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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官概述
  古代希臘許多城邦的主要地方行政官(archon)。一人或數人。希臘語原意為領導人、統治者。公元前682年起,雅典年年公佈執政官名單。到公元前7世紀中葉,行政權便掌握在9個執政官手中,由他們分擔過去由國王一人獨攬的宗教、軍事和司法職責。正職執政官是主要的民政和司法官員,可能兼任五百人會議和公民大會主席,並且是名年執政官,以他的名字命名在職年份。其次是督軍,在戰爭中擔任統帥,在涉及外國人的訴訟案件中擔任法官。第三是維係王室的司祭官,是主要的宗教官職,並在貴族會議承審殺人案件時擔任首席。最後還有6名民事法官,處理瑣細的司法問題。執政官原先衹能由貴族出身的人擔任,而且是終身職。最後任期減為10年,又減為一年,任期結束不再當選,但可以成為貴族會議的終身議員。大約在公元前594年,梭倫規定財産最多和次多的兩個階級均可當選執政官,以前貴族壟斷的情況纔告中斷。根據剋利斯提尼憲法,執政官直接由公民大會選出;後來則由500名事先選出的候選人抽簽産生。後來被選舉權擴大到第三個、第四個階級。到公元前5世紀,執政官權力大減。受雅典影響,執政官制度廣泛傳布於愛琴海諸島,希臘化時期又傳到了安納托利亞。
  古代羅馬共和國的最高行政長官也稱執政官(consul),一年選舉兩名。他們實際上就是國傢元首,負責統帥軍隊,主持元老院(Roman Senate)會議,執行元老院通過的法令,並在外交事務中代表國傢。他們的辦公室設有“寶座”,他們的身邊有12名舉着權標的扈從。執政官一般出身富有的貴族家庭。他們為兩人,是王權的繼承人,均擁有充分的“治權”,而且作為同僚擁有平等支配權,由此,每個執政官都可以充分地實行統治行為,除非他的同僚通過行使否决權阻止他。
雅典執政官的任用方法
  一、剋裏斯提尼改革前執政官的任用方法
  在雅典歷史上,執政官的任命方法可追溯到梭倫改革以前,我們的主要依據是亞裏士多德的《雅典政製》。書中記載,梭倫以前貴族議會以門第和財富為標準從部落候選人中“欽定”執政官人選,並自行為他們分配職務。在這裏他沒有指明由貴族議會任命執政官的傳統起自何時,可能王政結束後,貴族議會就很自然地獲得了這項權力。古風時代,希臘經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廢除王權的運動,大約公元前8世紀中葉,雅典進入貴族統治時期,貴族議會成為當時城邦的真正權力機構。這個議會的前身大概是王政時期國王召集的由顯赫傢族首領組成的建議機構,《荷馬史詩》稱其為長老會議。隨着王權衰落,這個機構逐漸獲得了獨立於國王的地位,並成為新興的貴族意志的代表。亞裏士多德指出,貴族議會享有保護法律、監督官員、管理國內重要事務等權力。這種地位的獲得,部分要歸功於長期以來長老議會樹立的威信,但更多的乃是王權傾覆、貴族權力上升的結果。王政末期,貴族分割了國王的權力,獲得擔任執政官的特權。按照傳統的觀點,貴族首先獲得了擔任名年執政官的權力,由他接管國王的行政權,他的名字作為當年的名稱;軍事執政官是貴族限製王權的第二階段,國王被剝奪了軍事權力;最後,世襲王權結束,國王成為三執政之一,保留宗教特權。執政官退任後,自動進入貴族議會,終身任職,因此兩個機構形成一個封閉的堡壘,有效地防止了貴族權力的旁落。貴族議會既是貴族的代言人,又是城邦最高權力機構,選舉執政官的權力非它莫屬。但希格內特對此種觀點提出了異議,認為在從王政嚮貴族政治過渡的過程中,作為承認這種改變的補償,公民大會獲得了任命執政官的權力,其他的低級官員可能由貴族議會任命。這種推理缺乏有力證據。當王權日趨軟弱無力,廢除王權是大勢所趨、衆望所歸,運動的領導者貴族大概無須為這一行為嚮平民做出任何承諾。王政結束後,貴族成為城邦的統治者,為保證對政治權力的壟斷,他們不可能把城邦最高官職的任命權交給公民大會。另一方面,我們發現至少在公元前7世紀末以前,公民大會的職能與荷馬時代相比並無太大改變,還沒有真正的表决權,這也證實了貴族對城邦權力的壟斷。即使能夠自備武裝的公民在德拉古立法中獲得了選舉權,這種選舉權很可能衹是針對低級官員而言,至於它在執政官選舉中扮演的角色大概是在貴族議會任命後,作形式上的表决。
  二、公元前487年執政官選舉改革
  公元前487年,執政官的任命又開始采用候選人抽簽選舉法,但與梭倫時期形同而實異,因為希波戰爭後,雅典的政治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關於這次改革的始作俑者,有些學者推測是鐵米斯托剋利或阿裏斯泰德,但並無確鑿證據,很可能改革的推行並不是某一個人的作用。從當時雅典的政治環境看,改革有兩個基本動因∶
