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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巴州 人。 唐 劉禹錫 《雜麯歌辭·竹枝》:“ 楚 水 巴 山江雨多, 巴 人能唱本鄉歌。” |
古麯名 Ancient Commissioned Work |
古麯名。 晉 張協 《雜詩》之五:“《陽春》無和者,《巴人》皆下節。” 唐 李白 《古風》之二一:“試為《巴人》唱,和者乃數千。”詳“ 下裏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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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1901-1972) : 文藝理論傢、作傢。原名王任叔,浙江奉化人。早年參加文學研究會。1924年加入中國共産黨。抗日戰爭期間在上海從事革命文化活動,並一度在南洋從事華僑愛國民主活動。建國後任中國駐印度尼西亞首任大使、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著有《文學論稿》,長篇小說《某夫人》、《莽秀纔造反記》,雜文集《邊鼓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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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是一個內涵和外延都同樣十分復雜的概念。關於巴人的來源問題,學術界一直存在着相當的爭論。徐中舒先生指出,巴為姬姓,是江漢諸姬之一,為周族。史籍所載巴為廩君後代,興起於巫誕之說,並不正確。巴與濮原為兩族,後因長期雜居成為一族,故稱巴濮。巴人原居川鄂之間,戰國時受楚逼凌,退居清江,秦漢時期沿江嚮西發展〔①。蒙文通先生認為,巴國不止一個,秦滅的巴是姬姓之巴,楚滅的巴是五溪蠻,為盤瓠後代,即是枳巴②。繆鉞先生提出,廩君之巴與板楯蠻不同族,廩君祖先化為白虎,板楯蠻則以射白虎為事,兩族非一③。鄧少琴、童恩正等先生堅持巴人出自廩君的看法。鄧少琴提出,古代數巴並存,有清江廩君白虎之巴,而巴誕是廩君族係並兼有獽人的名稱。所謂太皞之巴,應源出氐羌④。董其祥先生《巴史新考》支持這一看法,並認為賨、誕、僚、獽等族,曾與巴共處於江漢平原或川東,有些就是巴族的組成部分⑤。蒙默先生認為,古代沒有一個單獨的巴族,先秦至少有四個巴國,廩君之巴、宗姬之巴、巴夷賨國和枳巴,分別活動在夷水、漢水、渝水及涪陵水會,分屬蜒族、華夏族、賨族和獽蜒族⑥。李紹明先生則提出了廣義的巴人和狹義的巴人這個概念,認為廣義的巴人包括“濮、賨、苴、共、奴、獽、夷、誕之蠻”,其族屬未必一致。狹義的巴人則指巴國王室,即“廩君種”,其主源可追溯到濮越人,其次源可追溯到氐羌人,但一經成為一個統一的民族共同體,就與昨天那些母體民族告別了⑦。
不難看出,在巴人的來源問題上,可謂歧說紛繁,難以縷析。必須經過相當的辨證,纔有可能清理出一個大致清楚的頭緒。
一、巴義諸說之辨證
為了說明巴人的來源,必須首先廓清巴的含義,才能進一步對巴人、巴國等問題進行富於成效的分析。
有關巴的含義問題,自古以來就有不同的解說,衆說紛紜,莫能相一,至今而然。縷析起來看,古今對於巴的解釋,主要有蛇稱、草名、因水為名、壩稱、魚稱以及其他一些不同看法。
(一)巴為蛇稱說
巴為蛇稱說,是有關巴**釋的諸種說法中流傳最為廣泛的一種說法。這種說法的主要根據,來源於《山海經·海內南經》和《楚辭·天問》的有關記載。
《山海經·海內南經》記載:
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君子服之,無心腹之疾。其為蛇青黃赤黑。一曰黑蛇青首,在犀牛西。
對於食象蛇的記載,又見於先秦文獻《楚辭》。《楚辭·天問》記載:
一蛇吞象,厥大何如?
雖然,屈原《楚辭·天問》講述的是與《山海經·海內南經》相同的故事,可是他並沒有說食象的蛇是“巴蛇”,而是說“一蛇”,其義相當於“有蛇”。而郭璞註《山海經·海內南經》引《楚辭·天問》此句恰好作“有蛇吞象,厥大何如?”王逸註《楚辭·天問》則又引作“靈蛇吞象”,也不稱“巴蛇”,均與今本異。
對於“巴蛇食象”的解釋,《說文·巴部》解說道:
巴,蟲也,或曰食象它,象形。
段玉裁《說文解字註》解釋說:
“巴,蟲也”,謂蟲名。“或曰食象它”,《山海經》曰:“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象形”,伯加切,古音在五部。按,不言從己者,取其形似而軵之,非從己也。
按照許慎的看法,釋巴為蟲是巴的本義,而釋巴為食象蛇(蛇即它)乃是他所知道的有關巴義的另一種看法,所以稱之為“或曰”。段玉裁之說,是解釋許慎的說法,對於巴究竟是指蟲還是指蛇,他其實並沒有表明自己的看法。
郭璞在《山海經·海內南經註》中說:
今南方蚦蛇(按,《藏經》本作“蟒蛇”)吞鹿,鹿已爛,自絞於樹腹中,骨皆穿鱗甲間出,此其類也。《楚辭》曰:“有蛇吞象,厥大何如?”說者雲長千尋。
按照郭璞的看法,所謂巴蛇,其實就是南方所見的蟒蛇,其事與其狀均大致相互吻合。不過,郭璞在這裏並沒有采用《海內南經》“巴蛇”的記載,而是采用了與《楚辭·天問》相似的記載。這表明,郭璞所見到的是古本《山海經·海內南經》,古本對於此句的記載是“有蛇食象”,而不是今本所記載的“巴蛇食象”。
後來的學者在這個問題上,基本上采用的是今本的記載,所以後來的學者對於巴義的解釋,不少人認為巴的本義就是指蛇。清人郭秋濤《王會篇箋釋》說:“按《說文》巴象蛇形,巴蜀之巴得名,蓋其地所有之物為名,如朐忍縣多朐忍蟲,即以為名,正是其例。”章太炎也肯定這種看法,他在所著《文始》中說:“巴蓋即莽,古音莽如佬,藉為巴也。”對此,今天的學者亦頗以為然①。
據《淮南子·本經篇》:“羿斷修蛇於洞庭”,《路史·後紀十》以“修蛇”作“長蛇”,羅蘋註說:“修蛇即所謂巴蛇”。六朝宋人庾仲雍《江記》(又稱《江源記》,或稱《尋江記》)說:“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曰巴陵也。”①由此可見,西漢《淮南子·本經篇》所記載的“修蛇”,同於西晉郭璞所說“長千尋”的長蛇,二者又均合於戰國《楚辭·天問》的記載;而“巴蛇”之說則是六朝時期及以後出現的說法,所以與戰國、漢、晉的記載明顯不同。這表明,“巴蛇”之說其實是後起晚出即今本的說法,而不是古本的說法。
