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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15 年以來,國內外政治界、學術界許多人士對蘇東劇變的原因、影響和後果進行了多視角的探視和研究,已經出版的著述和發表的論文數量浩繁,觀點各異。大體上有以下幾種主要觀點,本文在這裏略加解說和評述。
蘇聯解體四大原因
  其一,體製僵化、經濟衰退是根本性的原因。十月革命的勝利,固然不一定像過去蘇聯教科書所說“開闢了人類歷史的新紀元”,但無需諱言,它也絶不是一次普通的朝廷更替或政權轉手,它的世界意義在於,在經濟文化落後的國傢開闢了一條非資本主義現代化道路的嘗試。在蘇聯,這一偉大的社會實驗曾經取得過輝煌,但最後以失敗而告終。史稱“斯大林模式”的政治、經濟、文化體製,是一種高度集中和集權的體製。這種體製,為應對國內外緊張局勢,能集中一切人力、財力、物力,適應備戰和應戰的需要,取得工業化和增強國防實力的顯著成果,在短短十多年時間裏使蘇聯成為歐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強國。然而這種體製嚴重背離現代經濟的發展規律,壓抑了地方、企業和勞動者的積極性,加上它在政治上無情地消滅各種反對派和壓製持不同政見的知識分子,以及意識形態方面的嚴密控製,使整個社會處於僵化、封閉和麻木的狀態。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着時代主題逐漸嚮着和平與發展轉移,這種體製使經濟發展緩慢,國民經濟發展比例失調更加嚴重,制度性的弊端進一步凸現。顯然,這種體製不但不能完成把俄國建成現代化民主國傢的歷史性任務,反而使俄國在同資本主義的世界性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如果說十月革命後出現了“一球兩製”的新格局的話,那麽,半個多世紀的比較和競賽,沒有顯示蘇式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這種體製未能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因而失去越來越多的民衆的支持和擁護,這是蘇聯解體的根本性原因。
  其二,領導人因素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原因。1985 年3月戈爾巴喬夫出任蘇共中央總書記,他所面對的是一個動蕩的世界和睏難重重的國內環境。有人比喻此時的蘇聯猶如一艘滿載軍火的航船,船體銹蝕,方向不明,運轉緩慢,在茫茫大海中瀕臨下沉。這就决定了戈爾巴喬夫受命之時,必須實行改革,以輓救這艘航船危亡的命運。可是,這名“船長”很不稱職,缺乏一個大國領導人應有的膽略和能力,面對種種睏難和壓力,他倉促應對,在領導改革中出現種種失誤和錯誤的導嚮,致使整個國傢迷失方向,危機驟增,秩序失控。在此危急關頭,戈爾巴喬夫又衹顧自己的得失,在復雜的政治較量中節節敗退,主動放棄陣地,提出改革要從根本上“改造整個社會主義大廈”,改革的目的“是要使社會有質的更新”,就是要對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進行全面改造,改革的含義已經不是自我完善而是根本變更現存制度。直至“8.19”事件發生,蘇共處境到了危難關頭,“船長”竟棄船而逃,自動辭去蘇共中央總書記的職務,使蘇共迅速走嚮衰敗。蘇共衰敗,是蘇聯劇變的前兆; 蘇聯解體,是蘇共垮臺不可避免的結果。從戈爾巴喬夫當政7 年特別是最後時期的言行看,蘇聯的解體,戈爾巴喬夫當然有着不可推諉的歷史責任。
  然而,有一種觀點值得商榷,國內外有些學者把蘇聯解體的原因過多地甚至全部歸咎於戈爾巴喬夫一個人。例如,博爾金認為,“蘇聯是被人從內部攻破的,是被一小撮有影響的黨和國傢領導人葬送的,是被反對派搞垮的”。國內也有學者提出一個所謂“叛徒論”,認為戈爾巴喬夫是蘇東劇變的罪魁,是社會主義的叛徒。過分誇大一個人在歷史劇變中的作用,不符合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馬剋思早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一文中說過: 是時勢造成一定的環境和條件,“使得一個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恰如其分地評價個人在歷史中的作用,是史學工作者的重要任務。
  其三,外部原因與蘇聯演變。外因論者通常不否認內因及其他原因的作用,但他們往往凸現和平演變在蘇聯劇變中的作用。和平演變是西方國傢特別是美國對社會主義國傢實行顛覆的一種戰略,即以武力為後盾對社會主義國傢遏製的同時,強化政治、經濟、文化和意識形態領域的手段,全面推出西方世界的價值觀念,或明或暗地支持蘇聯國內的反對派和民族分立主義勢力,加速美國式的所謂“全球民主化”進程。應該說,和平演變戰略對蘇聯的劇變起着推波助瀾的作用,但衹有當蘇聯國內出現政治、社會危機和動蕩的時候,外因才能發揮一定的作用。
  不容忽視的是,自戈爾巴喬夫改革以來,東西方交流大幅度增加,使蘇聯人民得到一個瞭解西方、與西方國傢生活水平作比較的機會,由於蘇聯計劃經濟體製下長期存在短缺經濟,使國內民衆看到自己國傢與西方世界的差距,增加了對本國當政者的不滿和對西方生活方式的嚮
  往,從而為西方和平演變打開了方便之門。
  有學者還認為,西方大國除有計劃地對外滲透、進行和平演變外,特別提到美國誘使蘇聯擴軍備戰,開展兩國間的軍備競賽,使國傢財力過多地投入國防軍事預算,加劇了國民經濟的比例失調,特別是勃列日涅夫時期窮兵黷武,發動侵略阿富汗戰爭,使國防軍事開支猛增,國內各類矛盾積聚,成為蘇聯解體原因之一。
  其四,腐敗導致黨衰國亡。蘇聯各級幹部的特權現象早就存在,二次大戰後逐漸形成為特權階層,享有各種既得利益。到勃列日涅夫時期,更形成一個個“官僚氏族集團”,這些集團內部兒女聯姻,官官相護,貪污瀆職,使執政黨與民衆之間隔閡越來越大,民心盡失。有一種觀點認為,搞垮蘇聯的不是反共分子,不是外國敵對勢力,就是這些官僚特權階層為維護和擴大其既得利益而造成的。具體地說,20 世紀80 年代末,這個集團羽翼已經豐滿,他們已將大量國傢財富占為己有,此時,他們急切希望共産黨的垮臺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劇變,以便通過國傢制度的公開變更,在新制度下從法律上承認他們攫取的財富合法化,並能名正言順地將這些財富傳給子孫。基於這樣的認識,有的學者認為,蘇共的垮臺和蘇聯的劇變,是“一次來自上層的革命,舊統治集團中的主體部分自行背叛了以往對自己藉以統治的體製的忠貞,掉頭而去”。國內也有學者認為,蘇共黨內官僚特權階層“在很大程度上是蘇聯既得利益集團的‘自我政變’”。
  這種觀點有一定的道理。蘇聯晚期官僚特權階層所誘發的腐敗大暴露,以及這些官僚分子搖身一變,成為“新制度”的顯貴,表面看來,似乎就是這些人搞垮了蘇共和蘇聯,但是,如果仔細考察一下更廣阔的社會背景、更深刻的歷史根源,以及當時蘇聯國內各種政治力量的動嚮,就不難發現,不能說由於黨內出現了腐敗和官僚特權階層就導致黨衰國亡,世界上有不少存在這類現象的國傢,未必都會造成這樣的後果。蘇聯晚期,官僚特權階層固然在黨和國傢的上層占據相當重要的地位,但作為掌控權力的官僚集團,他們首先要依賴原有的體製和秩序,以維護和保障其既得利益,因而他們既不可能是積極的改革派,也不可能是激進的反對派,由於這個階層具有豐富的政治經驗和衆多的“關係網”,使其中許多人善於觀察方向,見風使舵,最終成為劇變的得益者。
蘇聯解體的致命根源
  一、特權導致貪污腐敗盛行
  列寧時期,蘇共的幹部革命意志堅定,沒有絲毫特權,能與群衆同甘共苦。如,1918年糧食危機時,有權調撥千百萬噸糧食的人民委員瞿魯巴,竟在一次會議上餓得昏倒了。
  而勃列日涅夫時期,蘇共強調“穩定”幹部,幹部委任製和領導職務終身製日趨完善,且不斷提高幹部特權的標準,使之進一步固定化和規範化,形成了一個脫離人民群衆的官僚特權階層。結果必然導致貪污腐敗的盛行。甚至在震驚全國的“駙馬案”中,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爾巴諾夫就貪污受賄65萬盧布。
  二、官僚特權階層與親西方的社會精英同流合污
  官僚特權階層形成後,他們開始喪失革命意志,對理想信念麻木不仁。連勃列日涅夫自己也“不再相信社會主義的勝利、馬列主義的原則或者共産主義的前途”。甚至對弟弟:“什麽共産主義,這都是哄哄老百姓的空話。”但他們與親西方社會精英仍界限分明,相互對立。
  到戈爾巴喬夫時期,蘇聯的官僚特權階層發生了根本變化。起初,通過改革來“完善社會主義”;後來,在“公開性”、“民主化”的旗號下,否定馬剋思列寧主義,放棄共産黨的領導,照搬西方模式,在蘇聯實行三權分立、議會民主、多黨製和總統製等等,走上背棄社會主義的道路,結果“亡黨亡國”。
  三、集體背叛完全是為了私利
  官僚特權階層之所以集體背叛,完全是為了他們的私利。與此同時,由於蛻化變質,蘇共也失去了群衆基礎和執政能力。
  在劇變後的俄羅斯,那些掌權的政治精英和發財致富的經濟精英大都就是蘇聯時期的各級幹部。當時在俄總統周圍和政府部門任職的政治精英,有74%~75%來自蘇聯時期的幹部,而那些發財致富的經濟精英,則有61%來自蘇聯時期的幹部,特別是共青團幹部和經濟領導人。(資料來源於俄科學院社會學所1995年的調查)
民族問題與蘇聯解體
  1991 年底,世界上第一個且最大的社會主義國傢蘇聯,在沒有戰爭和外敵入侵的情勢下自行解體,令世人震驚與沉思。十年來,國內外學者對蘇聯解體的根源進行了多方面研究,觀點紛呈,智仁互見。總體上大傢都認為蘇聯解體是蘇聯社會危機(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外交、意識形態諸方面)總爆發的結果。筆者也持此觀點,但筆者不同意有的論者所說:“至於蘇聯的瓦解,也不是如同某些蘇聯問題專傢所言,是導因於境內的民族緊張情勢,雖然這的確一直是蘇聯的隱憂之一。促使蘇聯瓦解的真正關鍵,應該是它所面臨的經濟睏境。”