  (1)擴大執政官的範圍,改變貴族議會主要由親庇西斯特拉圖派構成的狀況。
  (2)提高政治、軍事效率,為抵抗波斯做準備。
  僭主政治被推翻後,貴族議會中大部分人是僭主的支持者。他們不僅可以網羅親信影響執政官選舉,而且本身也可以擔任執政官。公元前510年的執政官斯卡門德裏奧斯、公元前509年的執政官裏薩哥拉斯、公元前508年的執政官伊薩哥拉斯都與僭主有關係。公元前496年,僭主的親戚西帕爾庫斯當選執政官,此時距剋裏斯提尼改革已有10年之久,表明親僭主派仍有一定勢力。他們的活動首先與剋裏斯提尼改革後雅典的民主化趨勢相悖,如果他們與逃跑的僭主西庇阿斯勾結,又會影響雅典反波斯的大計。通過抽簽的方法提高五百鬥級和騎士級中非貴族成員參加選舉的積極性,擴大他們入選的幾率,從而逐漸改變執政官乃至貴族議會的構成,不失為打擊親僭主派的一個有效方法。為了同樣的目的,雅典人在公元前488年還啓用了擱置多年的陶片放逐法,雙管齊下足以說明當時形勢的嚴峻。另外,馬拉鬆戰役使雅典人認識到提高政治、軍事效率的重要性。改革前,10名執政官和10名將軍都由直接選舉産生,兩個機構的職能也有交叉,不同的是將軍可以連選連任,執政官卻衹能任職1年。雅典未來面臨波斯強敵的入侵,戰爭將成為城邦生活的主題。有一定軍事技能的將軍不僅可以提高成功的機會而且可以保證政策的連續性,時勢把將軍推到了雅典政治的前臺,這個結果是以執政官權力的下降為代價的。執政官改為抽簽選舉後,隨着對其能力要求的降低,官職本身的權力、榮譽也降低了,不再是城邦中最有能力的人角逐的目標,這是此次改革的實質,也是與梭倫執政官選舉改革的最大區別,因為梭倫利用抽簽主要是幫助富人進入一直為貴族壟斷的執政官群體,執政官的地位並未受到影響,仍是城邦最高官職。這次改革後,將軍成了炙手可熱的人物,不僅接管了執政官的軍事權力,以後又逐漸取代了他們在內部事務中的首席地位。因此,公元前487年改革是將軍和執政官權力轉換的開始,而這個過程一旦開始,即以加速度的形式嚮前發展。從改革的內容看,這次改革藴涵一些新的因素。剋裏斯提尼改革後,平等的思想開始在雅典出現、發展。但以執政官而言,一直是10個部落選舉9名執政官,這意味着總要有一個部落甘心扮演陪襯的角色,因此雅典人在這次改革中設立了司法執政官秘書一職,將執政官委員會湊足10人,確保每個部落都有自己的代表。但問題依然存在。設想某一部落連續擔任名年官,而另一部落卻連續擔任秘書一職,儘管各自都有代表,仍難免産生異議。鑒於此,雅典人在增設官職的同時又將輪流的原則引入了選舉機製,在保證每部落都有代表的基礎上,規定每年每個執政官要來自不同部落,也就是說,以10年為一周期,同一部落成員不能兩次擔任同一職務。這個原則的實現大概也是藉助抽簽的方法。在每個周期的頭一年,10個部落進行抽簽:第一輪抽取名年官;第二輪,剩下的9個部落抽取王者執政官,然後依次類推。在接下來的8年裏,每次抽簽决定一個官職,都應排除曾擔任過此職的部落,因此第一輪抽簽即由9個部落參加。到10年中的最後一年每個部落該擔任哪個職務已經不言自明,也就無須抽簽。部落代表原則和輪流原則保證了部落間的平等,而抽簽又保證了候選人之間機會均等,因此這次改革體現了民主政治的一個重要理念——平等,它是雅典在民主的道路上邁出的重要一步。
  公元前487年執政官選舉改革並未伴隨着任官資格的變化,有資格者仍僅限於前兩個等級,但抽簽的運用為執政官嚮更大範圍擴展準備了條件。公元前457年,法律規定第三等級也可以擔任執政官。這個規定本應是執政官地位降低後的應有之義,但從亞裏士多德的話推斷,它更可能是雅典的權宜之計。這一年雅典陷於和波斯、斯巴達的兩綫作戰,要求第三等級源源不斷地補充步兵,大概是為了提高他們作戰的積極性,所以官方不惜置法律規定於不顧,破格允許他們擔任執政官。可能到公元前5世紀末,第四等級參選執政官也被默許,這時梭倫的財産資格雖未正式廢除,但已不再嚴格執行了。
  與此同時,執政官的任用方法又發生了改變,預先的直接選舉也為抽簽取代,選舉程序變為兩次抽簽:首先,10個部落通過抽簽選出100名候選人;然後,候選人再進行抽簽,産生10名執政官。選舉仍遵循部落代表製和輪流原則。公元前5世紀,這個過程可能仍藉助大豆完成。到公元前4世紀,由於抽簽機的廣泛使用,執政官的抽簽可能也改用抽簽機進行。抽簽機由一矩形石塊雕成,有10排10列凹槽,左邊是一個銅製的管子,先將100名候選人的名牌按照每部落一列的規則插入凹槽,然後再將9黑1白10個小球隨意放入管子,當白色小球出現時,指明的一排即是執政官,每部落一名。分配職務時,利用兩臺抽簽機,一臺放入10個執政官的名牌,另一臺放入寫有官職名稱的小牌子。為保證輪流原則,每次一個抽簽機上的白色小球選出一個執政官時,另一臺抽簽機應先排除他所在部落曾擔任的職務,然後再釋放小球。至此,執政官選舉制度的演變畫上句號。這次改變應該說是雅典民主政治發展的自然結果。兩次抽簽進一步提高了普通公民擔任執政官的機會,是民主製下“人民統治”思想的又一次體現。