將《楚辭·天問》、古本《山海經·海內南經》郭璞註、《淮南子·本經篇》,同《江記》、《路史·後紀十》以及羅蘋註等文獻相互對照來看,所謂巴蛇的故事很有可能是在南北朝時期在洞庭湖東嶽州地區流傳開來的。據《水經·江水註》:“湘水又北至巴邱山入於江”。唐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捲二十七載:“昔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宋人範緻明《嶽陽風土記》說:“今巴蛇塚在州院廳側,巍然而高,草木叢翳。兼有巴蛇廟,在嶽陽門內。”又說:“象骨山。《山海經》'巴蛇吞象',暴其骨於此。山旁湖謂之象骨港。”袁珂先生認為,這些均是從《山海經·海內南經》及《淮南子》附會而生出之神話,“然而既有塚有廟,有山有港,言之確鑿,則知傳播於民間已久矣”②。從《華陽國志》關於巴人分佈的記載並結合考古資料來看,兩晉之際及以前巴人除其主體在今川東鄂西外,還大量分佈在川西、陝南、鄂東以及湘西等地,在此期間巴人並沒有移徙到湘東北洞庭湖以東地區。結合其他有關資料看,巴人流佈到洞庭湖以東地帶的時代應為南北朝時期,這恰與巴蛇傳說在洞庭湖東嶽陽一帶的流傳時間相吻合。可見,巴蛇傳說確為後起晚出之說。
雖然如此,對於巴蛇的傳說也並不能輕易否定,釋巴為蛇還是有所根據的,因為它是古代巴人若幹支係中移徙到洞庭湖一帶的支係對於其來源的傳說。我們知道,古代巴人是由多支族群所構成的來源多元化的亞民族集團,其中的每一支係都是這個整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不同支係的來源不同,所以各個支係關於其自身來源的傳說自然也就不同。類似情況常見於古代民族,當是不足為異的。
此外,潘光旦先生認為,根據《山海經·海內南經》和《說文》,“巴蛇”的“巴”就是“巴人”,他說:“大概巴人所在之地以前出過一種大頭的蛇,巴人與這種蛇既出同一地方,傳說就把巴人比作蛇了”,並認為這是影射着一種不同族類的人,而决不是真的蛇③。另有學者認為,所謂巴蛇,是指巴地之蛇,並不是指人或族群。這幾種看法自然也可自備一說。
由上可見,釋巴為蛇,其實僅僅是有關巴的含義的若幹種解釋之一,而且是後起晚出之說,既不能以此作為對於巴義的惟一解釋,更不能以此作為對於巴**釋的全面定論。
(二)巴為草名說
三國蜀漢譙周認為,巴的含義是指一種草,即是所謂苴。
《史記·張儀列傳》記載:“苴、蜀相攻擊”,《集解》引徐廣曰:“譙周曰益州‘天苴’讀為‘包黎’之‘包’,音與‘巴’相近,以為今之巴郡。” 《索隱》曰:“苴音巴。謂巴、蜀之夷自相攻擊也。今字作‘苴’者,按巴苴是草名,今論巴,遂誤作‘苴’也。或巴人、巴郡本因芭苴得名,所以其字遂以‘苴’為‘巴’也。註‘益州天苴讀為芭黎’,天苴即巴苴也。譙周,蜀人也,知‘天苴’之音讀為‘芭黎’之‘芭’。按:芭黎即織木葺為葦籬也,今江南亦謂葦籬曰芭籬也。”
苴應是荊棘楚木一類植物,大概在古代巴地普遍生長着苴這種植物,所以把這個地區稱之為苴,也就是所謂巴。
(三)因水為名說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巴的得名來源於河流走嚮,譙周、李吉甫等持此看法。
譙周在所著《三巴記》中說:
閬、白二水合流,自漢中至始寧城下入武陵,麯折三麯有如“巴”字,亦曰巴江,經峻峽中,謂之巴峽,即此水也。①
文中所說漢中,為今漢中地區;所說始寧城,據《隋書·地理志上》“清化郡”:“始寧,梁置,並置遂寧郡。開皇初郡廢。有始寧山。”據《舊唐書·地理志二》“山南道”:“諾水,後漢宣漢縣,梁分宣漢置始寧縣,元魏分始寧置諾水縣。”清末民國之間四川井研人龔煦春所著《四川郡縣志》捲三《梁代疆域沿革考三》雲:“始寧,郡治。治今巴中縣東南一百裏。” 《三巴記》所說武陵,為黔中地區,大江在涪陵接納從黔中而來的烏江,即“庾仲雍所謂有別江出武陵者也”②。據此,譙周所說巴的得名,應當來源於嘉陵江、渠江及其支流,因從漢中到涪陵,江水蜿蜒麯折,其形狀有如巴字,所以稱這個地區為巴。
唐李吉甫基本上沿用譙周的看法,他在《元和郡縣圖志》捲三十三《劍南道》“渝州”條下說:
《禹貢》梁州之域,古之巴國也。閬、白二水東南流,麯折如“巴”字,故謂之巴,然則巴國因水為名。
但是,李吉甫在文中並沒有說到閬、白二水自漢中流至始寧城下入武陵,這又與譙周之說相異。彭邦炯先生認為:“《太平御覽》引《三巴記》所說的閬、白二水,實際上則是今日渠江上遊的支流南江(又稱宕渠江或巴水)和它的分支,而不是嘉陵江的上遊。”③可是,我們知道,南江在歷史上從來沒有稱為閬水或白水。所謂閬水,是指嘉陵江的上遊流經閬中之處;所謂白水,是指白竜江,在今四川省廣元市老昭化匯入嘉陵江。李吉甫所說“閬、白二水東南流”,應如譙周所說的“閬、白二水合流”及以後的流嚮,即嘉陵江的流嚮,而不是指在嘉陵江以東的南江。譙周所說閬、白二水合流後,從漢中流至始寧城下而後入於武陵,他所說的漢中應是所謂巴漢之地,漢中東部先秦時期恰為巴地④;而始寧城所在的流域為南江、巴河,嚮南匯入渠江。渠江古稱宕渠,即渝水,在今重慶合川市匯入嘉陵江,而後南流入於長江,又東流,在今重慶涪陵區接納發源於武陵地區的烏江。從閬、白二水麯折南流而後東流這種流嚮來看,恰好是譙周和李吉甫所說的麯折三麯有如巴字。由此看來,所謂巴義“因水為名”之說,應是有所根據的。譙周,蜀人,他的說法應是取之於在巴蜀地區流傳較為廣泛的一種舊說,不會是嚮壁虛構之言。
(四)其他諸說
徐中舒先生在《論巴蜀文化》中說道,巴的本義為壩,巴人即是居住在壩子中間的人①。張勳燎先生認為,巴的含義應當是魚②。此外,還有巴的含義指虎、石、白色等說法,不一而足。
(五)巴的含義
不論把巴解釋為蛇、草還是解釋為水流之形,都是有所根據而持之有故的,既不宜厚此薄彼,也不宜非此即彼,各執一端,而將其他諸種解說通通斥之為譌。
巴其實是一個內涵十分廣泛的概念,而它內涵的廣泛性來源於居於巴地的不同族群對於巴義的不同傳說和解說。我們知道,在古代被稱為巴的一大片地域內,即北達陝南,包有嘉陵江和漢水上遊西部地區,南及黔涪之地,包有黔中和湘西地區在內的一大片連續性地域之內,分佈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蠻”③,以及廩君蠻④。它們當中,既有屬於濮越係的族群,又有屬於氐羌係的族群,還有屬於華夏後裔的族群(詳後)。由於它們的所屬族別有異,來源地域有別,不但本源文化有所差異,而且始居於巴地的年代也各不相同。所以,它們各自對於巴的含義自然會有不同的理解和傳說,這是並不奇怪的。
從上述有關巴義的各種解說分析其各自來源,不難知道:“巴為蛇稱說”來源於六朝時期居於洞庭湖東嶽陽一帶的巴人;“巴為草名說”來源於先秦秦漢時期居於今四川廣元市以西、劍門關之北,嘉陵江西岸老昭化的苴人,為巴人的一支,《華陽國志·漢中志》載:“晉壽縣,本葭萌城,劉氏更曰晉壽。水通於巴,又入漢川”,《華陽國志·蜀志》載蜀王封其弟為苴侯,駐葭萌,即指此巴苴之地;“因水為名”說則來源於先秦秦漢時期居於從陝南到黔中幾乎整個巴地的巴人。可見,由於巴人的各個組成部分來源不同,所以各個巴人的族群對於巴義的解說也就不盡相同。而古代文獻對於巴**說的不同記載,也是由於取材的地域、年代有所差異而造成的,以致歧義紛繁,難以縷析。