   “蘇聯國際地位的下降,雖然助長了某些民族主義情感強烈的共和國的分離主張,尤以波羅的海諸國和格魯吉亞為最——立陶宛首先一試,於1990年3月挑釁地先行宣佈獨立——蘇聯最後的解體,卻不是來自民族主義的壓力。”
  筆者贊同法國史學家埃萊娜·唐科斯和日本學者𠔌煙良三早在蘇聯解體前所提出的觀點,前者指出:“在蘇聯面臨的所有問題中,最急需解决而又最難解决的顯然是民族問題。像它所繼承的沙俄帝國一樣,蘇维埃國傢似乎也無法走出民族問題的死鬍同。”
  後者強調,“民族問題已成為左右蘇聯對外行動的危險因素,也是從內部動搖蘇聯體製的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導致蘇维埃帝國的崩潰。”
  的確,蘇聯解體雖由多種因素所致,但民族問題是一個起關鍵作用的深層次的因素,值得進一步探討。
  一蘇聯是在沙俄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以民族為特徵的聯邦製國傢。因而,蘇聯民族問題由來已久。從1547 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稱沙皇建立沙皇俄國開始到1917年被推翻,在長達370多年中,沙俄先後兼併了外高加索、中亞、波羅的海沿岸國傢、西伯利亞和遠東等地,使其版圖擴張了8倍,徵服的民族達120多個。為鞏固其野蠻統治,歷代沙皇均對被徵服的民族實行殘酷壓迫與奴役,極力煽動大俄羅斯民族沙文主義情緒,唆使俄羅斯人鄙視、仇恨、欺壓非俄羅斯民族。非俄羅斯地區的一切重要職務都由俄羅斯人擔任,俄語為官方語言,禁止用非俄羅斯語出版書報,學校禁止用非俄羅斯語授課,非俄羅斯民族被迫俄羅斯化,並經常遭到蹂躪和屠殺,致使沙皇俄國成為世界歷史上民族矛盾最深厚的國傢,是名符其實的“各族人民的牢獄” 。
  十月革命雖然打碎了舊的國傢機器,建立起嶄新的社會主義制度,但是舊俄疆域上形成的多民族國傢共同體及其民族問題卻歷史地遺留給了蘇聯。蘇聯黨和國傢為解决民族問題作了不少努力,也曾取得一些成績,但由於歷史上傳襲下來的民族問題的嚴重性和民族關係的復雜性,加之蘇聯在處理民族問題的一係列理論和實踐上的失誤,使民族問題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蘇聯存在的70年中,其民族問題可謂頭緒紛繁、盤根錯節,大致可概括為四種類型。
  一是俄羅斯民族同其他民族之間的矛盾。俄羅斯民族是蘇聯人數最多的民族,約占蘇聯總人口的50%略強,多數居住在俄羅斯聯邦共和國境內。由於歷史原因,也有不少俄羅斯人散居在少數民族地區。據統計,俄羅斯人在14個非俄羅斯共和國的人口中平均占19%。俄羅斯民族同當地民族的關係遂成為一個突出問題。俄羅斯人常被少數民族指責為“占領軍”、“殖民者”,而俄羅斯人則感到憤怒,認為俄羅斯對其他民族承擔了過多的義務,吃了虧還要挨駡,這是不公平的,因而從1990年起,《俄羅斯文學報》等報刊發出了要求俄羅斯與其他共和國分傢的呼聲。
  二是加盟共和國內民族之間的矛盾。在一些加盟共和國內,除少數民族與俄羅斯民族間存在矛盾和衝突外,在非俄羅斯民族中也存在着由爭奪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而産生的各種矛盾。例如,摩爾達維亞加盟共和國一再要求把摩爾達維亞語定為國語,並把摩文的斯拉夫字母改為拉丁字母,該共和國議會已通過了相應的决議,但這又引起當地講俄語的居民的反對,他們紛紛組織罷工抗議。摩爾達維亞境內的加告茲族人總數衹有16萬,可謂“少數民族中的少數民族”,他們也害怕自己的語言被摩語同化,因而也集會遊行,要求成立加告茲自治共和國。此外,有些民族地區與加盟共和國當局之間也是矛盾重重。雖然蘇聯憲法規定,根據各少數民族人數的多少和其他條件分別成立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自治州和民族區,自治共和國、自治州加入所在的加盟共和國,並且通過加入一個加盟共和國的形式加入蘇聯,但20世紀80年代以來,有的少數民族自治共和國或自治州卻要求脫離加盟共和國。例如,格魯吉亞加盟共和國境內的阿布哈茲自治共和國和南奧塞梯自治州都出現了要求脫離格魯吉亞的集會遊行。
  三是加盟共和國之間的民族矛盾。蘇聯的加盟共和國是以一個較大的民族為主,伴之以其他民族而組成的。一些加盟共和國之間實際上就是民族之間,由於歷史積怨、宗教對立、領土糾紛或現實利益衝突等原因而存在着矛盾。如俄羅斯與烏剋蘭之間關於剋裏米亞半島、科利沃爾斯、頓巴斯地區的爭端;俄羅斯與哈薩剋之間關於堅季茲湖地區大片領土的爭端;俄羅斯與白俄羅斯之間關於威特比斯州3個區、哥美裏州6個區及斯摩棱斯剋州的哥列茨基等地區的爭端;俄羅斯與愛沙尼亞之間關於普斯科夫州的楚德湖和納爾瓦河地區的爭端;塔吉剋和烏茲別剋之間關於撒馬爾罕和布拉市的歸屬問題的爭端等等。這類民族矛盾最典型的是南高加索地區的阿塞拜疆和亞美尼亞兩共和國之間圍繞納戈爾諾——卡拉巴赫自治州的歸屬問題而出現的武裝衝突。1987年秋,阿境內主要由亞美尼亞族組成的納卡州認為本民族遭受歧視而提出脫離阿塞拜疆共和國、加入亞美尼亞共和國的要求,得到亞美尼亞的全力支持而遭到阿塞拜疆的堅决拒絶。阿塞拜疆人涌入納卡州,與當地的亞美尼亞人發生暴力衝突,造成26名亞美尼亞人和6名阿塞拜疆人死亡,近200人受傷的流血慘案。蘇聯中央政府調動軍隊製止了衝突。1988年3月,蘇聯最高蘇维埃宣佈拒絶亞美尼亞的要求,同年7 月12日,納卡州蘇维埃投票决定脫離阿塞拜疆共和國,蘇聯中央政府和阿塞拜疆均不予認可。此後,阿、亞兩族之間的敵對活動不斷升級,衝突亦蔓延至其他城市。1990年1月,蘇聯最高蘇维埃宣佈部分衝突嚴重的地區處於緊急狀態,並派蘇軍和內務部隊趕赴當地恢復和維持秩序。此後局勢非但沒有根本好轉,矛盾反而加深。1991年蘇聯解體後,納卡州歸屬問題遂成為阿、亞兩個獨立共和國之間的爭端。表面上看,這屬於領土之爭,而實質上,圍繞這一問題的矛盾卻發展為把矛頭指嚮中央、反對蘇维埃、要求退出聯盟的政治鬥爭,而且,南高加索地區的民族衝突具有一個顯著特點即采取了武裝暴力的方式。
  四是加盟共和國與聯盟中央的矛盾。這一矛盾主要表現為加盟共和國爭取自主權和要求獨立。最為突出的是波羅的海沿岸的立陶宛、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三個加盟共和國。這三國雖是小國,但地處戰略要衝,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與北歐國傢相近,在歷史、文化、宗教等方面與西方國傢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它們是根據1939年8月23日的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及秘密議定書而並入蘇聯版圖的。並入蘇聯後,由於受全國政治經濟體製的製約和各共和國之間“平調”政策的影響,三國發展緩慢,與北歐諸國的水平相差甚遠。因此,三國認為,並入蘇聯給他們造成巨大不幸。於是從1987年起,每年的8月23日三國民族主義者都在各自的首都舉行大規模集會遊行,打出以前的資産階級共和國旗幟,譴責蘇德條約及其秘密議定書導致了蘇聯對當時獨立的三個共和國的占領,要求更多的自主權,直至脫離蘇聯。1989年8月23日,這三國利用蘇德條約簽訂50周年之際,舉行了有百萬人參加的“波羅的海之路”的示威活動,示威者手拉手組成了連接三國主要城市,長達650公裏的人鏈,表明脫離蘇聯而獨立的决心,煽動起十分激烈的民族主義情緒。波羅的海地區民族主義運動的特點是有廣泛的群衆基礎,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而且三國協調行動、步調一致,形成了聲勢浩大的政治運動。不過鬥爭的方式與前述納卡問題不同,沒有發生武裝衝突,而是以集會、示威、遊行、立法等和平途徑為主。
  二任何一個多民族國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種民族問題,而衹有當這些問題尖銳激化到無法解决的地步纔會危及社會的穩定甚至國傢的統一。蘇聯也不例外。那麽,是什麽原因使蘇聯民族問題激化並進而導致了聯盟的解體?不少學者認為,其源蓋出於戈爾巴喬夫推行錯誤的改革和國際反動勢力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筆者認為,比較而言,下列因素更為重要。
  (一)背離聯邦製原則,實行高度中央集權製,加深了各共和國與聯盟中央的矛盾。蘇聯的國傢體製采用以民族為特徵的聯邦製。1922年12月30日蘇聯成立時由俄羅斯聯邦、南高加索聯邦、烏剋蘭、白俄羅斯4個蘇维埃民族共和國組成,這4 個加盟共和國是以一個主體民族的名稱來命名的。1924~1940年,蘇聯發展成為16個加盟共和國,20世紀50年代中期至1991年蘇聯解體時是由俄羅斯聯邦、烏剋蘭、白俄羅斯、哈薩剋、烏茲別剋、吉爾吉斯、塔吉剋、土庫曼、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格魯吉亞、摩爾多瓦、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15個加盟共和國組成。這15個加盟共和國的國名也都是以一個主體民族的名稱來命名的。蘇维埃聯邦製是列寧的一大創造。十月革命前,列寧一直堅持無産階級革命勝利後應建立民主集中的單一製國傢,他認為社會主義社會仍然采用聯邦製是歷史的倒退,因而反對建立聯邦製國傢。十月革命勝利後,由於國內外出現十分尖銳和復雜的形勢,列寧改變了原來的主張,轉而認為建立各蘇维埃共和國聯合統一的聯邦製國傢是適宜的。因為列寧看到,在俄國無産階級革命鬥爭的過程中,被壓迫民族表現出獨立自主的強烈願望,建立了各自獨立的蘇维埃共和國。在此情況下,若再堅持建立民主集中製的共和國就易使少數民族産生誤解和不信任,加之協約國為扼殺新生的蘇维埃政權進行了聯合武裝干涉,如不建立各民族聯合統一的聯邦製國傢,就有被敵人各個擊破的危險。需要指出的是,在實行聯邦製的條件下,列寧還特別強調兩點:其一,為體現社會主義民族平等,各蘇维埃共和國應以完全平等的主權國傢自願聯合組成蘇维埃共和國聯盟,各共和國實行民族自决,有加入和退出聯盟的權利。其二,聯邦製是嚮民主集中的單一製國傢的過渡形式。
