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上最早的居民可能是阿拉瓦克(Arawak)印第安人,但当哥伦布於1493年登陆圣克洛伊岛时,岛上却住著好战的加勒比人。他们在岛上拥有广阔的农田和定居点。哥伦布把群岛命名为圣乌尔苏拉及一万一千名处女(Santa Ursula y las Once Mil Virgenes)群岛,以纪念传说中的圣乌尔苏拉和殉难的11,000名处女。1555年一支西班牙远征队打败加勒比人,声称群岛归属西班牙,但是到了1625年,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在圣克洛伊岛耕作,该岛并成为海盗的避风港。1650年西班牙人将留在岛上的英国移民逐出,但法国人却在同年稍後占据了群岛。1653年圣克洛伊按规定赠送给马耳他骑士团,但他们又把它售给法国西印度公司。荷兰海盗在托土拉(Tortola)建筑自己的巢穴,但1666年英国人把他们赶走了,此时丹麦人又宣称圣汤玛斯和圣约翰属他们所有。丹麦人将两岛画分为若干种植园,开始种植甘蔗,起初使用服刑犯人为他们耕种,1673年後使用非洲黑奴为劳动力。商业以三角贸易为开始有所发展︰他们从非洲贩运来奴隶,将兰姆酒和糖浆运至欧洲,再将欧洲货物运回群岛。圣汤玛斯岛成为加勒比海地区的主要奴隶市场。丹麦人於1733年购买了圣克洛伊岛,该岛成为甘蔗生产的主要中心。美国政治家汉弥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年生於尼维斯岛(Nevis),1765年被带至圣克洛伊岛,後在此成为一会计室办事员。19世纪初期,制糖业开始衰落,两次的奴隶暴动动摇了种植园经济。1848年废除奴隶制之後,美国开始与丹麦就购买群岛的事进行谈判。1917年美国以2,500万美元购下群岛。初由美国海军管辖,1931年移交给内政部,由总统任命一文职总督治理群岛。旅游业於1945年开始发展。1954年维尔京群岛组织法进行了修改,旋即创立了现行的政府结构。1970年第一个民选总督就职,1976年群岛被授予起草宪法的权利,但需经美国国会和总统的批准。1978年宪法起草完成,但在1979年公民表决中被否决,1981年修改後再次被否决。1960∼1975年间从美国本土、加勒比海东部和波多黎各涌入的大量移民造成了岛民和新移民之间的社会紧张局面。
政治
1970年以前,民主党执掌地方政权。总督执掌行政权,原由美国总统任命,1970年起改由普选产生,任期四年。在1970年的总督选举中,共和党领导人梅尔文·伊文思当选为第一任民选总督。在1998年大选中,查尔斯·W·特恩布尔当选总督。
政府根据维尔京群岛组织法组成。该组织法由美国国会於1936年通过,1954年及以後几经修改。总督由普选产生,任期4年。总督任命各行政部门首长及圣克洛伊和圣约翰岛的行政助理,由一院制议会——参议院批准。参议院有15名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岛上居民为美国公民,可选举一名无投票权的代表参加美国众议院,但不能参加美国大选。美国内政部任命一名联邦主计官监督群岛的收入和支出。有3个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附属美国本土的两个党,另一个是独立公民运动党。维尔京群岛的地方法院按照联邦法律进行工作,其法官和地方检察官由美国总统任命,美国参议院提出意见和批准。此外还有一个属地法院。
圣汤玛斯和圣克洛伊岛上均有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局还设有流动医疗队为边远地区服务,并实行免疫计画、门诊服务、家庭医疗服务以及专门项目计画。岛上健康状况极佳,随著住房和卫生设施的改善,热带疾病已被根除。
凡51/2至16岁儿童一律免费上公立小学、中学和职业学校,带强制性质。维尔京群岛大学提供高等教育和师资培训。这是一所土地由美国拨给的学府,校园分别设在圣汤玛斯和圣克洛伊岛上。公共图书馆总馆设在圣汤玛斯岛,分馆分别设在圣克洛伊和圣约翰岛上。文物保护与文化部掌管博物馆和图书馆工作。
【宪 法】 1954年修订的1936年《维尔京群岛组织法》,1968-1972年间曾几次修订。1954该群岛曾多次尝试通过宪法(须经美国总统和国会批准),以确立最后法律地位,获取更大自治权,但均被全民公决否决。1980年7月,该岛第四次制宪会议通过一部宪法草案,并于1981年7月获得美国国会批准。但在1981年11月3日举行的公民投票中为该岛选民否决。在1993年10月的全民公决中,80.3%居民赞成维持目前地位,14.2%赞成与美国合并,4%赞成终止美国对群岛的主权。但由于此次公决投票率太低(仅27.4%)而无效。
【议 会】 维尔京群岛参议院,为一院制。由15名议员组成,任期两年。议会法案生效须经总督批准。本届议会于2000年10月选举产生。
【政 府】 本届政府于1998年产生。由总督、副总督和地区行政官员等组成,并有一名派驻美国众议院的代表。总督查尔斯·W·特恩布尔,副总督卢兹·杰姆斯(Luz James)。现任美国众议院代表唐娜·M·克里斯琴·坦森(Donna M. Christian-Christensen)。
【政 党】 主要政党有:
(1) 维尔京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 of the Virgin Islands):源于1936年成立的各种俱乐部。1962年该党正式得到法律承认,并加入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从60年代起一直控制着议会。主席玛丽琳·斯苔佛顿(Marylyn Stapleton)。
(2) 维尔京进步共和党(Progressive Republican Party of the Virgin Islands):前身是一个政治俱乐部。受当地白人地主、实业家和某些富有的有色人种团体支持。主席谢农·霍奇(Sheron Hodge)。
(3) 独立公民运动(Independent Citizen Movement):1968年成立。主要得到下层有色人种群众的支持。70年代初中期为当地一支重要的第三种政治力量。领导人维丁·布朗(Virdin C.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