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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業稅
  牧業稅是國傢對牧業區、半農半牧業區牧養牲畜,從事畜牧生産,有畜牧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畜牧業是農業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部門。由於我國徵收牧業稅的地區大多為少數民族聚居的邊遠地區,地域遼闊,各地牧業生産發展水平不同,加上地勢、氣候、水、草等自然條件和風俗習慣等的差異,因此對畜牧業徵稅較之對農業徵稅有較大的靈活性,中央對牧業稅衹作政策性指導,沒有製定具體的徵稅辦法。具體的徵稅辦法是由有關的省、自治區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製定的。
牧業稅的納稅人
  牧業稅的納稅人是牧區、半農半牧區從事牧業生産、牧養規定應稅牲畜的單位和個人。
  牧業稅的課稅對象
  牧業稅的課稅對象是指徵收牧業稅的牲畜品種,即放牧的牲畜。包括大牲畜中的馬、牛、駱駝和小牲畜中的綿羊、山羊等五種牲畜。
牧業稅的徵收範圍
  我國徵收牧業稅的範圍有“四區四省”。即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四川省的牧業區和半牧業區。多數省、自治區衹對牧區、半農半牧區徵收牧業稅,對農區或城鎮居民飼養少量牲畜不徵收牧業稅。也有的地區對農牧業兼營單位或半農半牧區,衹按主業徵稅,即以農業生産為主的,衹徵農業稅,不徵牧業稅;以牧業生産為主,徵收牧業稅,不徵農業稅,習慣上稱之為“徵一不徵二”。
牧業稅的計稅依據
  牧業稅的計稅依據,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和歷史習慣,做了不同的規定,大體可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按納稅人畜牧業總收入作為計稅依據,依率計徵牧業稅
  2、按應稅牲畜數量計徵。
牧業稅的稅率
  牧業稅的稅率各地現行的主要有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
  1、比例稅率是指按照牧業總收入的一定比例計徵。具體有純比例稅率、有起徵點的比例稅率、有免徵額的比例稅率。
  2、定額稅率是指根據牲畜的種類分別規定每頭(衹)每年的固定徵收稅額。包括有起徵點或免徵額的規定內容。
牧業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納稅人應當於取得畜牧業收入之後嚮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牧業稅的優待與減免
  牧業稅的減免是比較多的,各地在徵收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都做了具體規定,大體有三類。即普遍性減免、災害減免、社會減免。
包含詞
牧業稅的稅率牧業稅的納稅人牧業稅的徵收範圍
牧業稅的計稅依據牧業稅的優待與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