以上說明,巴的含義是多重的、復合的,我們對此不宜作出惟一的、形而上的、一成不變的理解。這裏的關鍵在於,所謂巴人,其實是由多支不同族屬、不同文化、不同語言、不同來源的族群所組成的亞民族集團,而它們在巴地往來遷徙的年代也並不一致,因此會産生形成屬於自身族群關於巴義的解說,這是絲毫也不足為怪的。
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巴是一個地域名稱。從考古學上看,板楯蠻先民的分佈地域與廩君蠻先民的分佈地域十分接近,前者分佈在川東北嘉陵江上遊和渠江流域,北至漢中,後者發源於鄂西北竹山,它們都居住在稱為巴的界域內,所以它們都是巴人,儘管其族群有別,來源不同。羅泌《路史·後紀一》說巴國是“降處於巴”,就是說到了巴地建立國傢,故曰巴國。西周初年周武王“封宗姬於巴”①,也就是把宗姬分封到稱為巴的界域中,所以稱為巴國。這種情況,正與《史記·五帝本紀》所謂“青陽降居江水,昌意降居若水”相似。《左傳》隱公八年記載衆仲說:“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杜預註曰:“建德者,建立有德之人而以為諸侯也”,封建諸侯而胙土命氏,就是分封諸侯於某地,諸侯以其地名作為氏號,此即先秦所謂“諸侯以國為氏”②。巴人的情況正是與此相同。由此可見,巴最初是地域名稱而不是族稱。
儘管巴地各族對巴的含義有不同的解說和傳說,但巴作為一個地區名稱卻是衆所公認的,是分歧中的一致。如果我們承認這一點,那麽我們就不會固定地以某一或某些族群同巴人相聯繫,認為衹有這一或這些族群是巴人,而把巴地其他族群排斥在巴人以外。
二、巴人先世來源之辨證
正如對巴義的解說一樣,古文獻對於巴人先世來源的記載,也是歧說紛紜,莫衷一是。一般說來,無論學術界認為巴國源於黃帝、太皞,還是認為源於丹山之巴、廩君之巴,或源於周之宗姬,事實上都是針對巴國統治者的先世而言的,即指巴國王室的來源及地域所在,而不是指巴國民衆即被統治者族群先世的來源和地域。衹有基於這一公認的原則進行分析,纔有可能在這個問題上獲得某種共識。
(一)黃帝之後
《華陽國志·巴志》記載:
《洛書》曰:人皇始出,繼地皇之後,兄弟九人分理九州,人皇居中州,製八輔。華陽之壤,梁岷之域,是其一囿,囿中之國則巴、蜀矣。其分野:輿鬼、東井。其君上世未聞。五帝以來,黃帝、高陽之支庶,世為侯伯。及禹治水,命州巴、蜀。禹娶於塗山,辛壬癸甲而去,生子啓,呱呱啼,不及視,三過其門而不入室,務在救時,今江州塗山是也,帝禹之廟銘存焉。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巴、蜀往焉。……巴國遠世,則黃、炎之支。
這段文字是追述巴國的遠世,實際上就是追述巴國統治者即其王族的遠世。巴與周同姓,故以巴為黃帝之後,這自然是有相當根據的。至於說禹娶塗山為江州之塗山,則與《左傳》等先秦史籍所記載的當塗說等大相徑庭,學者多以《左傳》所記為是。酈道元認為:“(江州)江水北岸有塗山,南有夏禹廟、塗君祠,廟銘存焉,常璩、(庾)仲雍並言禹娶於此。餘按群書,鹹言禹娶在壽春當塗,不當於此也。”①酈說無疑是正確的。根據新出土的東漢熹平二年(173年)景雲碑銘文看②,江州的帝禹廟和塗君祠,可能與大禹後代帝杼“帷屋甲帳”、巡狩回蜀途經江州時所建有關。據此,江州帝禹廟和塗君祠的來源當是十分古遠的。
(二)太皞之後
《山海經·海內經》記載:
西南有巴國。太皞生鹹鳥,鹹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國。
太皞是上古東方和中原地區傳說中的人物,春秋時屢見記載。史稱太皞風姓③,居陳④。《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大(太)皞氏以竜紀,故為竜師而竜名。” 杜預註曰:“太皞,伏犧氏,風姓之祖也。有竜瑞,故以竜名官。” 《呂氏春秋·孟春紀》“其帝太皞”,高誘註云:“太皞,伏羲氏。”吳任臣《山海經廣註》、郝懿行《山海經箋疏》亦均以太皞為伏羲氏,均本於《世本》之說。其實,在先秦文獻中,太皞是太皞,伏羲是伏羲,二者並不混同,至漢代纔將二者混為一談。對此,前人早已有充分考證,無須再考。
潘光旦先生采取漢代以後太皞伏羲氏的說法,據以認為巴人發源於西北地區⑤。按,《帝王世紀》記載說伏羲“生於雷澤,長於成紀”,成紀在今甘肅東南部西漢水以北的成縣。由成縣沿西漢水往東,經陝西略陽入嘉陵江,經過勉縣,即是漢中,這裏正是巴地的所在。而在甘肅東南的成縣、武都、西和、天水、秦安等地,均發現不少歷史時期主要是戰國秦漢時期巴蜀文化的遺存。看來,從甘肅東南到陝西漢中,其中的一些巴蜀文化遺存應與巴人當中的某一支係有關,或許與漢中地區巴人的西遷有關,所以纔産生出伏羲與巴人關係的傳說。不過,從太皞伏羲氏這一稱謂可以看出,巴人源於伏羲的傳說當為晚出之說。但伏羲氏的問題以及與巴人的關係等問題,還很復雜,尚需深入研究。
《山海經·海內經》說“太皞生鹹鳥,鹹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國”,鹹鳥,或認為即《詩經·商頌》所謂“玄鳥”。乘羲、後照,未詳。或以為乘羲即廩君,後照即楚之昭氏之後,均無確切證據。
《海內經》這段記載所說的太皞遠裔的巴國,既然有其世係可以尋繹,當有所本。但所說巴國,卻不當是巴國的統治者姬姓王族,而應如李學勤先生所分析的,是巴國的一部分民衆①,是組成巴人的族群之一。
(三)丹山之巴
《山海經·海內南經》記載:
夏後啓之臣曰孟塗,是司神於巴,人請訟於孟塗之所,其衣有血者乃執,是請生。居山上,在丹山西。丹山在丹陽南,丹陽,居[巴]屬也。
孟塗,或作作血塗、孟徐、孟餘,均形近而譌。郝懿行箋疏雲:“《水經註·江水》引此經作血塗,《太平御覽》六百三十九捲作孟餘或孟徐。”不知孰是。此段引文的最後十一字,據郝懿行箋疏雲:“《水經註》引郭景純雲:‘丹山在丹陽,屬巴。’是此經十一字乃郭註之文,酈氏節引之,寫書者誤作經文耳。居屬又巴屬字之譌。”可知乃後人將郭註羼入。依此,郭註原當作“丹陽,巴屬也”,居、巴形近而譌。丹陽,郭璞註云:“今建平郡丹陽城秭歸縣東七裏,即孟塗所居也。” 郝懿行箋疏雲:“《晉書·地理志》建平郡有秭歸,無丹陽,其丹陽屬丹陽郡也。”丹陽,今湖北秭歸,地在西陵峽上遊。《路史·後紀十三》羅蘋註云:“丹山之西即孟塗之所埋也。丹山乃今巫山。”據此,丹山當在西陵峽與巫峽之間,即今渝、鄂交界的三峽峽區。
夏後啓,夏代開國君主。據史籍和夏文化考古,夏的地域範圍在晉南豫北,長江三峽地區不曾成為夏之統治地域,因而丹山不可能有夏啓之臣。依引文意,巴為地名,孟塗為神名,“聽其獄訟,為之神主”②。據此,孟塗當是長江三峽丹陽一帶土著部落所信奉的專司訴訟之神。可見,這個巴與巴國王族的起源談不上有絲毫聯繫。
(四)廩君之巴