  但從斯大林開始的蘇聯領導人卻片面理解列寧的聯邦製思想,把建立聯邦製國傢看成僅僅是為解决當時復雜民族問題的權宜之計,利用列寧關於聯邦製是嚮集中製過渡形式的觀點作為實行中央高度集權體製的依據,從而背離了聯邦製原則。從表面上看,1924年、1936年和1977年的蘇聯憲法均重申了蘇聯成立宣言和聯盟條約的精神,明確規定蘇聯是各主權蘇维埃民族共和國的聯盟,蘇聯保護加盟共和國的主權國傢地位,加盟共和國獨立行使自己的國傢權利(典型的是聯合國成立時,烏剋蘭、白俄羅斯也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並且長時間在聯合國派有外交代表),並可以自由退出蘇聯。這種雙重主權國傢的規定,在世界上實行聯邦製的國傢中是獨一無二的,似乎蘇聯加盟共和國的權限很大。而實際上,從1922年至 20世紀80年代末,沒有一個加盟共和國可以自由退出蘇聯,而加入蘇聯的共和國也不全是自願的,如立陶宛、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三國以及完整的烏剋蘭、白俄羅斯和摩爾達維亞三國加入蘇聯就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産物。至於憲法賦予加盟共和國所享有的獨立行使經濟、財政、內務、司法、文化教育、衛生和社會保障、檢查監督和民族事務等方面的權利,也幾乎是有名無實的。因為,列寧去世後,斯大林違背了列寧堅持的民主集中製原則,逐步加強了個人集權地位,形成了黨內高度集中的領導體製。同時,斯大林又把黨和國傢混為一談,黨政不分,以黨代政,把黨內高度集權集中的組織領導體製推行到國傢體製上,形成了高度集權集中的國傢體製。
  後來赫魯曉夫和勃列日涅夫進行了改革,但並沒有改變斯大林時期形成的黨和國傢高度集權集中的體製。在這種體製下,聯邦製原則名存實亡。在經濟上,聯盟中央通過由它直接管理的聯盟部及聯盟——共和國部,控製了共和國的絶大多數企業和資産。如斯大林時期,聯盟部所屬企業占全蘇工業總産值的89%,共和國部所屬企業衹占11%;赫魯曉夫時期的聯盟部及聯盟——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97%,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3%;勃列日涅夫時期的聯盟部及聯盟——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94%,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6%。更有甚者,共和國連修建200張病床以上的醫院或投資400萬盧布以上的項目的權利都沒有,而聯盟中央在共和國修建新項目都可以不經共和國批準,也不同共和國商量。這不但造成經濟發展結構不合理,使共和國利益受到損害,而且極大地挫傷了共和國的積極性。這種僵化而非彈性的管理體製從根本上講不利於蘇聯的存在和發展,因為它把大多數加盟共和國推嚮一個非此即彼的尷尬境地:要麽是被強行地留在蘇聯,要麽是一有機會就徹底掙脫聯盟。而且不管多麽有名無實,蘇聯的成立宣言、聯盟條約以及歷次憲法所宣佈和賦予的各民族享有自决權及各加盟共和國主權國傢地位與自由退盟權,還是為民族分離和獨立運動提供了合法理論依據,從而導致聯盟的解體。
  (二)在理論上,超越社會發展階段,過早地宣佈民族問題“已經解决”,導致民族關係中的消極現象日益增多。歷史實踐表明,無産階級革命勝利後,社會主義制度從建立到完全實現社會主義理想,需要經歷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加之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也需要逐步發展與完善,這就决定了在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傢,民族問題也將長期存在。
  列寧之後的蘇聯歷屆領導人對民族問題的認識,都未能達到列寧所達到的高度,他們在民族理論上一直存在“左”的傾嚮,這同蘇聯領導人對社會發展階段的認識有密切聯繫。他們總是抱有不切國情的超前認識,不是盲目地宣佈蘇聯建成了社會主義或進入了發達社會主義,就是急於嚮共産主義過渡,而在他們的思想深處,民族進程與社會進程是同步的,因而民族問題必然隨着社會進入高級階段而不復存在。具體而言,1936年斯大林宣佈蘇聯已經消滅了剝削階級,建成了社會主義,不久,聯共()十八大進一步宣佈,蘇聯已完成了無産階級的社會主義建設並從社會主義逐步過渡到共産主義階段。因此,在民族問題上,斯大林認為“製造民族糾紛的主要勢力即剝削階級已被消滅,培植民族互不信任心理和燃起民族主義狂熱的剝削制度已被消滅”,“真正兄弟合作的關係”已建立起來了,“蘇聯各民族和種族,在全國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各方面都享有同等的權利,所以根本談不到民族權利會受到損害。”甚至認為蘇聯各民族“已經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以一種堅固的友誼緊緊地聯繫在一起了”,蘇聯“已經成為全世界真正民族平等與合作的榜樣和典範”。這顯然不符合客觀實際。1961年赫魯曉夫宣佈20年基本建成共産主義,在這個條件下,“蘇聯已經解决了人類世世代代所關心的,而資本主義世界直到現在仍然尖銳的一個極其復雜的問題,即各民族之間的相互關係問題”,因為“在蘇聯已經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徵的不同民族人們的新的歷史共同體——蘇聯人民。”同樣,1967年勃列日涅夫提出,蘇聯已經建成發達社會主義,正在嚮共産主義轉變,因而“民族問題徹底地一勞永逸地解决了。”可見,赫魯曉夫和勃列日涅夫對蘇聯民族問題狀況都作出了錯誤的估計。就連提出各種新思維的戈爾巴喬夫也未能跳出上述觀念的圈子,在其《改革與新思維》一書中很少論及民族問題,在民族理論上基本步了前任之後塵。在蘇共二十七大的政治報告中,戈爾巴喬夫強調指出:“蘇聯已經一勞永逸地消滅了各種形式和表現的民族壓迫和民族不平等。各民族人民牢不可破的友誼,對各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尊嚴的尊重已得到確立,並已進入億萬人的意識之中。蘇聯人民是一個嶄新的社會和族際主義的共同體,這個共同體是由一致的經濟利益、意識形態和政治目標結成的。”正是由於蘇聯領導人對本國民族關係發展狀況的錯誤估計,忽視民族問題的普遍性、長期性和復雜性,因而蘇共總是對實際存在的各種民族問題熟視無睹,報喜不報憂;總是強調各民族的共性而無視其個性,人為地加快各民族接近和融合的進程。這樣,舊的民族問題被人為地掩蓋起來,得不到及時解决,而新的問題又積纍下來,新舊矛盾交織,一旦總爆發就必然危及國傢統一。
  (三)民族政策失誤引起族際關係緊張。正確的民族政策是建立在對民族關係狀況及各民族間主要矛盾的正確估計和分析的基礎之上的。列寧之後的歷屆蘇聯領導人對蘇聯民族問題的解决估計太高,嚴重脫離實際,因此在民族政策上必然會出現一係列失誤。蘇聯民族政策失誤主要表現在用階級鬥爭方式處理民族問題和維護大俄羅斯民族沙文主義兩方面。馬剋思主義認為,民族與階級、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是兩類不同的概念,雖然它們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繫,但在任何歷史時期都不能將其完全等同。在社會主義國傢中,民族問題一般屬於人民內部性質的矛盾,衹能通過宣傳、教育、疏導、協調等方法妥善加以解决。然而列寧之後的蘇聯領導人卻忽視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的區別,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把民族矛盾和民族糾紛歸結為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把任何謀求本民族利益的努力不加分析地斥之為“資産階級民族主義”,以階級鬥爭的方式處理民族問題。30年代初,蘇聯不顧少數民族的特殊性,強製實行農業集體化,使哈薩剋、烏剋蘭、白俄羅斯和高加索等地的農業生産遭受嚴重破壞,因饑荒而死亡 500~900萬人,引起當地人民的不滿和反抗,斯大林將他們打成民族主義危險分子,流放和鎮壓了大批農民和富農。1934年1月,斯大林在聯共 ()十七大總結報告中明確提出,蘇聯國內民族矛盾的實質是階級矛盾,民族紛爭的實質是階級鬥爭。他認為民族主義與機會主義一樣是社會主義的階級敵人。特別是在大清洗運動期間,各少數民族地區的多數領導幹部和知識分子因所謂“資産階級民族主義”的罪名而遭到清洗和鎮壓。如1937~1938年間,烏剋蘭、白俄羅斯、吉爾吉斯、亞美尼亞等共和國黨中央第一書記皆被處死;哈共中央局成員全部被殺;1937年5月,出席格魯吉亞共産黨十大的644名代表,會後不久竟有86%被捕、流放或遭監禁。衛國戰爭時期,藉口某些少數民族中有人“與法西斯勾結而背叛祖國”,就把剋裏米亞韃靼人、德意志人、麥斯赫特土耳其人等 11個弱小民族的大約500萬人趕出其世代居住地,強製其遷往中亞和西伯利亞等條件艱苦的地方,其中有幾個民族在赫魯曉夫時期恢復了名譽,返回傢園,恢復了自治,而另3個民族,後來雖也恢復了名譽,但未允其重返傢園,恢復自治,因而留下動亂的根子。赫魯曉夫和勃列日涅夫當政時期,仍然堅持民族矛盾的實質是階級矛盾的觀點,並且認為國內民族主義活動是國際階級鬥爭的反映。因而將各共和國內不滿蘇共政策、要求擴大自主權以及歌頌本民族歷史文化傳統的幹部和知識分子統統當成資産階級分子,大加批判或監禁,把不滿和反抗的少數民族作為社會主義的階級敵人進行打擊和鎮壓。用階級鬥爭方式處理民族問題,其結果是在民族關係中人為地製造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把屬於各民族間的內部矛盾人為地轉化為敵我矛盾,造成長期階級鬥爭擴大化,嚴重傷害了這些民族的感情,加深了民族關係危機,助長了民族分離傾嚮。
