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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泛存在於自然界並能為人類利用的自然要素。它們是人類生存的重要基礎,是人類生産生活所需的物質和能量的來源,是生産佈局的重要條件和場所。一般可分為氣候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礦産資源、旅遊資源和海洋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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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海》對自然資源的定義為: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不包括人類加工製造的原材料)如土地資源、礦産資源、水利資源、生物資源、氣候資源等,使生産的原料來源和佈局場所。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定義為:在一定的時間和技術條件下,能夠産生經濟價值。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的總稱。
於光遠的定義為:自然資源是指自然界天然存在、未經人類加工的資源,如土地、水、生物、能量和礦物等。
狹義的自然資源衹包括實物性資源,即在一定社會經濟技術條件下能夠産生生態價值或經濟價值,從而提高人類當前或可預見未來生存質量的天然物質和自然能量的總和。廣義的自然資源則包括實物性自然資源和舒適性自然資源的總和。
自然環境中與人類社會發展有關的、能被利用來産生使用價值並影響勞動生産率的自然諸要素,通常稱為自然資源,可分為有形自然資源(如土地、水體、動植物、礦産等)和無形的自然資源(如光資源、熱資源等)。自然資源具有可用性、整體性、變化性、空間分佈不均勻性和區域性等特點,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社會物質財富的源泉,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之一。對自然資源,分如下:生物資源,農業資源,森林資源,國土資源,礦産資源,海洋資源,氣候氣象,水資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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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具有兩重性,既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又是環境要素。
已經被利用的自然物質和能量稱為“資源”,將來可能被利用的物質和能量稱為“潛在資源”。
按照自然資源的分佈量和被人類利用時間的長短,自然資源可分為有限資源和無限資源兩大類,其中有限資源又可分為可更新資源和不可更新資源。
自然資源泛指存在於自然界、能為人類利用的自然條件(自然環境要素)。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定義為: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條件下,能夠産生經濟價值,以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和條件。通常包括礦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氣候資源與生物資源等。它同人類社會有着密切聯繫;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又是社會生産的原、燃料來源和生産佈局的必要條件與場所。自然資源僅為相對概念,隨社會生産力水平的提高與科學技術進步,部分自然條件可轉換為自然資源。如隨海水淡化技術的進步,在幹旱地區,部分海水和鹹湖水有可能成為淡水的來源。
自然資源具有3個特點:
①有限性。指資源的數量,與人類社會不斷增長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須強調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
②區域性。指資源分佈的不平衡,存在數量或質量上的顯著地域差異,並有其特殊分佈規律;
③整體性。每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要素彼此有生態上的聯繫,形成一個整體,故必須強調綜合研究與綜合開發利用。
自然資源的內含,隨時代而變化,隨社會生産力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而擴展。按自然資源的增殖性能,可分為:
①可再生自然資源。這類資源可反復利用,如氣候資源(太陽輻射、風)、水資源、地熱資源(地熱與溫泉)、水力、海潮。
②可更新自然資源。這類資源可生長繁殖,其更新速度受自身繁殖能力和自然環境條件的製約,如生物資源,為能生長繁殖的有生命的有機體,其更新速度取决於自身繁殖能力和外界環境條件,應有計劃、有限製地加以開發利用。
③不可再生資源。包括地質資源和半地質資源。前者如礦産資源中的金屬礦、非金屬礦、核燃料、化石燃料等,其成礦周期往往以數百萬年計;後者如土壤資源,其形成周期雖較礦産資源短,但與消費速度相比,也是十分緩慢的。對這類自然資源,應盡可能綜合利用,註意節約,避免浪費和破壞。這類資源形式周期漫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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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可分為有形自然資源(如土地、水體、動植物、礦産等)和無形的自然資源(如光資源、熱資源等)。自然資源具有可用性、整體性、變化性、空間分佈不均勻性和區域性等特點,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社會物質財富的源泉,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之一。自然資源可劃分為:生物資源、農業資源、森林資源、國土資源、礦産資源、海洋資源、氣候氣象、水資源等。
1)環境資源,如太陽光,地熱,空氣和天然水等。這類資源比較穩定,的利用而明顯減少。如能合理開採發展,精心保護,就能水續為人類利用。
2)生物資源,如動物、森林、草場等。這類資源人類使用之後可以通過本身的生産繁殖再生産出來,如能合理開發利用,科學經營管理,也能為人類水續利用。
3)土地資源,包括農用土地、城市土地等。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
4)礦藏資源,包括能源、各種礦物等。它是經過漫長的地質年代形成的,其儲量有限,開發利用之後不能再生,利用一部分就少一部分,直至枯竭。
從自然資源數量變化的角度分類:
1.耗竭性自然資源。它以一定量藴藏在一定的地點,並且隨着人們的使用漸減少,直至最後消耗殆盡。礦藏資源就是一種典型的耗竭性自然資源。
2.穩定性自然資源。它具有固定性和數量穩定性的特徵。如土地資源。
3.流動性自然資源,也稱再生性資源。這種資源總是以一定的速率不斷再生,同時又以 一定的速率不斷消失,如陽光、水(水域資源除外)、森林等。
流動性自然資源又可以分為兩小類:一是恆定的流動性自然資源。它們在萊一時點的資源總員總是保持不變,如陽光資源和 水能資源等。二是變動的流動性自然資源。它們在某一時點的資源總星會由於人們的開發使 用而發生變化,如森林資源和水體資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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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資源市場化問題的提出
長期以來,我國自然資源的産、供、銷幾科完全在計劃體製的控製下運行資源産品的絶大部分被國傢以指令性計劃調撥的方式拿走,價格低於國際市場同類産品幾成甚至更低。資源産地及其企業使産品進入市場的自主權和活動餘地極小。近年來,市場經濟的發展使資源型産品的價格顯得越來越不合理。“資源無價、原料低價、製品高價”使加工型産業部門可以因原料低價而毫不費力地取得良好的效益,而資源型産業部門卻負擔着巨額的行政性虧損。於是,加工型産業部門毫不珍惜廉價的原料,資源型産業部門更無積極性去提高資源産品的産出率,從而造成了我國長期以來經濟增長依賴於資源的高投入。據統計,我國能源投入係數在全世界100多個國傢中高居首位,資源的浪費十分驚人。另外,資源的計劃配給還造成了隱性的浪費:資源産品被國傢指令性計劃調出産地,而産地的資源加工型産業部門又被迫去資源非産地購回這些産品(例如黑竜江省的原木被源源為斷地調外省外,省內造紙等行業每年必須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省外購買原木),這對於運輸部門的壓力無疑是巨大的,而且還造成了資源産品的損耗及人、財、物的浪費。
可見,自然資源的計劃管理造成了自然資源的嚴重浪費,是我國高消耗、低效益經濟增長和産業結構層次低、轉換慢的根本原因。此外,自然資源的計劃管理還造成了其他一些消極影響,計劃體製使基層單位的領導者沒有主動性、創造性和責感,造成企業管理水平低、經濟效益差;計劃體製損害了市場機製的作用,使公平競爭不能得以體現,嚴重阻礙了技術的進步;計劃體製常使資源産品的消費者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常出需要者無供給而不需要者卻又被迫購買的現象;計劃體製造成的一係列問題還引發了環境的嚴重污染,使生態環境日益惡化。