  從直接選舉到純粹抽簽,執政官選舉制度的演變經歷了漫長的3個世紀。這個過程既是執政官權力變化的縮影,也是雅典民主化進程的一個縮影。它不是直綫進行的,有麯折往復:最初,執政官是城邦的最高官職,貴族將它的任用權交給了自己的代言人——貴族議會,形成了對執政官的壟斷。梭倫首次把抽簽法引入執政官選舉,擴大了任官資格,打破了貴族的壟斷,但沒有動搖執政官的地位。僭主為了維護統治,又將抽簽選舉改為直接選舉,執政官受到僭主的控製,剋裏斯提尼改革後地位得以恢復。公元前487年,抽簽選舉製復興,執政官的地位無可輓回地下降了。公元前5世紀末,雙重抽簽取代了選舉和抽簽相結合的辦法,執政官也從城邦的最高官職淪落為幾乎嚮所有公民開放的普通官職。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雅典人主要通過改變選舉制度的辦法實現了執政官的日趨平民化。與之緊密相關的貴族議會,在公元前462年厄菲阿爾特改革及幾次執政官改革的衝擊下,也不再是貴族的代言人了。經過公元前5世紀民主浪潮的洗禮,執政官和貴族議會這個曾經的貴族堡壘,終於被民主化了。
羅馬帝國執政官
  執政官(Consul)統帥軍隊,指揮作戰。有人把執政官看作是共和國時代的國王,可見其權力之大。羅馬人對執政官的權力做了一定的限製。執政官一共有兩位,互相可以牽製。而且其任期衹有一年,造成“兵無長帥,帥無長師”的局面,執政官和士兵之間就不可能建立起私人的關係。孟德斯鳩對此有過評論:“一切官職,如果權力大,任期就應該短,以資補救。多半的立法者把任期規定為一年。長於一年,便有危險;短於一年,便和事務的性質相違背”。
  執政官的每年更換確實給指揮作戰帶來了麻煩。如果戰爭一時結束不得,為了防止勝利的果實落入下一任執政官之手,現任的執政官就往往搶在選舉前,給敵人一個比較優惠的條件,匆匆結束戰爭。不過,但是羅馬每年都能推出兩位執政官,而且一般還都是那麽優秀,實在讓人驚嘆。起初,執政官衹能能由貴族擔任,後來嚮平民開放,可供選擇的人才就更多了。
  最初,羅馬衹在意大利本土進行戰爭,一年的時間足夠打完一場戰爭,這個時候這個制度可以說是非常完美。但是隨着羅馬疆域的擴大,戰綫空前的擴大,一場戰爭一兩年內不一定打得完,指揮官的任期漸漸延長,再加上募兵製的改革,到了馬略與蘇拉的時代,軍隊淪為了將領的私人工具,共和製的衰亡也就指日可待了。
  在漢尼拔戰爭期間的一次選舉中,百人團推選T. Manlius Torquatus與T. Otacilius為執政官,Manlius被人們簇擁着進入了會場,人們紛紛嚮他道喜,可是他卻懇請人們重新投票。因為羅馬正處於命運攸關的時刻,在執政官的人選上來不得半點馬虎,而他自問不是漢尼拔的對手。人們為其坦蕩胸懷所打動,在徵求了長者意見後,重新進行了選舉。由此李維感慨到,即便是柏拉圖等人設想的智者居住的理想國,也不可能比羅馬有更高的道德水準,更能有節制的使用權力
羅馬帝國執政官年表
  公元前157年(漢文帝元後七年)羅馬執政官為賽剋斯圖斯優利烏斯愷撒(Sextus Julius Caesar)和路奇烏斯奧列利烏斯歐列斯特斯(Lucius Aurelius Orestes)。
  D 蓋烏斯馬略出生。
  公元前149年(漢景帝中元元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瑪爾奇
  烏斯肯索裏努斯(Lucius Marcius Censorinus)和瑪爾庫斯曼利烏斯(M-arcus Manlius)。
  D 第三次布匿戰爭(至公元前146年)。
  D 瑪爾庫斯波爾奇烏斯加圖去世(公元前234年生)。
  D 努米底亞國王瑪西尼撒去世(約公元前230年生)。
  公元前143年(漢景帝後元元年)羅馬執政官為阿皮烏斯剋勞狄烏斯普爾凱爾(Appius Claudius Pulcher)和剋溫圖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馬凱多尼庫斯(Quintus Caecilius Metellus Macedonicus)。
  D 努曼提亞戰爭開始(一說開始於公元前144年)(至公元前133年)。