  大俄羅斯民族沙文主義作為舊時代的糟粕,在社會主義的蘇聯建立以後理應予以清除。列寧堅决反對形形色色的資産階級民族主義思潮,如大俄羅斯主義和各種地方民族主義,他要求着重反對大俄羅斯主義。列寧多次強調指出,大俄羅斯沙文主義是妨礙實現各民族平等和團结的主要危險,因此,他宣佈“要同大俄羅斯沙文主義决一死戰。”但列寧之後的蘇聯歷屆領導人都忽視了列寧的教導,雖然他們一直籠統強調反對民族主義,但實際上着重反對地方民族主義,維護大俄羅斯沙文主義傳統。第一,歪麯沙皇徵服少數民族的歷史,把沙俄的侵略擴張說成是應少數民族的“請求”,是少數民族的“自願歸併”,沙皇給被徵服民族帶來“文明與進步”,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他們認為在二次大戰中蘇聯恢復西白俄羅斯和西烏剋蘭等地區,強製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和摩爾多瓦四國加入蘇聯,收復庫頁島及千島群島,“這樣的邊界最符合蘇聯歷史的真實”。在斯大林看來,凡沙俄帝國占領過的領土都應該是蘇聯的領土,強占這些地方是恢復蘇聯“合理的邊界”。這實際上違背了蘇聯成立之初列寧製定的關於不允許劃分勢力範圍的對外政策原則。第二,任意吹捧俄羅斯民族是蘇聯的偉大民族和領導民族,無視其他民族的地位與貢獻。如他們宣稱俄羅斯是各共和國聯合成統一國傢的“中心”,吹捧俄羅斯是“蘇聯各民族的領導力量”“是蘇聯各民族的母親”,“是俄羅斯人幫助其他民族剋服了幾百年的經濟和文化落後狀況”。甚至在1989年9月蘇共民族政策綱領中仍堅持要以俄羅斯為中心建立新聯盟國傢,繼續強調“俄羅斯過去和現在都是整個聯盟國傢的凝聚力量,對於剋服民族地區的落後狀況作出了决定性的貢獻”。第三,俄羅斯人在政治上享有特權。1923年6月,按斯大林在全蘇民族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選舉原則,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由350名代表組成,其中俄羅斯聯邦共和國代表為280名,占80%,而其他3個共和國代表衹有70名,僅占20%。在歷屆蘇聯最高國傢權力機關和執行機關中,雖然各民族共和國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參加,但歷屆國傢元首則大多為俄羅斯人,歷屆蘇聯政府首腦除斯大林一人外都是俄羅斯人,至於聯盟中央政府各部委主要領導職務也大多由俄羅斯人擔任。在實際上直接掌控國傢最高權力的蘇共中央領導機關中,雖有少數非俄羅斯人參加,但除斯大林外,其餘各屆蘇共中央最高領導職務均由俄羅斯人擔任。典型的例證是,安德羅波夫為首的10人組成的中央書記處全部是俄羅斯人;各主要民族共産黨員占全體黨員總數的比例分別為:俄羅斯59.8%、烏剋蘭 16.02%、白俄羅斯3.76%、烏茲別剋2.31%、哈薩剋1.94%、格魯吉亞1.68%、阿塞拜疆1.65%、亞美尼亞1.51%、摩爾達維亞 0.53%。上述做法,嚴重違背了各共和國和各民族平等的原則。第四,強製推廣俄語並作為蘇聯的國語,歧視少數民族語言。語言是民族的主要特徵之一。在多民族國傢裏,語言政策是民族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馬剋思主義反對對任何民族語言的任何歧視和限製,不允許任何民族語言享有任何特權,認為如果把一個大民族的語言強加給其他民族,勢必造成人為地實行民族同化政策。列寧指出:“誰不承認和不維護民族平等和語言平等,不同一切民族壓迫或不平等現象作鬥爭,誰就不是馬剋思主義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義者。”他堅持民族語言平等,反對強行推廣俄語,他指出:“用棍棒強迫”其他民族學習俄語,其後果衹能是“使偉大而有力的俄羅斯語言難以為其他民族集團所接受,主要是會加深敵對情緒,造成無數新的摩擦,增加不和和隔膜等等。”但列寧之後的歷屆領導人都違背民族平等的原則,在全國範圍內強製推廣俄語,力圖使俄語成為各共和國國語。據統計,1986年蘇聯出版發行各種書籍22億册,其中俄文書籍占86%,而其他少數民族語言書籍僅占14%(少數民族人占全蘇人口49.2%)。有幾十個小民族的語言和文化處於消失的邊緣。
  幾十年來,列寧之後的蘇聯領導人縱容大俄羅斯民族主義的做法,嚴重破壞了民族平等原則,事實上使俄羅斯處於聯盟中央領導地位,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享有特權,而其他少數民族則處於附屬的“次等民族”地位。民族不平等現象的長期存在,激發了少數民族對聯盟中央和大俄羅斯民族主義的嚴重不滿情緒,非俄羅斯民族的民族主義普遍存在。這兩種民族主義互為因果,成為蘇聯解體的關鍵因素。
關於蘇聯解體原因的十說
  ●“葬送說”這一觀點認為戈爾巴喬夫是馬剋思列寧主義的叛徒,是亂黨亂國的罪魁禍首,是他葬送了蘇聯的社會主義事業。
  ●“和平演變說”該觀點認為蘇聯演變的主要原因是西方推行“和平演變”戰略的結果。
  ●“民族矛盾說”有人認為,蘇聯解體是蘇聯實行大俄羅斯主義,對內搞霸權主義的結果。蘇聯演變的過程也是蘇聯民族關係日趨緊張、民族矛盾日益激化、民族分立日見增長的過程。
  ●“上層自决說”這種說法認為蘇聯解體的真正原因來自蘇共內部,“是蘇共的上層精英在對蘇聯的發展方向進行討論所做出的决策結果”。
  ●“經濟沒搞好說”該觀點認為,蘇聯劇變中首要的决定因素是現存社會主義在同西方經濟的競賽中失敗了,特別是在最近的技術革命期間,蘇聯的中央集權經濟不能同西方發達資本主義經濟並駕齊驅。
  ●“斯大林模式說”這種說法認為蘇聯演變的原因是由於實行“斯大林模式”的結果,蘇聯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製窒息了社會主義的生機和活力,阻礙了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
  ●“錯誤路綫說”該觀點認為蘇聯演變的决定性因素是黨的主要領導人推行錯誤的“改革”路綫,即所謂的“人道的、民主的社會主義”,把國傢引上了資本主義復闢的道路。
  ●“意識形態說”這種觀點認為戈爾巴喬夫的“改革新思維”是蘇聯演變的思想淵源;“民主化、公開化、多元化”迎合了國傢帝國主義和國內反動勢力的反共需要;“人道的、民主的社會主義”是和平演變的政治策略。
  ●“拋棄說”該說法認為蘇共違背了先進生産力的發展要求,背離了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喪失了人民群衆的支持。
  ●“歷史合力說”這一觀點認為蘇聯演變是多種原因交錯的結果。
定義
  發生在1991年12月25日,由蘇聯最高蘇维埃主席團主席戈爾巴喬夫宣佈辭職的事件作為標志,為立國69年的蘇聯劃上句號。
  19年以來,國內外政治界、學術界許多人士對蘇東劇變的原因、影響和後果進行了多視角的探視和研究,已經出版的著述和發表的論文數量浩繁,觀點各異。大體上有以下幾種主要觀點。
八一九事件
  8.19事件中的葉利欽1991年8月19日,蘇共中的保守派發動了一場不成功的政變,軟禁了當時正在黑海畔度假的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試圖收回下放給加盟共和國的權力,同時終止不成功的經濟改革。但是在人民、軍隊和大多數蘇共黨員的聯合反對下,政變僅僅維持3天便宣告失敗。雖然戈爾巴喬夫在政變結束後恢復了職務,但蘇聯中央政府已經無法控製在平息政變的過程中大大加強的加盟共和國的分離勢力。葉利欽下令宣佈蘇共為非法組織,並限製其在俄羅斯境內的活動。
蘇聯解體的致命根源
  特權導致貪污腐敗盛行
   列寧時期,蘇共的幹部革命意志堅定,沒有絲毫特權,能與群衆同甘共苦。如,1918年糧食危機時,有權調撥千百萬噸糧食的人民委員瞿魯巴,竟在一次會議上餓得昏倒了。
  而勃列日涅夫時期,蘇共強調“穩定”幹部,幹部委任製和領導職務終身製日趨“完善”,且不斷提高幹部特權的標準,使之進一步固定化和規範化,形成了一個脫離人民群衆的官僚特權階層。結果必然導致貪污腐敗的盛行。甚至在震驚全國的“駙馬案”中,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爾巴諾夫就貪污受賄65萬盧布。
  官僚特權階層與親西方的社會精英同流合污
   官僚特權階層形成後,他們開始喪失革命意志,對理想信念麻木不仁。連勃列日涅夫自己也“不再相信社會主義的勝利、馬列主義的原則或者共産主義的前途”。甚至對弟弟說:“什麽共産主義,這都是哄哄老百姓的空話。”但他們與親西方社會精英仍界限分明,相互對立。
  到戈爾巴喬夫時期,蘇聯的官僚特權階層發生了根本變化。起初,通過改革來“完善社會主義”;後來,在“公開性”、“民主化”的旗號下,否定馬剋思列寧主義,放棄共産黨的領導,照搬西方模式,在蘇聯實行三權分立、議會民主、多黨製和總統製等等,走上背棄社會主義的道路,結果“亡黨亡國”。
  集體背叛完全是為了私利
   官僚特權階層之所以集體背叛,完全是為了他們的私利。與此同時,由於蛻化變質,蘇共也失去了群衆基礎和執政能力。