二、自然資源市化與資源節約型産業結構
1.自然資源市化對資源型産業的影響
自然資源進入市場之後,由於需求大於供給,各需求者競爭的結果必然使資源産品的價格上升。擺脫了長期以來計劃體製製約的資源型産業部門的經濟效益將在短期內顯著提高,睏擾我國資源型産業部門的“經濟危機”將得到緩解。經濟狀況的改善使資源型産業部門的積極性有所提高,自然資源的産品産出率也隨之有所提高。但是為了追求更大的效益,自然資源的開採強度也必然會上升,在我國許多地區的自然資源已處於超強度開採的情況下,如何避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採成為自然資源市化所面臨的首要問題。
其實,自然資源過度開採的問題在計劃體製之下已經存在了,是需求大於供給的必然結果,並非市場經濟的産物。計劃體製下的過度開採,一方面是由於管理部門為滿足加工産業部門對自然資源的需求而對資源産業部門下達超強度開採的指令性計劃,另一方面是由於資源産業間門為補帖計劃內産品的政策性虧損而自行大開採強度,使企業能夠獲得以高於計劃價格出售的超額産品的收入。其他一些因素,如集體和個人違反政策私自開採等也是造成資源的過度開採的原因。
可見,正是由於計劃體製的約束纔使自然資源不能在市場機製下達到供需平衡,造成了自然資源的低産出和過度開採。解决自然資源過度開採問題的合理途徑是自然資源立法,市場經濟是法製經濟,衹有健全的法製才能使市場經濟得到健康發展。自然資源立法中解决問題的最重要方式仍然是經濟手段。自然資源立法中主要應解决的問題有:①自然資源産權關係。要改變目前那種“誰開發就歸誰”的現象,真正的將自然資源所有權收歸國有,使所有權與使用權完全分離;②實行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自然資源的使用者要嚮自然資源所有權的代表 ――資源管理部門交納合理數量的稅金;③實行自然資源消耗補償制度。根據自然資源的性抽和數量等收取自然資源消耗費,,以使自然資源的再生和環境的保護得到資金上的保障,這一費用的收取要隨着資源開發程度的增加而遞增,遞增的速度要大於資源開發強度的衝加速度,以避免超強度開發;④對破壞自然資源及無視自然資源法規者進行弄事和經濟製裁。
利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避免自然資源的超強度開採無疑比單純的行政手段要有力得多。資源型産業受到法律的限製和市場中價格升高對面求的限製,必然會把着眼點放在自然資源的産口産出率上,這對於自然資源充分利用和節約是十分必要的。
2.自然資源市場化對加工型産業的影響
我國的許多企業,尤其是國營大中型企業,在長期受到計劃體製約束的同進,還受到許多保護,廉價的自然資源産品的供給便是其中之一。在目前原材料價格很低而成品價格相對較高的情況下,許多企業仍存在虧損,一旦自然資源進入市場,資源産品價格上升,這些企業所面臨的睏境是可想而知的。那麽自然資源市場化是否應該暫緩呢?
我國各産業部門所面臨的競爭不僅來自國外。市場經濟的發展將使我國的經濟運行與世界經濟接軌,並融入世界性的經濟競爭之中。“入關”之後,能夠接受保護的産業部門是很少的。大部分産業部門必須直接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加工産業必須要以質優、價廉而取勝。目前廉價的原料來源使企業缺乏提高原料利用率的積極性,於是出現了加工産品成本雖低而原料消耗卻很高的奇怪現象。自然資源進入市場是必然的,一旦失去了廉價原料的供應,加工型産品的成本會隨之升高,競爭力會被極大地削弱。現在世界上技術進步飛快,自然資源市場化越晚,加工型産業部門所擁有的對市場原料價格的適應期也就越短,所面臨的衝擊也就越大。如果在與世界市場接軌之後才能放開對然資源的計劃管理,脆弱的加工型産業的生存將更加艱難。因此,我們必須盡快掃國際慣例,用市場經濟手段管理加工業的原材料價格和産成品價格。
3.自然資源市場化將促進資源節約型産業結構的形成
自然資源市場化可以使資源型産業部門加深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可以使加工型産業部門減少對自然資源的需求,還可以使其他産業部門(例如建築業、交通運輸業等)增強珍惜自然資源的意識。這些作用的結果,是自然資源的充分利用。自然資源的有效需求量(供需平衡時的需求量)在經過新舊體製交替時期必然出現的波動之後穩定下來,這一需求量將低於目前自然資源的有效需求量。可見,自然資源市場化對於抑製産業對自然資源的需求,提高其産出率及減少其浪費,均具有十分積極的影響。自然資源市化對於建立資源節約型産業結構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換言之,要建立資源節約型産業結構,必須將自然資源推嚮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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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非常重視自然資源問題,在這方面的頒布的法律包括森林法、草原法、礦産資源法、水法等許多部。