  公元前138年(漢武帝建元三年)羅馬執政官為普布利烏斯科爾涅利烏斯斯奇比奧納西卡賽拉比奧(Publius Cornelius Scipio Nas-ica)和德奇姆斯尤尼烏斯布路圖斯(Decimus Junius Bruttus)。
  D 路奇烏斯科爾涅利烏斯蘇拉出生。
  公元前136年(漢武帝建元五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福裏烏斯皮路斯(Lucius Eurius philus)和賽剋斯圖斯阿提利烏斯賽爾臘努斯(Sextus Atilius Serranus)。
  西西裏爆發第一次奴隸起義(至公元前132年)。
  公元前133年(漢武帝元光二年)羅馬執政官為普布利烏斯穆奇
  烏斯司凱沃拉(Publius Mucius Scaevola)和路奇烏斯卡爾普爾尼烏斯皮索福茹吉(Lucius Calpurnius Piso fruAgi)。
  努曼提亞戰爭結束。
  提貝裏烏斯顯普洛尼烏斯格拉古任保民官並遇害(提格拉古生於公元前163年,一說公元前162年)。
  公元前121年(漢武帝元狩二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歐皮米烏斯(Lucius Opimius)和剋溫圖斯法比烏斯馬剋西姆斯阿洛布羅吉庫斯(Quintus Eabius Maximus Allobrogicus)。
  米奇普撒過繼朱古達為繼子。
  蓋烏斯顯普洛尼烏斯格拉古遇害(公元前153年生)
  公元前119年(漢武帝元狩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達爾瑪提庫斯(Lucius Caecilius Metellus Dalmaticus)和路奇烏斯奧列利烏斯科塔(Lucius Aurelius Cotta)。
  馬略任保民官。
  公元前118年(漢武帝元狩五年)羅馬執政官為瑪爾庫斯波爾奇烏斯加圖(Marcus Porcius Cato)和剋溫圖斯瑪爾奇烏斯列剋斯(Qui-ntus Marcius Rex)。
  米奇普撒死。繼子朱古達殺死米奇普撒之幼子希延普撒爾,逐其長子阿多兒巴爾。
  公元前116年(漢武帝元鼎元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李奇尼烏斯蓋塔(Caius Licinius Geta)和剋溫圖斯法比烏斯馬剋西姆斯埃布爾努斯(Quintus Eabius Maximus Eburnus)。
  瑪爾庫斯提倫提烏斯瓦羅出生。
  公元前115年(漢武帝元鼎二年)羅馬執政官為瑪爾庫斯埃米利烏斯司考茹斯(Marcus Aemilius Scaurus)和瑪爾庫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Marcus Caecilius Metellus)。
  馬略任行政長官。
  公元前113年(漢武帝元鼎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卡普臘裏烏斯(Caius Caecilius Metellus Caprarius)和格涅烏斯帕皮裏烏斯卡爾波(Cnaeus Papirius Carbo)。
  朱古達入侵阿多兒巴爾之領土。
  公元前112年(漢武帝元鼎五年)羅馬執政官為瑪爾庫斯李維烏斯杜路蘇斯(Marcus Livius Drusus)和路奇烏斯卡爾普爾尼烏斯披佐凱索尼努斯(Lucius Calpurnius Piso Caesoninus)。
  朱古達殺害阿多兒巴爾。
  瑪爾庫斯李奇尼烏斯剋拉蘇出生(推定)。
  公元前111年(漢武帝元鼎六年)羅馬執政官為普布利烏斯科爾涅利烏斯斯奇比奧納西卡賽拉比奧(Publius Cornelius Scipio Nasi-ca Serapio)和路奇烏斯卡爾普爾尼烏斯貝斯提亞(Lucius Calpur-nius Bestia)。
  貝斯提亞至阿非利加,敗於朱古達。
  公元前110年(漢武帝元封元年)羅馬執政官為瑪爾庫斯(《朱古達戰爭》正文中為剋溫圖斯,疑誤)米努奇烏斯茹福斯(MarAcus Minucius Rueus)和斯普裏烏斯波斯圖米烏斯阿爾比努斯(Spurius Postum-ius Albinus)。奧路斯敗於朱古達。