  在劇變後的俄羅斯,那些掌權的政治精英和發財致富的經濟精英大都就是蘇聯時期的各級幹部。當時在俄總統周圍和政府部門任職的政治精英,有74%——75%來自蘇聯時期的幹部,而那些發財致富的經濟精英,則有61%來自蘇聯時期的幹部,特別是共青團幹部和經濟領導人。(資料來源於俄羅斯科學院社會學所1995年的調查)
民族問題與蘇聯解體
  1991年底,世界上第一個且領土面積最大的社會主義國傢---蘇聯,在沒有戰爭和外敵入侵的情勢下自行解體,令世人震驚與沉思。從此至今,國內外學者對蘇聯解體的根源進行了多方面研究,觀點紛呈,智仁互見。總體上大傢都認為蘇聯解體是蘇聯社會危機(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外交、意識形態諸方面)總爆發的結果。筆者也持此觀點,但筆者不同意有的論者所說:“至於蘇聯的瓦解,也不是如同某些蘇聯問題專傢所言,是導因於境內的民族緊張情勢,雖然這的確一直是蘇聯的隱憂之一。促使蘇聯瓦解的真正關鍵,應該是它所面臨的經濟睏境。”
   1、“蘇聯國際地位的下降,雖然助長了某些民族主義情感強烈的共和國的分離主張,尤以波羅的海諸國和格魯吉亞為最——立陶宛首先一試,於1990年3月挑釁地先行宣佈獨立——蘇聯最後解體,卻不是來自民族主義的壓力。”
   2、筆者贊同法國史學家埃萊娜·唐科斯和日本學者𠔌煙良三早在蘇聯解體前所提出的觀點,前者指出:“在蘇聯面臨的所有問題中,最急需解决而又最難解决的顯然是民族問題。像它所繼承的沙俄一樣,蘇聯似乎也無法走出民族問題的死鬍同。”後者強調,“民族問題已成為左右蘇聯對外行動的危險因素,也是從內部動搖蘇聯體製的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導致蘇聯的崩潰。”
   3、的確,解體雖由多種因素所致,但民族問題是一個起關鍵作用的深層次的因素,值得進一步探討。
  一蘇聯是在沙俄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以民族為特徵的聯邦製國傢。因而,蘇聯民族問題由來已久。從154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稱沙皇建立沙皇俄國開始到1917年被推翻,在長達370多年中,沙俄先後兼併了外高加索、中亞、波羅的海沿岸國傢、西伯利亞和遠東等地,使其版圖擴張了8倍,徵服的民族達120多個。為鞏固其野蠻統治,歷代沙皇均對被徵服的民族實行殘酷壓迫與奴役,極力煽動大俄羅斯沙文主義情緒,唆使俄羅斯人鄙視、仇恨、欺壓非俄羅斯民族。非俄羅斯地區的一切重要職務都由俄羅斯人擔任,俄語為官方語言,禁止用非俄語出版書報,學校禁止用非俄羅斯語授課,非俄羅斯民族被迫俄羅斯化,並經常遭到蹂躪和屠殺”。
  十月社會主義革命雖然打碎了舊的國傢機器,建立起嶄新的社會主義制度,但是舊俄疆域上形成的多民族國傢共同體及其民族問題卻歷史地遺留給了蘇聯。蘇聯黨和國傢為解决民族問題作了不少努力,也曾取得一些成績,但由於歷史上傳襲下來的民族問題的嚴重性和民族關係的復雜性,加在處理民族問題的一係列理論和實踐上的失誤,使民族問題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蘇聯存在的70年中,其民族問題可謂頭緒紛繁、盤根錯節,大致可概括為四種類型。
  一是俄羅斯民族同其他民族之間的矛盾。俄羅斯族是蘇聯人數最多的民族,約占蘇聯總人口的51%,多數居住在俄羅斯境內。由於歷史原因,也有不少俄羅斯人散居在其它民族地區。據統計,俄羅斯人在14個非俄羅斯共和國的人口中平均占19%。俄羅斯民族同當地民族的關係遂成為一個突出問題。俄羅斯人常被少數民族指責為“占領軍”、“殖民者”,而俄羅斯人則感到憤怒,認為俄羅斯對其他民族承擔了過多的義務,吃了虧還要挨駡,這是不公平的,因而從1990年起,《俄羅斯文學報》等報刊發出了要求俄羅斯與其他共和國分傢的呼聲。
  二是加盟共和國內民族之間的矛盾。在一些加盟共和國內,除少數民族與俄民族間存在矛盾和衝突外,在非俄民族中也存在着由爭奪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而産生的各種矛盾。例如,摩爾達維亞加盟共和國一再要求把摩爾達維亞語定為國語,並把摩文的斯拉夫字母改為拉丁字母,該共和國議會已通過了相應的决議,但這又引起當地講俄語的居民的反對,他們紛紛組織罷工抗議。摩爾達維亞境內的加告茲族人總數衹有16萬,可謂“少數民族中的少數民族”,他們也害怕自己的語言被摩語同化,因而也集會遊行,要求成立加告茲自治共和國。此外,有些民族地區與加盟共和國當局之間也是矛盾重重。雖然蘇聯憲法規定,根據各少數民族人數的多少和其他條件分別成立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自治州和民族區,自治共和國、自治州加入所在的加盟共和國,並且通過加入一個加盟共和國的形式加入蘇聯。
  三是加盟共和國之間的民族矛盾。蘇聯的加盟共和國是以一個較大的民族為主,伴之以其他民族而組成的。一些加盟共和國之間實際上就是民族之間,由於歷史積怨、宗教對立、領土糾紛或現實利益衝突等原因而存在着矛盾。如俄羅斯與烏剋蘭之間關於剋裏米亞半島、科利沃爾斯、頓巴斯地區的爭端;俄羅斯與哈薩剋之間關於堅季茲湖地區大片領土的爭端;俄羅斯與白俄羅斯之間關於威特比斯州3個區、哥美裏州6個區及斯摩棱斯剋州的哥列茨基等地區的爭端;俄羅斯與愛沙尼亞之間關於普斯科夫州的楚德湖和納爾瓦河地區的爭端;塔吉剋和烏茲別剋之間關於撒馬爾罕和布拉市的歸屬問題的爭端等等。這類民族矛盾最典型的是南高加索地區的阿塞拜疆和亞美尼亞兩共和國之間圍繞納戈爾諾—卡拉巴赫自治州的歸屬問題而出現的武裝衝突。1987年秋,阿境內主要由亞美尼亞族組成的納卡州認為本民族遭受歧視而提出脫離阿塞拜疆共和國、加入亞美尼亞共和國的要求,得到亞美尼亞的全力支持而遭到阿塞拜疆的堅决拒絶。阿塞拜疆人涌入納卡州,與當地的亞美尼亞人發生暴力衝突,造成26名亞美尼亞人和6名阿塞拜疆人死亡,近200人受傷的流血慘案。蘇聯中央政府調動軍隊製止了衝突。此後,阿、亞兩族之間的敵對活動不斷升級,衝突亦蔓延至其他城市。1990年1月,蘇聯最高蘇维埃宣佈部分衝突嚴重的地區處於緊急狀態,並派蘇軍和內務部隊趕赴當地恢復和維持秩序。此後局勢非但沒有根本好轉,矛盾反而加深。1991年蘇聯解體後,納卡州歸屬問題遂成為阿、亞兩個獨立共和國之間的爭端。表面上看,這屬於領土之爭,而實質上,圍繞這一問題的矛盾卻發展為把矛頭指嚮中央、反對蘇维埃、要求退出聯盟的政治鬥爭,而且,南高加索地區的民族衝突具有一個顯著特點即采取了武裝暴力的方式。
  四是加盟共和國與聯盟中央的矛盾。這一矛盾主要表現為加盟共和國爭取自主權和要求獨立。最為突出的是波羅的海沿岸的立陶宛、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三個加盟共和國。這三國雖是小國,但地處戰略要衝,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與北歐國傢相近,在歷史、文化、宗教等方面與西方國傢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它們是根據1939年8月23日的《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及秘密議定書而並入蘇聯版圖的。並入蘇聯後,由於受全國政治經濟體製的製約和各共和國之間“平調”政策的影響,三國發展緩慢,與北歐諸國的水平相差甚遠。因此,三國認為,並入蘇聯給他們造成巨大不幸。於是從1987年起,每年的8月23日三國民族主義者都在各自的首都舉行大規模集會遊行,打出以前的資産階級共和國旗幟,譴責蘇德條約及其秘密議定書導致了蘇聯中央對當時獨立的三個共和國的占領,要求更多的自主權,直至脫離蘇聯。1989年8月23日,這三國利用蘇德條約簽訂50周年之際,舉行了有百萬人參加的“波羅的海之路”的示威活動,示威者手拉手組成了連接三國主要城市,長達650公裏的人鏈,表明脫離蘇聯而獨立的决心,煽動起十分激烈的民族主義情緒。波羅的海地區民族主義運動的特點是有廣泛的群衆基礎,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而且三國協調行動、步調一致,形成了聲勢浩大的政治運動。不過鬥爭的方式與前述納卡問題不同,沒有發生武裝衝突,而是以集會、示威、遊行、立法等和平途徑為主。
  
  二任何一個多民族國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種民族問題,而衹有當這些問題尖銳激化到無法解决的地步纔會危及社會的穩定甚至國傢的統一。蘇聯也不例外。那麽,是什麽原因使蘇聯民族問題激化並進而導致了聯盟的解體?比較而言,下列因素更為重要。
  (一)背離聯邦製原則,實行高度中央集權製,加深了各共和國與聯盟中央的矛盾。蘇聯的國傢體製采用以民族為特徵的聯邦製。1922年12月30日蘇聯成立時由俄羅斯聯邦、南高加索聯邦、烏剋蘭、白俄羅斯4個蘇维埃民族共和國組成,這4個加盟共和國是以一個主體民族的名稱來命名的。1924年——1940年,蘇聯發展成為16個加盟共和國,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至1991年蘇聯解體時是由俄羅斯聯邦、烏剋蘭、白俄羅斯、哈薩剋、烏茲別剋、吉爾吉斯、塔吉剋、土庫曼、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格魯吉亞、摩爾多瓦、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15個加盟共和國組成。這15個加盟共和國的國名也都是以一個主體民族的名稱來命名的。蘇维埃聯邦製是列寧的一大創造。十月革命前,列寧一直堅持無産階級革命勝利後應建立民主集中製的單一製國傢,他認為社會主義社會仍然采用聯邦製是歷史的倒退,因而反對建立聯邦製國傢。十月革命勝利後,由於國內外出現十分尖銳和復雜的形勢,列寧改變了原來的主張,轉而認為建立各蘇维埃共和國聯合統一的聯邦製國傢是適宜的。因為列寧看到,在俄國無産階級革命鬥爭的過程中,被壓迫民族表現出獨立自主的強烈願望,建立了各自獨立的蘇维埃共和國。在此情況下,若再堅持建立民主集中製的共和國就易使少數民族産生誤解和不信任,加之協約國為扼殺新生的蘇维埃政權進行了聯合武裝干涉,如不建立各民族聯合統一的聯邦製國傢,就有被敵人各個擊破的危險。需要指出的是,在實行聯邦製的條件下,列寧還特別強調兩點:其一,為體現社會主義民族平等,各蘇维埃共和國應以完全平等的主權國傢自願聯合組成蘇维埃共和國聯盟,各共和國實行民族自决,有加入和退出聯盟的權利。其二,聯邦製是嚮民主集中的單一製國傢的過渡形式。