1979年。我國通過了第一部環境保護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1997年3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增加了有關"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規定。截至1998年,我國共頒布了與環境相關的資源法律9部。此外,還建立了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國傢采取強製手段,使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或個人,支付一定費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這也是自然資源價值在法律上的體現和確認。隨着我國法律制度的建全和完善,現在自然資源具有價值的觀念,已為絶大多數經濟學家所接受,並在許多國傢的經濟政策和立法中得以體現。與此同時,還建立了自然資源檔案制度、自然資源許可制度等。即在從事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活動之前,當事人必須嚮有關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發給許可證後,方可進行該活動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進出口等都進行了規範。尤其在在土地資源方面,有“土地使用權證”;在草原資源方面,有“草原使用權證”;在森林資源方面,有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件;在礦産資源方面,有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在漁業資源方面,有養殖使用證、捕撈許可證;在野生動物資源方面,有特許獵捕證、狩獵證、馴養繁殖許可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在水資源方面,有取水許可證等等。這些,有利於對自然資源實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和保護。
許多的人都呼籲:保護地球,保護自然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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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
natural resources
④分佈的時空性。土地、水、礦床、生物、氣候資源在資源係統
中都可以彼此獨立存在,都有其個性,個性即差異性,如生物資
源的可再生性,水資源的可循環、可流動性,土地資源的生産能
力與位置的固定性,氣候資源的明顯的季節性,礦産資源的不
可更新性與隱含性的特點。自然資源之間的差異性是資源分
類的主要依據,人類也要根據各類資源的特性合理利用各類
資源。
自然資源有兩對基本矛盾。一對是來自資源係統的內部,
土地、水、礦産、生物、氣候資源的組合與匹配,以組成不同的資
源類型與資源結構。在中國的大部分地區表現為資源不匹配
的矛盾。一對是與係統外部,表現為人與資源的矛盾。馬剋思
在《資本論》中寫道:“勞動並不是它所生産的使用價值即物質
財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說,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
是財富之母。”(《資本論》第一捲第57頁)馬剋思這裏說的土地
是廣義的,即指自然資源,因為土地是資源的載體,因此,人與
資源的矛盾也可以認為是人地間的矛盾。
這兩對矛盾往往是同時存在,互相交錯,互為影響,但可在
具體地區、具體時段上表現出主要矛盾不同。如在中國,從大
範圍看,北方地多水少,而南方地少水多,能源不足;東半部人
口密集,經濟發達,主要表現為人地矛盾,西半部幹旱缺水,水
土不匹配;而華北地區又處於人地、水土兩對矛盾的疊加之處,
成為中國人與資源矛盾的焦點。
應該指出,在這兩對矛盾中人與資源矛盾往往起到主要矛
盾的作用。因為資源衹有對人來說纔有意義,人與資源應該是
最基本的關係,資源是人類社會的生産資料與勞動對象,人通
過生産活動,即自己的勞動,直接或間接地從資源中獲取生存
所必需的物資與能量。自然資源的供應將是有限的,資源的有
限性與人類需求的無限性的矛盾,表現為資源的稀缺性這一普
遍的經濟學現象。稀缺的資源被不同集團或個人占用,有需要
的人衹能通過交換求得滿足,資源就成了商品,進入流通領域。
在人與資源這對矛盾中,人永遠占據着矛盾的主要方面。
人可以由於不合理地掠奪性地濫用資源,從而造成資源的流
失、破壞、退化乃至枯竭,加劇其緊缺程度;人也可以通過自己
