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所各国民法规定不同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法律冲突的产生是下列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不同;内国承认并赋予外国人民事权利;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1、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我民事关系。
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3、司法权的独立。
4、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内外国法律的平等,即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
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法律冲突。即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直接调整的方法。
指通过统一实体法调整的方法,即有关国际间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