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 中國 >湖南 >湘西土傢族苗族自治州 > 溪州銅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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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時楚王馬希範所立
  五代十國時楚王馬希範所立◇晉天福五年,楚劉勍以火箭焚溪州首領彭士愁寨,士愁大敗,遣其子帥諸酋長納溪﹑錦﹑奬三州印,請降於楚。楚王以銅五千斤鑄柱,高丈二尺,入地六尺,命學士李臯銘誓狀於其上。見《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五》﹑《資治通鑒.後晉天福五年》。
五代 十國時 楚王 馬希範 所立
  五代 十國時 楚王 馬希範 所立。 後晉 天福 五年, 楚 劉勍 以火箭焚 溪州 首領 彭士愁 寨, 士愁 大敗,遣其子帥諸酋長納 溪 、 錦 、 奬 三州印,請降於 楚 。 楚王 以銅五千斤鑄柱,高丈二尺,入地六尺,命學士 李臯 銘誓狀於其上。見《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五》、《資治通鑒·後晉天福五年》。
No. 3
  溪州銅柱投訴電話湖南省旅遊投訴電話:0731—47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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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州銅柱位於湖南省永順縣。銅柱原立於湖南省永順縣野雞坨下的酉水河岸,1971年因為修建鳳灘水庫而遷至距原址約10公裏的王村花果山上,並建有保護亭對銅柱加以保護。
  銅柱始建於北宋天德元年(1017年),柱上刻有楚王馬希範與土司彭仕愁罷兵盟誓的條約。唐末至五代時期,湖南地區被楚王馬殷父子所割據,馬氏委任土司彭瑊為溪州刺史,轄永順、竜山、保靖等縣。馬希範繼馬殷位之後,溪州由瑊之子彭仕愁襲任刺史。後晉天福四年(939年),錦州、奬州、溪州的少數民族萬餘人,反抗楚王的統治,由彭仕愁率領東出,取辰、澄二州。馬希範率兵迎戰,兩敗俱傷,雙方衹好罷兵言和,並在鋼柱上鎸刻盟約,立於邊陲,規定各自所轄地域,互不進犯,楚王不得在土司所屬諸州內任意徵收捐稅、拉夫派差、強買土特産等。
  溪州鋼柱高4米,重2500公斤;柱身為中空八面體,原柱內用馬氏統治時期所鑄的鐵錢填實。柱上刻有“復溪州鋼柱記”,共2000多宇,楷書,字體秀麗,是研究中國古代民族關係的重要實物資料,也具有珍貴的史料價值。
No. 4
  原位於永順縣太坪鄉酉水河畔的會溪坪,1971年修建風灘水電站時遷至王村鎮東側的花果山上,並建有保護亭,後移至王村鎮溪州民俗風光館內,為湘西千古名勝。銅柱是中國古代常作劃分疆界的標志。溪州銅柱為五代晉天福五年(940)楚王馬希範與溪州刺史彭士愁一次戰後罷兵所立的劃分疆界的界柱。銅柱高4米,上半截呈八方形,下半截呈圓形,直徑39釐米,中間空心,重約2.5噸,柱上銘刻《復溪州銅柱記》,共41行,2300餘字。另外還有誓詞,銜名,皆楷書,字體秀麗。是研究湘西少數民族歷史的寶貴資料。1968年被國務院列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國歷史
  Xizhou Tongzhu溪州銅柱Bronze Column at Xizhou 五代後晉刻有盟約的銅柱。原在湖南省永順縣野雞坨下酉水岸邊,1972年因建水電站,原址在淹沒區內,遂遷至永順縣王村鎮左叢北山坡上,並建八角攢尖式亭予以保護。永順五代屬溪州,故稱溪州銅柱。柱立於後晉天福五年(940),以銅2500千克鑄成,銘刻文字記述了天福四年 (939)楚王馬希範遣靜江軍指揮使劉等率部徵討溪州刺史、本地首領彭士愁,並盟誓罷兵的事。是研究中國民族關係史的珍貴實物資料。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銅柱高2.98米,上端呈八角形,每邊寬17釐米,下端圓形,直徑39釐米,中空(見圖[])。原有柱頂,清中葉被盜。銅質精純,鑄刻精美。柱身刻《復溪州銅柱記》文、誓詞和會盟諸人銜名等,共41行,約2000餘字,字徑 2釐米,除後來宋人羼刻者字跡較劣外,均為娟秀楷書。所刻溪州諸官銜名,自彭士愁至朱彥共6姓19人。                 熊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