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軍事區(DMZ)辭典上的意思是指“國際法規定的,國傢沒有義務駐札軍事兵力和保持軍事設施的,該國傢的特定地區”。
軍事分界綫全長248公裏,橫貫朝鮮半島,從禮成江和漢江入口的喬桐島,經由開城南邊的板門店和中部的鐵原、金華,連接到東海岸高城明湖裏。 非軍事區是指軍事分界綫嚮南北2公裏,占地約64百萬坪的廣大地區。南北韓之間的軍事分界綫東西長250公裏,離軍事分界綫嚮南2公裏的一條綫是非軍事區的南方界限,嚮北2公裏的一條綫則是非軍事區的北方界限。 DMZ是南方界限和北方界限之間的地區,是為了防止南北之間的衝突和戰爭的重新爆發而設定的緩衝地帶。 南方的非軍事區由聯合國停戰委員會管理。 DMZ約占朝鮮半島總面積的0.5%。 但,現在的南方界限有點兒嚮北移動,北方界限則嚮南移動,因此,實際上的寬度不到4公裏,面積也有所減少。
民間人統製區是為有效地進行停戰綫一帶的軍事作戰,保護軍事設施和保安而管製民間人出入的地區。 在離非軍事區南方界限5-20公裏外,設定民間人統製綫(簡稱民統綫),從民間人統製綫到南方界限的地段為民間人統製區。 這裏與按照《停戰協定》,為了禁止軍隊的駐紮,武器的部署和軍事設施的設置而設定的非軍事區(Demilitarized zone)不同。
民間人統製區從東海岸到西海岸沿着非軍事區形成一條帶狀,大海不包括在內。 以設定當時為基準,總面積為1,528?(江原道面積為1,048?,京畿道面積為480?),包括江原道的高城、麟蹄、華川、楊口、鐵原郡和京畿道的漣川、坡州、金浦、江華郡等,2個道、14個市郡、24個邑、213個裏(民間人未居住地區也包括在內)。
在不影響到進行軍事作戰和保安的範圍內,國傢允許民間人利用這一帶的土地,出入、活動和耕作,但控製行使土地所有權等,一些個人的自由和國民所享有的基本權。
民統綫於1954年2月,由美陸軍第8軍司令官以他的職權設定。 停戰後,美陸軍設定了管製老百姓歸農的"歸農綫",禁止北方老百姓的出入。 1958年6月,由韓國軍負責防衛停戰綫的任務後,在不影響到進行軍事作戰和維護保安的範圍內,允許老百姓在此務農,"歸農綫"改稱"民間人統製綫(民統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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