  公元前109年(漢武帝元封二年)羅馬執政官為剋溫圖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努米地庫斯(Quintus Caecilius Metellus Numidicus)和瑪爾庫斯尤尼烏斯西拉努斯(Marcus Junius Silanus)。
  梅特路斯至阿非利加,馬略任副帥。
  公元前108年(漢武帝元封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賽剋斯圖斯蘇爾皮奇烏斯伽爾巴(Sextus Sulpicius Galba)(由瑪爾庫斯奧列利烏斯司考茹斯〈Marcus Aurelius Scaurus〉遞補)和路奇烏斯荷爾田西烏斯(Lucius Hortensius)。
  朱古達逃入沙漠腹地。
  喀提林出生。
  公元前107年(漢武帝元封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卡西烏斯隆吉努斯(Lucius Cassius Longinus)和蓋烏斯馬略(Caius Marius)。
  馬略代替梅特路斯擔任對朱古達作戰之統帥並打敗朱古達。
  公元前106年(漢武帝元封五年)羅馬執政官剋溫圖斯賽爾維利烏斯凱皮歐(Quintus Servilius Caepio)和蓋烏斯阿提利烏斯賽爾臘努斯(Caius Attilius Serranus)。
  梅特路斯被召回羅馬。
  瑪爾庫斯圖利烏斯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出生。
  格涅烏斯龐培(Gnaeus Pompelùs)出生。
  公元前105年(漢武帝元封六年)羅馬執政官為普布利烏斯茹提利烏斯茹福斯(Publius Rutilius Rueus)和蓋烏斯瑪利烏斯馬剋西姆斯(Caius Mallius Maximus)。
  朱古達被擒。
  公元前104年(漢武帝太初元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馬略(再度當選)和蓋烏斯弗拉維烏斯芬布裏亞(Caius Elavius Eimbria)。
  朱古達被解至羅馬並死於獄中。
  西西裏爆發第二次奴隸起義(至公元前100年)。
  公元前103年(漢武帝太初二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馬略(三度當選)和路奇烏斯奧列利烏斯歐列斯特斯(Lucius AureA lius Orestes)。
  公元前102年(漢武帝太初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馬略(四度當選)和剋溫圖斯路塔提烏斯卡圖路斯(Quintus LuA tatius Catul-lus)。
  馬略在阿剋瓦埃賽剋斯提埃(Aquae Sextiae)打敗條頓人。
  公元前101年(漢武帝太初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馬略(五度當選)和瑪爾庫斯阿剋維利烏斯(Marcus Aquillius)。
  馬略在維爾凱萊(Vercellae)附近擊敗金布裏人。
  蓋烏斯優利烏斯愷撒(Gaius Julius Caesar)出生(尚有公元前102年和公元前100年兩說)。
  公元前95年(漢武帝太始二年)羅馬執政官為剋溫圖斯穆奇烏斯司凱沃拉(Quintus Mucius Scaevola)和路奇烏斯李奇尼烏斯剋拉蘇(Lucius Licinius Crassus)。
  瑪爾庫斯波爾奇烏斯加圖烏提肯西斯(Marcus PorA cius Cato Uticensis)出生。
  公元前86年(漢昭帝始元元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科爾涅利烏斯秦納(Lucius Cornelius Cinna)和蓋烏斯馬略(氣度當選)
  馬略死,執政官職位由路奇烏斯瓦列裏烏斯弗拉庫斯(LuA cius Valerius Elaccus)遞補。
  蘇拉破米特拉達特斯軍。
  蓋烏斯撒路斯提烏斯剋裏斯普斯(Gaius Sallustius Crispus)出生(一說公元前87年)。
  公元前82年(漢昭帝昭元五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馬略(Gaius Marius)(小)和格涅烏斯帕皮裏烏斯卡爾波(Gnaeus Pa pirius Carbo)(三度當選)。
  蘇拉進入羅馬,並被宣佈為終身的獨裁官(公元前79年自動交卸這一權力)。