巴王族源出廩君,此說影響較大。廩君史跡最早見於《世本》,此書早已亡佚,劉宋范晔《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引有一段文字,李賢註謂“並見《世本》”,知為原文。東漢應劭《風俗通義》亦載其事,實際上也是本於《世本》之說。《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記載:
巴郡南郡蠻,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鄭氏,皆出於武落鐘離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子生於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俱事鬼神。乃共擲劍於石穴,約能中者,奉以為君。巴氏子務相乃獨中之,衆皆嘆。又令各乘土船,約能浮者,當以為君。余姓皆沉,唯務相獨浮。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陽。????水有神女,謂廩君曰:“此地廣大,魚????所出,願留共居。”廩君不許。????神暮則來取宿,旦即化為蟲,與諸蟲群飛,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積十餘日,廩君伺其便,因射殺之,天乃開明。廩君於是君乎夷城。
夷水,今清江,古又稱????水。武落鐘離山,《水經·夷水註》謂即佷山,在今湖北長陽境。
廩君的族屬,《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註引《世本》曰:“廩君之先,故出巫誕也。”巫誕,巫為地名,誕為族名,即是巫地之誕。誕,別本或作蜒、蜑、蛋。蜒人在秦漢以後屢見於史册,常與獽、夷、賨、蠻等族雜居,有自己的“邑侯君長”①,屬於濮越民族係統。徐中舒先生在《巴蜀文化續論》中認為,廩君出自巫蜒,這是關於濮族的傳說②。廩君實出濮係(詳後),這一看法可謂信而有徵。
根據《世本》的記載,廩君有“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陽”,並在那裏與被稱為“????水神女”的土著居民爭長的傳說。按????陽即????水之陽,????水為今清江。《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李賢註曰:“今施州清江縣水一名????水,源出清江縣都亭山。”????水源於今湖北省西南的利川縣,中經恩施、長陽,在宜都入江。其水名????水,是因為沿岸産????的緣故,????水就應當是清江最早的稱謂,故居於其旁的土著母係氏族部落纔有“????水神女”之稱。其水又稱夷水,那是因為“廩君浮夷”③入主其地的緣故,顯為晚出之說。而其水稱作清江,則是蜀王開明氏東徵時所命名,時代更要晚一些。
從《左傳》的記載來看,夷水本在漢水中遊之西,為漢水支流,即今蠻河。據《水經·沔水註》等書的記述,蠻河在東晉以前均稱夷水,因桓溫父親名彝(夷),曾官宜城太守,故桓溫執政時為避父諱改稱夷水為蠻水,取蠻、夷義近之意。1975年在宜城縣南楚皇城內出土一方漢印,文曰“漢夷邑君”④,確切證實當地至漢代仍稱為夷,乃自先秦而然。宜城西山直到北魏時仍然稱為“夷溪"⑤,更是明證。而在此古夷水北面,先秦史籍中均記有一條水道名為丹水,即今丹、淅之會的丹江。這一帶在商周時代本為濮人群落的分佈之地。《左傳》昭公九年所記載的周初南土四國巴、濮、楚、鄧中的濮,正是在這裏活動生息⑥。
廩君先世本為百濮之一,原在濮人聚居區之一的古夷水流域活動。清江本稱????水,由於廩君先世從夷水遷徙至此,將夷水之名帶至,故始稱其為夷水。原來的古夷水北面有丹水,廩君先世遷於清江後,亦將丹水名稱帶來,故清江北面也出現了丹水之名。這種南北二夷水、二丹水互相依托的現象决非偶然,而且也是完全符合古代地名隨人遷徙之習的。這種情況,在《左傳》中稱為“名從主人”。《世本》說廩君“乘土船從夷水下至????陽”,可以說恰好是正確地反映了廩君先世從古夷水南下至於????水的情況。
至於《水經·夷水註》所說:“昔廩君浮土舟於夷水,據捍關而王巴”,其實也是反映了廩君先世從古夷水嚮南遷徙的情形。過去人們一提捍關就以為是一專指名稱,或謂在今四川奉節,或謂在今湖北長陽,二說爭執不休。其實捍關本非專指名稱,捍為捍衛、防衛之意,不僅奉節、長陽有之,而且其它地方也有之。《????鐵論·險固》記載:“楚自巫山起方城,屬巫、黔中,設扞關以拒秦。”扞與捍,音同義通,可見楚在其西部邊疆也是遍設扞關以為捍衛的。我們在排除捍關專指的成見以後再來看“廩君浮土舟於夷水,據捍關而王巴”的問題,就比較容易理解廩君先世從夷水南下節節設關之事了,這也就是《水經·江水註》中“捍關,廩君浮夷所置也”一語所從來。
既然廩君先世是從古夷水南下至????水,那末又如何解釋《世本》所記的“廩君之先故出巫誕”呢?這需要拋開巫僅僅是指長江北岸的巫山這一成見才能給以合理的解釋。
巫誕所在,歷代史籍記載未詳,學者多有爭議。今按巫誕當即《史記·楚世傢》所記載的楚熊渠封其長子康的封地“句亶”。按,句亶之亶,《世本》原作襢①,亶、襢上古均元部字,又同在定紐,聲、韻全同,故得相通。亶、襢與誕(誕亦元部定母字),雙聲疊韻,以聲類求之,誕即亶、襢。句、巫二字,句為侯部見母,巫為魚部明母,上古音韻侯、魚二部恆通,顧炎武即將此兩韻歸於同一部(顧氏第三部)。又,句字,西周金文常作攻字,句吳即作攻吳。攻為見母,可知句亦可讀見母。可見,句、巫二字亦音近相通。按上古字少,“寄音不寄形”之例,巫誕實即句亶,其地在巫山山脈的北端。《????鐵論·險固》:“楚自巫山起方城,屬巫、黔中,設捍關以拒秦。”方城即庸之方城,在今湖北竹山縣南,可知竹山古亦稱巫。《水經·江水註》載:“捍關……弱關……秦兼天下,置立南郡,自巫上皆其城也。”可知捍關、弱關所在之地均稱巫上。《晉書·地理志》“上庸郡”屬縣有“北巫”,為今竹山縣。由此可證,自竹山以南至今巫山縣,古代皆屬巫地。竹山南稱巫,《史記·楚世傢》所載西周中葉楚熊渠伐庸,封其長子康為句亶王,正在其地②。長子康,《世本》原作“庸”,二字形近而譌,康原當作庸,此可謂鐵證。句亶在竹山以南,其東南即是蠻河,即古夷水③,正是廩君先世巫誕的所在。廩君所浮夷水,原名????水,由於廩君從古夷水南下而將夷水之名帶至,故改稱夷水。而古夷水(今蠻河)北至襄陽一帶,正是殷周至春秋時代百濮的活動區域。由此可見,廩君之先,實為由漢至江之濮④。
《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既稱廩君先世源於巫誕,又稱廩君為“巴氏子”,這顯然意味着廩君的先世稱為巴氏。而廩君先世所在的句亶(巫誕),位於漢中東南角與大巴山之間的鄂西北巴地,那裏正是先秦姬姓巴國之所在。這種情況,表明廩君一係的巴人來源於鄂西北巴地。
