進文化,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傢利益, 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推動人類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會責任。
  第二條 熱愛祖國和人民,珍視國傢和人民賦予的權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黨和國傢工作的大局服務。
  第三條 忠誠黨的新聞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定執行黨的路綫、方針、政策。
  第四條 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第五條 保守國傢秘密。
  第六條 真實報道新聞,正確引導輿論,努力傳播知識,熱情提供服務,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衆的精神和文化需要。
  二、真 實
  第七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應該對報道內容的真實和準確負責,報道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不編造新聞,不歪麯、誇大事實。
  第八條 消息來源必須真實可靠。應深入新聞現場採集第一手信息,保證新聞要素準確無誤;未經證實的消息,應加以說明;除需要對提供信息者保密外,報道中應指明消息來源。
  第九條 認真核實報道內容,包括基本事實、背景資料、引述轉述語言等。對稿件中采用的聲音、圖像、數據、文件摘錄及其他材料,做到真實、準確、科學、統一。
  第十條 報道中的細節必須真實,不加以拔高、想象和誇張。報道所采用的聲音、圖像均應來自新聞現場或與報道主題相關的采編活動,而非個人編造或拼接。
  第十一條 在報道、說明、解釋和評論事實時,要全面把握和正確反映社會生活的本質和主流,避免因為報道膚淺、片面而導致公衆對事物的判斷産生偏差或錯誤。
  第十二條 報道一經發佈,如果發現錯誤,應立即公開更正。
  三、公 正
  第十三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應堅持客觀公正的職業理念,堅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忠於事實,追求真理的職業精神。
  第十四條 堅持準確、公正、全面、客觀的報道原則。不從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出發進行影響公共利益的報道。
  第十五條 區分報道事實和評價事實,不將評論或猜測作為認定的事實發表。
  第十六條 不參與任何可能有損於自身公正和信譽的組織及活動;不在自己服務的媒體上發表本人及親屬涉訴事件的報道和評論;不阻撓正當的輿論監督。
  第十七條 正確行使輿論監督職能,勇於批評和揭露違法違紀行為、消極腐敗現象和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風氣,弘揚社會正氣,捍衛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穩定。
  第十八條 批評性或揭露性報道要有利於問題的解决。不追求所謂“轟動效應”、嘩衆取寵;不以個人情緒代替政策法律、發泄私憤、中傷他人。尊重被批評者申辯的權利。
  第十九條 案件報道不應影響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不偏襢訴訟任何一方;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報道;不針對法庭審判活動進行暗訪;報道公開審理的案件,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十條 報道中避免對種族、性別、年齡、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居住地等的任何歧視。
  四、導
  第二十一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必須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嚮。
  第二十二條 把好政治關、事實關、安全播出關。杜絶政治導嚮問題和政策性錯誤,不給不良言論、有害信息提供傳播渠道。
  第二十三條 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及時傳達黨的主張,反映人民呼聲,營造積極健康嚮上的輿論環境。
  第二十四條 報道內容要符合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道德、習俗等社會環境要求。
  第二十五條 堅持正確的新聞價值取嚮,維護國傢尊嚴、民族榮譽和社會道德規範。不宣揚利己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嚴肅認真地考慮新聞傳播的社會效果。不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不報道危害國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違背社會公德、損害公共利益的內容。堅持報道的高品質、高品位,不迎合庸俗、低級趣味。
  第二十七條 對重大事件、社會熱點和敏感問題的報道,應註意把握分寸、時機、力度,釋疑解惑,積極引導。不炒作和蓄意製造輿論“熱點”,誤導受衆。
  五、品 格
  第二十八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應恪守敬業奉獻、誠實公正、團结協作、遵紀守法的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尊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權、榮譽權,尊重個人隱私權、肖像權,不揭人隱私,避免損害他人名譽的報道。
  第三十條 努力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文化環境。不傳播含有恐怖、暴力、色情、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 報道意外事件,應顧及受害人及傢屬的感受,在提問和錄音、錄像時應避免對其心理造成傷害。
  第三十二條 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婦女、老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報道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和性侵犯的受害者時,錄音、圖像應經過特殊處理,使之不可辨認;不公佈其真實姓名,不描述犯罪過程。
  第三十三條 涉及使用其他新聞來源的報道時,應尊重其他新聞來源和相關作者的知識産權。對內容的選擇應忠實於原作,不斷章取義。
  第三十四條 尊重采訪對象的聲明和要求,采訪時應主動出示工作證件或單位介紹信。
  第三十五條 保持良好的社會形象。進行報道活動時,衣着、語言和行為要符合大衆審美情趣,避免在社會上産生不良影響。
  第三十六條 同行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支持,開展正當的業務競爭。
  六、廉 潔
