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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芬兰狐狸犬 (suomenpystykorva)
  芬兰鸡头状耳的犬,在早些时候叫芬兰捕鸟犬或芬兰尖嘴犬,现在叫芬兰狐狸犬,它是芬兰的国犬。
  狐狸型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当时芬兰乌戈尔族人移居到了俄罗斯中部,由于是多民族迁向不同的地区,他们因需要而饲养犬,并发展成了不同血统的犬。有一个部落迁到了遥远的北部地区,在那里大约有6万多个湖泊彼此分离。芬兰狐狸犬作为一个纯种犬出现,并成为猎人的宝贵财富。
  几个世纪以后,更为先进的运输方法,又带来了不同民族和他们的犬一起来此定居,原来的芬兰狐狸犬开始与其他品种的犬杂交,至1880年为止,该品种几乎消失了。在那时,来自赫尔辛基的两个猎人在北方森林狩猎发现了纯种的本地犬,并了解了它们的许多优点,便作为优秀的代表并尽力挽救该品种。
  雨果.妆斯,众多的培育者之一,直接参与了该品种的培育并工作长达30年,后来他退出这项工作。另一个开拓者,雨果?桑德堡在1890年发起了保护运动,但他自己从未亲自培育过芬兰狐狸犬,在1891年,第一次举行赫尔辛基犬展,桑德堡先生作为评判,并且在那个历史性的一天,有5只芬兰狐狸犬被授予了缎带。
  随着犬展的出现,该品种急需制定一系列的标准,由于桑德堡先牛的成功推动,芬兰养犬俱乐部于1892年承认了该品种,并基于他的观察制定了标准,在1897年,当标准的细节修订完后,芬兰狐狸犬成为该品种的正式名字。
  在1927年芬兰狐狸犬第一次进入英国,由爱德华?奇彻斯特先生顺着捕猎路径,带到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早期的英国爱好者吉蒂?瑞特森小姐,她帮助成立了该品种的俱乐部,“finkie”就是她创造的绰号,这些犬很快被几个国家所知,到1935年,该品种在养犬俱乐部正式登记。大概在英国支持者中最公认的是葛莉谢达?普瑞丝女士,她的“cullabine”排在世界范围内的顶级冠军犬的后面。
  芬兰人雷.瑞塔,使该品种在加拿大养犬俱乐部得到确认,akc在1974年承认芬兰狐狸犬并记录到良种登记本里。詹?格雷特女士的犬在该品种的流行中起重要推动作用。
  芬兰狐狸犬第一次进入美国的是“cullabine 鲁道夫”,是在1959年来自于普瑞斯女士。然而,在美国芬兰狐狸犬的饲养开始于起20世纪60年代中期,该品种的引入归功于明尼苏达州的亨利?戴维逊和康乃荻克州的阿莱克斯?哈赛尔。
  美国芬兰狐狸犬俱乐部由理查得和贝特?伊萨考夫与玛格丽特?考彻勒在1975年成立,对该品种的美国标准是由阔勒女士和伊萨考夫女士于1976年根据其发源地国家的标准而制定的。
  在1983年9月,该品种被允许加入混杂品种类别,akc的董事会董事于1987年8月1日登记芬兰狐狸犬进入良种犬一书,该品种犬仍为非猎犬类,在1988年1月1日取得了akc的展示执照。
  除了在其本国,芬兰狐狸犬主要作为一种家庭型犬,忠诚的伴侣,尤其受到孩子的喜爱。然而在芬兰,它仍然是一种工作犬,就像早期一样仍作为指示犬。通过它的不同的犬叫和指示,它能引导猎人确定猎物的位置,当猎人靠近时它能用头和吻指示猎物。在森林深处,它能找到雷鸟(野生火鸡的同类),通过视力、嗅觉和听觉,并随时用声音与猎人保持联系。它能从灌木丛中搜寻猎物,直到猎物飞上树枝,于是该犬便发出声音,开始很细,逐渐变强,警示主人将猎物打下来。当它接近猎物,它会不断地摇尾,来回移动,吠叫以分散鸟儿的注意力。在芬兰,该品种的猎取能力受到人们的高度赞扬,因此当它表现出该领域的价值时,它肯定会在比赛中取得冠军,尤其重要的是它的吠叫能力,每年都被选为吠叫之王。
  品种标准
  【整体外貌】芬兰狐狸犬模样似狐狸,长久以来该品种被用于猎取小动物和鸟类。吻尖,小耳朵直立,被毛密,尾卷曲,显示其具有北方血统。芬兰狐狸犬整体显得特别可爱,尤其是表现在眼、耳朵和尾巴。公犬具有阳刚之气而不显得粗糙,母犬相当柔弱而不过度精巧。