  公元前73年(漢宣帝本始元年)羅馬執政官為瑪爾庫斯提倫提烏斯李奇尼亞努斯瓦羅路庫路斯(Marcus Terentius Licinianus Varro Lucullus)和蓋烏斯卡西烏斯隆吉努斯(Caius Cassius Longin-us)。
  斯巴達剋起義(至公元前71年)。
  公元前68年(漢宣帝地節二年)羅馬執政官路奇烏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Lucius Caecilius Metellus)(由賽爾維利烏斯瓦提亞〈Servili-us Vatia〉遞補)和剋溫圖斯瑪爾奇烏斯列剋斯(Quintus Marcius Rex)。
  喀提林任行政長官。
  愷撒任財務官。
  公元前67年(漢宣帝地節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卡爾普爾尼烏斯皮索(Caius Calpurnius Piso)和瑪爾庫斯阿奇利烏斯格拉布裏歐(Marcus Acilius Glabrio)。
  喀提林出任阿非利加長官。
  伽比尼烏斯法授權龐培對海盜作戰,歷史學家西森納任副帥。
  公元前66年(漢宣帝地市四年)羅馬執政官為瑪爾庫斯埃米利烏斯雷比達(Marcus Aemilius Lepidus)和路奇烏斯沃爾卡奇烏斯圖路斯(Lucius Volcacius Tullus)。
  喀提林返回羅馬競選執政官,未成。
  西塞羅任行政長官。
  瑪尼利烏斯法授權龐培對米特拉達特斯作戰。龐培戰敗米特拉達特斯。
  公元前65年(漢宣帝元康元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奧列利烏斯科塔(Lucius Aurelius Cotta)(與公元前119年的執政官同名。但並非一人)和路奇烏斯曼利烏斯托爾剋瓦圖斯(Lucius Manlius Tor-quatus)。
  喀提林被控在阿非利加有瀆職罪行,但被宣告無罪。
  詩人賀拉斯(Quintus Horatius Elaccus)出生。
  愷撒任高級營造官。
  公元前64年(漢宣帝元康二年)羅馬執政官路奇烏斯優利烏斯愷撒(Lucius Julius Caesar)和蓋烏斯瑪爾奇烏斯費古路斯(Gaius Marcius Eigulus)。
  喀提林再度競選執政官失敗。
  龐培整頓亞細亞的新領土(至公元前61年)。
  公元前63年(漢宣帝元康三年)羅馬執政官瑪爾庫斯圖利烏斯西塞羅和蓋烏斯安托尼烏斯(Gaius Antonius)。
  喀提林和曼利烏斯被宣佈為羅馬的敵人。
  朗圖路斯等人的陰謀被發覺並被處死。
  西塞羅在元老院並對人民發表演說四次,史稱反喀提林演說(11月至12月)
  奧古斯都出生。
  米特拉達特斯自殺。
  公元前62年(漢宣帝元康四年)羅馬執政官為德奇姆斯尤尼烏斯西拉努斯(Decimus Junius Silanus)和路奇烏斯李奇尼烏斯穆列納(Lucius Licinius Murena)。
  愷撒任行政長官。
  喀提林的軍隊為安托尼烏斯的軍隊所擊潰。喀提林本人戰死。
  公元前61年(漢宣帝神爵元年)執政官為瑪爾庫斯普皮烏斯皮索佛茹吉卡爾普爾尼亞努斯(Marcus Pupius Piso Erugi
  Calpurnian-us)和瑪爾庫斯瓦列裏烏斯梅撒拉尼格爾(Marcus Valerius Mes-salla Niger)。
  愷撒任西班牙長官。
  龐培凱旋羅馬。
  公元前60年(漢宣帝神爵二年)羅馬執政官為剋溫圖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凱萊爾(Quintus Caecilius Metellus Celer)和路奇烏斯阿弗臘尼烏斯(Lucius Aeranius)。
  剋拉蘇、龐培和愷撒結成私人的聯盟(史稱“前三頭”)。
  公元前59年(漢宣帝神爵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優利烏斯愷撒(Gaius Julius Caesar)和瑪爾庫斯卡爾普爾尼烏斯畢布路斯(Marcus Calpurnius Bibulus)。
  撒路斯提烏斯任財務官。
  歷史學家李維(Titus Livius)出生。
  公元前58年(漢宣帝神爵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卡爾普爾尼烏斯皮索凱索尼努斯(Lucius Calpurnius Piso Caesoninus)和奧路斯伽比尼烏斯(Aulus Gabinius)。愷撒在高盧作戰(至公元前50年)。