  第三十七條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應該清正廉潔,剋己奉公,反對任何形式的“有償新聞”。
  第三十八條 不利用職務之便,直接或間接地為本人、親屬及其他人謀取私利。
  第三十九條 不擅自組團進行采訪活動,不參加他人擅自組織的采訪活動。不以任何名義索要、接受和藉用報道對象的錢物。
  第四十條 不以批評報道相威脅或以表揚報道相引誘,為個人和小團體謀利。不以“公開曝光”、“編發內參”等方式要挾他人以達到個人目的或其它不正當目的。
  第四十一條 嚴格區分新聞報道與廣告,不以任何形式從事廣告和其他經營活動。不利用新聞報道拉贊助、拉廣告;不以新聞報道形式為企業或産品做變相廣告或形象宣傳;廣告和廣告信息應有明確廣告標識。
  第四十二條 自覺遵守有關廉政的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自覺接受公衆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附 則
  第四十三條 全國各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的編輯記者遵守本準則。
  第四十四條 違犯本準則的編輯記者,將在行業內通報批評;觸犯黨紀政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外國記者采訪條例
  第一條 為了便於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采訪報道,促進國際交往和信息傳播,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外國常駐新聞機構,是指外國新聞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新聞采訪報道業務的分支機構。
  本條例所稱外國記者包括外國常駐記者和外國短期采訪記者。外國常駐記者是指由外國新聞機構派遣,在中國境內常駐6個月以上、從事新聞采訪報道業務的職業記者;外國短期采訪記者是指在中國境內停留期不超過6個月、從事新聞采訪報道業務的職業記者
  第三條 中國實行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依法保障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的合法權益,並為其依法從事新聞采訪報道業務提供便利。
  第四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應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進行采訪報道,不得進行與其機構性質或者記者身份不符的活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以下簡稱外交部)主管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其他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有關事務。
  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受外交部委托,辦理本行政區域內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地方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和其他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有關事務。
  第六條 外國新聞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新聞機構、嚮中國派遣常駐記者,應當經外交部批準。
  第七條 外國新聞機構申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新聞機構,應當直接或者通過中國駐外使領館嚮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該新聞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書面申請;
  (二)該新聞機構情況介紹;
  (三)擬設立機構的負責人、擬派遣的常駐記者以及工作人員情況介紹;
  (四)該新聞機構在所在國設立的證明文件副本。
  第八條 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新聞機構的申請經批準後,該常駐新聞機構負責人應當自抵達中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護照到外交部辦理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其中,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常駐新聞機構,其負責人應當自抵達中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護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辦理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
  第九條 外國新聞機構申請嚮中國派遣常駐記者,應當直接或者通過中國駐外使領館嚮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該新聞機構總部負責人簽署的書面申請;
  (二)擬派遣記者情況介紹;
  (三)擬派遣記者在所在國從事職業活動的證明文件副本。
  兩個以上外國新聞機構派遣同一名常駐記者的,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分別辦理申請手續,並在各自的書面申請中註明該記者所兼職的外國新聞機構。
  第十條 嚮中國派遣常駐記者的申請經批準後,被派遣的外國記者應當自抵達中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護照到外交部辦理外國常駐記者證;其中,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常駐記者,應當自抵達中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護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辦理外國常駐記者證。
  外國記者辦理外國常駐記者證後,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證。
  第十一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變更機構名稱、常駐地區等事項,應當嚮外交部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後辦理變更手續。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變更負責人、辦公地址等事項,應當在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外交部;其中,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常駐新聞機構變更負責人、辦公地址等事項,應當在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