  但從斯大林開始的蘇聯領導人卻片面理解列寧的聯邦製思想,把建立聯邦製國傢看成僅僅是為解决當時復雜民族問題的權宜之計,利用列寧關於聯邦製是嚮集中製過渡形式的觀點作為實行中央高度集權體製的依據,從而背離了聯邦製原則。從表面上看,1924年、1936年和1977年的蘇聯憲法均重申了蘇聯成立宣言和聯盟條約的精神,明確規定蘇聯是各主權蘇维埃民族共和國的聯盟,蘇聯保護加盟共和國的主權國傢地位,加盟共和國獨立行使自己的國傢權利(典型的是聯合國成立時,烏剋蘭、白俄羅斯也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並且長時間在聯合國派有外交代表),並可以自由退出蘇聯。這種雙重主權國傢的規定,在世界上實行聯邦製的國傢中是獨一無二的,似乎蘇聯加盟共和國的權限很大。而實際上,從1922年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沒有一個加盟共和國可以自由退出蘇聯,而加入蘇聯的共和國也不全是自願的,如立陶宛、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三國以及完整的烏剋蘭、白俄羅斯和摩爾達維亞三國加入蘇聯就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産物。至於憲法賦予加盟共和國所享有的獨立行使經濟、財政、內務、司法、文化教育、衛生和社會保障、檢查監督和民族事務等方面的權利,也幾乎是有名無實的。因為,列寧去世後,斯大林違背了列寧堅持的民主集中製原則,逐步加強了個人集權地位,形成了黨內高度集中的領導體製。同時,斯大林又把黨和國傢混為一談,黨政不分,以黨代政,把黨內高度集權集中的組織領導體製推行到國傢體製上,形成了高度集權集中的國傢體製。
  後來赫魯曉夫和勃列日涅夫進行了改革,但並沒有改變斯大林時期形成的黨和國傢高度集權集中的體製。在這種體製下,聯邦製原則名存實亡。在經濟上,聯盟中央通過由它直接管理的聯盟部及聯盟——共和國部,控製了共和國的絶大多數企業和資産。如斯大林時期,聯盟部所屬企業占全蘇工業總産值的89%,共和國部所屬企業衹占11%;赫魯曉夫時期的聯盟部及聯盟——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97%,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3%;勃列日涅夫時期的聯盟部及聯盟——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94%,共和國部所屬企業占6%。更有甚者,共和國連修建200張病床以上的醫院或投資400萬盧布以上的項目的權利都沒有,而聯盟中央在共和國修建新項目都可以不經共和國批準,也不同共和國商量。這不但造成經濟發展結構不合理,使共和國利益受到損害,而且極大地挫傷了共和國的積極性。這種僵化而非彈性的管理體製從根本上講不利於蘇聯的存在和發展,因為它把大多數加盟共和國推嚮一個非此即彼的尷尬境地:要麽是被強行地留在蘇聯,要麽是一有機會就徹底掙脫聯盟。而且不管多麽有名無實,蘇聯的成立宣言、聯盟條約以及歷次憲法所宣佈和賦予的各民族享有自决權及各加盟共和國主權國傢地位與自由退盟權,還是為民族分離和獨立運動提供了合法理論依據,從而導致聯盟的解體。
  (二)在理論上,超越社會發展階段,過早地宣佈民族問題“已經解决”,導致民族關係中的消極現象日益增多。歷史實踐表明,無産階級革命勝利後,社會主義制度從建立到完全實現社會主義理想,需要經歷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加之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也需要逐步發展與完善,這就决定了在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傢,民族問題也將長期存在。
  列寧之後的蘇聯歷屆領導人對民族問題的認識,都未能達到列寧所達到的高度,他們在民族理論上一直存在“左”的傾嚮,這同蘇聯領導人對社會發展階段的認識有密切聯繫。他們總是抱有不切國情的超前認識,不是盲目地宣佈蘇聯建成了社會主義或進入了發達社會主義,就是急於嚮共産主義過渡,而在他們的思想深處,民族進程與社會進程是同步的,因而民族問題必然隨着社會進入高級階段而不復存在。具體而言,1936年斯大林宣佈蘇聯已經消滅了剝削階級,建成了社會主義,不久,聯共(布)十八大進一步宣佈,蘇聯已完成了無産階級的社會主義建設並從社會主義逐步過渡到共産主義階段。因此,在民族問題上,斯大林認為“製造民族糾紛的主要勢力即剝削階級已被消滅,培植民族互不信任心理和燃起民族主義狂熱的剝削制度已被消滅”,“真正兄弟合作的關係”已建立起來了,“蘇聯各民族和種族,在全國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各方面都享有同等的權利,所以根本談不到民族權利會受到損害。”甚至認為蘇聯各民族“已經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以一種堅固的友誼緊緊地聯繫在一起了”,蘇聯“已經成為全世界真正民族平等與合作的榜樣和典範”。這顯然不符合客觀實際。1961年赫魯曉夫宣佈20年基本建成共産主義,在這個條件下,“蘇聯已經解决了人類世世代代所關心的,而資本主義世界直到現在仍然尖銳的一個極其復雜的問題,即各民族之間的相互關係問題”,因為“在蘇聯已經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徵的不同民族人們的新的歷史共同體——蘇聯人民。”同樣,1967年勃列日涅夫提出,蘇聯已經建成發達社會主義,正在嚮共産主義轉變,因而“民族問題徹底地一勞永逸地解决了。”可見,赫魯曉夫和勃列日涅夫對蘇聯民族問題狀況都作出了錯誤的估計。就連提出各種新思維的戈爾巴喬夫也未能跳出上述觀念的圈子,在其《改革與新思維》一書中很少論及民族問題,在民族理論上基本步了前任之後塵。在蘇共二十七大的政治報告中,戈爾巴喬夫強調指出:“蘇聯已經一勞永逸地消滅了各種形式和表現的民族壓迫和民族不平等。各民族人民牢不可破的友誼,對各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尊嚴的尊重已得到確立,並已進入億萬人的意識之中。蘇聯人民是一個嶄新的社會和族際主義的共同體,這個共同體是由一致的經濟利益、意識形態和政治目標結成的。”正是由於蘇聯領導人對本國民族關係發展狀況的錯誤估計,忽視民族問題的普遍性、長期性和復雜性,因而蘇共總是對實際存在的各種民族問題熟視無睹,報喜不報憂;總是強調各民族的共性而無視其個性,人為地加快各民族接近和融合的進程。這樣,舊的民族問題被人為地掩蓋起來,得不到及時解决,而新的問題又積纍下來,新舊矛盾交織,一旦總爆發就必然危及國傢統一。
  (三)民族政策失誤引起族際關係緊張。正確的民族政策是建立在對民族關係狀況及各民族間主要矛盾的正確估計和分析的基礎之上的。列寧之後的歷屆蘇聯領導人對蘇聯民族問題的解决估計太高,嚴重脫離實際,因此在民族政策上必然會出現一係列失誤。蘇聯民族政策失誤主要表現在用階級鬥爭方式處理民族問題和維護大俄羅斯民族沙文主義兩方面。馬剋思主義認為,民族與階級、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是兩類不同的概念,雖然它們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繫,但在任何歷史時期都不能將其完全等同。在社會主義國傢中,民族問題一般屬於人民內部性質的矛盾,衹能通過宣傳、教育、疏導、協調等方法妥善加以解决。然而列寧之後的蘇聯領導人卻忽視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的區別,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把民族矛盾和民族糾紛歸結為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把任何謀求本民族利益的努力不加分析地斥之為“資産階級民族主義”,以階級鬥爭的方式處理民族問題。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初,蘇聯不顧少數民族的特殊性,強製實行農業集體化,使哈薩剋、烏剋蘭、白俄羅斯和高加索等地的農業生産遭受嚴重破壞,因饑荒而死亡500——900萬人,引起當地人民的不滿和反抗,斯大林將他們打成民族主義危險分子,流放和鎮壓了大批農民和富農。1934年1月,斯大林在聯共(布)十七大總結報告中明確提出,蘇聯國內民族矛盾的實質是階級矛盾,民族紛爭的實質是階級鬥爭。他認為民族主義與機會主義一樣是社會主義的階級敵人。特別是在大清洗運動期間,各少數民族地區的多數領導幹部和知識分子因所謂“資産階級民族主義”的罪名而遭到清洗和鎮壓。如1937年——1938年間,烏剋蘭、白俄羅斯、吉爾吉斯、亞美尼亞等共和國黨中央第一書記皆被處死;哈薩剋共産黨中央局成員全部被殺;1937年5月,出席格魯吉亞共産黨十大的644名代表,會後不久竟有86%被捕、流放或遭監禁。衛國戰爭時期,藉口某些少數民族中有人“與法西斯勾結而背叛祖國”,就把剋裏米亞韃靼人、德意志人、麥斯赫特土耳其人等11個弱小民族的大約500萬人趕出其世代居住地,強製其遷往中亞和西伯利亞等條件艱苦的地方,其中有幾個民族在赫魯曉夫時期恢復了名譽,返回傢園,恢復了自治,而另3個民族,後來雖也恢復了名譽,但未允其重返傢園,恢復自治。赫魯曉夫和勃列日涅夫當政時期,仍然堅持民族矛盾的實質是階級矛盾的觀點,並且認為國內民族主義活動是國際階級鬥爭的反映。因而將各加盟共和國內不滿中央政策、要求擴大自主權以及歌頌本民族歷史文化傳統的幹部和知識分子統統當成資産階級分子,大加批判或監禁,把不滿和反抗的少數民族作為社會主義的階級敵人進行打擊和鎮壓。用階級鬥爭方式處理民族問題,其結果是在民族關係中人為地製造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把屬於各民族間的內部矛盾人為地轉化為敵我矛盾,造成長期階級鬥爭擴大化,嚴重傷害了這些民族的感情,加深了民族關係危機,助長了民族分離傾嚮。
