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收入關稅
  亦稱“財政關稅”,“保護關稅”的對稱,收入關稅是以增加國傢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而課徵的關稅。收入關稅一般選擇本國不能生産的産品或國內沒有代用品,而需求量又很大的産品作為課稅對象,稅率一般較低,因為低率關稅有助於外國貨物的輸入,而大量外國貨物的輸入正是增加關稅收入的基本途徑。但是,實行收入關稅的國傢容易在基本生産、生活消費等方面形成對外國的較大依賴性,且在國際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因此,徵收收入關稅應考慮以下幾個問題:首先,為避免關稅收入增加與徵收費用同比例增加,稅目設置多限於輸入額較多的物品;其次,為實現稅收負擔公平,對奢侈品從重課徵,對生活必需品從輕課徵;第三,為防止關稅稅額增加而影響、阻礙正常經濟貿易活動,關稅稅率以不減少本國所需外國貨物輸入的程度為原則,即關稅稅率不應對正常的貿易活動産生不良影響。
  中世紀以前,各國的關稅均係收入關稅。隨着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國傢的其他稅源日益增加,關稅收入在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日趨減少,更主要的是,資本主義國傢廣泛地利用高關稅和非關稅手段限製外國産品輸入,保護本國資本對國內生産和國內市場的壟斷,因此收入關稅逐漸被保護關稅所代替。目前,僅有少數發展中國傢還徵收收入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