廩君的年代,據《太平寰宇記》捲一六八引《世本》雲:“廩君種不知何代。”可見由於廩君史跡的渺茫難徵,其年代在戰國秦漢間已經失考了。但從上文所論廩君先世從古夷水南下的情況,以及廩君一係的史跡等情況來看,其年代是十分古遠的,應在青銅時代以前的新石器時代之末。這表明,廩君早在史前時期已南遷清江流域,我們不能將其同周初分封在漢水上遊與大巴山之間而為《左傳》所載的姬姓巴國混為一談。何況,在《華陽國志·巴志》這篇專名記載巴國及其史事的歷史文獻中,對於廩君卻衹字未提,這就充分說明了廩君並非巴國王族這一史實。
三、巴地八族的來源
有的學者認為先秦有若幹個巴國並存,其實巴國衹有一個,即姬姓巴國。除姬姓巴國外,其餘所謂的巴國,都是居息在巴地上稱為巴的族群。《華陽國志·巴志》說,巴國“其屬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蠻”,顯然這八個族群是巴國境內的屬民,而不是與巴國並駕齊驅的另外八個巴國。以下對巴地八族略作分析,以明其來源。
《華陽國志·巴志》所記巴國之屬的八種族類中的“濮”,與川東其他百濮係統相對舉,說明此“濮”是專稱,而不是泛指的濮。
大傢知道,濮人的歷史十分悠久,因其分佈甚廣,群落衆多,故稱百濮。《逸周書·王會篇》記載商代初年成湯令伊尹為四方獻令說:“正南,甌、鄧、桂國、損子、産裏、百濮、九菌,請令以珠璣、瑇瑁、象齒、文犀、翠羽、菌、短狗為獻。”這個殷畿正南的百濮,專貢矮犬,當即雲南之濮①。濮或作卜,見於殷卜辭:“丁醜貞,卜又彖,□舊卜。”郭沫若釋為:“卜即卜子之卜,乃國族名。”②卜子,《逸周書·王會篇》記載周初成周之會,“卜人以丹砂”,王先謙補註:“蓋濮人也。”卜、濮一聲之轉。先秦時代生産丹砂最為有名的是四川彭水③,故此以丹砂為方物進貢的濮,當指川東土著濮人。《尚書·牧誓》記載西土八國中也有濮,是殷畿西方之濮。可見,商周之際的濮,業已形成“百濮離居”之局,而不待春秋時期。這些記載說明,濮人支係衆多,分佈廣泛,是一個既聚族而居,又與他族錯居的民族集團。
西周初年,西方的濮人已東進與巴、鄧為鄰④,居楚西南⑤,分佈於江漢之間。西周中葉,江漢濮人力量強大,周厲王時濮子曾為南夷、東夷二十六國之首⑥,勢盛焰熾。西周末,楚在江漢之間迅速崛起,發展壯大,給濮人以重大打擊,使濮勢急劇衰落。“楚蚡冒於是乎始啓濮”⑦。春秋初葉,楚武王“開濮地而有之”⑧,大片濮地為楚所占,從而造成江漢濮人的大批遠徙。
春秋時期江漢之間的濮人群落,已不復具有號令南夷、東夷的聲威,部衆離散,“無君長總統”⑨,各以邑落自聚,遂成“百濮離居,將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之局⑩。在楚的屢次打擊下,江漢之濮紛紛嚮南遷徙。文獻中戰國時代楚地已無濮人的記載,除留居其地的濮人改名換號,或融合於他族外,大批濮人的遠徙是其重要原因。
江漢濮人的遠徙,多遷往西南今川、黔、滇三省。究其原因,當為西南地區原來就是濮人早期聚居區之一的緣故。過去多有學者認為西南之有濮人,是由於春秋時期江漢百濮的遷入,其實不然。前引《逸周書·王會篇》提到商代初葉雲南有濮人。川西南的大石墓,即《華陽國志》所記載的“濮人塚”,即是邛都夷所遺,其年代之早者,可上及商代。川南的僰人,是濮的一個支係,至少在商代即在當地定居。《華陽國志·蜀志》記載蜀郡臨邛縣有布濮水(《漢書·地理志》記為僕千水),廣漢郡郪縣也有濮地之名,均為濮人所遺。而商代晚期由滇東北至川南入蜀為王的杜宇,也是濮人。至於川東之濮,有濮、賨、苴、獽、夷、蜒諸族。其中,居於渝水兩岸的賨、苴和長江幹流兩岸的獽、夷為土著,蜒則是從江漢之間南遷濮人的一支。《華陽國志·巴志》所載川東諸族中作為專門族稱的濮,也是從江漢遷來的濮,故雖徙他所,名從主人不變。
先秦長江上遊的濮人,多為商周時代即已在當地定居的民族,也有春秋時代從江漢地區遷徙而來的濮人支係。分佈在川境的濮人,以川東、川南和川西南以及成都平原最多,也最為集中。他們名號雖異,但在來源上卻都是古代百濮的不同分支。後來,隨着各地濮人經濟、文化、語言等的不同發展和演變,以及與他族的混融,又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集團。秦漢時期及以後歷代史籍對這些民族集團或稱夷,或稱蠻,或稱僚,就是因為這樣的緣故。
百濮雖分佈極廣,但春秋時代直接稱之為濮的,僅見於江漢之濮,其他地區的濮人則各以其名號為稱,“其當處立名,則名從方號”①。由此可見,《華陽國志·巴志》所載川東地區這支專稱的濮人,既無方號,表明是從江漢百濮遷徙進入的一支。
這支濮人主要分佈在今涪江下遊,中心在今重慶市以北之涪江、嘉陵江和渠江相會的合川一帶。《輿地紀勝》捲一五九引《益部耆舊傳》載:“昔楚襄王滅巴子,封廢子於濮江之南,號銅梁侯。”銅梁,山名,在今合川附近。濮江當即今涪江,濮、涪音近而譌。《輿地紀勝》引《圖經》說合川釣魚山雙墓的來歷:“巴王、濮王會盟於此,酒酣擊劍相殺,並墓而葬”,說明合川一帶是這支從江漢遷徙入川的濮人的分佈中心。
賨人是板楯蠻的別稱,為川東土著民族之一。秦昭王時,因板循蠻射白虎有功,秦“(免除)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②。漢初,板楯蠻因“從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復之,專以射白虎為事,戶歲出賨錢口四十,故世號‘白虎復夷’,一曰‘板楯蠻’。”③稱其為賨人,則如譙周《巴記》所說,“夷人歲出賨錢,口四十,謂之賨民。”本由交納賨錢得名,秦漢以後逐漸演化為族稱。
板楯蠻之名,來源於木盾。東漢劉熙《釋名·釋兵器》:“盾,遁也,跪其後闢以隱遁也。大而平者曰吳魁,本出於吳……隆者曰須盾,本出於蜀……以縫編版謂之木絡,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為名也。”鬍三省《通鑒釋文辨誤》捲二說:“板楯蠻以木板為盾,故名。”本由使用木盾得名,後遂成為族稱。
板楯蠻古居嘉陵江和渠江兩岸。《華陽國志·巴志》載:“閬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史記·司馬相如列傳》集解引郭璞曰:“巴西閬中有俞水,獠人(按指賨民,即濮人)居其上,皆剛勇好舞。”《華陽國志·巴志》“宕渠郡”下載:“長老言,宕渠蓋為故賨國,今有賨城。”《元和志》:“故賨城在流江縣東北七十裏。”①《太平寰宇記》捲一三八:“古賨城在流江縣東北七十四裏,古之賨國都也。”流江縣為今渠江縣。板椐蠻居此,當從嘉陵江東進而來。按盾又稱為渠,《國語·吳語》:“奉文犀之渠”,韋昭註曰:“文犀之渠,謂楯也。”宕渠、渠江等名稱,當由板楯蠻所居而得名。
據《華陽國志·巴志》,巴東朐忍(今重慶雲陽)和涪陵郡也有板楯蠻錯居。同書《漢中志》和《李特雄期壽勢志》記載漢中亦有板楯蠻。《漢書·地理志》則說:“而漢中淫失枝柱,與巴蜀同俗。”可見,板楯蠻分佈甚廣,包括整個川東地區,北及漢中東部之南,都是板楯蠻的活躍出沒之地。諸書記載說明,板楯蠻不僅是構成川東巴地,而且也是構成川東巴國各族中分佈最廣的主要族群之一。
板楯蠻是百濮的一支。揚雄《蜀都賦》說:“東有巴賨,綿互百濮”,這是賨人(板楯蠻)為濮係民族的確證。《華陽國志·巴志》所載閬中渝水有賨民,郭璞註《上林賦》則記為獠人。賨、獠互代,可見兩者皆一。
