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慈善总会于1997年6月已经注册登记,创始基金合共达3000万元,于2004年7月16日正式成立。
英文全称:GuangDong Charity Federation
英文缩写:GDCF
官方网站:www.gdcf.org.cn
广东省慈善总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登记成立,为民间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自愿参加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具有指导和协调全省各地慈善机构,与国外、境外慈善组织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的职能。
广东省慈善总会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慈善为怀、扶贫济困、救孤助残、赈灾救援、抗击疫情、助学兴教、社会公益;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发展慈善事业服务。其基本任务是: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按照本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兴办和资助各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扶老、恤孤、助残、救难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广泛开展国际间慈善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广东省慈善总会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资金;按照“立足民政,面向社会”,“突出特色,雪中送炭”的方针,逐步推出有关扶老、恤孤、助残、赈灾、救难等具体专案,定向募集专项资金;筹画一些面向社会的义演、义卖、义展募集活动,逐步建立一支慈善募捐义工队伍;开展国内外慈善交流,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慈善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使捐助者清楚资金去向,了解救助成效。设立慈善资金独立帐户,按照财会制度严格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所捐赠的慈善资金用于社会慈善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