的智慧合理地科學地利用資源,不斷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和生産
率,使資源得到節約、高效、持續的利用。人與資源之間的矛
盾,最終要依靠科學技術的進步與科學的組織管理才能獲得
解决。
在人與資源關係中,還要談及一點的是資源與環境的關
係。資源與環境是互為依存、互為影響的。資源本身就是人類
生存環境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環境能被人們
直接利用的那一部分,人類利用了資源也就利用了環境。環境
的惡化是資源不合理利用,資源破壞、流失、污染的結果。因
此,保護、治理環境首先要從合理利用資源着手。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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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遞耗資産或耗竭資産(wastingassets)。在生産過程中直接從土地或海洋中挖掘或出産品而逐漸耗竭的資産,如森林、石油、礦山等。
自然資産有兩個基本特徵:一是耗竭性,即隨着生産而導致其物質數量的減少;二是自然重置性,自然資源一般不能重置,如果得到重置的話,衹是由於自然的作用。
分類按照産品的生産方式,自然資源可以分為3類:
(1)從露天或礦井中挖掘的自然資源,如有色金屬、煤、鹼、石灰石等。
(2)通過地表鑽進進行生産的自然資源,如石油、天氣氣等。
(3)通過收割或采伐進行生産的自然資源,如森林。人工種植的林木與自然生長的森林有所區別。
生産過程自然資源的開採包括三個主要步驟:
(1)尋找礦藏並取得所有權。即進行地質和地球物理探礦,采用重震、磁通震、地震儀、航空攝影、岩心鑽探等設備和活動,結合土壤和岩石化學分析,尋找具有商業價值的礦石和礦藏。勘探可以在取得礦産所有權之前進行,也可以在取得礦産所有權之後進行。
(2)開發財産。礦藏並不意味着可以立即開採,還必須對礦藏進行“開發”,即為正式形采作好準備,如購買設備、開鑿地下坑道、打眼挖井等。
(3)資源開採。即實際生産作業,取得具有商業價值的資源。
成本構成及其處理方法與自然資料生産過程的3個階段相適應,其成本由購買成本(取得成本)、勘探成本、開發成本和生産成本4部分構成。
(1)購買成本:即取得礦山或取得勘探開採權的成本。
(2)勘探成本:即在礦藏勘探過程中發生的成本,有3種處理方法:合部計入當期費用、全部作為資本支出和部分作為費用、部分作為資本支出。
全部計入當期費用贊成者認為,支付這種成本永遠不會産生可直接開採的具有商業價值的礦山或油井,而且,長遠看,不論如何處理這類成本,其公司的持續日常活動,正常開採的礦産公司應當將地質和地球物理探礦支出作為日常業務開支。
全部作為資本支出贊成者認為,勘探和開發工作是開採礦藏的必要條件,其成本是為開採礦産品而發生的,應予資本化。
部分作為費用部分作為資本支出將與礦藏取得、持有和開採的成本列作資本支出,而與特定礦藏無拳成本列作費用。這種方法較為合理,但不易操作。
(3)開發成本:開發成本分為兩類,一是有形設備成本,二是無形開發成本(intangibledrillingcostIDC)。有形設備成本是為開採和加工礦産品而構建的設備和機器,包括礦石運輸係統、礦石載和儲存設施及礦産品的加工設備,油田和天然氣的有形設備,包括泵、管道、加工設備和儲油罐等,有形設備形成固定資産,其成本應當采用合理的折舊方法予以攤銷。無形開發成本是本身無殘值的民有形設備無關的支出,如工資費用、清理地表的成本、測量費用、開出坑道和竪井的成本,等等。無形開發成本的處理方法存在很大分歧,與勘探成本一樣,也有3種方法,即資本化、費用化和部分資本化。
勘探活動和開發活動有時不易區分,比如,在未開發的油田上鑽井,如果不出油,其成本可以認為是勘探成本,如果開出了油並且具有可開採價值,則其成本可以作為開發成本。因此,在采礦業中,確定礦山具有商業價值之前,勘探成本和開發成本往往不加區別。
(4)生産成本:即生産開採礦産品、石油天然氣或其他自然資源産品的成本,包括人工費用、製造費用等。
(5)油田的取得成本和勘探成本:石油公司為取得勘探權而支付取得成本並在日後從事勘探結果可能出油,也可能無任何價值。因此,油田的取得成本和勘探成本的處理便會出現分歧。對於取得成本,可將其計入一個臨時賬戶,勘探成本後轉為自然資源的成本,勘探不成功則計為損失,也可以將其歸入勘探成本,一並處理。勘探成本的處理方法有兩種:成功法和全部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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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conservation, natural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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