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办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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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见“ 干办 ”。
No. 2
  南宋军事职官名称。简称干办官。“干办”原作“勾当”,避高宗赵构名讳改。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镇抚使、招讨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坑治、都大提举茶马、提举茶盐、主管殿前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马军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司公事等的属官。由长官委派处理有关事务。是这些军事机构中的重要官职。协助主官办理司内事务。在宣抚司中设有机宜干办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