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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从1991年4月3日开始编制并公开发表的一种股价指数,该指数规定1991年4月3日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点。综合指数以所有在深圳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即日综合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每当发行新股上市时,从第二天纳入成份股计算,这时上式中的分母下式调整。
  新股票上市后“基日成分股总市值”=原来的基日成分股总市值+新股发行数量×上市第一天收盘价
  1. 指数种类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有:
  (1) 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
  (2) 成份股指数:包括深证成份指数、成份a股指数、成份b股指数、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金融类指数、地产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企业类指数。
  (3)深证基金指数
  2、基日与基日指数
  (1)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2)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3)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4)成份指数类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1995年1月2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5)深证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2000年7月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3、计算范围
  (1) 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指数股。
  (2) 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深证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深证b股指数。
  (3) 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深证成份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a股用于计算行业分类指数。
  4、计算方法
  (1)综合指数类和成份股指数类均为派氏加权价格指数,即以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2)两类指数的权数分别为:
  综合指数类:股份数=全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数
  成份股指数类:股份数=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数
  (3)指数计算公式是
  即日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4)指数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将港币换算人民币,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5)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市价(无成交者取昨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然后用连锁方式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
  每日连锁计算公式: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指数股总市值=指数股a股总市值+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股价×指数股a股之股份数)。
  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b股股价×指数股b股之股份数)×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6)基金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成份股指数计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单位数(即可流通基金单位数)为权数。
  为保证成份股样本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成份股不搞终身制,深交所定期考察成份股的代表性,及时更换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选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当然,变动不会太频繁,考察时间为每年的一、五、九月。
  根据调整成分股的基本原则,参照国际惯例,深交所制定了科学的标准和分步骤选取成份股样本的方法,即先根据初选标准从所有上市公司中确定入围公司,再从入围公司中确定入选的成份股样本。
  1. 确定入围公司。确定入围公司的标准包括上市时间、市场规模、流动性三方面的要求:
  (1) 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应当在3个月以上。
  (2) 有一定的上市规模。将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3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3)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将上市公司的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3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2.确定成份股样本。根据以上标准确定入围公司后,再结合以下各项因素确定入选的成份股样本:
  (1) 公司的流通市值及成交额;
  (2) 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其成长性;
  (3)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考察过去三年);
  (4) 公司两年内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以上各项因素赋予科学的权重,进行量化,就选择出了各行业的成份股样本。
  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份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价走势。
  上证30指数
  上证3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份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a股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30种样本股票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数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综合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a股的股价走势。
股票证券
  深证综合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包括深圳综合指数、深圳A股指数和深圳B股指数。它们分别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A股、全部B股为样本股,以1991年4月3日为综合指数和A股指数的基期,以1992年2月28日为B股指数的编制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0,以指数股计算日股份数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