苴也是川東地區的一支土著民族。《華陽國志·巴志》記載:“蜀王別封弟葭萌於漢中,號苴侯,命其邑曰葭萌焉。”《漢中志》載:“晉壽縣,本葭萌城,劉氏更曰晉壽。水通於巴,又入漢川。”地在今四川廣元市以西、劍門關之北,嘉陵江西岸的老昭化。
苴古讀為巴。《史記·張儀列傳》集解引譙周《古史考》說:“益州‘天苴’,讀為“苞黎’之包,音與‘巴’相近,”《索隱》曰:“苴音巴。”又曰:“今字作‘苴’者,按巴苴是草名,今論巴,遂誤作‘苴’也。或巴人,巴郡本因芭苴得名,所以其字遂以‘苴’為‘巴’也。註‘益州天苴讀為“芭黎”,天苴即巴苴也。譙周,蜀人也,知‘天苴’之音讀為‘芭黎’之‘笆’。按,芭黎即織木葺為葦籬也,今江南亦謂葦籬曰芭籬也。”可見,苴不僅讀為苞、芭,且意義也與巴同。《漢書·司馬相如列傳》載司馬相如《喻蜀父老文》所說“略斯榆,舉苞蒲”,“苞蒲”即“巴濮”②。說明苴即巴,是百濮的一支。
苴地本為巴濮所在地,故地名苴。後為蜀取,蜀王封侯於此,故曰“苴侯”,乃以居為氏。但此時苴地的被統治族群仍然是原居其地的苴人。1951年在四川昭化寶輪院出土的巴人船棺葬,實非入主其地的蜀人遺存,也非巴國王族的遺存,而應是秦滅巴後,為秦戍邊的苴人的墓葬。至於《史記·張儀列傳》所載“苴、蜀相攻擊”,這裏的苴則不是指苴人,而是指苴侯。由於蜀王開明氏並非巴人或楚人,故其弟苴侯也不是巴人或楚人,這是應當順便指出的。
獽人史跡不詳。據《華陽國志·巴志》,涪陵郡和巴郡都分佈有獽人群落。《水經·江水註》記載:“江水東逕壤塗而歷和灘”,地在今重慶萬州境內。《水經·江水註》又說魚復故城東傍“獽溪”,地在今重慶奉節。長江幹流和峽區這兩處獽地,均因古獽人所居而得名①,說明是獽人的主要分佈地。
夷本為中原華夏對周邊少數民族的通稱,但川東之夷既為專稱,顯然就不是泛指。《華陽國志》記載巴東郡有夷人,也分佈在長江幹流和峽區一帶。
獽、夷均為濮人。《隋書、地理志》“梁州”下記載:“又有獽、蜒、蠻、賨,其居處,風俗、衣冠、飲食,頗同於僚”。《太平御覽》捲七十六亦載:“有獽人,言語與夏人不同,嫁娶但鼓笛而已。遭喪乃立竿懸佈置其門庭,殯於其所。至其體骸燥,以木函置山穴中。李膺《益州記》雲:‘此四郡獽也。’又有夷人,與獽類一同。又有僚人,與獽、夷一同,但名字有異而已。”明確指出獽、夷與僚一同,足見兩者均屬古代濮人係統。
蜑字又作蜒、誕、蛋,形近音通。川東之蜑主要分佈在巴東郡、涪陵郡。《華陽國志·巴志》“涪陵郡”下載:“土地山險水灘,人多戇勇,多獽、蜑之民。”“巴東郡”下載:“有奴、獽、夷、蜑之蠻民。”與涪陵郡相接的清江流域的廩君,《世本》稱:“廩君之先,故出巫誕。”巫為地名,誕為族稱,巫誕即是巫地之誕,可見廩君也是蜑人。
蜑人屬百濮支係,秦漢以後史籍亦屢有記載,常與獽、夷、賨等雜居。《蠻書》捲十引《夔府圖經》:“夷、蜑居山𠔌,巴、夏居城郊,與中土風俗禮樂不同。”《隋書·地理志》“梁州”下載:“又有獽、蜒、蠻、賨,其居處、風俗、衣冠、飲食,頗同於僚,而亦與蜀人相類。”蜀人,因蜀王杜宇、開明皆濮人,故西周以後蜀人的濮係民族特徵愈益突出,一般即將蜀人視為濮係。僚本即濮。可見,蜑人確是濮人的一支。由於蜑人主要分佈在峽區以至清江流域,為古代巴中之地②,故左思《蜀都賦》說:“東則左綿巴中,百濮所充”,此亦蜑為百濮的確證。
奴,應即盧③。盧是巴地八族之一,是一個單獨的族類,與板楯七姓中的盧(羅)毫無關係,應當區分開來。盧,最早見於《尚書·牧誓》,跟隨武王伐紂,為西土八國之一。西周春秋時活動在漢水中遊地區,《左傳》桓公十三年楚伐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楚師。其地,《續漢書·郡國志》“南郡”下記有:“中盧,侯國”,原註引《襄陽耆舊傳》雲:“古盧戎也。”《元和郡縣志》捲二一“義清縣”載:“本漢中廬縣地也,西魏於此置義清縣,後因之。中廬故縣在今縣北二十裏。本春秋廬戎之國。”其地在今湖北襄陽縣西。《水經·沔水註》記載:“襄陽縣故城,楚之北津戍也……其土,古鄢、都、盧、羅之地。” ④又載:“中盧縣東,維水自房陵縣維山東流註之,縣即春秋盧戎之國也。”《括地志》亦載:“房州竹山縣及金州,古盧國。”⑤房陵為今湖北房縣。這應是春秋早期楚滅盧後,盧之一部遷於鄂西山地的居所。以後,鄂西這支盧人又輾轉西遷於渠江流域,居今渠縣境內。《華陽國志·巴志》“宕渠郡”下記有“盧城”,實即這支盧人入川東以後的定居之地。
關於盧人的族源,據史籍可以考定,來源於今山西境內,為舜後。《國語·周語中》記載富辰諫周襄王曰:“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須由伯姞,鄶由叔壇,聃由鄭姬,息由陳媯,鄧由楚曼,羅由季姬,盧由荊媯”。韋昭註云:“盧,媯姓之國。荊媯,盧女,為荊夫人。荊,楚也。”此處的盧,即《左傳》桓公十三年的盧戎。盧為媯姓,而媯姓出自帝舜。《史記·陳杞世傢》記載:舜“居於媯汭,其後因為氏姓,姓媯氏。”媯姓後代,“夏後之時,或失或續”①。其續國承祀者,西周初年,武王褒封媯滿於陳,為陳鬍公。盧為媯姓,是未能承續舜所傳國者,因之居西方,故稱盧戎。但按其起源,卻屬於華夏民族係統。
春秋早期盧國見於《左傳》,很快便從歷史上消失,當在魯桓公十三年後不久被楚並滅②。其後,盧人一支西遷鄂西,春秋中葉,由於庸國之強,這支盧人不得不再西遷入川。以此看來,盧人入川的年代應在春秋中葉以後。
共也是巴地族群之—,《華陽國志·巴志》記其為巴國之屬,是一個有別於其他族群的族類。共人最早見於《逸周書·王會篇》:“具區文蜃,共人玄貝,海陽大蟹。”孔晁註曰:“共人,吳越之蠻。”據此,在殷周之際,共人原為東方濱海地區的越係民族。大概在春秋戰國時代,共人沿江西上進入川東。共人的分佈,據《太平寰宇記》捲一二0載,唐麟德二年移洪杜縣於“龔湍”,即今重慶酉陽之“龔灘”。共、龔字通,當為共人所居得名③。
這個越係的共,與板楯七姓中的龔不同。板楯之龔,《蜀都賦》李善註引《風俗通》作“襲”,二字形近而譌,當以作龔為是。雖然板楯之龔與越係之共音同可通,但同在《華陽國志·巴志》中,卻是將板楯七姓全部納入賨人一係加以敘述,而共人則單出,不與巴地其他任何族群同係,可見兩者非一。
由上可見,《華陽國志·巴志》記載的巴國之屬“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蠻”,儘管其各自來源不同,但均屬先秦濮越集團這一包容面十分廣泛的民族係統。從他們的來源不難看出,他們均非先秦巴國的統治者即巴國王族。恰恰相反,巴國王族是在西周初年由周王室分封到巴地建立諸侯國去統治巴地各族,用以藩屏周室,鎮撫南土的。
四、宗姬之巴——巴國王族的來源
巴國王族,即學術界所盛稱的宗姬之巴,即是《左傳》、《史記》以及《華陽國志·巴志》等史籍所敘錄的巴國④。
《華陽國志·巴志》記載:
周武王伐紂,實得巴、蜀之師,著乎《尚書》。巴師勇銳,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稱之曰:“武王伐紂,前歌後舞”也。武王既剋殷,以其宗姬封於巴,爵之以子。