  西塞羅被放逐。
  公元前57年(漢宣帝五鳳元年)羅馬執政官為普布利烏斯科爾涅利烏斯朗圖路斯司賓提爾(Publius Cornelius Lentulus Spinther)和剋溫圖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涅波斯(QuinA tus Caecilius Met-ellus Nepos)。
  西塞羅返回羅馬。
  愷撒平定高盧西北部。
  公元前56年(漢宣帝五鳳二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科爾涅利烏斯朗圖路斯瑪爾凱利努斯(Gaius Cornelius Lentulus Marcellinus)和路奇烏斯瑪爾奇烏斯臘利婭斯(Lucius Marcius Philippu-s)。
  “前三頭”在路卡會面。
  愷撒在布列塔尼南岸擊敗味內提人,在高盧東南部擊敗阿剋維塔尼人。
  公元前53年(漢宣帝甘露元年)羅馬執政官為格涅烏斯多米提烏斯卡爾維努斯(Gnaeus Domitius Calvinus)和瑪爾庫斯瓦列裏烏斯梅撒拉茹福斯(Marcus Valerius Mesalla RuAeus)。
  剋拉蘇陣亡(公元前112年生)。
  西塞羅當選占卜官。
  公元前52年(漢宣帝甘露二年)羅馬執政官為龐培(Gnaeus PomA peius Magnus)(三度當選,前兩次是公元前70年和公元前55年)和剋溫圖斯凱奇利烏斯梅特路斯皮烏斯斯奇比奧(Quintus Caecilius Metellus Pius Scipio)。
  愷撒在阿列西亞戰勝維爾琴蓋托裏剋斯。
  撒路斯提烏斯任保民官,因道德敗壞的罪名被監察官奧路斯剋勞狄烏斯普爾凱爾(Aulus Claudius Pulcher)開除出元老院。
  剋洛狄烏斯在同米洛一夥的衝突中遇害。
  公元前51年(漢宣帝甘露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賽剋斯圖斯蘇爾批奇烏斯茹福斯(Sextus Sulpicius Rueus)和瑪爾庫斯剋勞狄烏斯瑪爾凱路斯(Marcus Claudius Marcellus)。
  西塞羅出任奇利奇亞長官。
  元老院展開中止愷撒在高盧統帥權的活動。
  愷撒平定高盧。
  公元前50年(漢宣帝甘露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埃米利烏斯保路斯(Lucius Aemilius Paullus)和蓋烏斯剋勞狄烏斯瑪爾凱路斯(Gaius Claudius Marcellus)。
  愷撒返回山南高盧(春天)。
  西塞羅自奇利奇亞返回羅馬(鼕天)。
  公元前49年(漢宣帝黃竜元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剋勞狄烏斯瑪爾凱路斯(Gaius Claudius Warcellus)(與前一年的同名執政官係兄弟,並非一人)和路奇烏斯科爾涅利烏斯朗圖路斯剋茹斯(Lucius C-ornelius Lentulus Crus)。
  愷撒渡過盧比康河南下,龐培東渡去巴爾幹(年初)。
  愷撒自本年起每年都是羅馬獨裁官。
  西塞羅去龐培處(4月)。
  公元前48年(漢元帝初元元年)羅馬執政官蓋烏斯優利烏斯愷撒和普布利烏斯賽爾維利烏斯瓦提亞伊掃裏庫斯(Publius Servilius Vatia Isauricus)。
  龐培在帕爾撒路斯一役敗於愷撒,出奔埃及後遇害。
  西塞羅返回羅馬(鼕)。
  公元前47年(漢元帝初元二年)羅馬執政官剋溫圖斯福費烏斯卡列努斯(Quintus Eueius Calenus)和普布利烏斯瓦提尼烏斯(Publius Vatinius)。
  愷撒安排了埃及剋利奧帕特拉婭弟事後去敘利亞,後返回羅馬。
  撒路斯提烏斯參加鎮壓坎佩尼亞的軍事暴動並在愷撒的支持下任行政長官。
  公元前46年(漢元帝初元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優利烏斯愷撒和瑪爾庫斯埃米利烏斯雷比達(Marcus Aemilius Lepidus)。
  愷撒在塔普蘇斯一役打敗龐培派,小加圖在烏提卡自殺。
  愷撒自阿非利加返回羅馬,舉行了四重的凱旋式(高盧、亞歷山大裏亞、本都和阿非利加)。
  撒路斯提烏斯任新阿非利加(Aerica Nova)長官。