  第十二條 外國常駐記者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外國常駐記者應當提前嚮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外國常駐記者資格,其外國常駐記者證將被註銷。
  第十三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擬終止業務的,應當在終止業務30日前告知外交部,並自終止業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辦理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及其常駐記者的外國常駐記者證註銷手續。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連續10個月以上無常駐記者,視為該機構已經自動終止業務,其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將被註銷。
  外國常駐記者在中國境內居留時間每年纍计少於6個月的,其外國常駐記者證將被註銷。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應當在其常駐記者離任前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辦理該記者外國常駐記者證註銷手續。
  第十四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外國常駐記者證被註銷後,應當嚮社會公佈。
  外國常駐記者證被註銷的記者,其記者簽證自註銷之日起10日後自動失效。
  外國常駐記者證被註銷的記者,應當自外國常駐記者證被註銷之日起10日內持相關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或者居留證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外國記者常駐或者短期采訪,應當嚮中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簽證機構申請辦理記者簽證。
  第十六條 外國記者隨國傢元首、政府首腦、議長、王室成員或者高級政府官員來中國訪問,應當由該國外交部或者相關部門嚮中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簽證機構統一申請辦理記者簽證。
  第十七條 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采訪,需徵得被采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
  外國記者采訪時應當攜帶並出示外國常駐記者證或者短期采訪記者簽證。
  第十八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可以通過外事服務單位聘用中國公民從事輔助工作。外事服務單位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指定。
  第十九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因采訪報道需要,在依法履行報批手續後,可以臨時進口、設置和使用無綫電通信設備。
  第二十條 外國人未取得或者未持有有效的外國常駐記者證或者短期采訪記者簽證,在中國境內從事新聞采訪報道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停止新聞采訪報道活動,並依照有關法律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外交部予以警告,責令暫停或者終止其業務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外國常駐記者證或者記者簽證。
  第二十二條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違反中國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外交部吊銷其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外國常駐記者證或者記者簽證。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2008年10月17日起施行。1990年1月19日國務院公佈的《外國記者和外國常駐新聞機構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百科辭典
  jizhe
  記者
  reporter
    新聞機構中從事采訪報道的專業人員。
    16世紀,意大利港口城市威尼斯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那裏的商人和手工業者急需瞭解商品原料産地、銷售市場以及有關交通、政治、軍事等情況,於是有些人就以採集和出售政治和宗教消息、商業行情、航船行期等新聞為專門職業,成為早期的新聞記者
    在中國早期的新聞機構中,編輯和記者沒有嚴格的分工,編輯、采訪合一。1872年,《申報》創刊後開始設立訪員,專門采訪本地新聞。之後,《申報》在北京、南京、杭州、武昌、寧波、揚州等26個城市聘有“報事人”或“訪員”。1899年《清議報》第7期上出現“記者”一詞。中華民國初期,職業記者有很大發展,優秀記者有黃遠生、邵飄萍等。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著名記者有瞿秋白、鄒韜奮、範長江、羊棗、史量纔等。
    新聞記者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新聞敏感,善於迅速、準確地發現新聞;有廣博的知識和敏捷的文筆,能夠準確、鮮明、生動地報道有新聞價值的事實;有堅強的意志和強健的體魄,能在復雜、艱苦的條件下堅持工作;敢於說真話,堅持真理,真實、全面地反映人民群衆的呼聲,通過新聞報道為人民服務。
    新聞記者按工作性質分為文字記者、攝影記者、廣播記者、電視記者;按報道內容分為政治記者、軍事記者、經濟記者、文教記者、科技記者、體育記者等;按地區分為本地記者、駐外記者、特派記者等。新聞機構為了專題采訪報道或專門地區、部門的采訪報道,還聘請編製以外的特約記者。中國新聞記者的職務序列,分助理記者記者、主任記者、高級記者4級。
     (林楓 朱小兵)
    
英文解釋
  1. :  reporter,  journalist
  2. n.:  corespondent,  correspondent,  gazetteer,  journalists,  writer,  a war [special] correspondent,  knight of the pen,  knight of the pencil,  person who reports news for the media,  reporter; newsman; newspaperman; correspondent; journalist
  3. vt.:  interview
法文解釋
  1. n.  journaliste
近義詞
通訊員
新聞通訊員
記者
相關詞
人物演員教授中國建築書法傢學生官員作傢
名人工人明星鳳凰衛視攝影記者攝影傢學者中國
河南網站IT主持人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紀念日新聞
河北采編更多結果...
包含詞
記者會記者團記者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