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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ì chéng jì chéng
  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No. 2
  继承财产
No. 3
  继续做前人未完成的事业
No. 4
  继承遗志
No. 5
  谓承接宗祧。 元 张光祖 《言行龟鉴·家道门》:“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明 陆深 《溪山馀话》卷五:“万一今上无嗣,则 孝宗 絶其继承云何。”
No. 6
  谓依法承受死者遗产。 沙汀 《还乡记》二:“她早已是 冯 家一个重要助手,自己又继承了三亩多油砂地。” 浩然 《艳阳天》第九章:“这个高壮的汉子,真本事并没多少,家业是继承他爸爸的。”
No. 7
  谓承接先代传统;继续从事前人未竟事业。 宋 韩玉 《念奴娇》词:“而况君家,风流遗世,犹寄 山阴 曲。继承才业,算来真是名族” 明 方孝孺 《与讷斋先生书》:“惟执事篤学力行,实鄙心所敬畏,愿益以继承自任,与诸昆季协心致志,昌义门于百世,扬先德于天下,以称圣朝崇奬之深旨。” 巴金 《在1979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发奖大会上的讲话》:“如有的作品就较多地继承了 中国 古典小说的传统表现手法。”
No. 8
  ①依法承受(死者的遗产等):~权ㄧ~人。
  ②泛指把前人的作风、文化、知识等接受过来:~优良传统ㄧ~文化遗产。
  ③后人继续做前人遗留下来的事业:~先烈的遗业。
No. 9
  常见的解释(1) [succeed;inherit]∶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继承财产
  (2) [carry on;come into; foll heir to]∶继续做前人未完成的事业
  继承遗志
  相关记载1.谓承接宗祧。 元 张光祖 《言行龟鉴·家道门》:“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明 陆深 《溪山馀话》卷五:“万一今上无嗣,则 孝宗 绝其继承云何。”
  2.谓依法承受死者遗产。 沙汀 《还乡记》二:“她早已是 冯 家一个重要助手,自己又继承了三亩多油砂地。” 浩然 《艳阳天》第九章:“这个高壮的汉子,真本事并没多少,家业是继承他爸爸的。”
  3.谓承接先代传统;继续从事前人未竟事业。 宋 韩玉 《念奴娇》词:“而况君家,风流遗世,犹寄 山阴 曲。继承才业,算来真是名族” 明 方孝孺 《与讷斋先生书》:“惟执事笃学力行,实鄙心所敬畏,愿益以继承自任,与诸昆季协心致志,昌义门于百世,扬先德于天下,以称圣朝崇奖之深旨。” 巴金 《在1979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发奖大会上的讲话》:“如有的作品就较多地继承了 中国 古典小说的传统表现手法。”
  编程中的术语 “继承”是面向对象软件技术当中的一个概念。如果一个类a继承自另一个类b,就把这个a称为"b的子类",而把b称为"a的父类"。继承可以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的各种属性和方法,而不需要再次编写相同的代码。在令子类继承父类的同时,可以重新定义某些属性,并重写某些方法,即覆盖父类的原有属性和方法,使其获得与父类不同的功能。 ...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事实上,我们遇到的很多实体都有继承的含义。例如,若把汽车看成一个实体,它可以分成多个子实体,如:卡车、公共汽车等。这些子实体都具有汽车的特性,因此,汽车是它们的"父亲",而这些子实体则是汽车的"孩子"。
常见的解释
  (1) [succeed;inherit]∶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继承财产
  (2) [carry on;come into; foll heir to]∶继续做前人未完成的事业
  继承遗志
相关记载
  1.谓承接宗祧。 元 张光祖 《言行龟鉴·家道门》:“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明 陆深 《溪山馀话》卷五:“万一今上无嗣,则 孝宗 绝其继承云何。”
  2.谓依法承受死者遗产。 沙汀 《还乡记》二:“她早已是 冯 家一个重要助手,自己又继承了三亩多油砂地。” 浩然 《艳阳天》第九章:“这个高壮的汉子,真本事并没多少,家业是继承他爸爸的。”
  3.谓承接先代传统;继续从事前人未竟事业。 宋 韩玉 《念奴娇》词:“而况君家,风流遗世,犹寄 山阴 曲。继承才业,算来真是名族” 明 方孝孺 《与讷斋先生书》:“惟执事笃学力行,实鄙心所敬畏,愿益以继承自任,与诸昆季协心致志,昌义门于百世,扬先德于天下,以称圣朝崇奖之深旨。” 巴金 《在1979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发奖大会上的讲话》:“如有的作品就较多地继承了 中国 古典小说的传统表现手法。”
编程中的术语
  “继承”(Inheritance)是面向对象软件技术当中的一个概念,例如在java语言中,java语言中不支持多重继承,是通过接口实现多重继承的功能。如果一个类A继承自另一个类B,就把这个A称为"B的子类",而把B称为"A的父类"。继承可以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的各种属性和方法,而不需要再次编写相同的代码。在令子类继承父类的同时,可以重新定义某些属性,并重写某些方法,即覆盖父类的原有属性和方法,使其获得与父类不同的功能。尽管子类包括父类的所有成员,它不能访问父类中被声明成private 的成员 ...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事实上,我们遇到的很多实体都有继承的含义。例如,若把汽车看成一个实体,它可以分成多个子实体,如:卡车、公共汽车等。这些子实体都具有汽车的特性,因此,汽车是它们的"父亲",而这些子实体则是汽车的"孩子"。