巴國遠世,則黃、炎之支;封在周,則宗姬之戚親。
這裏,兩度指明巴國為姬姓。
巴為姬姓,這在先秦史籍中可得而徵引。《左傳》昭公十三年記載:
初,(楚)共王無塚嫡,有寵子五人,無嫡立焉。乃大有事於群望而祈曰:“使神擇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見於群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誰敢違之?”既,乃與巴姬密埋璧於太室之庭,使五人齊而長入。
巴姬埋璧之事亦見於《史記·楚世傢》。
《左傳》所記“巴姬”,根據《周禮》所載“婦人稱國及姓”之製①,巴為國名,姬為國姓,巴姬即是姬姓巴國嫁於楚的宗室女。《華陽國志·巴志》記載直到戰國年間,巴、楚的通婚關係尚存,足證巴為姬姓之說不誤。
巴子稱為宗姬,宗姬之姬為姓,宗則是同宗之意,表示與周人為同宗之後。姓原是母係氏族社會的産物,《說文·女部》曰:“姓,人所生也”,其字從女從生,表明姓所標志的是出生的血緣關係。《左傳》昭公四年記載叔孫豹與其過去“所宿庚宗之婦人”對話,叔孫豹“問其姓”,婦人答曰:“餘子長矣。”杜預註云:“問有子否?問其姓(生産),女生(女子生産)曰姓,姓謂子也。”可見,問其姓就是問她所生的孩子,姓也就是出生的血緣關係。這種出生的血緣關係最初以母係計算,故曰“女生為姓”。後來發展到以男係計算血緣關係時,就出現了宗。《說文·宀部》曰:“宗,尊,祖廟也。”宗即是祭祀祖先的廟主,所表示的完全是父係的血緣關係②。因此,由姓到宗的發展是同社會由母係轉入父係相適應的。顯然,巴有宗姬之稱,說明巴人的父係先祖與周人的父係先祖源出一脈,有相同的出生血緣關係,故為同宗之後。
對於宗姬的解釋,有的學者從周之宗室子弟這一角度出發,認為宗姬應是周王室的直係後代。此說尚可商榷。如上文所論,宗為同宗之意,代表的是父係血緣上的同源關係,並非指宗室而言。從史實來看,根據《華陽國志·巴志》的記載,宗姬的分封是在周武王剋殷之後。《左傳》昭公九年也說是“及武王剋商,……巴、濮、楚、鄧、吾南土也”,則此宗姬必與武王同時。假如宗姬果然是武王的宗室子弟,那末在有關文王、武王或成王進行分封的備物典册中就應該有史可考,但事實並非如此。從《史記·周本紀》關於王室世係的記載可見,周武王有子十人,長曰管叔鮮,最少曰冉季聃,十人及其後代中沒有一個同宗姬巴國有關。對於文、武、周公的後代即宗室子弟在西周初年分封為諸侯的情況,《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的記載頗為詳細,其文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成阝、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這些諸侯國均為西周宗室子弟所建,其源流大多在史籍或金文資料中可以考見,其中同樣沒有一個與武王分封的宗姬巴國有關。按《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對“武王剋商,光有天下”後的分封之數有一說明,文曰:“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這裏所說的兄弟之國,其實就是指宗室子弟所建之國;而所說姬姓之國,在此與兄弟之國對舉,顯然就不是指王之宗室子弟,而是指與周同源的其他姬姓所建之國,二者間的區別是一目瞭然的。至於《荀子·儒效篇》記載:“周公兼製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孫苟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所說“姬姓獨居五十三人”,與上引《左傳》所記兄弟之國和姬姓之國的總數五十五人基本一致。兩相對照,可知這是舉全部姬姓諸侯之數合而言之,未作王室子弟和其他姬姓間的區分。既然史籍已明確指出姬姓諸侯中存在王室子弟和同宗後代的區別,而王之宗室子弟所建諸侯國中又無一稱巴,與宗姬巴國全然無關,那末,認為宗姬是周王室子弟的說法無疑就是一種誤解了。
宗姬與周同宗,在班輩上低於武王,在同宗關係的龐大血緣紐帶中居於子輩,由於早已別為氏族,故對武王來說,屬於子族之列,因其分封於巴,故稱巴子。巴謂國名,子謂子族,此即宗姬稱為巴子的由來①。
據《華陽國志·巴志》記載,殷周之際的宗姬之巴,由於迫使殷人前徒倒戈而“著乎《尚書》”,名傳千古。這裏所說著乎《尚書》,古今學者均一致認為是指《尚書·周書》中的《牧誓》。《牧誓》是武王伐紂大戰之前在商郊牧野所作的誓師詞,篇首記載:“王曰:嗟!我友邦塚君、禦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微、盧、彭、濮人:稱爾戈,比爾幹,立爾矛,予其誓!”(《史記·周本紀》所引與此略同)同參預伐紂之師的各族武裝共同宣誓。可是在所有軍隊中,絲毫也未提到巴師,在整個誓詞中也沒有片言衹語提到巴人,這同常璩之言顯然矛盾。為了證實《華陽國志·巴志》關於巴師著乎《尚書》這一記述的可靠性,學者們已經作了許多闡釋,或說彭即巴,或說髳即巴,或說濮即巴,或說舉濮而包巴,總之都在篇中具體提到的八國中去加以論說。然而均無確據,難成所論。有學者從新的角度來考察這一問題,認為今陝西寶雞附近的弓魚國墓中出土的一些器物與四川彭縣竹瓦街所出頗為相似,當為巴人的弓魚氏所遺,並認為弓魚氏即是參預武王伐紂的巴師,應屬《牧誓》篇首所稱的“友邦塚君”之列,與西土八國不存在什麽關係②。此說頗有新意,不過把弓魚氏器物看作巴人所遺,從而把二者等同起來,這一說法似可進一步研究。從弓魚伯、弓魚季所作之器特別是青銅兵器來看,其形製與早期蜀文化頗為近似,並且彭縣竹瓦街無論就地域上說還是就已發現的器物來說,均無不與蜀有關,而同殷周之際的巴人談不上直接的聯繫。
巴師伐紂確為史實,但既不應在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中去強取其證,也不必在《牧誓》中去詳加稽考,以求從中析出一支巴人。上文說過,巴與周為同宗之後,關係甚密,居地相鄰,在殷末參預以周為首的反殷集團,成為“殷之叛國”③,並協同武王伐紂,是沒有什麽疑問的,所以周初也才能夠被武王舉親而封於巴。如象宗姬一類非周王宗室子弟的其他姬姓之國也是如此,均由於相隨伐紂而受王室分封,故其名稱也未見諸《牧誓》,更未流傳下來。而《牧誓》所舉西土八國則與此不同,這八國中沒有一個是周之同姓,它們與周的關係並不象周之同姓那樣緊密,參預伐紂也有各自不同的原因,故武王在誓師詞中要把它們特別舉出,一方面可略示其間的區別,另方面則可收儆戒訓令之效。屬於姬姓集團的各個宗支,則由於有血緣紐帶的牢固維係,並且在軍事上易於連成一體,服從統一的號令指揮,因而用不着把各支的名稱一一列出。事實上,《牧誓》對姬姓集團中的任何一支都是沒有直接列舉的,衹是在篇首總挈各部時舉出了各自所任軍職,即禦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之類,其中自然就包括了宗姬的軍事稱謂。因此在這篇誓詞中找不到宗姬之名是極其自然而又合乎情理的①。
