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许可证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使用者必须接受软件的‘软件授权’,才能使用该软件,而在自由软件中,最常见的授权方式就是 gpl -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了。
因为使用者是免费取得了自由软件的源代码,那么如果使用者修改了它的源代码,基于公平互惠的原则,使用者也必须公开其修改的成果。而这就是 gpl 的精神 - 自由、分享、互惠。
bsd许可证
bsd license(bsd许可证)是"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license 的首字母缩写,是自由软件(开源软件的一个子集)中使用使用最广泛的许可证之一。bsd软件就是遵照这个许可证来发布,该许可证也因此而得名。
bsd套件最初所有者是加州大学的董事会,这是由于bsd源自柏克莱加州大学。bsd开始后,bsd许可证得以修正,使得以后许多bsd变种,都采用类似风格的许可证。
跟其他许可证相比,从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到限制重重的版权所有,bsd许可证比较宽松,甚至跟公有领域更为接近。事实上,bsd许可证被认为是copycenter(中间版权),界乎标准的版权所有与gpl的版权属左之间。"take it down to the copy center and make as many copies as you want"。
严格地说来,开放源代码(open source)软件(开源软件)与自由软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要符合开源软件定义的软件就能被称为开放源代码软件。自由软件是一个比开源软件更严格的概念,因此所有自由软件都是开放源代码的,但不是所有的开源软件都能被称为“自由”。但在现实上,绝大多数开源软件也都符合自由软件的定义。比如,遵守gpl和bsd许可的软件都是开放的并且是自由的。
若要具体区分,可作这数项比较﹗
开放源代码的规定较宽松,而自由软件的规定较严苛。很多的开放源代码所认可的授权根本不算是自由软件,所以自由软件不得不和开放源代码划清界线了。
如果说“自由软件”会引起误解,(因为英文“free”一词有“自由”、“免费”的双重含意),那么“开放源代码”的名字会引起的误解则更多。开放源代码很容易让人以为只要把源代码“公开”出来就算是开放源代码了,但是如果使用者无法自由运用这些源代码,那么即使公开源代码也没有意义。有的软件公司只是为了想找使用者帮它除虫、帮它追纵编码,这样子会破坏了自由软件的原意。
自由软件的原意就是要给予使用者运用软件的自由,这个‘自由’就是自由软件的精神所在。但是为了商业化开放源代码却故意忽略了这个最重要的精神,反而无法让使用者体认到‘自由’的真意,那么开放源代码这一个替代自由软件的辞句反而把自由的原意除去了。
而自由软件的精神领袖理查德·马修·斯托曼也很反对人们把开放源代码和自由软件混为一谈。(请参见:《why free software is better than open source》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