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 > 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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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姓 Compound surname
  復姓。戰國齊有淳於髡。見《孟子.離婁上》。
No. 2
  姓氏:淳於
  祖宗:淳於
  分類:復姓
  姓氏起源:
  出自姜姓,以國名命姓,是炎帝的後代。周武王滅商後,把原夏朝斟灌國姜姓封在州邑(今山東安丘縣),建立州國,因位居公爵,世稱州公。春秋時期有州公實,亡國於杞,州國公族定居於淳於城(今安丘縣東北,原為州國都城),後來復國,名淳於國,仍為公爵,成為春秋時期的小國之一。亡國後,其族人以原國名命姓,稱淳於氏。到唐代中期,唐憲宗名李純,淳於姓的“淳”字“純”字同音,遂在避諱之列,乃去淳為於姓。五代以後,有於姓恢復祖姓,仍復姓淳於
  郡望:
  1、淳於復姓望族居齊郡(今山東臨淄)、河內。
  2、河內郡:楚漢之際(公元前3世紀末)置郡。相當於現在河南省境內黃河北岸一帶地區。治所懷縣,在今河南省武陟縣西南。
  堂號:
  “德感堂”:後漢時有淳於恭,清淨不慕榮利。他的哥哥被盜賊虜去,將要被烹,他要求替哥哥死,盜賊很感動,把他們兄弟二人都放了。淳於恭在傢不願出門,朝廷拜他為議郎之侍中。
  遷徙分佈
  主要分佈在河南省境內黃河北岸一帶地區。
  人物典故
  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後出身低微,在漢高祖在世的時候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怕住在宮裏受呂後的陷害,就請求跟着兒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宮裏那麽闊氣,因此,娘兒倆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漢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詔書說:"一個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為什麽要把他的父母妻兒也一起逮捕辦罪呢?我不相信這種法令有什麽好處,請你們商議一下改變的辦法。"
  大臣們一商量,按照漢文帝的意見,廢除了一人犯法、全家連坐(連坐,就是被牽連一同辦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於緹縈(淳於是姓,緹縈音tíAyíng)。她的父親淳於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後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願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於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嚮官府告了淳於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於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傢的時候,望着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着頭傷心得直哭,衹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麽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傢裏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着: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於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麽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裏,纔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司馬遷在《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中,詳細記述了西漢初期著名醫學家倉公的事跡。倉公,又稱太倉公,姓淳於名意(前205-前140年),是臨淄人,因其做過齊太倉長,管理都城倉庫,所以習慣上稱他為倉公。 
  倉公師從陽慶,陽慶傳他“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他學了三年,給人治病,能預决病人生死,一經投藥,無不立愈,因此遠近聞名。倉公切脈已臻於神乎其技的程度。如齊侍御史成自述頭痛,倉公為他診脈,診斷為疽癥,其病因內發於腸胃之間,因貪酒所致,五日當腫脹,八日時便嘔膿而死。果然,成於第八天因嘔膿而死。
  由於求醫者衆,而倉公又不常在傢中,所以,病傢常失望而歸。日久,求醫者開始憤懣異常。就象以上所舉醫案,由於倉公能預知生死,有的病人就無藥可醫,病人就責怪倉公不肯醫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氣積久了,終於釀成禍祟。漢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有權勢之人告發倉公,說他藉醫欺人,輕視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處倉公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漢初年的律令,凡做過官的人受肉刑必須押送到京城長安去執行。因此,倉公將被押送到長安受刑。
  倉公沒有兒子,衹有五個女兒,臨行時都去送父親,相嚮悲泣。倉公看着五個女兒,長嘆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難,卻沒有一個有用的。”聽完父親的哀嘆,十五歲的小女緹縈决定隨父進京,一路照顧父親的生活起居。 臨淄相距長安兩千餘裏,一路上父女倆風餐露宿,嘗盡人間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長安,倉公被押入獄中。為了營救父親,緹縈鬥膽上書漢文帝為父求情,請求做奴婢替父贖罪。上書中這樣寫道:“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為官奴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當朝皇帝是開創了歷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漢文帝劉恆,史書記載,漢文帝治天下,恭儉仁厚,以德化民,海內安寧,百姓安居,人民樂足。他見到上書後,感其孝誠,免除了倉公的刑罰,同時頒發詔書廢除由來已久的殘酷的肉刑。詔書是這樣寫的: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過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張蒼等人根據這個詔書廢除了肉刑製定,頒布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緹縈的至孝之心而上書救父的美舉,促使了肉刑的廢除。為此,班固有詩贊緹縈:
  三王德彌薄,惟後用肉刑。
  太倉令有罪,就遞長安城。
  自恨身無子,睏急獨煢煢。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書詣闕下,思古歌《雞鳴》。
  憂心摧折裂,晨風揚激聲。
  聖漢孝文帝,惻然感至情。
  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
  緹縈上書救父的孝行,萬古流芳,成為後世孝道的典型。 (緹縈救父也作:緹縈求父)
  月,齊太倉令淳於公①有罪當刑,詔獄逮徙係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駡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②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③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④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註①索隱名意,為齊太倉令,故謂之倉公也。
  註②索隱緹音啼。鄒氏音體,非。
  註③正義晉書刑法志雲:“三皇設言而民不違,五帝畫衣冠而民知禁。犯黥者阜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臏者墨其體,犯宮者雜其屨,大辟之罪,殊刑之極,布其衣裾而無領緣,投之於市,與觽□之。”
  註④集解李奇曰:“約法三章無肉刑,文帝則有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隱韋昭雲:“斷趾、黥、劓之屬。”崔浩漢律序雲:“文帝除肉刑而宮不易。”張斐註云:“以淫亂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史記• 孝文本紀第十》
  【淳於】姓歷史名人
  淳於髥: 淳於髥:戰國時齊國文士。博學多聞,知識豐富,口才好,善於答辯,說話幽默滑稽。當時諸侯並侵,百官荒亂,淳於髥遊說於各諸侯國之間,說之以隱,並見聽從,以為諸侯主客。
  淳於誕: 淳於誕:後魏時蜀漢人。他的父親興宗為南安太守。他十二歲時隨父親前往揚州,但在路上其父被盜賊所害,他倍感哀傷,誓要奮發,傾資財結交賓客,半月內遂得復仇,破賊樊文熾等。官終梁州刺史。
  淳於意: 淳於意:漢代名醫。少喜醫術,後為人治病,决生死多驗,號為"神醫"。戰國時齊國有博士淳於越,西漢有定陵侯淳於長,孝女淳於緹縈,東漢有侍中淳於恭,晉代有司馬督淳於智,南朝陳有車騎將軍淳於量,唐代有晉國公淳於難及其弟燕國公淳於郎。
英文解釋
  1. :  Chwen-yu
  2. n.:  sur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