巴國雖為姬姓,與周同源,但諸姬集團早在殷代或在此以前即已別為氏族,依照上古姓氏有別,“女子稱姓,男子稱氏”的通例,其方國名稱均不與姓發生聯繫,而以職司名、居邑名等作為國名,並以此作為氏號,此即古人所謂“諸侯以國為氏”,因此同一族屬的不同宗支在別為氏族後即有不同的名稱。僅以姬姓而論,《左傳》成公十三年記載呂相絶秦之辭曰:“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讎,而我之婚姻也。”這裏的白狄,即指《左傳》中所記的晉獻公夫人大戎子狐姬和驪姬的族落,與晉同姓相婚,顯為姬姓,此外鮮虞也是姬姓②,均為與周同姓而別為氏族後另立名號者,均為顯著例證。
五、與巴有關的幾個概念
巴是一個內涵復雜的概念。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作為地域名稱,巴的內涵相當豐富,包容面相當廣阔。由於古代以川東、鄂西為中心,北達陝南,南及黔中和湘西地區的一大片連續性地域通稱為巴,所以古代居息繁衍在這個地域內的各個古族也被通稱為巴,並由此派生出巴人、巴國、巴文化等概念。從這個意義上看,巴這個名稱包有地、人、國、文化等多層次的復雜內涵,是一個復合性概念。由於巴的內涵的復雜性,導致學者們從不同的視角出發,往往各執一端,發生很大分歧,至今在若幹基本問題上還遠遠沒有取得一致意見。
巴人,是泛指生長在巴國和巴地範圍內的所有人,以及從巴遷徙至其他地方的人,而可以不論其本來族別如何。
人名
巴人,曾主編《新奉化》、《譯報大傢談》,曾任《四明日報》編輯,著有小說《疲憊者》,短篇小說集《監獄》,翻譯《蘇俄女教師日記》、日本長篇小說《鐵》等。1924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6年轉為中共黨員,並於1926-1935年間三次被捕,1937年重新入黨並任中共江蘇省文委委員。與許廣平、鄭振鐸、鬍愈之等共同編輯《魯迅全集》。1941年先後雲往香港、新加坡任星(新加坡)華戰時宣傳部長。巴人還是我國首位駐印度尼西亞大使(1950年),曾任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1960年反右傾,被撤銷一切職務。1966年完成《印度尼西亞歷史》初稿。文革期間遭批鬥,1972年病逝,1979年6月平反,恢復政治名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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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en
巴人
代作傢、文藝理論傢。原名王任叔,筆名除巴人外,還有屈軼、趙冷、碧珊等。浙江奉化人。因父親早逝,傢境貧苦。小學畢業後,入寧波第四師範學習。1920年師範畢業後,在寧波等地任小學教員時,接觸到《新青年》、《學燈》(上海《時事新報》副刊)等進步刊物,對新文學運動發生興趣。1923年開始文學活動,在《小說月報》上發表小說和詩歌,並於同年參加文學研究會。1924年加入中國共産黨。1930年參加中國左翼作傢聯盟,並先後從事工人運動和教員等工作。抗戰爆發後,先在淪為孤島的上海從事抗日文化宣傳活動,編輯《譯報》、《民族公論》等報刊,參加《魯迅全集》的編輯和舉辦社會科學講習所等工作,1941年去印度尼西亞,從事抗日活動和華僑愛國民主運動。1948年回國進入解放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國駐印尼大使、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社長、社長。1960年因寫《論人情》一文受到錯誤批判,“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致死。
巴人的文學創作,數量最大的是小說,短篇集有《破屋》、《殉》、《影子》、《監獄》、《在沒落中》、《鄉長先生》、《佳訊》、《皮包和煙斗》;中篇小說有《阿貴流浪記》、《證章》、《死綫上》、《衝突》,另有去世後出版的長篇小說《莽秀纔造反記》。
巴人早期的小說,以反映農民生活為主要內容,如短篇小說《疲憊者》,寫浙東一個雇農,辛勞一生,在封建地主殘酷的壓榨中一無所得而淪為乞丐的遭遇。此後的作品,題材雖較前為寬闊,但工力未見有顯著的突進。唯中篇小說《證章》,揭露30年代國民黨政府官僚的腐朽生活,在藝術上頗有新的進展。
50年代執筆的中篇小說《衝突》,以作者自己的經歷為素材,展現了第一次革命戰爭時期浙東城鄉的風雲變幻,較之先前的作品更勝一籌。他的長篇小說《莽秀纔造反記》,起筆於20年代。因生活動蕩,時作時輟,50年代完成初稿,1984年出版。小說寫19世紀末葉浙東農民“反教平洋”的抗暴鬥爭,地方色彩濃郁,是“五十年前一幅江南農村生活風俗畫”。
巴人的雜文嚮以犀利潑辣著稱,有《窄門集》、《邊鼓集》、《遵命集》等,他在上海孤島時期,用屈軼等署名的雜文,憤火恣肆,筆力遒勁,是痛擊敵人的投槍和匕首,為當時孤島文化界和讀者所傳誦。50年代,他又以《況鐘的筆》為題,對主觀主義的領導作風擊一猛掌,文字跌宕有緻,暢達明快。
巴人在文學上另一成就是他的理論著作。30年代末寫的《文學讀本》,為當時較有影響的文學理論讀物。建國初,修改增訂,易名為《文學初步》,至1953年作大幅度修訂,改名《文學論稿》。這是中國第一部力求以馬剋思主義觀點撰寫的文藝理論著作。作者從新文學運動以來特別是從對40、50年代以來創作的剖析入手,在理論上給以概括和評述,資料豐富,對重要作品的論述幾囊括無遺。但由於對衆多的文學現象評述過細,理論上的嚴密構想不免顯得不足。其次,在觀點上因受蘇聯30年代後某些教條主義的理論影響,以及貫註着當時流行的文藝從屬於政治的狹隘見解,致使這本著作存留了一些明顯的弱點。
除以上幾個方面作品外,巴人還著有劇本《費娜小姐》、《楊達這個人》;散文集《鄰人們》、《任生及其周圍的一群》;以及《論魯迅的雜文》、《魯迅的小說》、《談〈青年近衛軍〉等》、《從蘇聯作品中看蘇维埃人》等文學評論著作。
(許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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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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