  芬兰狐狸犬最重要的特征是方形而匀称的身体,身体匀称而不过度突出,被毛华丽,红金黄色,姿态优美,运动轻快。
  任何与标淮相偏离的情况应根据偏离程度给以惩罚,常发生于各种品种的结构性缺点在芬兰狐狸犬身上同样不受欢迎,这些将在标准中会特别提到。
  【大小,比例和结构】大小——公犬一般大于母犬,公犬肩高为44.5 ~ 50.8厘米,母犬为39.4 ~ 45.7厘米。比例——方形,从前胸到臀部的长度等于肩隆到地面的高度。结构——整体上犬的骨骼和体质成比例。
  【头部】整洁,狐狸样。从后脑部到鼻尖的长度比颅部最宽处要长,其比为7 : 4。母犬的被毛和颈毛比公犬更为精细,肌肉发达。粗糙的或长而窄的头和吻尖,都视为不同程度的缺陷。
  表情——狐狸样,活泼可爱。眼——杏仁状,边缘黑色,位置稍倾斜,间距适中,既不能太宽也不能太窄。外眼角向上翘,最好为深色,表情热切而警觉。圆形、颜色淡或弯曲度大的眼睛都应视为不合格。
  耳——耳位高,处于警觉状态时,向上竖直,两耳平行,耳尖张开,位于眼外角之上。耳小、直立、尖,能活动。耳朵着位点太高或太低或两耳聚拢在一起,太长或耳内毛发太多都不符合标准。颅部——在两耳间平坦,耳基部以上略呈圆形,前面有点拱。颅部与吻长的比率是4 : 3,公犬颅部稍长,而母犬稍短。额鼻间凹角——突出。吻——从上面和侧面看窄,在与颅部相连处宽和深度相等,逐渐变细,所有角度相等,在鼻开始处的吻周长是吻起始部周长的80%。鼻——黑色,任何分离将受惩罚。唇——黑色,瘦而紧张。牙齿咬合——嘴与牙齿的剪状咬合相平,任何偏离将受惩罚。
  【颈部,背线和躯干】颈——肌肉发达、匀称,在吻下面没有过多的皮肤皱褶,在公犬因为颈毛多而显得颈短。背线——从肩部到臀部水平、强壮。身体——肌肉发达,方形。胸——深,胸部抵达肘处,胸深与肩隆到地面距离之比是4 : 9。肋——弯曲良好。褶起——略微停住。腰——短。尾——尾的着位点略低于水平背线,形成单一卷曲,向上超过腰部尾尖指向大腿,有饰毛,从它的基部开始卷曲,相对任何一条后腿压平,尾尖均能仰展到大腿中部。将尾弄直,其尾尖能抵达跗关节处,尾着位点低或高,尾巴过于卷曲或短尾都视为不合格。
  【前躯】肩部松弛,与垂线成30°角。腿——从前面观看,两腿距中等宽度,平行,直,肘紧贴于身体,既不内展也不外展。骨骼结实而不厚重,总是与犬的整体大小成比例,太细的骨骼限制了其承受力,太粗大的骨骼运动起来太笨重。掌部——从一侧看,略微倾斜,不牢固的掌部将视为不合格。悬爪——可以切除。脚——紧密,猫爪样,相当圆。
  【后躯】成一定角度以与前躯平衡。大腿——肌肉发达。跗关节(后踌部)——为犬身高的1 / 3或更少,直、互相平行。悬爪——切除。脚——如前脚。
  【被毛】被毛为双层,下层绒毛,短、软而密,外层被毛长,硬而直,躯干部的被毛约2.5 ~ 5.1厘米长。头部和腿部的被毛短而密,在尾巴处的毛和大腿后面的毛最长、最密,外层毛在颈部和背部硬而较长。在公犬肩部的被毛更多,显得有皮领,公犬的被毛比母犬的多,除了脚部不能剪,其他部位的毛,甚至是胡须可以修剪。丝状、波状、卷曲状,长的或短的被毛都将不符合标准。
  【颜色】金红色的颜色其允许的变化范围是从灰白蜂蜜色到深赤褐色不等,其中没有偏爱,只要颜色明亮而清晰即可。由于下层绒毛是灰白色,这种色调的作用使被毛看起来有点发光,在脚趾尖上有白点,在前胸有斑点或窄的白色条纹。理想的条纹宽不能超过1.3厘米,沿唇线有黑色毛发和尾部背部有零星的分离的黑色被毛也是允许的。幼犬可以有很多黑色被毛,尾巴上的黑毛较长。混乱或不清晰的颜色,在身体上有任何白色都视为不合格。
  【步态】芬兰狐狸犬的脚轻便,行走轻快,小跑姿态优美,随速度增加趋向于单轨迹运动。在打猎时,它用其脚趾进行飞跑,理想的角度能使它迅速改变工作时的步态,优美的运动对持久力和敏捷程度是最基本的。
  【性情】活泼而友善,可爱而热切,忠诚、勇敢。但是犹豫、胆怯和非激发性的攻击倾向将不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