  大俄羅斯民族沙文主義作為舊時代的糟粕,在社會主義的蘇聯建立以後理應予以清除。列寧堅决反對形形色色的資産階級民族主義思潮,如大俄羅斯主義和各種地方民族主義,他要求着重反對大俄羅斯主義。列寧多次強調指出,大俄羅斯沙文主義是妨礙實現各民族平等和團结的主要危險,因此,他宣佈“要同大俄羅斯沙文主義决一死戰。”但列寧之後的蘇聯歷屆領導人都忽視了列寧的教導,雖然他們一直籠統強調反對民族主義,但實際上着重反對地方民族主義,維護大俄羅斯沙文主義傳統。
  第一,歪麯沙皇徵服其他民族的歷史,把沙俄的侵略擴張說成是應少數民族的“請求”,是少數民族的“自願歸併”,沙皇給被徵服民族帶來“文明與進步”,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認為在二次大戰中蘇聯強製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和摩爾多瓦四國加入蘇聯,收復被中國占領的庫頁島及千島群島,“這樣的邊界最符合蘇聯歷史的真實”。在斯大林看來,凡沙俄占領過的領土都應該是蘇聯的領土,強占這些地方是恢復蘇聯“合理的邊界”。這在實際上違背了蘇聯成立之初列寧製定的關於不允許劃分勢力範圍的對外政策原則。
  第二,任意吹捧俄羅斯民族是蘇聯的偉大民族和領導民族,無視其他民族的地位與貢獻。如他們宣稱俄羅斯是各共和國聯合成統一國傢的“中心”,吹捧俄羅斯是“蘇聯各民族的領導力量”,“是俄羅斯人幫助其他民族剋服了幾百年的經濟和文化落後狀況”。甚至在1989年9月蘇共民族政策綱領中仍堅持要以俄羅斯為中心建立新聯盟國傢,繼續強調“俄羅斯過去和現在都是整個聯盟國傢的凝聚力量,對於剋服民族地區的落後狀況作出了决定性的貢獻”。
  第三,俄羅斯人在政治上享有特權。1923年6月,按斯大林在全蘇民族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選舉原則,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由350名代表組成,其中俄羅斯聯邦共和國代表為280名,占80%,而其他3個共和國代表衹有70名,僅占20%。在歷屆蘇聯最高國傢權力機關和執行機關中,雖然各民族共和國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參加,但歷屆國傢元首則大多為俄羅斯人,歷屆蘇聯政府首腦除斯大林和赫魯曉夫外都是俄羅斯人,至於聯盟中央政府各部委主要領導職務也大多由俄羅斯人擔任。在實際上直接掌控國傢最高權力的蘇共中央領導機關中,雖有少數非俄羅斯人參加,但除斯大林外,其餘各屆蘇共中央最高領導職務均由俄羅斯人擔任。典型的例證是,安德羅波夫為首的10人組成的中央書記處全部是俄羅斯人;各主要民族共産黨員占全體黨員總數的比例分別為:俄羅斯59.8%、烏剋蘭16.02%、白俄羅斯3.76%、烏茲別剋2.31%、哈薩剋1.94%、格魯吉亞1.68%、阿塞拜疆1.65%、亞美尼亞1.51%、摩爾達維亞0.53%。上述做法,嚴重違背了各共和國和各民族平等的原則。
  第四,強製推廣俄語並作為蘇聯的國語,歧視少數民族語言。語言是民族的主要特徵之一。在多民族國傢裏,語言政策是民族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馬剋思列寧主義反對對任何民族語言的任何歧視和限製,不允許任何民族語言享有任何特權,認為如果把一個大民族的語言強加給其他民族,勢必造成人為地實行民族同化政策。列寧指出:“誰不承認和不維護民族平等和語言平等,不同一切民族壓迫或不平等現象作鬥爭,誰就不是馬剋思主義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義者。”他堅持民族語言平等,反對強行推廣俄語,他指出:“用棍棒強迫”其他民族學習俄語,其後果衹能是“使偉大而有力的俄羅斯語言難以為其他民族集團所接受,主要是會加深敵對情緒,造成無數新的摩擦,增加不和和隔膜等等。”但列寧之後的歷屆領導人都違背民族平等的原則,在全國範圍內強製推廣俄語,力圖使俄語成為各共和國國語。據統計,1986年蘇聯出版發行各種書籍22億册,其中俄文書籍占86%,而其他少數民族語言書籍僅占14%(少數民族人占全蘇人口49.2%)。有幾十個小民族的語言和文化處於消失的邊緣。
  幾十年來,列寧之後的蘇聯領導人縱容大俄羅斯主義的做法,嚴重破壞了民族平等原則,事實上使俄羅斯處於聯盟中央領導地位,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享有特權,而其他少數民族則處於附屬的“次等民族”地位。民族不平等現象的長期存在,激發了少數民族對聯盟中央和大俄羅斯民族主義的嚴重不滿情緒,非俄羅斯民族的民族主義普遍存在。這兩種民族主義互為因果,成為蘇聯解體的關鍵因素。
關於蘇聯解體原因的十一說
  ●“葬送說”這一觀點認為戈爾巴喬夫是馬剋思列寧主義的叛徒,是亂黨亂國的罪魁禍首,是他葬送了蘇聯的社會主義事業。
  ●“和平演變說”該觀點認為蘇聯演變的主要原因是西方推行“和平演變”戰略的結果。
  ●“民族矛盾說”有人認為,蘇聯解體是蘇聯實行大俄羅斯主義,對內搞霸權主義的結果。蘇聯演變的過程也是蘇聯民族關係日趨緊張、民族矛盾日益激化、民族分立日見增長的過程。
  ●“上層自决說”這種說法認為蘇聯解體的真正原因來自蘇共內部,“是蘇共的上層精英在對蘇聯的發展方向進行討論所做出的决策結果”。
  ●“經濟沒搞好說”該觀點認為,蘇聯劇變中首要的决定因素是現存社會主義在同西方經濟的競賽中失敗了,特別是在最近的技術革命期間,蘇聯的中央集權經濟不能同西方發達資本主義經濟並駕齊驅。
  ●“斯大林模式說”這種說法認為蘇聯演變的原因是由於實行“斯大林模式”的結果,蘇聯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製窒息了社會主義的生機和活力,阻礙了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
  ●“錯誤路綫說”該觀點認為蘇聯演變的决定性因素是黨的主要領導人推行錯誤的“改革”路綫,即所謂的“人道的、民主的社會主義”,把國傢引上了資本主義復闢的道路。
  ●“意識形態說”這種觀點認為戈爾巴喬夫的“改革新思維”是蘇聯演變的思想淵源;“民主化、公開化、多元化”迎合了國傢帝國主義和國內反動勢力的反共需要;“人道的、民主的社會主義”是和平演變的政治策略。
  ●“拋棄說”該說法認為蘇共違背了先進生産力的發展要求,背離了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喪失了人民群衆的支持。
  ●“歷史合力說”這一觀點認為蘇聯演變是多種原因交錯的結果。
  ●“人心不足說”這一觀點認為當經濟發展到一個瓶頸之時,雖然可以解决溫飽問題,但是膨脹的野心催生了膨脹的欲望,如果當時堅持那麽幾年,很可能會出現另一種結果。
各加盟共和國的獨立
  在蘇聯解體之前,立陶宛於1990年3月11日率先宣佈獨立,其他共和國也紛紛加以仿效,先後發表了宣佈恢復或收復主權的聲明,並開始製訂實現獨立的步驟和措施。8·19政變後,除俄羅斯外的各加盟共和國全部宣佈獨立,在俄羅斯境內的韃靼斯坦、車臣、西伯利亞等地也出現了要求獨立的主張。
  各加盟共和國獨立時間如下:
  1990年3月11日,立陶宛獨立。
  1991年4月9日,格魯吉亞獨立。
  1991年8月20日,愛沙尼亞獨立。
  1991年8月22日,拉脫維亞獨立。
  1991年8月24日,烏剋蘭獨立。
  1991年8月25日,白俄羅斯獨立。
  1解體前的蘇聯991年8月27日,摩爾多瓦獨立。
  1991年8月30日,阿塞拜疆獨立。
  1991年8月31日,烏茲別剋斯坦和吉爾吉斯斯坦同時獨立。
  1991年9月9日,塔吉剋斯坦獨立。
  1991年9月23日,亞美尼亞獨立。
  1991年10月27日,土庫曼斯坦獨立。
  1991年12月16日,哈薩剋斯坦獨立。
  1991年12月25日,俄羅斯宣佈國名由“俄羅斯蘇维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更名為“俄羅斯聯邦”。
  1991年12月25日18時40分許,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辭職。
  1991年12月25日19時38分,蘇聯紅旗從剋裏姆林宮上徐徐落下,代之的是白、藍、紅三色俄羅斯聯邦國旗,從此蘇聯正式成為歷史。
蘇聯的終結
  在1991年年底,俄羅斯總統葉利欽同白俄羅斯及烏剋蘭的總統在白俄羅斯的首府明斯剋簽約,成立獨立國傢聯合體,通過建立一個類似英聯邦的架構來取代蘇聯。除波羅的海三國和格魯吉亞外的其他蘇聯加盟國紛紛響應,離開蘇聯,蘇聯在此時已經名存實亡。1991年12月25日,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宣佈辭職,將國傢權力移交給俄羅斯總統。第二天,蘇聯最高蘇维埃通過最後一項决議,宣佈蘇聯停止存在。從此,蘇聯正式解體。1991年12月25日19時32分紅旗從剋裏姆林宮上降落!