  公元前45年(漢元帝初元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優利烏斯愷撒。
  愷撒在孟達之役打敗龐培派。
  公元前44年(漢元帝初元五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優利烏斯愷撒和瑪爾庫斯安東尼(Marcus Antonius)。
  愷撒遇刺於元老院(3月)。普布利烏斯科爾涅利烏斯多拉倍拉(Publius Cornelius Dolabella)補缺。
  撒路斯提烏斯退出政治生活,從事著述。
  公元前43年(漢元帝永光元年)羅馬執政官為蓋烏斯維比烏斯潘撒凱特洛尼亞努斯(Gaius Vibius Pansa Caetronianus)和奧路斯希爾提烏斯(Aulus Hirtius)。
  屋大維進軍羅馬,任執政官(補缺)。
  屋大維、安東尼和雷比達結成私人聯盟(史稱“後三頭”)
  西塞羅遇害(年底)。
  公元前41年(漢元帝永光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安東尼(Luci-ùs Antonius)和普布利烏斯賽爾維利烏斯瓦提亞伊掃裏庫斯(再度當選)。
  撒路斯提烏斯撰《喀提林陰謀》。
  屋大維、雷比達對安東尼作戰,後又言和。屋大維之姊妹屋大維婭嫁安東尼。
  公元前39年(漢元帝永光五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瑪爾奇烏斯肯索裏努斯(Lucius Marcius Censorinus)和蓋烏斯卡爾維西烏斯撒比努斯(Caius Calvisius Sabinus)屋大維、安東尼和賽剋斯圖斯龐培締結米賽努姆條約。
  安東尼對帕爾提亞作戰。
  撒路斯提烏斯撰《朱古達戰爭》。
  公元前36年(漢元帝建昭三年)羅馬執政官為路奇烏斯蓋利烏斯波普利科拉(Lucius Gellius Poplicola)和瑪爾庫斯科凱烏斯涅爾瓦(Marcus Cocceius Nerva)。撒路斯提烏斯撰《歷史》。
  雷比達嚮屋大維投降。
  公元前35年(漢元帝建昭四年)羅馬執政官為賽剋斯圖斯龐培(Sex-tus Pompeius)和路奇烏斯科爾尼費奇烏斯(Lucius Cornieicius)。撒路斯提烏斯去世(推定)。
  賽剋斯圖斯龐培為安東尼的副帥瑪爾庫斯提提烏斯(MarAcus Ti-tius)俘獲並處死。普布利烏斯科爾涅利烏斯斯奇比奧(Publius Cornelius Scipio)遞補為執政官
百科大全
  zhizhengguan
  執政官
  archon;consul
  古希臘城邦和羅馬共和國時代掌管軍政大權的高級長官。①在古希臘稱“雅康”(archon),原意為“領導人”、“統治者”。雅典約於公元前 682年起即從貴族中選出執政官。開始是終身製,後改為任期10年,最後又改為1年一任。初由3人組成:第一為首席執政官(當年即以其名紀年),第二為王者執行官,第三為軍事執行官。約從公元前 7世紀中葉起,另增司法執政官 6人。卸任的執政官則成為貴族會議的終身成員。約至公元前594年,這一職位纔擴大到平民。至公元前5世紀上半葉希波戰爭中,其權力漸為十將軍會所取代。此後,執政官一職雖在古希臘一些城邦長期留存,但在政治生活中已失去意義。②在古羅馬稱“康梭”(consul)。約公元前 510年始設。執政官從百人團大會(即森圖裏亞大會)中選出 2人,1年一任,當年即以這2名執政官的名字紀年。執政官擁有最高的民政權力和軍事指揮權,在對外事務中代表國傢,是實際上的國傢元首。出行時,由12名扈從各肩荷一束棍杖作為其權標。無薪俸,任滿後可進入元老院。執政官一職最初由貴族獨占,公元前 366年起始從平民中選出 1名。公元前 172年執政官首次由2名平民擔任。羅馬帝國時代(公元前27年以後),執政官數目增多,但無實權,任期亦不定,成為一種虛設的榮譽職位。現代仍有個別國傢保留這一古稱,相當於國傢元首,如聖馬力諾。
  (張廣智)
英文解釋
  1. n.:  consul,  prae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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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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