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2號:就朝鮮半島內的朝鮮戰爭作處置决議。其中要求朝鮮軍隊撤回北緯38度,為現今南朝鮮邊界定義的由來。
84號:針對朝鮮戰爭准許國際提供軍事協助,並决議由美國為聯合部隊主導者。
242號
383號
687號:關於海灣戰爭的决議。
1373號:譴責並宣告打擊恐怖主義。
1546號:承認伊拉剋臨時政府為合法政府,並要求美國與英國的軍隊應於2004年6月30日交還主權。
1718號:譴責朝鮮核試驗 | | 全部决議的正文及完整列表(英文)http://www.un.org/documents/scres.htm
全部决議的正文及完整列表(中文)http://www.un.org/chinese/documents/scres.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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