影響
  早在蘇聯解體發生之前,社會主義陣營的崩潰就已經變得不可扭轉。蘇聯的解體,為波蘭開始的東歐政變大潮畫上了句號。
  蘇聯解體後,世界上衹剩下美國這一唯一超級大國。
  一、蘇聯民族問題的歷史性
  蘇聯建立伊始就面臨着民族問題的挑戰,蘇维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是在沙俄帝國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在14世紀以前,沙俄帝國原本是單一俄羅斯民族的莫斯科公國,到15世紀末以莫斯科為中心形成同意的俄羅斯中央集權國傢。在伺候的幾個世紀裏,沙俄帝國不斷嚮外侵落擴張,徵服了周圍100多個國傢,由單一的民族國傢,擴張為地域橫跨歐亞大陸的一個龐大封建帝國,因此對異族的壓迫和奴役非常殘酷,極力煽動大俄羅斯沙文主義情緒,唆使俄羅斯人鄙視、仇恨、欺壓非俄羅斯民族。列寧曾憤慨的指出:“俄國是各族人民的監獄。”“打破了民族壓迫的記錄。”1917年,列寧領導十月革命,摧毀了資産階級臨時政府,建立了俄羅斯蘇维埃共和國。1917至1921年又相繼成立了烏剋蘭、白俄羅斯、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格魯吉亞等獨立的蘇维埃民族共和國。以列寧為首的布爾什維剋黨為了反對帝國主義的武裝干涉,捍衛年輕的無産階級政權,實現個民族的聯合和團结,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提出了個蘇维埃共和國在自願、平等、民主聯合的基礎上成立社會主義聯邦製國傢。
  二、中央權威的喪失
  (一) 形式上聯邦製,實際上中央高度集權,使中央權威和各共和國地方權利之間的裂痕不斷加深
  在革命後的頭幾年裏,蘇領導人是贊成民族自治的。列寧一開始就反對建立一元化國傢,明確強調支持聯邦製。1922年12月30日蘇聯成立宣言和條約規定:每個民族都享有自治權,每個加盟共和國都有自由退出聯盟的權利。隨後,1924年蘇聯第一部憲法規定,蘇政權的更迭聯是各主權蘇维埃民族國傢的聯盟,加盟共和國是主權國傢,加盟共和國獨立行使自己的國傢權利。蘇聯保護各加盟共和國的主權獨立地位,加盟共和國可以自由退出蘇聯。1936和1937年蘇聯憲法也作了同樣的規定。但列寧之後,聯邦製原則就成了紙上談兵,20世紀中期至30年代,蘇聯處於資本主義國傢的包圍之中,斯大林成為蘇聯的領導人,他扭改了列寧堅持的民主集中製原則,逐步加強了個人專權地位,形成了黨內高度集權領導製,並把黨內高度集中的組織領導原則運用到國傢體製上。其結果,聯邦製原則遭破壞,加盟共和國的獨立主權地位喪失,形成了中央高度集權的體製。實際上是建立起一個絶對集中統一的國傢。在這種體製下,中央往往過分強調全蘇統一的國傢利益,輕視各民族地區特殊利益。
  在1998至1999年曾擔任過俄總理,後來又被葉利欽解除職務的葉·普裏馬科夫在分析蘇聯解體時曾指出:各加盟共和國的一切事情或一切重大事情都聽命於莫斯科。中央領導一切。甚至連各共和國一些企業的建設問題常常不是在經濟合理性的基礎上,而是依據各種政治理由加以解决。中央下達的幹部政策猶如命令一般無條件執行。……甚至想出這樣的主意:由莫斯科排除一些“全權代理人”擔任各共和國黨中央第二書記。時而也嚮各共和國黨中央派遣第一書記。
  (二) 人權危機——形式上實行平等,事實上不公平對待,形式與實踐之間脫節
  蘇聯把實行個民族平等以憲法的方式確定下來,卻在實踐中積極推行俄羅斯化,對境內不同民族未平等對待,這犯了合理解决民族問題的大忌諱,激化了各民族之間的矛盾,也進一步削弱了中央權威,在統治上失去民心。Astrid S.tuminez在其論文中也論述了同樣的觀點:“國傢宣稱中的平等與實踐中的對各民族的不公平對待和殘酷鎮壓之間的相互抵觸是長期削弱中央權威的另一個因素。”[vi]
  1. 語言政策——推行俄羅斯化
  語言政策是蘇聯政府在民族問題上最早采取行動的方面,以用平等地發展語言的方法來實現民族平等。蘇聯憲法中就規定:“蘇聯公民可以使用本民族語言和蘇聯其他民族的語言。”列寧曾認為非俄羅斯民族總有一天會自願地使用俄語,因為他覺得俄語用起來方便,同時也因為開始的政策允許這些民族自由地發展過各自的文化。蘇聯政府在初期的政策確實是允許和幫助大小民族,甚至最弱小的民族繁榮昌盛自己的語言文化。
  2. 蘇聯境內民族歧視嚴重
  剋裏米亞的韃靼人在蘇聯建立伊始享有了紀念和其他民族一樣的地位,但是二戰改變了他們的命運,平等不見了,迎接他們的是殘酷的不平等的現實。從1957年7月到1961年10月,他們嚮黨和國傢各級機構遞交了六份請願書,每份簽名的人數達6000到25000人不等。這些請願書都衹有一個要求,即要求得到與其他被流放民族平等對待,恢復該民族的政治權利和民族權利。蘇聯政府卻對這些集體聯合的要求不置一詞,還職責最活躍分子煽動“種族仇恨”並對他們進行了鎮壓。[x]明顯受到不公平對待的還有猶太人。1949年1月,蘇發動了批判“無愛國心的世界主義者”運動,運動的矛頭直指猶太人。一批科學家、教師、文藝工作者在這場運動中慘遭滅頂之災。1948年12月,猶太人反法西斯委員會被解散,其積極分子遭到逮捕;1949年蘇聯人民演員米霍埃爾斯被鎮壓。之後,猶太人的文化機構----劇團、學校、報紙等被查封。這一運動在斯大林晚期達到高潮。在剋裏姆林宮醫院裏為高幹治病的一批猶太人醫生被指控謀害高幹而被投入監獄。[xi]
  3. 另附
  在後來的建設過程中,蘇聯領導人放棄了列寧提出的按照民族特徵劃分民族自治單位和地域自治單位,確立自治區、自治州以及地方自治的管理範圍;在劃分行政區域時要對當地居民的經濟情況和民族成分進行認真的考察,而且要充分照顧到民族歷史傳統的邊界,而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解决民族邊界問題,這在族際關係中埋下了隱患,引起了不少民族的不滿。三十年代蘇聯在全蘇進行了一次大清洗運動,二戰後這中大清洗依然未被捨棄,加之後來的蘇聯,尤其是斯大林晚期及以後的領導人都極力宣傳大俄羅斯沙文主義,各民族的平等事實上成了虛設。以上這一切都為民族主義,民族分裂主義提供了廣泛的群衆基礎,也為西方勢力干涉其內務提供了機會。在內外因素的綜和作用下,這種分離傾嚮越來越嚴重,各民族都更傾嚮於建立起本民族的完全獨立國傢。
  三、戈爾巴喬夫的改革
   戈爾巴喬夫上臺之時,蘇聯俄民族與非俄民族,蘇中央政府與各加盟共和國地方之間的矛盾已經悼念了相當激化的狀態。探究其之所以在此之前未爆發出來,是因為當時各共和國仍是由共産黨為領導核心的,在各民族之間列寧樹立起來的一個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還普遍地占據着人們的意識形態。戈上臺後以“新思維”實行改革,倡導“民主化”和“公開化”。不能否認其改革的大方向是對的,符合了當時歷史發展的趨勢,但遺憾地是他沒有把握好讓渡權利的度,公開批判馬剋思、恩格斯、列寧,引起了人們意識形態上嚴重的混亂,人們一直堅持信奉的社會主義理想信念被動搖。他在政治上倡導多元化,這動搖了共産黨的核心地位。尤為重要的是1990年2月蘇聯中央全會上通過實行多黨製,同意修改憲法第6條。實行多黨製,取消了憲法賦予蘇共的領導地位。
  四、總述
   蘇聯解體是內外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分析任何因素都不能單純地考慮而完全地將其他因素撇開。蘇聯的民族問題始終是和各民族共和國的分離運動、蘇聯中央權威的喪失交織在一起的。一個民族的形成、發展和滅亡有其自身的規律,要經歷漫長的歷史階段,衹要有不同的民族存在,就會不斷地出現新的民族矛盾和問題。所以,解决民族問題,必須尊重各民族的文化,真正將平等落實到實踐中,而不能衹流於形式。蘇聯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傢最終走嚮“失敗”有其歷史上和政策上的必然性。蘇聯領導人提出了一係列不切實際的思想和理論,違背民族發展的規律,人為地加快民族接近和融合的進程,以圖最快地實現俄羅斯化,導致在處理民族問題上出現許多失誤,在民族關係中潛伏下深刻危機。到最後,蘇聯中央對地方的權威幾乎喪失殆盡,在戈爾巴喬夫的“新思維”誘發下爆發了一場規模巨大的民族分裂運動,一個曾經的大國就這樣走嚮了失敗。
  五、關於蘇聯解體與國際共産主義運動的關係
   蘇聯的解體是在上述復雜原因共同作用下的結果,有其必然性與偶然性。但蘇聯的滅亡並不標志着國際共産主義運動的失敗,相反,許多有識之士在對蘇聯破滅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和探討後,對共産主義的發展道路進行了完善。同時,這對各共産主義國傢來說,也是一次生動的教訓,它使得各個共産主義國傢不得不對自己現行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西方的和平演變進行重新審視。
  但是,中國共産黨在鄧小平同志的帶領下,在蘇聯的破滅還沒有先兆的時候,就帶領黨和國傢、以及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了對仿斯大林模式下的經濟建設道路進行了充分的辯論,並且,在改革開放過程中,鄧小平及黨和國傢第三代領導集體,能夠頂住各方壓力,抵製住西方的和平演變,維護民族團结,不能不說我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産黨是偉大和有先見之明的。
相關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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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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