  继承的目的:实现代码重用
  派生类声明:
  class 派生类名:继承方式 基类名
  {
  新增成员声明;
  };
  三种继承方式
  公有继承 public (原封不动)
  保护继承 protected (折中)
  私有继承 private (化公为私)
  继承方式影响子类的访问权限:
  派生类成员对基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通过派生类对象对基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同类事物具有共同性,在同类事物中,每个事物又具有其特殊性。运用抽象的原则舍弃对象的特殊性,抽取其共同性,则得到一个适应于一批对象的类,这便是基类(父类),而把具有特殊性的类称为派生类(子类),派生类的对象拥有其基类的全部或部分属性与方法,称作派生类对基类的继承
  1、我们先建立基类BaseClass.class,然后再从该类派生新类InherienceTest,展示从基类派生的方法(Methord)及基类构造函数的执行。
  package InherienceTest.BaseClass;//package 后能被继承,不过不能执行
  public class BaseClass
  {
  public BaseClass(){
  System.out.println("I’m the Constructor Function in BaseClass!");
  }
  protected static void FuncTest(){
  System.out.println("This is a Function Test in BaseClass!");//Static Methord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FuncTest();
  System.out.println("This is the BaseClass!");
  System.out.println(new java.util.Date());
  }
  };
  import InherienceTest.BaseClass.BaseClass;//相当于路径:path & InherienceTest\BaseClass\BaseClass.class
  public class
  InherienceTest extends BaseClass//注意:public主类名必须和文件名相同
  {
  //基类不能和派生类在同一目录下面。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main函数必须是pulic static
  {
  InherienceTest xx=new InherienceTest();//构造函数被执行
  xx.FuncTest();
  //调用继承的方法
  System.out.println("Hello World!");
  }
  }
国际法的继承
  国际法的继承
  概念: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由于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外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包括,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国际组织继承,这里重点掌握“国家继承
  国家继承产生的原因:基于“领土的变更情况发生的变更”。合并,分离,分立,独立,领土的部分转移,
  国家继承导致的法律后果
  ①条约的继承: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属继承范围,
  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人身性条约及政治性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一般不予继承
  ②条约继承情况:
  A. 合并:对原国有效对继承国继续有效
  B. 分离或分立:对原国全部领土有效的条约继续有效,部分领土有效的条约仍对该部分领土有效
  C. 领土部分转移:出让国失效,受让国生效
  D. 殖民地独立而成的新国家自主决定。
  ③对于条约以外事项的继承
  A. 国家财产:
  财产一般随领土一并转属或者分别转属被继承国家,
  “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针对动产,?
  B. 国家档案:除新独立国家外,一般按照协议解决,没有协议将所涉领土有关档案转属继承国。
  C. 国家债务继承:恶债不予继承
  国家地方政府的债务和国家所欠的外国自然人,或者法人所负的债务不是继承的范围。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
英文解释
  1. n.:  accession,  heirship,  Inheritance,  representation,  succession,  come to,  a sequent king,  succeedto
  2. v.:  inherit,  succeed,  come into,   inherit,   carry on,   succeed
法文解释
  1. v.  hériter; poursuivre
  2. n.  héri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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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词
继承人继承物继承者继承权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